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内地人和香港人在香港登记结婚需要哪些证件和多少费用呢

请问内地人和香港人在香港登记结婚需要哪些证件和多少费用呢,第1张

还是我来告诉你吧,我去年在香港拿的,内地人去香港登记结婚要内地人的未婚证,去港的证件,一般是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其实不用户口,我们去登记的时候问我有没有带户口,我说没有,也没要了(当然你带着更好)。

去找一家民政局,第一次去是填表,复印一些证件,登记处有可以复印的,资料搞好后就预约登记结婚的时间,预约时间是三个月内(香港好像都是要预约时间的,当天是没办法拿到结婚证的),这次是交三百多块钱。到了预约的时间后再过香港登记结婚,带两个见证人,再交七百多块钱就可以了。所以内地人办理通行证签证的时候最好是三个月能过两次的那种签证,如果实在不行的,可以拿护照过,还有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在国内登记和香港登记都可以。

在香港注册结婚的程序:

1、向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费用为305港币;该通知书会在登记处公开展示15天;若无异议,随后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准新人要在证明书签发后的3个月内举行婚礼。

2、婚礼可在三个地方举办: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在特许礼拜场合由合资格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理人在香港的其他地方主持。

3、如果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正常办公时间费用为715港币,星期六下午或星期日则跃升为1935港币。新娘和新郎需要提前20分钟到达,当场还需要两个成年人作为见证人并签署作证。

4、婚礼前,司仪会邀请新人、见证人和亲属进入小礼堂。小礼堂循环播放《婚礼进行曲》,新人和见证人各坐在桌子一侧,司仪和登记官则在桌子头,亲属在一旁观礼。

5、各方准备好后,登记官用粤语或英语主持仪式,基本流程是新人把戒指交给司仪,起立宣誓,交换戒指,签署婚约,最后接受祝福。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新华网-香港新人如何结婚:婚礼需见证人、平均花费36万

1预约登记

先要在网站上提交预约登记的表格,按要求写就行了点击此处进入预约网站,提交的时候要写明你要在哪个婚姻注册处办理,通常尖沙咀或者金钟的是大家的首选,也就是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还要写明是要在哪一天办理,因为每个注册处每天可以处理的新人数有限,所以要先到先得的顺序,提交晚了的话,就只能换地方了。

  接着要进行预约的确认,有两个办法:

一是:第二天通过传真将所需的证件影印件传真过去,不过所留日间联系电话,一定要可以接通的

二是:第二天到指定办公地点直接提交证件的正本给他们看一下,就可以了

  2登记日期确认

  这个是在注册日期三个月整的,对于小怪来说,就是10月6号,这个是可以一个人去也可以两个人去的,要提交两个人证件的正本或者复印件。如果是复印件,就要在正式注册之日前三天再拿正本过去一下,验明正身。

 

  3。登记注册

  最后就是关键一步啦,在约定好的日期和时间到你定好的地点去登记就可以啦,不过应该是要有两个以上的朋友或者家长在场的,这样才比较正式。

按照香港的习俗是中午或者下午注册,晚上接着婚宴,就是一天下来全部搞定,所以大部分新娘是穿着婚纱去注册的,同时双方交换结婚戒指!

一开始预约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

  第二步去确认的时候,要交HKD325块

  最后去注册的时候,如果是在非节假日就是HKD750左右。如果是在节假日内这个费用就会上涨到HKD1925。

果要在香港注册的话,需要去两次,一次是预约及确认。就是一下把前面两个步骤完成,最后就是可以两个人一起去注册啦

法律主观:

香港结婚与内地结婚的区别: 1、内地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香港实行夫妻财产独立制。 2、香港的结婚证明是纸质的结婚证书。内地的结婚证明是结婚证。 3、在内地男女双方可以临时决定领证,在香港结婚实行的是预约结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随着内地与香港的融合发展,越来越多跨境婚姻出现,上一期跟大家分享了香港居民在内地结婚的手续。

      香港居民在内地结婚的手续

      除此之外,香港居民也可选择和Ta的配偶前往香港登记结婚。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在香港结婚所需的手续与流程。

      一、婚姻登记的条件

      在香港,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为16周岁,不论结婚双方居于何地或属于任何国籍,均可在香港登记结婚。但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拟结婚一方在结婚当日未满21周岁,但年满16周岁而非鳏夫(即无妻或丧妻的人)/寡妇,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需要向婚姻登记官出示未成年人士结婚同意书。也就是说,不管是持有内地居民身份、香港身份,还是持有外国护照的外国人,只要符合法定年龄要求及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都可在香港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也可)。

