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内容: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审批申请人入党前,要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作进一步的考察,有助于防止产生偏差,保持审批的正确性,从而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另一方面,有助于加深党组织和申请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申请人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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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明确必要性。《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这是十分必要的环节,而不是可有可无。
第二,要认真准备,增强针对性。谈话前,要认真审阅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调查证明材料,必要的可以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要因人而异,拟出谈话提纲,体现针对性,避免“一刀切”、程式化。
第三,要强化组织,体现严肃性。谈话工作应由党委统一组织,严格要求,认真对待。既要考察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又要考察其入党动机;既要了解入党申请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又要考评其政治表现和有无违纪问题。
第四,要实事求是,体现客观性。谈话过程要认真记录,谈话结束要如实把考察结果和谈话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情况。
中国***新闻网-对新党员进行入党前谈话不可忽视
教育部官网-上级党组织在审批预备党员前,为什么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
入党政审材料包括关于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关于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现实表现情况。
开入党政审证明需要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或者学校、单位的保卫处开具,在证明中需要包括需要证明对象的基本履历其思想政治情况,上交入党申请书之后的考察情况,以及现阶段的实际情况。
入党政审材料一般是组织与组织之间发生关系,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与同级党委组织部发函,当地组织部会指派下级党组织作出政审并形成材料,加盖党委组织部的公章再发回函调的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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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应是经过分党校普及班学习(可以从第一次进入分党校普及班学习的时间算起)且距发展时间一年。
2、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填写内容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第一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距离发展时间半年左右,第二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为发展时间一个月左右。
3、填写党内外群众反映
应如实填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大多数群众的意见。(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之前)
-政审
需要提出入党申请,以及入党志愿书。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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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积极分子
最近,营党委委员、一连指导员张大勇遇到一件烦心事:营党委指派他与二连的入党申请人小王进行入党前的谈话。张大勇对于这个谈话应谈些什么、怎么谈、要达到什么目的等等一头雾水。《中国***章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做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也指出:“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派党委委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做好入党申请人谈话工作,其根本目的是要把好党的大门,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同时,通过谈话也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为审批提供可靠的依据。从工作实践中看,一次经过充分准备、真正触及思想的谈话,往往令申请人终身难忘。要使这次谈话成功,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谈话前应做哪些准备一是审查入党材料。要详细审阅申请人的入党材料,看各种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反规定的地方。谈话应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组织审批前进行,因此谈话人还要了解支部大会具体内容、是否按规定进行表决等情况。
法律分析:入党谈话主要了解基本情况,和谈论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法律依据:《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的材料是《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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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有:-入党积极分子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优秀青年入党推荐表
三、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四、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入党申请书,结尾居右书写“申请人:XXX,下一行写时间”
六、思想汇报:四份,时间分别为3个月一份,结尾居右书写“汇报人:XXX,下一行写时间”
七、自传:时间
(1)标题。居中写“自传”。
(2)正文。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问题等。第二,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地写明思想演变过程。第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父母,已参加工作的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3)结尾。本人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姓名“ххх”,下一行写上“хххх年х月х日”。
八、政审材料
九、群众意见及总结:六至八名同学,每名同学都要发言,记下发言内容,最后总结一下所有同学的发言。
注:以下所有材料均用统一格式的信纸黑色水笔书写,信纸不要有题头,不能打印,不允许涂改,其中第1、2、5项中的申请入党时间要一致。
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要派人同他谈话”。谈话后,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进行整理,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内容主要有: (1)与申请人谈话的情况。这是谈话意见的主体部分,着重填写与申请人谈话的主要内容,以及申请人对所谈话题的认识和态度(简要归纳,或引用其原话)。 (2)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通过谈话并结合谈话前对申请人入党材料的审阅和调查核实所获得的情况,对申请人作总的印象和评价(应按党章规定的条件全面评价)。 (3)对申请人的入党意见。主要写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例如:“综上所述,我认为某某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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