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服装的由来

少数民族服装的由来,第1张

  阿昌族的服饰简洁、朴素、美观。男子多穿蓝色、白色或黑色的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裤脚 短而宽。小伙子喜缠白色包头,婚后则改换黑色包头。有些中老年人还喜欢戴毡帽,青壮年打包头时 总要留出约40厘米长的穗头垂于脑后。男子外出赶集或参加节日聚会时,喜欢斜背一个“筒帕”(挎 包)和一把阿昌刀,更显得英俊而潇洒。 妇女的服饰有年龄和婚否之别。未婚少女平时多着各色大襟 或对襟上衣、黑色长裤,外系围腰,头戴黑色包头。梁河地区的少女也喜欢穿筒裙。已婚妇女一般穿 蓝黑色对襟上衣和筒裙,小腿裹绑腿,喜用黑布缠出类似尖顶帽状的高包头,包头顶端还垂挂四五个 五彩小绣球,颇具特色。每逢外出赶集、做客或喜庆节日,妇女们都要精心打扮一番。她们取出珍藏 的各种首饰,戴上大耳环、花手镯,挂上银项圈,在胸前的纽扣上和腰间系挂上一条条长长的银链, 此时的阿昌族妇女,全身银光闪闪,风采万千。 当你走进阿昌族山寨,你还会发现阿昌族青年男女都 喜欢在包头上插饰一朵朵鲜花。这朵朵鲜花,不仅美观,而且他们还视之为品性正直、心灵纯洁的标 志。[1]

  编辑本段白族

  女子穿白上衣、蓝裤、黑紫丝绒背心,扎绣花围腰,用花包头、银首饰,着百节鞋(翘头绣花鞋)。男子为白衣裤、黑背心、白或蓝布包头,绣花挂包;高寒地区常穿羊皮披肩。

  编辑本段保安族

  女穿高领大襟花短衣、镶花边长背心,罩盖头,穿双梁鞋。盖头还是回、东乡、撒拉等族的女子头饰,通常披垂及腰,婚前用绿色、婚后黑色、老年白色。男子冬季穿斜襟皮袄、春夏为白衬衫,黑背心,白布便帽,挂保安刀。保安刀挂于腰左边,刀把叠嵌“十样景”图案。

  编辑本段布朗族

  女穿黑色或红绿纹相间的统裙,扎大包头。男穿无领上衣、黑色宽大长裤,黑或白布包头。

  编辑本段布依族

  女穿大襟上衣、长裤、绣花围腰,或蜡染百褶长裙;黔南地区穿传统栏干服。栏干服是衣裤套装,衣襟、领口、衣袖、裤脚均镶花边。男子为对襟衣或大襟长衫,蓝或白地蓝方格头巾。

  编辑本段朝鲜族

  尚素白,有“白衣民族”之称。女子穿传统的襦裙套装,上襦称则高利,为小灯笼袖斜襟短衣,以花结襻带系合;下裙称契玛,是高腰长裙,少女为统裙式,婚后缠裙式;配穿鞋头尖翘的船形鞋。男子穿无纽扣上衣、深色背心、灯笼裤(称佩吉),戴漆纱围檐圆顶高帽。

  编辑本段达斡尔族

  女穿蓝袍、绣花鞋、白布袜,胸佩银饰。男子穿高领袍、皮靴(称奇卡米)、白布包头。节日多穿各色绸袍。

  编辑本段傣族

  西双版纳地区女子为窄袖对襟短衣、统裙、银腰带;德宏地区女子婚前穿大襟短衫、长裤、小围腰,婚后是对襟短衫,黑统裙;新平、元江一带,女上衣的腰际处和裙腰处常绣花、饰银泡银穗,故有“花腰傣”之称。男子一般为小袖短衫、长裤,白或青布包头,冷天习惯披毛毯。

  编辑本段德昂族

  女子上为对襟短衣,下着饰横条图案的长统裙,并装饰藤腰箍。男子穿圆领大襟衣和肥短裤,打裹腿,男女均用白或黑布包头、男子还饰绒球。

  编辑本段东乡族

  女子穿大襟衣、绣花背心、长裤,罩盖头。男子穿长袍,束带,佩小刀等;或穿对襟衣、黑背心;戴黑或白色平顶软帽。

  编辑本段侗族

  女子为无袖上衣、宽脚裤或百褶统裙,佩带银饰。男子为无领短衣、统裤、侗帕(大头帕)。多用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

  编辑本段独龙族

  穿用披毯:将麻布毯披于衣外,由腋下抄向胸前结角(男左结、女右结)。此外,女子用头巾,男子佩砍刀和箭包。

  编辑本段俄罗斯族

  女子穿布拉吉(连衣裙)或褶裙,戴艳丽的头巾。男子穿西装和白色绣花边的套头衫。

  编辑本段鄂伦春族

  穿皮袍:大襟,开二衩或四衩,领、袖、襟处镶异色皮边,衩处补绣团花图案。此外,女子戴毡顶皮帽;男子为狍头皮帽、皮裤、皮靴。

  编辑本段鄂温克族

  女穿大翻领连衣裙,或大襟连衣裙式长袍。男为深蓝长袍、圆锥形帽、皮靴。冬季习惯穿兽皮衣。

  编辑本段高山族

  女子一般为对襟长袖上衣或大襟窄袖上衣,各式裙,黑或红布包头。男子通常上穿对襟长袖衫和长短不一的背心,下着缠腰裙或前裙。高山族在节日里注重装饰,并穿贝珠衣(以贝壳、珍珠编织的贝衣、珠裙)。

  编辑本段仡佬族

  女子穿套头式无袖袍,前短后长并绣花;穿三段式统裙,中段为红色羊毛织物,上下段为青白相间条纹图案的麻织物;缠包头,同时缠3条长帕,后垂6穗,饰海贝;穿勾尖鞋。男子为无领琵琶襟衣、长裤,青布包头。

