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补办结婚证应当在一方当事人得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身份证等资料申请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是不需要度过冷静期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补领。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补 办结婚登记 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青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办学成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加强招生监督、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度调整划片范围。
三、优抚对象
在青山区居住或具有青山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一)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
(二)为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青山区具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三)支持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对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四)其他符合优抚条件的人员子女。
四、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街坊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小学:具有青山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青山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另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均可在青山区所属中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电脑派位、划片与派位相结合等办法招生。
1 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片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户籍在2019年8月31日前迁入)的学生,初中还需学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一致。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户籍、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划片对口、户籍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
2 北重一中采取划片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完成按片划分招生的基础上,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据学生意愿,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完成招生计划。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具有青山区户籍、房产证和学籍且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需回户籍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情况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 教育联盟学校分校区划片招生。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分三个校区,即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一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分两个校区,即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
4 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由学校组织招生,并将招收学生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报名程序
1 小学报名
2022年,我区小学入学继续统一实行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6日—6月17日。届时符合条件的适龄入学者(青山区户籍及非青山区户籍)的家长通过登陆“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btjynet)”,点击“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bmbtjynet/btqs),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划定的学校或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报名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1)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6月20日—6月22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报名须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划定的学校登记报名。
学校对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初审后,于6月27日—7月1日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材料和入学情况记录表到教育局复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青山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实行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6日—6月12日,届时家长登陆网址(http://bmbtjynet/btqs)进入“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点击“青山区户籍小学一年级申请缓学”入口,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适龄儿童缓学申请登记表”,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缓学登记表上“温馨提示”的审核日期,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和延缓入学儿童户口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4日—6月17日到区教育局办理缓学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预报名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于6月25日—6月26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入学者,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以及下列“四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预报名。
居住证: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入学儿童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入学者页)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随迁适龄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处的区域,划定如下审核地点,即6月25日—6月26日进行预报名地点,该地点不作为录取依据。
中南区域: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审核地点: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
东南区域:建设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包三十六中(小学部)。
西南区域: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富强路小学。
东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审核地点:一机五小。
西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110国道以南,审核地点:北重一小。
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服务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审核。
(3)8月25日以后公布新生入学分配结果。届时家长登陆(http://bmbtjynet/btqs),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结果。
2 初中报名
(1)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填写“初中招生报名表”,完成电子信息的录入,确认信息正确之后,打印一份“简明登记表(册)”,并上报电子信息(学生库DBF和学生库FPT)。各学校携带准备好的“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简明登记表(册)”及学生户口簿、房产证(一生一袋,贴考号、姓名标签)等表册和证件,到区教育局审核。具体安排另见“2022年青山区小学升初中报名材料审核安排表”。
(2)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0日—6月23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学毕业学校证明。
(3)非青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20日—6月23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下列“两证”和小学毕业学校证明。
居住证: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入学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入学者页)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的,在原毕业学校登记。各小学校于6月23日—6月24日完成登记汇总及报送工作;在区外就读的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6月20日—6月23日)。
(5)初中招生录取结果可于8月25日以后,登陆(http://bmbtjynet/btqs)进行查询。
3
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
4
须提供相关文件、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非青山区户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小学)、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0日—6月22日到区教育局审核,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四)足球特长生招生