      二、婚姻登记的程序

      根据香港法例,在香港缔结婚姻需经以下程序:

      (一)结婚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通知书)。

      (二)登记官须在其办事处展示通知书的第I部分,直至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届满为止。

      (三)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记官可在通知书递交后最少15天,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让结婚双方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四)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需要注意的是,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有关人士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三、如何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如拟于香港登记结婚,须事先递交通知书予婚姻登记官。若选择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递交,可经网上预约。有关网址为:

      

      成功预约的人士,至少其中一方必须于预约系统指定的日期及时间亲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记处/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届时并须出示拟结婚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旅行证件或其他身分证明文件。费用为港币305元。

      除了亲身前往递交外,选择婚姻监礼人形式举行婚礼的新人,亦可选择交由婚姻监礼人代办相关手续。

      四、举行婚礼的形式

      在香港结婚的仪式有三种可以选择:

      (一)在婚姻登记官的办公室内,由婚姻登记官或其代理官员主持

      选择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婚礼并签发结婚证书的,正常办公时间收费为715港元;非公众假期的周六下午或周日,收费为1935港元。可举行婚礼的香港婚姻登记处地址共五个。打算在婚姻登记处结婚的朋友需要注意,婚姻登记处需要预约方可使用,建议在预约递交通知书时,可以同时登记礼堂预留之优先筹号,以便在心仪的日期及婚姻登记处礼堂举行婚礼。

      (二)在持牌的宗教场所(教堂)内,由合格的牧师支持

      入境事务处就公众礼拜场所发出许可证,特许该场所作为举行婚礼的地点,并容许该场所隶属的教会、宗派或团体中合资格的神职人员,按该教会、宗派或团体奉行的婚礼仪式或惯例主持婚礼。但并不是所有香港的教堂都可以签发结婚证明书的,香港法例规定教堂与牧师需要事先向政府申请,获授权行礼后才可以签发结婚证明,所以一些规模较小的教会可能未曾作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另外也有一些新人因为其中一方不同宗教,或未受洗或受浸,教会并不接纳他们在教堂内行礼。而教堂也须预约方可使用,更多细节可向拟举办婚礼的教堂了解,每一教堂都有相应的申请须知。

      (三)在自己选定的场所,由持牌的婚姻监礼人主持

      香港在2006年制定的“婚姻监礼人计划”。该计划允许新人自行聘请婚姻监礼人(符合《婚姻条例》规定要求并通过培训课程的律师或公证人),在任何时间于登记官办事处及特许礼拜场所以外任何位于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礼,由婚姻监礼人签发结婚证书。需要注意,香港大部分的婚姻监礼人都是律师,但并非律师便是婚姻监礼人。该选择的好处就是时间、地点可以由自己根据情况随意安排,在递交拟结婚申请书申请通过后的三个月内任何一天都可以。

      五、见证人(证婚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除婚姻主持人外必须至少有两名见证人。见证人需年满18周岁,举办婚姻登记当日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旅游证件,见证人不限定必须为香港居民。婚姻主持人、新郎新娘、两名见证人必须在结婚登记证书(两份)上签字,一份交给结婚人,另一份由婚礼主持人交回婚姻登记处。

      六、香港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需注意事项

      内地的结婚证俗称“小红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而香港的结婚证则是单张的纸质结婚证书。

      此外,与内地结婚证书能直接在香港使用不一样,香港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需要经具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香港做的该公证,一般在公证书内都需载明指定使用期限、用途和使用地点,因此一般来说一次公证只能使用一次,下次有新的事项需要提供结婚证明,还需再次公证。

      七、结语

      概括而言,选择在香港和内地结婚各有优势,在香港结婚的仪式感强一点,但行政成本也较高,日后结婚证书在内地使用也需频繁公证。而在内地结婚,香港居民只需办理一次“单身证明”和公证即可,成本较低,适合长期在内地生活的香港居民。

你男朋友可以到(香港婚姻登记处)先办理以下手续: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凡拟结婚人士,不论拟在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官主持婚礼,或在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婚礼,或由婚礼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均须事先以订明表格向本港的婚姻登记处直接递交或透过婚姻监礼人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拟结婚双方无须受居留条件所限制,亦可以属任何国籍人士.

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为十六岁(以西历计算).

如何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除在海外递交的通知书外,拟结婚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必须把已签名的拟结婚通知书交往或透过婚姻监礼人递交给本港的婚姻登记处。并须出示拟结婚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或旅行证件.