  编辑本段哈尼族

  女子穿无领上衣、银胸饰,着长裤或裙,系围腰(以不同颜色标识未婚已婚),戴小帽,饰银泡;节日穿绣花尖鞋。男子用黑或白布缠头(节日插羽毛),系绣花腰带。尚黑色,多用自织自染的棉、麻布。

  编辑本段哈萨克族

  女子穿连衣裙、绣花背心、绣花套裤,戴吐麻克或白布盖头,并加大披巾。吐麻克是一种小圆帽,饰有猫头鹰毛。男子穿不挂布面的翻领皮大衣,扎镶花皮腰带,佩小刀,戴三叶帽(夏天为三角布头巾);春夏穿袷袢。袷袢是无领对襟袍,无纽扣而系腰缠(腰带),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也穿用。

  编辑本段赫哲族

  习惯以鱼、兽皮制衣,冬季穿套裤,传统穿袍。女袍类似旗袍,采用镶绲工艺,并缀贝、币或铜铃;男袍为右大襟、前开衩。此外,女子穿绣花鞋或皮靴,男子穿靰鞡。靰鞡为布靿、皮帮底的纳褶防寒靴,内絮乌拉草。

  编辑本段回族

  女子穿大襟短衣,戴盖头。男子穿白色对襟衫、黑背心,戴白或黑小圆帽。散居各地的回族穿汉族服装。

  编辑本段基诺族

  女子穿无领无扣短褂、镶七色纹饰,佩绣花兜胸,着黑白相间的短裙,戴白底彩条尖顶风兜帽。男子为棉布上衣(无领、对襟、无扣、背后绣太阳花)、白棉布大裤,裹腿,蓝布包头。男女均戴耳环。

  编辑本段京族

  女子为无领对襟短上衣、菱形遮胸布、黑色大裤、旗袍式白色长外衣,戴斗笠。男子为及膝窄袖袒胸衣、大裤,束带。

  编辑本段景颇族

  女子穿黑色短上衣、枣红色自织羊毛花围裙,使用腰箍、护腿及各种银饰物。男子为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白布包头上绣花并缀绒球,佩长腰刀,背挂包。

  编辑本段柯尔克孜族

  女子穿连衣裙、黑背心,戴头巾;青年戴红丝绒圆顶小帽或大红色水獭皮帽,缀羽毛或缨穗。男子穿袷袢、绣花圆领衬衫、灯芯绒大裤,束皮带、左佩小刀,戴高顶卷檐毡帽或护耳式帽。

  编辑本段拉祜族

  女子为高开衩长衣(镶嵌彩色几何纹布块),黑布头巾(长3m以上,中端垂及腰际)。男子为无领大襟衫、宽脚长裤、黑头巾或分瓣小帽(缀彩布条)。

  编辑本段黎族

  女子穿青色开襟上衣、及膝织绣花统裙,盛装时佩带大耳环等首饰。男子穿无领对襟衣,缠包头、插雉尾,有的戴耳环。多用自纺自织自染的棉、麻布。

  编辑本段傈僳族

  女子穿短衫、黑背心、多褶长裙,戴花包头或欧勒(珠珠帽,以红、白色珠或贝壳串成);青年女子佩拉白里底(佩带于胸前的玛瑙、海贝或银币串)。男子为长衫、及膝裤、黑包头,佩砍刀、弓弩。

  编辑本段珞巴族

  女子穿短上衣、毛呢及膝统裙,腰悬缀成球状的白色贝壳(以数量标识财富);盛装时披红披肩,佩多串项珠。男子穿氆氇长袍、羊毛毡套头背心,披野牛皮,戴藤条圆盔,套熊皮圈。

  编辑本段满族

  女子穿旗袍、高底花鞋(称花盆底)。男子穿箭袖开衩袍褂,束腰带。

  编辑本段毛南族

  女子穿大襟上衣、绲边裤,戴顶卡花。顶卡花是一种斗笠,以竹篾编织精致图案。男子穿蓝、青色对襟衣、衣裤。

  编辑本段门巴族

  传统穿红氆氇袍,佩砍刀。此外,女子穿白氆氇统裙,披犊皮,颈饰彩色串珠。男子扎赭色腰带,戴拔耳甲。拔耳甲为山字形小帽,褐顶、橘黄边,前檐留缺口。 蒙古族 男女老幼皆穿用蒙古袍,有红、黄、紫、深蓝等色,传统式样为身宽袖长、下摆不开衩、襟和摆采用镶绲装饰,束彩腰带。此外,女子缠红、蓝头巾,穿皮靴,盛装时戴冠、缀银饰;男子缠红、黄头巾或戴蓝、黑、褐色帽,穿高靿皮靴。

  编辑本段苗族

  女子穿大领对襟短衣、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打裹腿,或为大襟短衣、宽脚裤、围腰,采用多姿多采的头饰;节日盛装,常采用刺绣、蜡染等工艺装饰服装,以及多种传统银饰,如项圈、手钏、银衣(银饰钉于衣上)。男子为短衣长裤,或穿对襟麻布长衫、披羊毛毡(上有几何图案)。

  编辑本段仫佬族

  女子穿大襟上衣、长裤或统裙,束围腰(上有几何图案)。男子穿无领琵琶襟衣或唐装(类似汉族的衫、袄、裤)。尚青色。

  编辑本段纳西族

  女子穿黑、蓝、白色大褂,背心,长裤,多褶围裙,披七星羊皮披肩(上绣日月、下缀七星图案,俗称“披星戴月”,象征勤劳),戴圆的纱头帕或蓝头巾;宁蒗等地为短衫、百褶长裙,束腰带,蓝、黑布包头。男子穿大襟长衫,围羊皮兜腰,披羊皮披肩,打裹腿。

