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完合同就去登记结婚可以吗

买房签完合同就去登记结婚可以吗,第1张

如果女方名下有房,且办理结婚证,则在房管局去网上备案时,核查你的婚姻状况会有差别,且可能作为二套房了,贷款的利率可能上浮。

如女方名下无房,则无所谓。

除非你做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女方出不出钱,这个婚房都是共同财产。

如果做了公证,这个首付算你的婚前财产,贷款还贷部分是在婚后的还的,算是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一)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四)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

-婚姻法

参考资料:

-共同财产

已婚的购房者买房,办理房产证是需要结婚证的。

办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房产证时业主需要注意房产证登记产权人要在领证的时候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签字。同时要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

2、若有购房按揭贷款,房产证需要在贷款银行作抵押登记。

3、处理好过户手续今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子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子土地管理局登记请求。处理请求时需要带好证件和材料,管理部分检查验证后,就可收取房产证。

-房产证

你好,如果已经将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就已经发生效力,不需要做婚前公证。

房产购买后,经过在房产登记部门的登记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就是你你女儿的了,除非你们另外有特殊约定。婚前女方全额购买,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这个房产(或部分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房产证加上对方的名字;第二、房屋出售后所得的款项混同购置了其他资产;第三、婚后对房产进行了装修等工作使得房产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后把房子出租了,取得的租金一般而言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导致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建议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婚后把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婚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其结婚证,在婚姻登记处填写一份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并要求增加共有人。之后,由房屋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经核实,证明材料符合,即可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房产证加名字就算是共同财产了吗结婚之后,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姓名,就是共有的。产权证书加上他人的姓名,通常可以认定为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婚前个人拥有的房子,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姓名,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的重新约定,并将其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不动产登记上有对方的姓名,则对方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不过,有名字的人不一定就是一半。至于划分,有从合同,没有约定,还要看双方对房屋的贡献。

婚后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有用吗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在法律上的注册,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法律的规定,否则,未经注册,不会产生任何效果。

2、首先,买房是一种婚前的行为,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属于自己的,而这套房子的钱,则是属于自己的!因此,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得多收点契税了。

3、因属于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上配偶的姓名,属于婚前个人的独立财产,将部分产权份额转让给配偶,则按照转让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4、第二个是命名的过程。如果能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那么手续就很简单了,只要把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都拿过来就行了。如果你暂时不想还钱,可以去银行出具一份证明,表明银行同意将你的配偶扩大为共有人,然后去房产管理局申请。

5、如果婚前财产中有配偶的姓名,则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则该房屋有权进行分割。

以上便是关于结婚后把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个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您满意,能够为您的问题提供一点想法。

婚后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同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转移财产的方法如下:

1、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2、未经一方同意,私自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将同居期间至结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等;

3、私自开立银行账户,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一方不知情的银行账户名下;

4、私自在外将夫妻共同持有的股份转移给他人,并成为隐名股东。

财产的转移认定标准如下:

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5、短时间内有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进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综上所述,财产转移是恶意转移,包括为了侵占夫妻共同财产而低价转让共同财产,或者私自赠送给他人,以及伪造债务等行为;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新婚姻法后面的附则部分,对你说这个情况,有具体解释!住房产权归女方所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就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几种情况考虑:

第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第二、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3、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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