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是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公证书(每个公证处要求不一样,大多数是去户口所在地的司法局公证处才可以办,这个最好提前打电话到公证处确认)。2、拿到公证处的公证书之后必须到省外事办(必须省一级,市级、县级没有该权利)做认证,3、之后省外事办会负责邮到要去的国家的大使馆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是指的大家在国外结婚或者是出过结婚领取的结婚证要经过结婚登记国的公证。结婚证公证是非常必要的对于领取国外结婚证的人士来说,因为当前的使用到结婚证的领域是越来越多的,出国、陪读、出售房产等等都需要使用到结婚证。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都是想要了解的,只有做好了结婚证的公证才可以让自己的结婚证在国内也是畅通无阻的。
一: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
1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证明两个人婚姻状况的相关材料。
2三张两寸的本人近期的免冠彩色照片,双方照片的底色需要一致,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照。还要注意的是,如果说其中的一方有离过婚,那么还需要提供离婚证书。
二:国外的结婚证公证方法,让国外的律师对于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让国外的律师将已经公证的结婚证在当地的外交部进行公证;让国外的律师把经过国外外交部公证的结婚证交给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进行认证;国外的律师把认证过的法律材料寄到国内。
三:国内港台的结婚证公证方法,香港的是委托香港的公证律师进行公证;香港律师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盖章;将盖章的文件邮寄到内地。台湾的则是让台湾的公正律师进行公证;台湾的公证机关把公证书的副本寄给结婚证持有者或者内地的公证员协会;将公证书交给上海公证员协会认证。
以上的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的介绍大家都了解了吗?如果说大家自己有时间的话完全可以自己亲自的到相关的部门去办理公证。要注意的是,当前的结婚证的公证认证办理机构是非常多的,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的挑选,选择具有正规的资质的,同时具有丰富的办理经验的,只有如此才可以保证公证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结婚证公证需要材料如果说其中的一方已经去世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只有如此才可以顺利地办理结婚证的公证。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公证书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婚姻状况公证 是什么意思 婚姻状况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未婚、 结婚 、 离婚 状况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 留学 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 涉外婚姻 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 身份证 件;② 结婚证 书、 离婚证 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 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需提供的材料 申办婚姻状况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 、 户口 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户籍 记载情况的证明); 2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 (一)申办未婚(未 再婚 )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 护照 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 公司 等)出具的未(未再)曾 登记结婚 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 办事 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二)申办结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由原登记机关换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人配偶的户口册、护照的复印件; (三)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人民 法院 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 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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