  编辑本段怒族

  女子穿背心、多褶长裙,习惯以竹管穿耳,珊瑚、贝壳饰胸,藤环缠头、腰、踝;贡山地区以麻布片为前后裙。男子穿长衣短裤,缠包头,腰左佩砍刀、右肩背弓箭。

  编辑本段普米族

  女子穿大襟衣、百褶长裙,束宽大的彩腰带,披羊皮,缠大包头,饰银环耳坠。男子穿麻布短衣、大裤、白羊皮背心,打裹腿,佩腰刀。

  编辑本段羌族

  传统穿用皮褂褂,即罩于麻布长衫外的羊皮背心。此外,女子用绣花围腰、头帕及耳环、手镯、银牌等饰物,穿勾尖绣花鞋。男子缠包头,束腰带,裹腿。

  编辑本段撒拉族

  女子穿对襟衣或大襟袍、花背心、绣花布鞋、布袜,罩盖头,饰长耳坠。男子为白色对襟衣、黑背心、白或黑色平顶圆帽;冬季穿皮袄或褐子(羊毛织成的衣服)。

  编辑本段畲族

  女子穿大襟绲边上衣、短裤,打裹腿,以红绒线束顶髻,戴细篾斗笠;结婚时戴凤冠银簪。男子为对襟上衣(老年大襟)、长裤。习惯用青、蓝色自织麻布。

  编辑本段水族

  女子穿无领大襟半长衫、绣花围兜,缠包头(少女戴缠绕红线的头圈),佩银首饰。男子为无领大襟宽袖长衫(青年对襟长衫)、青布包头。尚青蓝两色。

  编辑本段塔吉克族

  女子穿无领长袖衣和曳地长裙,或穿连衣裙,戴圆顶绣花帽(缀后帘)、加白黄红色头巾。男子穿袷袢,戴黑绒圆高帽。男女皆习惯穿野羊皮高靿靴和毡袜。

  编辑本段塔塔尔族

  女子穿连衣裙、深色背心,戴镶珠小花帽,披纱巾,着花靴(上绣动物图案)。男子为绣花白衬衫、黑色背心或对襟长衫、黑裤,戴绣花或黑色小帽,着长靴。

  编辑本段土族

  女子穿镶花边的大襟袍(配五色布拼成的袖套),镶花边的背心,束绣花宽腰带,佩挂手帕、钱袋、荷包、小铃。男子为小领大襟长袍、大裆裤、黑或红色背心,上黑下白的裹腿,云纹布鞋;冬季穿大领白板皮袄。男女都戴翻檐毡帽或礼帽。

  编辑本段土家族

  女子传统的服装为左开襟大袖绲边短衣、八幅罗裙,现一般为右开襟上衣、镶边统裤,青布包头,绣花鞋,银饰品。男子为对襟或琵琶襟短衫、长裤,青布包头。多用溪布、峒布,即自织自纺青、蓝色土布或麻布。

  编辑本段佤族

  女子穿黑色无领短衣、黑红条纹相间的统裙,头、颈、腰、臂、胫用箍饰物。男子为无领对襟短衣,红、黑、白布包头,以黑、红线穗作耳饰。

  编辑本段维吾尔族

  女子穿艾得丽斯绸连衣裙、衬裙,深色绣花背心,系鲜艳的头巾(老年白纱巾或大幅白盖头)。男子穿袷袢(以方巾束腰),套头大衬衫。男女老少喜戴尕巴(四棱绣花小帽),着高靿靴(女子内着长统袜)、加套鞋。

  编辑本段乌孜别克族

  女子穿魁纳克(宽大多褶的连衣裙),戴各式小花帽,着绣花靴。男子穿托恩(对襟袍,类似袷袢,以方巾束腰),绣图案的衬衫,戴小花帽,着皮靴、浅帮套鞋。

  编辑本段锡伯族

  女子穿袍(青年的袍腰部打褶象连衣裙)、背心、肥裤(扎裤脚)。男子穿箭袖前开衩长袍,或短袄、长裤。东北地区锡伯族着当地汉族服装。

  编辑本段瑶族

  女子服装注重绣花、蜡染,通常穿琵琶襟或大襟上衣、长裤、短百褶裙,打裹腿,采用多种样式的头巾、帽及银饰。男子穿对襟无领短衫、长裤或过膝短裤;广西南丹一带沿用白色裤,裤脚绣花;广西连南一带缠红布包头,插雉尾。多用青、蓝土布。

  编辑本段彝族

  大小凉山男女老幼四季披用白、灰、青三色羊毛线织成的擦尔瓦(即披风),上织有花纹,有的下端密集长流苏。擦尔瓦始用于汉、晋;白天御风雪,夜可作被。此外,女子穿大襟上衣(绣花或绲边)、多节多色的曳地百褶裙或长裤、围腰,着瓦式方头帕或青布包头;云南少女戴鸡冠帽、缀银泡,在赛装会、插花节上穿刺绣服装。男子为大襟或对襟衣、多褶裤(裤脚宽窄不一,宽者1m),青或蓝布帕包头(右前方突出细长锥形“英雄结”),左耳戴大耳珠、缀丝穗;老年穿长袍,戴瓜皮帽。

  编辑本段裕固族

  女子穿高领长袍,束红、紫、绿色腰带,戴喇叭形红缨帽(未婚加一圈绿珠穗),挂头面,戴胸饰“寄命锁”,穿长靴。头面是标识妇女已婚的带形饰物,佩在发辫上,共3条,一条垂胸前、两条垂背后,上镶银牌、珊瑚、玛瑙、珠贝等。男子为高领左大襟箭袖袍,束红、蓝色腰带,挂腰刀和烟袋,圆平顶翻檐白毡帽或礼帽,左耳饰大耳环,穿皮靴。

