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澄庆妻子张嘉欣与前妻伊能静对比差距太大,难怪庾妈只接受她,你怎么看?

庾澄庆妻子张嘉欣与前妻伊能静对比差距太大,难怪庾妈只接受她,你怎么看?,第1张

我觉得庾澄庆妈妈喜欢现在的儿媳妇张嘉欣但是不喜欢之前的儿媳妇伊能静是因为她比较嫌弃伊能静的出身。因为庾澄庆自己本身的家庭条件比较优越,所以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家里肯定会优先考虑门当户对的家庭。但是当时庾澄庆和伊能静两个人自己本身感情比较深,所以没办法才结婚了的。

庾澄庆妈妈不喜欢伊能静,从中作梗

在庾澄庆和伊能静两个人结婚以后,其实生活也不算过得很好。伊能静为了可以嫁给庾澄庆其实受了挺多的委屈,而庾澄庆夹在自己的妈妈和媳妇之间也很难做。并且庾澄庆在处理这种婆媳问题方面没有很好的经验,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庾澄庆的妈妈一直以来就打心底看不上伊能静这个儿媳妇,所以最后庾澄庆和伊能静只能离婚了。

其实如果对伊能静有了解的人会发现她一个非常有韧性的人。按照伊能静的情商和为人处世的能力,想要讨好婆婆的欢心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一件事情。但是因为庾澄庆的妈妈传统的思想太严重了,而且对于伊能静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庾澄庆的妈妈觉得伊能静在娱乐圈混的时间太久了,身上难免有种风尘的气息。这样的女孩子是不配嫁给自己的儿子的。

可能是因为庾澄庆妈妈自己的条件比较优秀,所以在对儿媳妇的要求方面也比较严苛。其实这就是两代人的观念的不一致。所以庾澄庆妈妈一直都不太喜欢伊能静,从而会在她和庾澄庆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中提出自己的意见。时间久了之后,自然就产生了很大的矛盾。所以庾澄庆和伊能静的这段婚姻走向失败是必然的一件事情。

伊能静庾澄庆离婚,两人各自安好

根据很多网上的爆料,当时庾澄庆其实特别爱伊能静。为了伊能静也愿意和家里抗衡。但是伊能静后面在婚内出轨,这是击垮庾澄庆的最后一根稻草。其实从客观角度来分析的话,庾澄庆应该是特别爱伊能静的。因为如果不爱她的话,就不会违背自己妈妈的意愿坚持娶伊能静了。

而站在伊能静的角度,她本身就需要家庭的温暖。但是自己和婆婆的关系始终不能缓和,这对于她来说是特别煎熬的一件事情。暂时不说伊能静在婚内出轨是否属实,但是他们两个人离婚以后感觉各自的生活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了。可能这就是一段好的婚姻和一段不好的婚姻给一个人影响的区别吧。

伊能静在和庾澄庆离婚之后嫁给了秦昊,现在的生活也过得比较幸福和甜蜜。并且在事业方面也有了很好的起色,在去年热播的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里面也有了非常出色的表现。而庾澄庆在和伊能静离婚之后也娶了现任妻子张嘉欣。

张嘉欣符合庾澄庆妈妈儿媳标准

张嘉欣不管是在出身还有能力各个方面都比较符合庾澄庆妈妈对于儿媳妇的标准。网传张嘉欣自己的家庭条件非常好,家里都是从商的,并且自己是国外大学毕业,而且有着非常高的学历和文化水平。并且还有人说张嘉欣精通4门语言,这样优秀的人自然能讨庾澄庆妈妈的欢心了。

可能这也就是为什么张嘉欣能入庾澄庆妈妈的眼,但是伊能静却不被接受的原因。很多人会指责庾澄庆妈妈多事,但是其实这是两代人观点的碰撞,庾澄庆的妈妈只不过是被传统思想禁锢住了,泡不开所谓的家世门第之类的枷锁而已。

