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配偶户口进京最新政策

北京公务员配偶户口进京最新政策,第1张

一般结婚10年后,对方45岁可以过户到北京户口谁知道北京公务员领了结婚证后配偶可以过户到北京市。一般结婚10年,对方45岁就可以调到北京户口我觉得不行。你是一般北京户口你可以按以下政策转本户口Basis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意见。夫妻双方均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工作满三年的干部;京外一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北京市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配偶户口进京最新政策是:

1、当地对于配偶具有外省市户籍,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申请投靠爱人进京入户:

(1)年满45周岁;

(2)结婚满10年;

()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符合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相关政策,可提供京单位和单位集体户口所属公安局同意书办理投靠北京户籍配偶落户。

3、配偶调京后户口是否可以落在在京一方单位的集体户口上,这需要在京单位和单位集体户口所属公安局同意。

对于以上情况办理投靠北京户口配偶,除了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外还需要提供在京单位和单位集体户口所属公安局同意证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

(1)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2)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

(3)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3年北京结婚落户新政策如下:

1、妻子投靠丈夫的结婚需满3年,丈夫投靠妻子的结婚需满5年。

2、投靠人需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无业人员,被投靠人为北京市远郊区农户。

3、如为再婚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满3年。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直系亲属宅基地);作为门槛较低、时间较短的落户政策,夫妻投靠入农户很受关注。很多居民觉得很容易,以为配偶是农户就没问题。其实不然,北京的户政部门很正规,缺材料、材料有瑕疵很难通过。而且除了公开的材料,有很多细节和内部规定是没有公示的,这些规定如果提前不搞清楚多耽误三五年很正常。

北京户口的好处

目前,职工在北京参加养老保险是没有户籍限制的,但退休之后是否拥有北京户口,对于能否在京享受养老待遇的规定不尽相同。对于北京市户口的人员,只要达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两个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在京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而外埠户口、在北京市工作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可在北京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部分人群,还可以像京籍人员一样,在达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条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夫妻投靠落户

嫁五十岁北京人,儿女户口能否进京需视情况而定。

如果嫁的人是北京户口,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孩子便可以上北京户口:

1 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 投靠人超过45周岁,结婚应满5年。

3 投靠人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如果嫁的人不是北京户口,那么孩子的户口不能直接进京,需要满足当地的入户条件,例如父母一方为北京户口,孩子可以随父或随母上北京户口。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口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关于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通知

京公人口基层字2021339号

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统一本市农业和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如下:一、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

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

二、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登记。

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3日印发

和北京人结婚可以得到北京户口。

获得北京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2、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关于北京夫妻户口投靠,目前的政策是: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且是硕士学历的,另一方七年后可投靠北京户口的一方,即可有北京户口。但硕士以下学历的不能将配偶的户口带入北京。

(一)北京夫妻户口投靠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北京夫妻户口投靠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

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参考资料:

:北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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