  编辑本段藏族

  传统穿用藏袍,是敞领口、右大襟、系腰带的大袍,用氆氇、毛皮及其他面料制作;牧区羊皮袍不挂袍面,以腰带系结底襟可作被袋用;农区妇女夏秋为无袖袍;男子穿袍时习惯褪右袖以便活动;女袍的内衣襟短袖长,前系邦单(又称邦垫,为饰有横彩条的氆氇围裙);配穿靴,男子戴礼帽或皮帽。此外,西藏山南一带女子穿背夏,是一种对襟无扣长背心,多用黑氆氇制作。

  编辑本段壮族

  女子传统装束为大襟或斜襟上衣、褶裙或宽脚裤、绣花围腰。男子着唐装,包头。三月三节,着节日盛装

艾芜(1904~1992)

现、当代作家。原名汤道耕,笔名刘明、吴岩、汤爱吾等。艾芜是道耕的笔名,他开始写作时,因受胡适“人要爱大我(社会)也要爱小我(自己)”的主张的影响,遂取名“爱吾”,后慢慢衍变为“艾芜”,从此,这一名字就伴了他一生,真名反而鲜为人知了。祖籍湖南宝庆府武冈州,四川新繁人。1921年考入成都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25年因不满学校守旧的教育和反抗旧式婚姻而出走,漂流于云南边疆、缅甸和马来亚等地,当过小学教师、杂役和报纸编辑,并两次差点病得差点死去。因为同情缅甸的农民暴动,1931年被英国殖民当局驱逐回国到上海。1932年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开始发表小说。在上海期间,出版有短篇小说集《南国之夜》、《南行记》、《山中牧歌》、《夜景》和中篇小说《春天》、《芭蕉谷》以及散文集《漂泊杂记》等。作品大都反映西南边疆和缅甸等地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及其自发的反抗斗争,开拓了新文学创作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传奇性故事,具有特异性格的人物和边地迷人的绮丽风光,使作品充溢着抒情气息和浪漫情调。这些作品大量以早年的流浪生活为背景的作品,逐渐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鲁迅先生称赞他是最优秀的青年作家之一。

回国后不久,艾芜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开始在左联的机关杂志《文学月报》上发表短篇小说。在左翼文艺运动的影响下,他发表了大量以早年的流浪生活为背景的作品,逐渐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1935年出版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南国之夜》,其中的作品或反映缅甸和中缅边境底层人民的生活,表现殖民地人民的苦难和自发斗争,或反映中国东北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反抗。在接着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南行记》(1935)中,奇异的边疆风土人情和下层劳动者的悲惨生活,明丽的风景和阴郁的人生,爱和憎,交织在一起,形成强烈对照,对黑暗现实作了有力的抨击,然而有时对现实生活里的尖锐矛盾和斗争缺乏深刻的表现。这一时期他还写有中篇《芭蕉谷》(1937)等。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在艰苦的条件下,艾芜除陆续创作短篇小说外,还写了多部中篇和长篇小说,作品主要以普通农民、城市苦力、小知识分子的生活为题材,表现了他们的爱国热情、悲惨遭遇、反抗和追求。抗战前期创作的短篇小说《秋收》和《纺车复活的时候》,反映国民党统治区的军民关系和农村面貌的变化,在当时颇有影响。1942年前后,艾芜创作上有比较明显的变化,长篇小说《丰饶的原野》(1946)、《故乡》(1947)、《山野》(1948),中篇《乡愁》(1948)、《一个女人的悲剧》(1949),以及短篇小说《石青嫂子》等作品,仍大都以国民党统治区的农村生活为题材,较之30年代和抗战前期的小说,这时期的作品视野更开阔,反映生活的面更广,艺术表现手法也有提高。民族解放战争背景下的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思想面貌在这些小说中得到了真切的反映。尤其是长篇小说《山野》,围绕着一个小山村的生活和人物关系,展现了抗战中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对农村的阶级关系有比较深刻的描绘。《石青嫂子》描写一个劳动妇女倔强的生活意志和艰辛的生活道路,作品人物性格鲜明,语言朴素洗练,揭露了国民党政府在农村的罪恶统治,反映了黎明前的浓重黑暗。

艾芜解放前的作品,大都取材于社会下层的生活。这构成了他创作的一个特色。这样的创作思想,和他早年的流浪生活有密切关系。他曾经和被压迫的劳动人民一道受剥削,遭侮辱,因此对于他们,他不是平平静静着手描写,而是尽量抒发自己的爱和恨,痛苦和悲愤;对抬滑竿的、赶马的、偷马贼、私烟贩子、城市苦力、穷苦农民、普通兵士和小知识分子等所遭受的苦难和不幸,表示了充分的同情和愤慨。他不仅写出了生活重压所带给他们的精神创伤和生活恶习,还发掘出了他们心灵深处的美好品德:善良、纯朴、正义感、同情心和自发的反抗;从而使人们从丑恶的黑暗现实中,看见了光明和希望。

艾芜是最早把西南边疆地区下层社会的风貌和异国人民在殖民地统治下的生活,带进现代文学创作中来的作家之一,对于开拓新文学创作的领域作出了贡献。传奇性的故事,绮丽的地方色彩,带有神秘气氛的边疆生活和人物,使他的作品具有鲜明的抒情风格和浪漫情调。这是他创作上的又一个特色。艾芜有较强的艺术概括能力与处理题材的魄力,善于把一个平淡的故事写得娓娓动听,以色彩明丽的景物和环境,烘托出人物内心的活动,使形象逼真感人。他笔下的边疆生活和人物,丰富多彩,各具特色;作品的笔调清新明快,朴实自然,富有抒情味。抗战爆发以后的创作,谨严沉郁的现实主义手法,逐渐取代原先的抒情浪漫的艺术风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艾芜任重庆市文化局长、中国作家协会理事、全国文联委员等职,他曾去鞍山、大庆、小凉山等地体验生活。所写长篇小说《百炼成钢》是建国后最早描写工业战线和工人生活的作品之一,塑造了新一代工人阶级的崇高形象,标志着作家创作道路上的新发展。他还出版有短篇小说集《夜归》、《南行记续篇》,散文集《初春时节》、《欧行记》,理论著作《文学手册》,论文集《浪花集》,以及《艾芜中篇小说集》、《艾芜短篇小说选》、《艾芜儿童文学作品选》、《艾芜文集》等,以内容新鲜、描写生动、笔调优美而引人注目。

