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结婚证照片要求。
1、拍结婚证上的照片和拍其他的证件照差不多,要求两个人的头最好是紧凑点,脸上面带些微笑,这样拍出的效果最好。而且一般是女左男右这样的位置。
2、结婚证照片的尺寸规格是有规定的,准新人在要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两寸半即长6cm×宽4cm,以红底或蓝底为背景的照片三张,必须是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的照片。
3、对于拍照最好是选择到比较正规的照相馆拍,也可以选择到婚姻登记处拍照片,只不过是要另外收取费用的,而相比较到照相馆拍会稍微小贵一些。
4、拍结婚证照时因为底色是红色或蓝色的,应该穿色彩鲜艳一点的服装,这样搭配比较好看,也显得比较正式一点,衬衫就是个不错的选择,也可以选择穿色彩艳一点的情侣衫也是可以的。
5、在拍照片之前,准新人记得要把自己的仪容仪表给整理清楚,不仅头发要梳整齐,不需要露出耳朵,而且衣服也要整理好。总而言之要注意自己的仪表和妆容,从而才会拍出好看的照片。
注意事项
1、双方提前沟通好、共同沟通协商选好拍结婚证照片时要穿的衣服。
2、如果对发型不满意最好在拍结婚证照片一周前改变,一来是对新发型的适应,二来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3、自备小梳子小镜子,在轮到你们拍照时将头发打理好,整理衣冠,以最佳姿态示人。
4、切忌浓妆艳抹,淡妆更能凸显你的清丽宜人。
5、结婚证照片是可以露齿笑的,幸福的纪念怎么少得了灿烂的笑容呢!不需要一副严正以待的模样,所以要开心地笑起来。
以上内容参考 -结婚登记照
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而从领取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开始,男女之间就属于合法夫妻了,这个时候即使双方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也是受到保护的。
结婚证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样的呢?
结婚证包括外皮一共有四张:皮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结婚证;皮里国徽里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结婚证,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1正文第一张正面印有:结婚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予以登记,发给此证。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员;
2第一张反面印有持正人,登记日期,结婚证字号,备注,并贴两人近照合影(2寸);
3第二张正面是双方资料,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4第二张反面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皮尾有编号(没有文字注释,以英文NO开始)
结婚登记每对9元。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
一、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或是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男女双方的单身以及无血缘关系证明;
(4)3张两寸以上男女近期结婚登记照;
(5)再婚者准备离婚证或是离婚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
3、男女双方无配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最多18字)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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