总结

综合上面所说,我觉得庾澄庆妈妈不接受伊能静是因为她觉得伊能静的出身不好,配不上自己的儿子。但是喜欢张嘉欣是因为看中了她背后的家庭。不管怎么样,现在庾澄庆和伊能静两个人都有了各自的家庭,这一段往事应该不会对他们两个人的生活产生太大的影响。只不过作为看官来说,庾澄庆的妈妈应该意识到儿孙自有儿孙福,不应该过于干涉下一辈人的感情和生活。那么有钱,好好享受自己的有钱的生活不好么,要去插手别人的事情。

十四年前,林青霞在拍完《东邪西毒》后毅然“嫁作商人妇”,淡出演艺圈,留给大家一个“独孤求败”式的美丽背影。都说观众是健忘的,演艺圈的人情是凉薄的,但大家却都没有忘记林青霞。因为自她以后,演艺圈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二个可以自如游走于阴阳两极的美女,她穿起女装时就是最美丽的女人,穿起男装时,就是最帅的男人。

观众们仍然津津乐道于她“无人匹敌的美貌”(金庸语),仍然乐此不疲地回味她的一个又一个经典:白发魔女练霓裳,东方不败、慕容嫣慕容燕……新老导演争相请她出山,连一向喜欢扮酷的周杰伦都三番四次诚意放言希望请她复出,据说吴宇森的一句名言是:“没拍过林青霞就不算真正拍过**。”

这一切,却都被功力深厚的“东方不败”轻易化掉。林青霞就像隐退的武林高手,淡然一笑,继续相夫教子,任凭千呼万唤,再也不问江湖是非。这一转眼,就是十四年。

十四年后,2008年10月,这位被徐克称为华语**圈“唯一的也是永远”的美女终于为**《东邪西毒:终极版》在纽约亮相,接受媒体专访。在王家卫和圈内一干好友的游说下,林美人明确表示,如果有合适的剧本,她将为**复出。

李安搭档林青霞颁奖 慨叹“自己熬出头”

2008年12月6日晚,第45届金马奖在台中市中山堂颁出。李安和林青霞作为颁奖嘉宾同时登台,而一向儒雅斯文略带腼腆的李安笑称自己这次来金马奖全是因为林青霞的魅力。

阔别影坛已久的林青霞当晚以一袭黑色晚装现身颁奖现场,在台下即与李安导演邻座。两位同时作为颁奖嘉宾颁出年度杰出台湾**奖和年度杰出**工作者奖。李安笑称自己做**这么多年,终于熬出头可以与偶像也是当年台湾所有男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林青霞同台,而他答应来金马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林青霞。

[编辑本段]个人资料

林青霞

Brigitte Lin

生于:1954年11月3日台北

生肖:马

星座:天蝎座

身高:168m

体重:50kg(最重)