1976年后,艾芜在中断了近10年的创作生活以后,重新执笔完成长篇小说《春天的雾》;他重返鞍钢、大庆,第三次来到云南边境地区并几度出国访问,写了一批反映新生活的作品。

艾芜已出版的作品集共40余种。除前面提到的以外,还有短篇小说集《夜景》(1936)、《秋收》(1942)、《童年的故事》(1945)、《我的旅伴》(1946)、《夜归》(1958),中篇小说《我的青年时代》(1948),散文集《漂泊杂记》(1935)、《缅甸小景》(1943)、《欧行记》(1959),理论著作《文学手册》,论文集《浪花集》(1959)等。

艾芜是现代文学史上独具风格、影响深远的著名作家。原名汤道耕,笔名刘明、吴岩、汤爱吾等。属龙,四川省新繁县清流场(现属新都区清流镇)连丰村人。

《南行记》是艾芜的处女作,也是他的全部创作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最有艺术魅力的作品。郭沫若、茅盾、周扬、胡风、周立波等名家以及各种现代文学史和论著都给予很高的评价。在现代文学史上,艾芜最先在《南行记》中以绮丽的西南边塞风光,浓郁的异域情调,写出了一幕幕人间悲剧,刻划了“那些在生活重压下强烈求生的欲望的朦胧反抗的行动”(见《关于小说题材与鲁迅的通信》)。他在描写那些底层劳动者、流浪汉、少数民族贫苦人民悲惨命运的同时,尽力去挖掘他们身上的真、善、美的品质、“他们性情中的纯金”(艾芜语)。他所塑造的小黑牛、夜白飞、鬼冬哥及野猫子等人物,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艺术感染力的形象。他的小说被译成英、俄、日本、朝鲜、德、法等多种文字,深受国外读者喜爱。艾芜研究方兴未艾,有关艾芜生平、创作的传记、专著、论文已有十余种、百余篇问世。根据《南行记》改编的电视剧《边寨人家的历史》(艾芜出现在荧屏上,令人倍增亲切与敬慕),荣获“’93中国四川国际电视节”金熊猫奖,深受国内外观从的赞赏。

在艾芜的故乡的新都区桂湖公园中的饮马河畔,距学士堰遗迹不远的翠竹丛中,人们修建了艾芜墓。艾芜墓由红砂巨石垒成,上端矗立着他的半身青铜塑像。身后的碑文记载着他的生平;胸前的碑面上“艾芜之墓”四个字,由巴金手书。墓前端有一块正方形大理石,上部刻着艾芜的一段座右铭:“人应像一条河一样,流着,流着,不住地向前流着;像河一样,歌着,唱着,欢乐者,勇敢地走在这条坎坷不平、充满荆棘的路上。”下部嵌着一束铜质山茶花。座右铭、大理石、山茶花,寄寓着这位南行作家、流浪文豪不平凡的一生。师陀,原名王长简,笔名芦焚。作家。河南杞县人。曾参加反帝大同盟。后任上海苏联广播电台编辑、上海文华**制片公司特约编剧。建国后,历任上海出版公司总编辑、上海**剧本创作所编剧。后在中国作协上海分会专门人事创作。著有短篇小说集《谷》,长篇小说《结婚》、《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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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简介:

师陀(1910.3.10—1988.10.7)原名王长简。1946年以前用笔名芦焚。河南祝县人。1921年高中毕业后赴北平谋生。九一八事变发生,即参加反帝大同盟,进行救亡宣传工作。最初的小说《请愿正篇》,发表于《北斗》。1932年与汪金丁等创办文学杂志《尖锐》。他第一个短篇小说集《谷》,1937年因艺术风格独特而获《大公报》文艺奖金。

1936年秋,从北平到上海。不久抗日战争爆发,遂长期蛰居于日军占领的上海。1941年至1947年,任苏联上海广播电台文学编辑。《果园城记》的大部分写于这个期间。他还写有长篇小说《结婚》等。1946年后相继任过上海戏剧学校教员、上海文华**制片公司特约编辑,写过**剧本。

建国以后,他历任上海出版公司总编辑、上海**剧本创作所编剧,到河南、山东、东北各地访问,写下的作品主要收入《石匠》集中。1957年 后一直是作协上海分会专业作家。60年代初期,曾专注于历史小说和历史剧的创作,发表了剧本《西门豹》、《伐竹记》和小说《西门豹的遭遇》等,颇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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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童婚

  结婚那天应当是新娘一生中最幸福、最激动的日子。然而,巴勃利却对此并无任何感觉,她还在酣睡着。主持婚礼的僧侣早就变得烦躁不安了,他点燃了架在尘土飞扬的场院上的火堆,喃喃地念着在婚礼仪式开始时用的经文;仪式本来现在已经该开始了,可谁去把新娘叫醒呢?

