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大家都知道结婚之前是需要进行婚检的,婚检的项目是有很多的,而且结婚本来就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是会影响一辈子,下面看看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1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有关精神病;
3、指定传染病。
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2021年开始《婚姻法》失效,由《民法典》代替,《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检一般在检查出得了传染疾病之后,通常是不可以结婚的,比如患有的艾滋病或者梅毒淋病等这些疾病通常会通过信用接触的方式进行传播,不能够正常的进行性生活,所以是不可以结婚的,只有在疾病恢复之后才可以结婚。在平时做婚检的时候还需要空腹不可以吃任何食物,这样才可以保证检查结果准确性。
假如了解有关病历,发觉有比较严重的遗传疾病史,不提议完婚。假如开展感染九项产前筛查,发觉有HIV,梅毒,淋病等病症,不提议完婚。假如了解有关病历,发觉有血亲亲属关系,不提议完婚。假如有精类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等,不提议完婚。次之要做满身的全身体格检查,假如发觉某些重特大的癌证有关病症,提议彼此深思熟虑。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2如果询问相关病史,发现有严重的遗传病史,不建议结婚。如果进行感染十项筛查,发现有艾滋,梅毒,淋病等疾病,不建议结婚。如果询问相关病史,发现有近亲血缘关系,不建议结婚。如果有精神疾病,比如说精神分裂,抑郁症,躁狂症等,不建议结婚。其次要做全身的体格检查,如果发现一些重大的癌症相关疾病,建议双方慎重考虑。
一、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1、传染性疾病:其中如果有艾滋,梅毒,淋病等疾病是不建议结婚的。
2、生殖器畸形:当然还有一种则是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不可能进行正常性生活,且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的。
3、血缘关系:如果两个人有三代内的血亲关系,不论是直系还是旁系的,只要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的是禁止结婚的。
二、哪些病婚前不能隐瞒
1、患有性病的;
2、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通常包含有:精神分裂症、狂躁的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疾病;
3、患有重度的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或是遗传性疾病,在办理结婚时仍没有治愈的;
5、瘫痪
三、女性婚检不合格有哪些
女性婚检不及格的种类比较多,有暂缓结婚、有可以结婚禁止生育、有限制生育,另外还有不能结婚。其中暂缓结婚包含有女性患上各种传染性疾病,比如梅毒、尖锐湿疣等疾病。另外,在患有急性传染病的时候也暂时不能结婚。当有生殖道畸形,比如女性的子宫有畸形、子宫纵隔或者是单角子宫,都暂时不能结婚。限制生育的是染色体的疾病,由于传染给孩子,所以也是不能生育。以上健康科普知识仅供参考。
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婚检多少钱一次吧?毕竟钱难挣,所以大家就很想了解清楚这些方面,也好做好预算之类的,其实这婚检一般也不花什么大钱,所以不要太过担心。结婚本来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为了保证婚后的生活质量,所以还是要进行婚检的。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3一、婚检查出哪些病不能结婚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1、指定传染病
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
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有关精神病
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二、哪些亲属关系的人不能结婚呢
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
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能容许的,也是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往往会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这不仅仅是基于伦理道德上的要求,还是由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医学科学已经证明,受遗传基因的影响,近亲结婚,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后代的健康与发展会带去不可小觑的危害。
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具体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出自己和自己生出的上下血亲亲属。具体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就是指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血源而出的直系血亲以外的三代人。具体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及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发现许多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婚姻法不明确患哪种病不宜结婚,可以规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具体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有人提出,遗传病种类很多,遗传基因不同,遗传的情况不同,患严重遗传疾病婚后生育的孩子不一定患遗传疾病。
问题: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请问题:这些其他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的这条规定,是一种概括规定。从司法解释和实际生活中看,患有如下疾病后,未经治愈的人不予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患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结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进步,许多不宜结婚的疾病会被治愈,但同时又会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原则性地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这是立法者理性思辨的智慧结晶。
不能结婚的病如下: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对象: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
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暂缓结婚的对象: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的功能代偿不全时,如肝炎、肺结核在活动期,肾炎未治愈稳定等,都应暂缓结婚。 生殖器官畸形,可矫治的,需待矫正后再结婚。
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男女双方应接受医生的意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后,才可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人民网--我国《婚姻法》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凡患有传染病而仍处于规定隔离期内的病人或正处于活动期的慢性病病人,如肺结核人、严重心脏病等应暂缓结婚。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风病等患者应彻底治愈后才能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类型的先天性痴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肌强直等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不是什么大事,比较容易治疗。淋病和非淋都是很好治疗的,并不需要去医院的。淋球菌、衣原体和支原体,就是疾病的源泉。选用环丙沙星、头孢曲松、大观霉素、阿奇霉素都挺管用的。
注意服用时间要足够。不能吃二天感觉好了就停药。如果你对艾滋病也也害怕就天猫选爱卫自己查一下。对于男性往往淋病和非淋出现尿路口灼痛感,有白色稀薄物。
法律规定,淋病属指定传染病不能结婚。至于登记机关,各地有不同,严格,责任强的地方要出示健康证明。才能登记。有的地方说不准,好像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就给办了。知道l自己有传染病没医好之前就别登记了,害人嘛。
非任何疾病都为法律所禁止结婚。
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症、躁狂柳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
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关于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对社会没有危害。所以到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取消了这项规定,实行愿者不禁的原则,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无性行为能力,但愿意与之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干涉”。
但如果婚前不知,婚后发现“上当”,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查证属实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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