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证办理流程:1、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2、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3、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法律客观: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你们双方都不是上海人的活,在上海是领不到结婚证的!如果你们俩人中有一方是上海人是可以的,否则是不可以的按《婚姻法》条例,在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注意: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上海办结婚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办理结婚证有哪些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结婚证办理的流程
(一)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主观: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根据这一规定,你们双方可以共同到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是不能在除男女双方常住户中所在的外的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因此你们如果都是外地户口的情况下目前不能在 上海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提供了3张大2寸近期冕冠合影照片。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你们可以去的登记地点是: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办理高峰可在网上办理结婚登记预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上海各区婚姻(结婚/离婚)登记处(地址+电话+接待时间)
1、黄浦区
江西中路250号(邮编200002)
结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五、六上午 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一月一日、五月一日、十月一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63185355,63777913
2、徐汇区
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结婚接待时间:周一、二、三、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四上午9:00-11:30
周六及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二、四上午9:00-11:30
64325542,64325543
2、静安区
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50号(1-2楼)
结婚接待时间:每周一、三、四、六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夏令时下午2:00-4:30)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二、四、五上午9:00-11:00,周二下午1:30-4:30(夏令时下午2:00-4:30)
53550041,53550041
3、长宁区
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周一、二、三、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周四上午9:00-11:00
周六及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3:30 (法定假日除外)
周一、二、三、四上午9:00-11:00
(法定假日除外)
62705220
62705589
4、普陀区
曹杨路510号(近白玉路)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周六、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 9:00-15:00
周一、周二下午1:30-4:30,周三、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2803612,62441118×3002(结婚),62441118×3009(离婚)
5、虹口区
巴林路76号(近运光路)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7月1日-9月30日下午2:00-4:30)
周五上午8:30-11:00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7月1日-9月30日下午2:00-4:30)
周五上午8:30-11:00
55127329,55127328
6、杨浦区
济宁路252号(近江浦路)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六下午1:30-5:00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30-11:30
96968520,25017777
7、闵行区
七莘路750号
周一下午1:30-4:30,周二至周六上午8:30-16: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5:30
64886900,64984950,54530884
8、浦东新区
(1)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三楼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58012424,58828056(结婚)
58829805(离婚)
(2)惠南镇城基路29号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58012424,68018414
9、嘉定区
澄浏中路2560号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 8:30-11:00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8:30-11:00
59528196
59528242(结婚)
59528667(离婚)
10、宝山区
樟岭路2号南楼(近盘古路)
周一、三、四、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周二上午8:30-11:00
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0:00
56699828
56699902(婚姻)
56699901(收养)
11、奉贤区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上午8:30-11:00
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01:30-04:0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元旦、五一、十一办理结婚登记)
周二、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四、周五上午08:30-11:00
57421803
57420620(结婚)
57421029(离婚)
12、金山区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周一、三、四、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57320237
57319540
13、松江区
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4楼
周一、二、三、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四上午8:30-11:00
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补领结婚证书接待时间同上
周二、三、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四上午8:30-11:00
补领离婚证书接待时间同上
57716031
57828156
14、青浦区
外青松公路6189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夏令时下午1:30开始接待)
周二、四、五上午8:30-11:15下午1:00-4:15
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夏令时下午1:30开始接待)
69714231
69714230(结婚)
69713671(离婚)
15、崇明区
翠竹路1501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59611302
39611574
16、市婚姻登记中心(涉外)
漕宝路82号E座三楼
周一、三、四、五、六9:00-16:00,周二上午9: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四下午1:30-4:00
64325087
接待时间:24小时
64325088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上海领结婚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就可以在上海领结婚证;
2、如果俩个人都不是上海户口,此时不可以在上海领结婚证。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上海外地人可以领结婚证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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