  这是由她母亲做了。头上兜着锦缎面纱的新娘慢慢醒来,她开始哭了。这时母亲把她抱到怀里给她喂奶,巴勃利又睡着了。于是,巴勃利被轻轻地打了一下,现在她完全醒过来,结婚庆典可以开始了。

  这样,在一个炎热的夏夜,印度拉贾斯坦邦一个名为民伯拉的村庄里,十八个月的巴勃利拉尔和年仅六岁的巴布拉姆结为夫妇,直到死神降临把他们分开。

  这个印度教僧侣把小女孩举起来放到一个看来象托盘似的称为“泰里“的大圆盘上,然后他把面纱的一端塞到新郎的手中。现在两人必须围绕火堆转四圈以确认他们的结合。僧侣抱着新娘、新娘在旁边跑步。在乐师们节奏单调的高亢歌声中,礼仪结束了。参加婚礼的亲戚和僧侣都送了礼金,而这对年幼夫妻却什么也得不到。他们正在各自的父母怀抱里打瞌睡。这时已是深夜两点了。

  第二天早上,父母把这对年幼夫妻拉到村上的庙里。然后,年幼的丈夫和他的亲戚回到离尼伯拉二十公里、他们居住的耶那瓦村去。巴勃利和巴布在以 后的岁月里是不准见面的。当巴勃利来第一次月经时——约十一、二岁——父母亲就把她送到尼伯拉村。然后,她去敲巴布父母茅屋的门。于是,两人以丈夫和妻子的身份相聚。这是一种事先编排好的生活。即使这两个人以后互不喜欢,他们也不能解除婚约。

  当巴布的亲戚们和年幼的丈夫第二天早上离去后,巴勃利的父母就只能企望他们那已出嫁的女儿在往后的岁月里不要发生什么事。因为,如果年幼丈夫丧命,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寡妇,这才是童婚的真正悲剧。而这种未成年妻子先成寡妇的姑娘还要永远受到谴责。

  按照印度教传统。对结婚特别吉祥的,称之为阿克退的那一天,还有数十对男女举行了婚礼。有些农村,父母把他们二至十二岁的子女婚事,一次都办理完,为的是节省酒宴的费用。在整个拉贾斯坦邦,约有一万个儿童结了婚,在邻近的中央邦也有一万个左右。

  当然,所有这种婚姻都是非法的。印度法律规定,“实行或参与童婚者予以罚款一千卢比或处以三个月监禁。”按照法律条文,男女结婚双方至少必须满十八岁。但是印度幅员辽阔,政府也是鞭长莫及。在农村,是没有人怕警察的。

  当其他地方的孩子刚刚开始玩娃娃时,为什么这些父母会让他们的孩子在这么幼小的年龄婚嫁呢?这是因为农民们想早日为他们的女儿觅到丈夫。印度社会是重男轻女的。另外,为了能分到较好的农活,就得到通过婚姻的途径组成的大家庭。而且,在印度,儿孙们毕竟还是唯一的养老保证。还有,按照印度教的观念,一个男人去世时,如果有他的女儿和一个孙子在他床边祈祷,那么,这个男人的灵魂由于有过多次生儿育女的痛苦而会得到拯救。

  我国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 ,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彝族服饰,各地不尽相同。凉山、黔西一带,男子通常穿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有的地区穿小裤脚长裤,并在头前部正中蓄小绺长发头帕,右方扎一钳形结。妇女较多地保留民族特点,通常头上缠包头,有围腰和腰带;一些地方的妇女有穿长裙的习惯。男女外出时身披擦尔瓦。首饰有耳坠、手镯、戒指、领排花等,多用金银及玉石做成。

  编辑本段风俗习惯

  "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 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服饰:

  彝族服饰种类繁多,色彩纷呈,是彝族传统文化和审美意识的具体体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彝族人民,创造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服饰习俗,在彝族物质民俗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彝族服饰民俗的地域、支系表现,可将彝族服饰划分为凉山、乌蒙山、红河、滇东南、滇西、楚雄六种类型,各种类型又可分为若干式样。这里介绍其中几种。 (1)凉山型 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毗邻各县,以及云南省金沙江流域。由于大小凉山天堑壑障的隔绝所造成的特定自然地理环境以及特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形态一一奴隶制,其服饰古朴、独特,较完整地保持了传统服饰的文化特征。 凉山男女上衣均为右衽大襟衣。男女老幼皆披擦尔瓦,披毡,裹绑腿,套毡袜。男子发式为传统的“天菩萨”,即蓄一绺长发椎髻于头顶头,大多头上盘缠黑色或深蓝色长巾,且常裹成一尖锥状,斜插额前,称为“英雄结”,左耳戴蜜腊珠、银耳圈等饰物。下着长裤,并因语言,地域不同而有大、中、小裤脚之分,佩饰最富特色即为“图塔”,是斜挎于身上的佩带,用细牛筋编织成带,带面镶以白色砗磲片。妇女着裙,戴头帕,生育后戴帽或缠帕。双耳佩银、珊瑚、玉、贝等耳饰,重颈部修饰,戴银领牌。下着百褶长裙,成年裙分为三节,上节为裙腰,中节成筒状,下节多皱褶。多在腰际佩挂一三角形荷包,包面精饰各种纹样,下端缀以五色飘带,用于盛物。另在胸前佩戴口弦、针筒以及装饰过的獐牙,信能以之辟邪。其衣饰的传统衣料以自织自染的毛麻织品为主,喜用黑、红、黄等色,其工艺可用挑、绣、镶、滚等多种技法,火镰、羊角、蕨芨草等图案是其传统纹样,下分依诺、圣乍、所底三个样式。 (2)乌蒙山型 本型服饰过去多以毛,麻织品为主,现多用布料,色尚黑,多为青、蓝色。其基本款式为大襟右衽长衫、长诲。女服盘肩,领口、襟边、裙沿有花饰。又可分为威宁式和盘龙式。 (3)红河型 本型男装各地基本一致,多为立领对襟短衣、宽裆裤;女装则多姿多彩,其款式既有长衫,也有长衣和短装,大多衣外套坎肩, 普通着长裤,系围裙。头饰琳琅满目,尤喜以银泡或绒线作装饰。可分为元阳式、建水式及石屏式。 (4)滇东南型 本型服饰流行于滇东南彝区及广西那坡等地。女装以右襟、对襟上衣及长裤为主要款式,个别地区着裙;男装上为对襟,外套坎肩,下穿宽裆裤。广西那坡、云南麻栗坡部分彝族还保留着贯斗方袍的古老款式,这款服装仅在节日或举行仪式时妇女穿用。 本型衣装多以白、蓝、黑为底色,多饰动植物花纹和几何图案。工艺有刺绣、镶补、蜡染等多种技法。分路南、弥勒、文西三式。 总体而言,彝族服饰具有以下4个特点:(1)反映了黑之尊、黄之美的审美观;(2)反映了彝族“顾头”的生活习惯和荣誉意识;(3)男子服饰多体现其英勇善战的气概;(4)服饰图案纹样体现了彝族对自然的理解和崇敬