血型:B型

优点:忍耐力强

籍贯:山东烟台莱阳

民族:汉族

职业:中国台湾影视女演员

口 头 禅:好开心

座 右 铭:众志成城

处 女 作:《窗外》

婚姻情况:已婚

求学经历:高中——台湾金陵女中,1972年毕业。

家庭成员:丈夫邢李原,现有三个女儿。

喜欢的运动:游泳

喜欢的颜色:橙黄

喜欢的零食:百香果汁草莓冰激淋

喜欢的歌手:芭芭拉·史翠珊

喜欢的歌曲:我是一片云

喜欢的动物:小狗、长颈鹿

喜欢的节日:周末

喜爱的国家:中国

喜欢的收藏:围巾

讨厌的地方:电视台

难忘的事情:处女作遭禁映

休息时想去的地方:自己的家

喜欢自己那部作品:东方不败

[编辑本段]个人经历

林青霞,中国台湾影视女演员。1954年11月3日出生于台北。1972年毕业于台湾金陵女中。毕业后的1972年在台北市万华区西门町逛街时由星探发掘,于1973年进入台湾八十年代**公司做演员。同年,在根据琼瑶的处女作改编而成的影片《窗外》中饰演女主角江雁容而大获成功,后又成功地出演了刘家昌执导的《云飘飘》,并由此在影坛树立起玉女形象,被视为“纯清少女”型女星。1975年在台湾中央**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拍摄的《八百壮士》中,饰演泅水渡江向驻守军人们赠旗的童子军,因其出色演绎而广受好评并因此获得第二十二届亚洲影展最佳女主角奖,成为台湾“首席文艺女星”。1976年后,加入琼瑶自组公司成为拍摄影片的御用女主角。与秦祥林、秦汉、邓光荣等合作,接连主演了《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等根据琼瑶小说改编的影片,成为琼瑶笔下女主角的化身。在当时台湾影坛上,她和林凤娇以及秦汉、秦祥林并称“二秦二林”,一度成为万千影迷心目中的女神。1977年在李翰祥执导的《金玉良缘红楼梦》中,应导演要求,一改往日高雅清纯的少女形象,反串男角。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风流潇洒、具有叛逆性格的贾宝玉,成为当时诸多作品中的一大亮点。

在演出了多部琼瑶类型片之后,林青霞决定改变以前一贯的青春玉女路线,寻求更大的表演空间。1980年,她赴美国进修,在进修的同时,于1981年出演了由谭家明执导赴美国拍摄的影片《爱杀》。同年又回到台湾,在主演了包括徐克的《新蜀山剑侠》在内的几部影片后不久,于1984年再次前往美国,在圣地亚哥国际大学进修表演。

进修完毕回国后,林青霞把事业的重心转移到香港,接连主演了《警察故事》、《今夜星光灿烂》等一系列影片。这是她演艺生涯中的第一个转型期,这段时期她饰演了许多不同风格的角色,有英姿飒爽的革命人物,有黑社会的女流氓,有高贵典雅的贵妇人等等,展现了青霞多样化的演技。1990年,她主演了严浩执导的女作家三毛编剧的《滚滚红尘》,饰演在动荡年代中颠沛流离的女作家沈韶华,因其精湛演绎获得了第二十七届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奖。这是她一直期待的一个奖项,是她演艺道路上重要的一个里程碑。

1992年林青霞与徐克再次合作出演了华语武侠片的巅峰之作《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在片中林青霞彻底突破了其文艺戏路,反串男角,在其刚柔并济的精美演绎下塑造了一个经典的银幕形象:唯美凌厉、惊才绝艳的东方不败,在武侠片中迎来了演艺生涯的又一个巅峰。此后青霞找到了新的定位,接连饰演了一系列英伟过人的侠女角色,深受观众欢迎。期间她与徐克、于仁泰、王家卫等合作拍摄了《新龙门客栈》、《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白发魔女》、《东邪西毒》等多部武侠片,在影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演绎了诸多经典角色后,林青霞于1994年结婚随后退出影坛。

[编辑本段]星路历程

林青霞的表演风格自然朴实、内敛细腻,外表锋利而性感,善于表现人物思绪的繁杂和感情的起伏跌宕,从影21年共出演了100多部影片。是港台**界唯一能横跨文艺、武侠两种不同**风格的女明星,同是也是走红时间最长、光芒最闪亮的女明星。

这个从70年代的流行一步步走过90年代流行的特殊人物的确代表了一个特殊的时尚历史。这个从琼瑶片走出来的实力女星,用她21年的演艺史,帮我们记住那个已经渐渐远去的年代和曾经的流行。 就象她固有的侧头睥睨的形象一样,慢慢成为人们可记述的光影中一个闪闪发光的符号。

