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填写什么表格

办理结婚证需要填写什么表格,第1张

法律主观:

幸福温馨提示-目前27省市区已经联网 请您参考 结婚登记 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拿结婚证填的表格如下:

1、填写明本人和对方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号、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声明书上文化程度、职业等基本信息最好与户口上一致;

2、申明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强调自愿结为夫妻;

3、声明人和监誓人共同签字。温馨提示: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材料与相关证件。一般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证明、无近亲血缘关系证明、免冠照片等;

3、登记机关审查证件与材料;

4、制作结婚证。登记机关审查完材料,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制作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登记表格等材料。

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凡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均可结婚。而对于持有集体户口的人来说,如果想要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集体户口结婚登记。具体来说,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应与结婚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一致。2 户口簿原件: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最新户口簿原件,以证明双方目前的户籍情况。3 结婚登记表格: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或《结婚登记书》等相关表格。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中的所有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否则将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双方也无法顺利完成结婚登记。

如果集体户口结婚登记的双方其中一人无户口簿怎么办?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户口簿,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证明其户籍情况。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如出生证明、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同时需要注意,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才能获得民政部门的认可。

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结婚登记表格等材料。对于持有集体户口的人来说,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集体户口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信息,以确保结婚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008863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8
下一篇2023-10-2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