 彝族是中国第六大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中国西南的云、贵、川三省,总人口约900多万,中国户籍登记的有871万4393人(2010年),越南、老挝、缅甸等国还有近百万人口。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贵州彝族图腾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贵州彝族图腾

 彝族漆器

 彝族漆器久负盛名,其型体多样独特,纹饰艳丽夺目。扁圆形酒壶是彝族漆器的上佳之作。图案中部是光芒四射的太阳,表示空间四方和太阳纹,同心圆构图则象征牢不可破的民族大团结。彝族崇尚火, 传统 节日 有火把节。由彝族漆器和火焰纹饰构成的图案,象征吉祥、庄严、生活美满。

 彝族分布于云南、四川、贵州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彝族自称繁多,因地而异,有“诺苏”、“密撒”、“罗罗”、“撒尼”、“阿细”等。建国后,以“彝”作为统一的民族名称。

 彝族 历史

 关于彝族的族源,迄今仍众说纷纭,尚无定论。到目前为止,彝族的族源以土著说、氐羌说为主。土著说又分西南土著说和云南土著说两种。西南土著说认为,彝族自古以来就居住在祖国的西南,经过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成为现今的彝族。这种主张的依据,除了汉文文献资料外,更多的是古彝文文献资料和神话 传说 等。云南土著说认为,云南是彝族的起源地。

 羌氐说的观点较为普遍,它认为在六七千年前居住在我国西北青海地区的古氐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古羌人早期南下的支系与当地土著民族融合,后来形成了西昌地区的邛蕃和云南地区的滇蕃等便是彝族的先民。

 此外还有“西方外来人种说”,清末西方人带着人类学的眼光来到彝族地区,调查的结果是:“从彝族在体质上表现出来的体格高大、高鼻深目、古铜肤色等特点,认为彝族的血缘中应带有西方雅利安人或高加索人的血缘特征。尤其是当时的小凉山还处于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社会成员在等级划分上与印度种姓制度(雅利安人入侵带入印度)有着相似性。并据此认为彝族是来源于西方或至少带有西方雅利安人的血统。

 戴维斯在其1911年所著的《云南——连续印度和扬子江的链环》一书中提到彝族:我们越过4000英尺高的山峦抵达左曲倮倮村,村里的倮倮人可说是我在南方所见过最优良的类型,个子长得很高,鼻子笔直,面貌清秀。 “吕达真在其《倮倮人的人种学研究》《建昌倮倮》一文中提到彝族“是一个被战败的优秀人种”。 俄国人顾彼德在《被遗忘的王国》一书中也提到:“他们身材高大他们肤色一点也不黑,而象黑白混血儿,呈现奶油巧克力色,他们大眼睛亮晶晶的,总是炯炯有神,他们的相貌鹰钩鼻几乎像罗马人。他们头发漆黑,稍微卷曲相当柔软“。

 “现代倮罗中,黑白两个群体是有体质上的差别。黑倮罗体格高大,有人说比欧洲人还高些。他们有鹰钩鼻,隆起的鼻脊与蒙古里亚型是十分不同的。” 因此看,彝族”西方外来人种“的说法属于无风不起浪。

 3000年前彝族祖先已分布于部分西南地区,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侮”、“昆明”、“劳浸”、“靡莫”、“叟”等部族。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8世纪30年代,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全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建国时期大部分彝族地区仍然处于奴隶制晚期或封建领主制社会。

 彝族风俗习惯

 “左脚舞”传说

 彝族左脚舞有1000多年历史,三月会已有近400年历史,早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就有左脚舞最早的文字记载。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世间有一条恶龙,兴风作浪,造成洪水危害。两位彝族青年阿里和阿罗勇敢地站出来,前去制服恶龙。彝家人民在阿里和阿罗的带领下,一齐向恶龙开战,恶龙见势不妙,赶紧逃回龙潭。人们抓住时机,把事先烧红的栗炭往潭里倒,倒满后又抬石头、挖泥土,把龙潭填平。还怕夯压不紧恶龙翻身,就在上面燃起篝火,边唱边跳边跺脚,三天三夜恶龙终于死了。为了庆祝胜利,彝家人用恶龙的头、皮、骨、筋制成月琴,聚到一起跳脚弹琴,口唱左脚调“阿里罗”以示纪念。

 在绿汁镇的彝族聚居的者拉、龙格利等地,数百年来每到农历正月十六和三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天或有人家娶妻嫁女,夕阳西下之时,远远近近的彝族和其他民族群众不邀而到,弹起龙头弦子,男女和声或齐声唱起左脚调,手牵手、肩并肩,围成一个个几十乃至上百人的大圆圈,欢跳左脚舞。伴着铮铮作响的弦音,和着高亢清脆的歌调,他们时而蹉脚闪腰,时而折步跌脚,时而甩腿对脚,时而摆手转身,舞步整齐统一,舞姿轻盈健美。