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他们必须提供双方的下列个人资料:

全名;

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鳏夫或寡妇、离婚人士或以往曾否采用任何仪式结婚);

职业;

年龄;

住址;

双方父母的姓名;及如任何一方未满二十一岁,必须列明同意这宗婚姻的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该人的身分(即婚姻条例附表3指明的有关人士),并须提交与该有关人士的关系证明文件.

特别规定(未成年人士):

如拟结婚的任何一方未满二十一岁,但超过十六岁,又非鳏夫或寡妇,必须向婚姻登记官出示婚姻条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关人士的同意书.

如没有该等可发出同意书的人士,当事人可向区域法院法官提出申请该同意书。

离婚人士/鳏夫或寡妇:

如拟结婚人士是离婚人士,必须提交由管辖法院所发出有关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证明;并在举行婚礼前,向婚姻登记官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院最后判令的核证副本.

如拟结婚人士是鳏夫或寡妇,必须提交其先前的结婚证明及前配偶的死亡证明书.

如离婚文件或死亡证明书不是以英文或中文书写,必须递交这些文件的核证翻译本.

拟结婚通知书的展示及结婚仪式的安排:

拟结婚通知书须在接收通知书的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为期最少十五整天.

在这段期间内,任何在法律上获授权人士如对该宗婚姻提出反对,可以在登记官出示以供查阅的通知书的副本上写上「不准」一词,加上签署及书明反对该宗拟缔结的婚姻所凭的身分.

如婚姻登记官认为该人其实并非在法律上获授权,则可准许该宗婚姻继续办理.

如婚姻登记官认为反对有效,拟结婚的任何一方可就登记官的决定藉呈请书向原讼法庭提出上诉,由法庭裁决该宗上诉。原讼法庭的裁决即属最后决定.

拟结婚通知书展示满十五整天后,如无人提出反对,婚礼便可举行.

拟结婚人士应事先就婚礼的确实日期和时间,与婚姻登记处的主管婚姻登记官商议。如婚礼拟在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举行,则与主礼的神职人员商议。如聘用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则与该婚姻监礼人商议.

发出拟结婚通知书后,双方必须在三个月内结婚,否则该项通知即完全作废;之后双方必须重新发出通知,始可结婚.

预约举行婚礼时间,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每位人士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选择合意的婚期。拟结婚人士可在举行婚礼日期三个月前的十四日内透过互联网或互动话音回应系统预约一个时间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服务只适用於拟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人士。若选择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可向婚姻登记处査询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安排.

在婚姻登记处举行的仪式:

新郎及新娘应按照与婚姻登记官约定的时间十五分钟前到达,并携同两位见证人签署作证.

他们可邀请亲友到场观礼.

在婚礼进行中,双方可交换戒指.

结婚双方及见证人须在一式两份的结婚证书上签署。婚姻登记官须将一份证书交予结婚双方,并将另外一份在婚姻登记处存档.

费用:

各项收费是根据《婚姻条例》和《婚姻制度改革条例》所订的应缴费用而徵收.

1将拟结婚通知书存档及展示港币 $305.

2在登记官办事处内举行婚礼:

(a)正常办公时间内港币 $715.

(b)正常办公时间以外(非公众假期的星期六下午或星期日)港币 $1,935.

谁可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如拟结婚的双方均居於海外,但有意在香港结婚,可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如何在海外递交通知书:

他们应直接致函香港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索取一份拟结婚通知书表格,并填写该份表格.

填妥表格后,应尽快以挂号邮递方式将表格寄回该办事处.

拟结婚双方在表格上的签署,须由其居住国家的一位公证人认证.

订明费用应以银行汇票缴交,抬头人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应连同已填妥的拟结婚通知书一并寄回.

拟结婚人士可以书信形式提出预约排期举行婚礼的要求,并连同填妥的拟结婚通知书一并寄回.

通知期由该办事处收到通知书的翌日起计算.

婚姻登记处会发信给拟结婚双方,以确认举行婚礼的时间和地点.

香港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4htm

迁居香港需要的手续(夫妻团聚):

夫妻团聚: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人为常住户口人员,丈夫或妻子定居香港或澳门,可申请往港澳夫妻团聚。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申请时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一同赴港澳定居.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三张.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定居香港或澳门地区配偶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如果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证.

4、提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结婚证明遗失或九四年以前按民俗方式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明的,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资料(例如人事档案、原始的家庭成员户口底册等);结婚时间确实无法认定的,可采用DNA检测,以其长子(女)出生时间的前一年作为结婚时间;携行子女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其意见并签名盖章.

在职厅级干部或其配偶,还需省委组织部的政审批件;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其意见.

请参考: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620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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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0104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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