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利诱,假结婚,对方给孩子上北京户口

父亲被利诱,假结婚,对方给孩子上北京户口,第1张

你父亲愿意呀。

当然如未来真离婚了也有办法对付,因为你父亲是户主,户口本在你家管理,离婚后她孩子上学上社保结婚都需要户口本·你们不借他也难办,以此逼迫对方在京买能入户房子把户口迁移出你家就可以了。

北京近日逮捕了假结婚买卖京牌儿的67人,现在结婚逐渐成了一些大城市交易的一种手段,就是走这样一个程序,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感情关系,只是要转移某些东西,规避某些规定。但显然这个是违法的,是违背那些规定设定出来的初衷的。

北京的车牌照就是传统的燃油汽车,想上一个牌照有多难,如果你在那个地方尝试过,你就发现相当之难,几百人抢那么几十个车牌照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你又着急上牌又买不到啊,怎么办呢?你就可以通过民间的方式进行交易,有一些不可言明的渠道就可以达成你的目的,比如说对方有一个车牌号,他已经提前了很久就进行排队了,他已经有了车牌号了,但是这个车牌号它是不能进行商业交易的,不是说想转给你就可以的,但是两个人可以假结婚,然后把这个指标给你,夫妻之间,一个家庭之内是可以决定这个指标到底给哪一个人的。

之前也曾经出现过房产转移假结婚的情况,就是房产要交给另外一个人,无论是商业买卖还是其他的,你都要交很高的税的,但是如果你私下里通过结婚这种方式把它规避掉,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是不交税的,这个就节省了相当大的一笔费用,之前网上就曾经爆料过这样的事情。反正闹的影响挺大的,后来就对这种婚姻的买卖关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于现在管的就很严格,这不是你想结婚就可以想离婚就可以的。

现在新出的法律法规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就是你们真的要离婚的话要提前一个月,然后一个月之内双方都没有反悔,然后一起去领那个结婚证,确认了一个月之后你才能拿到这个结婚证,所以结婚离婚都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的了,不是你拿着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想离婚就能离婚的,这个好像也有了间接性的限制作用。

结婚这件事本身不分真假,除非办的是假证!但这并不代表就可以随意“假结婚”了,因为“假结婚”这件事背后隐藏的风险,远比大家想像的还要大!像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为了求个户口而冒险“假离婚”的人真的是一抓一大把。我们也处理过很多“假结婚”和“假离婚”的案件,比如“假结婚”之后,因为利益达不成一致,婚离不掉了;或者“假离婚”之后,对方不想复婚了,财产又全都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被“卷”跑了。当很多人还在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想办法“假结婚”或是“假离婚”时,却不知道隐藏的风险也随之而来了。

我们上海的分所曾经办过一起「假」结婚的案子。

当事人和男方同居了7年,怀孕后,为了给孩子上个户口,要求和上海土著的男方领证结婚,但男方因为各种借口迟迟不想结婚,最后答应女方,先和自己的好哥们儿领证,也就是「假」结婚,先帮孩子把落户落在上海。男方的哥们儿以落户的名义跟女方要了12万元,并承诺办完户籍手续后再支付8万就行了,女方考虑到对方是男友的哥们,没想太多也就同意了。孩子出生后,男方开始刻意疏离女方和孩子,也从没给过女方一分钱,女方要求男方的哥们儿出抚养费,对方当然是拒绝出抚养费的,因为孩子并不是自己亲生的娃。于是女方又转身向孩子的亲生父亲要求支付抚养费,没想到对方竟也一口回绝,不承认两人的关系,并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拒绝女方提出亲子鉴定的要求。

女方四下求助无果,最后找到我们咨询如何解决。

在选择“假结婚”的瞬间,女方考虑的都只是怎么实现“帮孩子落户”这个利益,却没有想过自己需要拿什么去换取这个户口。两个没有感情基础的人,如果只是为了某个特殊的利益而结婚,结婚后很可能因为利益达不成不一致而引发纠纷,不仅会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极大的困扰和影响,还有很多后患无穷的风险,比如,我来给你列举几个例子:

1、「假」结婚购房后,如果对方拒绝离婚,那么实际购房人就要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才能达到目的。不仅浪费时间金钱,同时也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2、「假」结婚的夫妻一方如果遭遇意外,那么另一方便取得对方所有财产的部分继承权,带来一定继承风险。

3、「假」结婚是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的债权人的效力,假结婚很可能为自己带来潜在的债务风险。

4、「假」结婚后,如果没有做特殊的财产约定,夫妻财产是公有制,财产多的一方会承担相应的风险。

2021年4月份,北京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了2021夫妻投靠落户新政,这也意味着外省市妻子投靠北京农村户籍丈夫,最短三年落户北京再不可能,靠「假」结婚落户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已经成为过去时!国家政策的出台和变化,让“假结婚”和“假离婚”都不能再钻法律的空子。虽然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再通过这样的方式得以实现,但却能使得一线城市的离婚率有所下降,并且保护相当大一部分人的利益避免遭受损失。从整体来看,还是有益处的。婚姻不是交易,更不是利益的筹码,婚姻是神圣而受法律保护的。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相信北上广深的「政策性离婚」会越来越少。婚姻需要多一些脚踏实地,才能走得更长远啊。

外地人和北京户口的人结婚,婚后孩子的落户能落到北京,现在很多人削尖了脑袋都想要一个北京的户口,但是通过正常的办法已经是非常难入北京户口了。

1、现在想入北京户口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

现在很多人都想入北京户口或者说给孩子一个北京户口,为什么?因为有一个北京户口的好处太多了,北京作为我们国家的首都,超一线城市,不论是经济、教育都是其他城市没有办法比拟的,一旦有了北京户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进入更好的单位,而且孩子有北京户口的话,以后可以在北京本地上学,高考,享受更好的教育,更加优惠的政策。

我在高考那年,真的是做梦都想去北京高考,因为北京的高考卷子相对我们这儿的来说确实是简单了不少,而且北京的高校多啊,他们的录取人数也比我们这儿的多,我们这儿,就郑大一个211,分数还要那么高,想想就心痛,虽然我自己是没办法有北京户口了,但是以后一定要创造更好的条件给我儿子的。     

2、和北京人结婚后,孩子能够落户到北京。

在你和北京的一个人结婚后,你孩子的户口是可以落到北京的,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政策的原因,现在有很多人找一个北京户口的人假结婚,然后把自己孩子的户口弄成北京户口,所以在这些事件泛滥以后,北京也制定了相应的落户政策,结婚没有三年五年的,你就别想落户,我觉得这个政策完全是可以接受的,不然每个人都假结婚,那就乱套了。

我有一个亲戚是北京户口的,当时我和发小去北京旅游,就在他家吃了一顿饭,听他给我说了这种事情,当时有一个河北的人,想要花几十万让他假结婚,但是我那个亲戚家也不缺那点钱,直接就给拒绝了,我觉得要是我,可能屁颠屁颠就答应了。

3、北京户口可以为孩子带来一定的优势,但起不到决定性作用。

在教育资源上,北京户口确实是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些优势,但是这个优势是起不到决定性作用的,每个学校都会有几个不学习的混混,对于这种人,即使教育资源再好,他们该不学还是不学,该考不上大学还是考不上。

虽然我们很多人都没有北京户口,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去拼搏,早晚有一天会走上人生巅峰,然后成功入上北京户口,让自己的孩子也享受一下北京户口带来的好处。

综上,外地人与北京户口的人结婚是可以落户到北京的,以前的时候经常会有人和北京当地人假结婚来弄一个北京户口,但是现在不行了,有要求了,结婚没有三五年是没办法落户的,我们也不必那么羡慕北京的户口,我相信以后凭借自己的努力,不会比他们差。

常见的解决北京购房资格的方法有:1、5年社会保障。5年社会保障是最常见的破局方式,连续60个月社会保障税,持续时间长,费用高。由于时间的延长,不确定性指数上升,容易错过上车的重要时机。