 左脚舞的调子种类很多,但基本都是豪放型的。第一类是好客调,如:“喜欢也要来,不喜欢也要来,管你喜欢不喜欢也要来……”;第二类是唱美好生活,如“三月会三月会,好是好玩呢,又弹弦子又跳脚,又卖缸罐又卖箩,阿里罗阿里罗阿里阿里罗……”;第三类是歌唱丰收年成,如“月亮出来了,弦子调好了。月亮圆又圆,月亮露笑脸,我们大家一起跳,歌唱丰收年……”;第四类是吟唱爱情,如“传情最是三月会,跳脚三天也不累。不来就说不来呢话,莫让阿妹空等着……”。

 三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天,绿汁镇各个彝族聚居地区的群众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左脚舞会。到那时,到处都是身着鲜艳彝族服装的彝族男女,到处响彻月琴声调子声,大家不分民族,不管相识不相识,拉起手,跳起舞,彻夜狂欢。

 “姑娘房”

 彝族男女的婚恋:“姑娘房”是楚雄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

 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 舞蹈 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 礼仪 ,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 文化 。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待客习俗

 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先待客,并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别以牛、羊、猪、鸡等相待。在杀牲之前,要把活牲牵到客前,请客人过目后宰杀,以表示对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待客的饭菜以猪膘肥厚大为体面,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下辈依次围坐在两旁和下方,并为长辈添饭、夹菜、泡汤。

 烤茶相亲习俗

 烤茶是我国高山峡谷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需品,由于气候寒冷干燥,缺少蔬菜,故常以喝浓郁热茶的方法来补充 营养 素的不足,所谓“每日必饮三次茶”。烤茶种类多样,咸甜苦辣,人生百味,既是艰苦劳作的能量之源,也是节庆待客的灵性之物。

 据说在当地,若学不到一手烤茶技术,到姑娘家烤不出好茶,老丈人会认为你没本事,而不愿将姑娘嫁给你,因此,当地小伙十五六岁就要学烤茶,都有一套自己的烤茶绝招。

 彝族人还流传着百灵从无量山百丈高崖衔来茶种为人治百病的 故事 ,为纪念灵鸟,客人 饮茶 时,少男少女总会模仿灵鸟翩翩起舞,而糊米罐罐香茶的每道工序也和百灵有关。

 婚俗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或坝子,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

 彝族的婚恋奇特而有趣,最有趣的是,举行过“换裙礼”的少女,方可在“玩场”中与心上人结交恋爱,以及媒人说亲和吃酒定亲、让新娘挨饿、亲朋通宵哭嫁、向迎亲者泼水、抢背新娘、洞房博斗等传统婚俗。

 少女换裙带礼

 彝族姑娘进入成年时(一般多在15岁),依俗要举行隆重的“换裙礼”。换裙礼仪式上,姑娘要让姐妹们把她原来的单辫子改梳成双辫子,盘于头顶。还要把原先佩带两耳的白坠片或穿耳旧线扯下,换上红玛瑙似的珊瑚珠或银光闪闪的耳坠,以示吉祥。最后,姑娘脱去原先的红白两色童裙,换上绣了花边的上衣和黑、蓝、黄、白等五彩相间的有褶拖地长裙。换上新裙后,姑娘便可到“玩场”跳舞 唱歌 ,参加社交活动,开始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背新娘

 按照彝家俗规,新娘出阁时,双脚不得落地沾土,否则便有子嗣不蕃之虞,须由接亲的小伙子来背新娘,并扶她上马。迎娶归途上还有种种规矩:倘山高路窄无法骑马时,须由接亲的小伙子轮流背负新娘而行;过河涉水,更得由人背过河,新娘的绣花鞋万万不能沾水。

 泼水接亲

 彝族认为,清水能驱恶除邪,送走妖魔,带来幸福。因此,彝族新婚时一定要泼水,为能经受住这个考验,在迎亲时,男家选派未婚伙子去接亲时,既要身体强壮,又要精明能干,既能招架泼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抢走”新娘的艰巨任务,往往在推荐人选时反复审议,择优录用,有的不惜长途跋涉,选拔良才。

 彝族的迎亲是通过“抢”的方式完成的。在“抢亲”的头一天晚上,姑娘们向小伙子展开了猛烈的水战。姑娘们用泼、淋、灌、射等各种方式凶猛地攻击小伙子,使来“抢亲”的小伙子难以招架。于是,聪明的小伙子便在天黑以前找到存水的地方,悄悄地倒掉一部分,以减轻“水灾”的袭击。

 经过一晚上的水泼,当早晨来临时,“抢亲”便开始了。这时,姑娘们拥着新娘,小伙子们前去“争抢”,姑娘们防守严格,小伙子必须机灵多变,乘一瞬间出现的漏洞,抢走新娘便跑,直跑出一二里山路才改为行走。可见,把新娘“抢”到婆家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彝族却认为,婚礼中的这一泼一抢才会驱除邪祟而保证日后生活不受侵扰。

 洞房里的打斗

 按照彝族习俗,洞房之夜,新娘如果不反抗搏斗,将被人嘲笑:“这是不会反抗的女人!”据说,他们日后生下的孩子,祖先将不予承认,死后还进不了“阴间”呢!因此,待宴客散去,洞房里的一对新人,还有一番打闹搏斗。他们摔摔打打,撕衣抓脸,从洞房里传出来的砰砰之声,震得四邻皆闻。

 第二天早晨,新郎便领着新娘认父母。下午,新郎便约上一个伙伴,跟着新娘回娘家,去认岳父母。如果那个作陪的小伙子是个调皮鬼,当他们到新娘家时,这个小伙子便会抢先进门,甜声甜气地首先叫爹叫妈,接着新郎也叫,使得新娘的父母弄不清究竟哪个才是自己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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