为畅通足球特长生升学绿色通道,凡被命名为包头市及市级以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且配备专职足球教练员的初中校,按照有关规定,招收特长生人数应控制在允许招收数量以内。所有申报足球特长生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素质及技能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成绩、本人意愿和学校录取意见予以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五)民办学校招生
青山区属地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纳入青山区统一管理,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网上预报名,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凡经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招生。招生后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五、有关规定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1 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
2 户口簿和房产证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
3 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入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4 房产性质为商业 公寓 楼和 商铺 等非 住宅 以及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
5 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双胞胎及离异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 非青山区户籍在青山区就读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二)包头市昆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的适龄入学者,不享受青山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三)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四)凡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五)迁入本区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临时变更的户籍、房产证不予重新认定。
六、其他事宜
(一)具有青山区户籍,又有新住房手续且已入住,但户籍尚未迁入新住址,需家长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外来务工人员在青山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的,其子女入学仍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
(三)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必须随父母户籍,如不跟随父母户籍,应回父母户籍所在范围学校入学。
(四)具有青山区户籍的拆迁户子女,不能在原住地入学者,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以及社区出具的证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包头教育云”(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和“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教育部颁发的“十个严禁”。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区教育局不得接受除优抚对象之外的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的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筹安排。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教育局规定的上限要求。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加强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做好疫情防控。在招生工作中要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防控技术方案,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操作程序,尽力减少线下环节,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八、未尽事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061183106120
附件1:2022年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划片招生范围
附件2: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2022年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文学道小学:呼得木林大街10#、12#、13#、14#,自由路6#、7#、8#、10#、12#。
哈达道小学:幸福路5#,呼得木林大街8#、9#、11#。
光荣道小学:富强路6#、8#,赛音道5#、6#、7#、8#,幸福路4#、6#、7#。
富强路小学:丰产道3#、4#,富强路5#、7#,迎宾道1#、2#,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
民族路小学迎宾校区:迎宾小区。
民族路小学万达校区: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正翔国际小区,幸福路8#、9#、10#,富强路9#、10#、12#、13#、14#、15#、19#。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一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4区、5区。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春光小区3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赵家营村、振华小区,春光小区6区、7区、8区、9区。
包三十六中(小学部):文化路以南、民主路以东、建设路以北各街坊(光辉小区、健康新城、福泰嘉苑、光辉佳苑、军辉花园、青东嘉苑、民主路7#、 保利花园 、青东华庭、健康阳光城、阳光翠景、边防佳苑、 万郡·大都城 等)。
一机一小:自由路3#、4#,民主路2#、3#。
一机二小:自由路1#、2#、5#,呼得木林大街4#、6#、7#。
一机三小:自由路9#、11#、13#,民主路4#、5#、6#、8#。
一机四小:民主路1#,青山路5#、6#, 观澜壹号 。
一机五小:青山路7#,文化路以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
一机七小:朝阳小区。
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当铺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北重一小:青山路3#(7栋—12栋)、4#,幸福路2#,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
北重二小:丰产道1#、2#,富强路1#、3#。
北重四小:富强路2#、4#,赛音道1#、2#、3#、4#,幸福路1#、3#,青山路3#(1栋—6栋),公忽洞。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青山路1#、2#,邻圃道以西、文化路(西延)以北所属区域。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二〇二小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窑子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蛇令窑子村、冯四圪卜村、花圪台村。
松石学校(小学部):四道沙河村、 松石国际城 、永和窑村。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包四十八中: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正翔国际小区,富强路8#、9#、10#、12#、13#、14#、15#、19#,赛音道7#、8#,幸福路6#、7#、8#、9#、10#。
包四十五中:赵家营村、振华小区、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3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包三十六中:民主路4#、5#、6#、7#、8#,光辉小区,健康新城,光辉佳苑,军辉花园,六合成,建设路以北、青东路以东、青山路以南、建华路以西所属区域(保利花园、健康阳光城、都兰小区、福宇小区、昌福新村、佳福小区、万郡·大都城、翡丽湾、当代·菁英国际等)。
包五中:丰产道2#、3#、4#,富强路3#、5#、7#,迎宾道1#、2#,迎宾小区,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兵工佳苑,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一机四中:民主路1#、2#、3#,青山路7#,朝阳小区。
一机二中:青山路5#、6#,呼得木林大街4#,自由路1#、2#、3#、4#,观澜壹号。
北重一中:青山路1#、2#,丰产道1#,富强路1#、2#,邻圃道1栋—6栋、青宾小区、锦林花园。
北重二中:呼得木林大街7#、8#、9#、10#、11#、12#、13#、14#,自由路5#、6#、7#、8#、9#、10#、11#、12#、13#。
北重四中:富强路4#、6#,赛音道1#、2#、3#、4#、5#、6#,青山路3#、4#,幸福路1#、2#、3#、4#、5#,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6#,北重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公忽洞。
二〇二中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窑子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蛇令窑子村、冯四圪卜村、花圪台村。
包五十二中: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四道沙河村、当铺村、永和窑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办理的。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包头市昆都仑区婚姻登记地址
地址:包头市昆区乌兰道50号
电话:2522795
结婚登记办理须知;
1、结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当事人持:A、本人的常住户口簿;B、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7)颁发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B、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C、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D、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E、祝贺新人。
3、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办理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4、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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