2、北京户口。北京户口已经形成了专业市场,目前市场价格在100万左右,费用高,没有可靠的渠道,处理风险大。

3、结婚。与北京户口结婚,是获得购房资格的最快方法,风险在于结婚关系面大,需要处理家庭关系,财产处理,不熟悉或可靠渠道,市场专业结婚票价格约10万+,男女略有差异。

4、工作居住证。有效的工作居住证,可以购买北京房地产,因此也被称为北京绿卡。工作居住证与户籍的基本功能相似,可以享受购买住宅资格的车牌等,唯一的区别是孩子不能在北京参加普通大学的大学入学考试,可以参加职业大学的大学入学考试(有两三本)。有工作居住证资格的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最低基数)8个月后处理,合计约10个月,市场处理费为5万~10万人。最好建议你写好合同,不一定靠谱哦,建议你还是走正规的渠道

如果你丈夫单纯就为了买房升值,那么无可厚非,但如果有非分之想,那您就要考虑后果了。不论您丈夫是哪种想法,您一定在经济方面算好账,协议写的详细一点,当然最重要的是,一定掌握经济命脉和经济大权。别造成真正的离婚和真正的损失。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用书面离婚协议书或公证书为自己做保障。

为了房产和户口,六旬男子将妻子起诉至法院。在六旬男子的表述中,这并非是一起普通的离婚财产争议案件,而是夫妻两人为了各自获得房产和户口的目的“假结婚”,并做出了财产约定。如今女方获得了房产却不给男方办户口,男方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通州区法院审理此案后,驳回了男方的诉求。法官表示,法律中只承认婚姻状态,无论何种动机结婚,一般情况下,结婚状态下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各为利益而结婚

非京籍的男子王建刚(化名)称,女子李爱霞(化名)系通州区某村户籍,两人均已60岁,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不久后,李爱霞所在村庄就面临拆迁。拆迁政策中,如果安置人的配偶为非京籍的本村常住居民,则可以多享受50平方米的回迁房指标。李爱霞作为被安置人,为获取更多的拆迁利益,在和王建刚相识三个月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为再婚。

结婚前夕,双方前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特别约定了李爱霞房屋拆迁所得款项均归李爱霞所有,与王建刚无关,即使王建刚获得的回迁房指标也应由李爱霞享有。王建刚称,双方在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后,李爱霞口头答应帮助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这样王建刚就可以解决社保补缴问题,在2017年享受到退休待遇。

王建刚表示,李爱霞所在的村庄拆迁后,李爱霞获得了相应的拆迁利益,包括政策中分配给王建刚的回迁房指标。双方在结婚期间,并未操办婚礼,也没有通知亲属,在婚后也未共同生活。

法院驳回男子要回补偿诉求

2016年,王建刚通知李爱霞为其办理北京户籍手续,但李爱霞明确予以拒绝,并表示从未答应给王建刚办理北京户口。随后,李爱霞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王建刚离婚。王建刚眼见享受退休待遇的计划落空,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无效,意图要回以自己名义取得的拆迁补偿。

法院审理后发现,双方确实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双方财产特别是王建刚拆迁财产的归属。且签订协议期间,不存在胁迫、欺诈等可撤销的情况,故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王建刚陈述,李爱霞曾答应在结婚后将其户口迁入北京,但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于王建刚的陈述不予认可,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建刚的诉讼请求。

法律只认婚姻状态不过问动机

此案主审法官表示,此案中,王建刚自称和李爱霞是为了谋取各自利益的“假结婚”,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在婚姻机关进行了登记。“其实法律中是不承认 假结婚 的”,法官表示,双方领证登记,在法律上就确认为结婚状态。双方在结婚状态中所做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是胁迫、欺诈等状态下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对结婚的动机并不追究过问,无论双方动机如何,即使是所谓的“假结婚”,婚姻状态也会得到法律认可。法官表示,对于所谓的“假结婚”行为要有足够的警醒,不能因利益而将婚姻视为儿戏,导致自己蒙受损失,人财两空。

关于户口问题,法官表示,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京籍人员配偶迁入北京的政策,但法院并不管理户籍问题。因此即使王建刚符合政策要求,也和李爱霞签了迁入户口的合同,法院也不会支持王建刚的诉求,此事非法院管理范围。

鸡飞蛋打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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