1女生心肠好,必然扶弟。女生心肠不好,不扶弟,必然自私自利不适合结婚(其实非独女大概率很自私,问就是两个ex都是有弟女,吃饭速度比我的快一倍,其他种种细节就不多说了)。
2不是所有女孩儿有小弟的都是伏弟魔,但是没有小弟的绝对不是伏弟魔。小舅子有出息帮不了我任何,小舅子没出息大感觉拖后腿。
3关系简单,女方父母可以帮忙带娃,可以把我当他的儿子,当然我家也是一样把她当女儿很舒服的。没必要给自己搞一堆事。
4家庭筛选,我们那个年代(90-10)还有弟弟的家庭大概率农村、穷、给不了小家庭支持。重男轻女,封建保守,精明算计,自私自利总觉得只生一个女儿吃亏了。相反独女家庭大概率开明,父母体制内,养老金高(我父母就是)好相处。(都是底层百姓,有钱人我也高攀不起)
5和独女更有恋爱感,不想再多解释了。非独女挺普遍缺爱的,感觉她们找你,只是因为对她最有利,而不是对你有多喜欢(唉 ),由于家庭原因让她们早早的就变得很现实。独女真的普遍更单纯,更坦荡,更简单,更耿直,更无忧无虑,零花钱更多,同等家庭背景的吃穿用度都更好。
同等条件和单纯的独生女相比差了不知道多少个档,肯定有人要骂我吃绝户了,不过我只觉得要找了个非独女那才是真的被吃绝户呵呵(ꄱੈˍꄱੈ)
个人独子,但有三个伏地魔姑姑和废物老爸(当时还没有计划生育,有姐弟也千万别碰,总以为别人对他的付出理所应当)只能说我姑好惨,姑爷更惨,俺妈最惨
但是说到底这只是我成长环境给我带来的一个人倾向,如果一个有兄弟姐妹的女孩儿,她看得上我,并且我跟她相处起来又非常愉快,那么那些条条框框就不攻自破了。
因为法律所保护的应当是积极的社会关系,对于负面的社会关系,有可能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法律是禁止的,男女生活在一起,组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他的健康与否都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健康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法律对于建立婚姻关系的条件规定是制度的保障,只有符合了法定的结婚条件,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那么当事人的条件、行为符合了法律的规定,就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当然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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