1973年,台湾导演宋存寿开拍改编自琼瑶小说的《窗外》,公开招考演员,两三百人去应征都没被选上;倒是没想过当明星的林青霞,某日闲逛西门町被星探发掘,就这样演上女主角江雁容。其实,宋存寿当时选了林青霞和她的同班同学张俐仁一同演出,但直至开镜前仍未决定谁当女主角。那天男主角秦汉到场,导演便问他两个新人之中,谁演主角比较适合,秦汉指着站在远处的张俐仁说:“这个吧!”但导演再三考虑,女主角比较瘦小、气质较忧郁,张俐仁看上去较强壮,还是林青霞适合一些。看来宋导演可比秦汉眼光独到呢!就这样,林青霞赚得生平第一部片酬——台币一万元整,当时折合港币只得1500元。

但是,因某些法律问题,这部**未能在台湾上映,她与台湾观众见面的第一部**是《云飘飘》。

1975年,在台湾中央**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拍摄的《八百壮士》中,饰演泅水渡江向驻守军人们赠旗的童子军,因其出色演绎而广受好评并因此获得第二十二届亚洲影展最佳女主角奖,成为台湾“首席文艺女星”。

1976年,加入琼瑶自组公司成为拍摄影片的御用女主角。与秦祥林、秦汉、邓光荣等合作,接连主演了《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等根据琼瑶小说改编的影片,成为琼瑶笔下女主角的化身。在当时台湾影坛上,她和林凤娇以及秦汉、秦祥林并称“二秦二林”,一度成为万千影迷心目中的女神。

1977年,在李翰祥执导的《金玉良缘红楼梦》中,应导演要求,一改往日高雅清纯的少女形象,反串男角。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风流潇洒、具有叛逆性格的贾宝玉,成为当时诸多作品中的一大亮点。 在演出了多部琼瑶类型片之后,林青霞决定改变以前一贯的青春玉女路线。

1980年,她赴美国进修**。

1981年,出演了由谭家明执导赴美国拍摄的影片《爱杀》。同年又回到台湾,在主演了包括徐克的《新蜀山剑侠》在内的几部影片后不久,再次前往美国。

1984年,在主演了包括徐克的《新蜀山剑侠》在内的几部影片后不久,再次前往美国在圣地亚哥国际大学进修表演。 进修完毕回国后,林青霞把事业的中心转移到香港,接连主演了《警察故事》、《今夜星光灿烂》等一系列影片。这是她演艺生涯中的第一个转型期,这段时期她饰演了许多不同风格的角色,有英姿飒爽的革命人士,有黑社会的女流氓,有高贵典雅的贵妇人等等,展现了青霞多样化的演技。

1990年,她主演了严浩执导的女作家三毛编剧的《滚滚红尘》,饰演在动荡年代中颠沛流离的女作家沈韶华,因其精湛演绎获得了第二十七届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奖。这是她一直期待的一个奖项,是她演艺道路上重要的一个里程碑。

1992年,林青霞与徐克再次合作出演了华语武侠片的巅峰之作《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在片中林青霞彻底突破了其文艺戏路,反串男角,在其刚柔并济的精美演绎下塑造了一个经典的银幕形象:唯美凌厉,惊才绝艳的东方不败,在武侠片中迎来了演艺生涯的又一个巅峰。此后青霞找到了新的定位,饰演了一系列女扮男装的角色,深受观众欢迎她与徐克,于仁泰,王家卫等合作拍摄了《新龙门客栈》、《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白发魔女》、《东邪西毒》等多部武侠片,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1994年,在演绎了诸多经典角色后,林青霞结婚随后退出影坛。

2006年2月19日,小行星中心(Minor Planet Centre)刊登的55987号文件,正式宣布批准将38821号小行星改名为Linchinghsia(林青霞)。

[编辑本段]爱情经历

她曾经被誉为东南亚第一美女,丽质天成,堪称绝色,带着仙气象女神。她曾经拍过一百多部**,从青春玉女演到英气女侠,个个形象都成为经典。她曾经是众望所归的金马奖影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曾经有一段痴缠十几年,轰轰烈烈的苦恋2004年的11月3日是她五十岁生日,这也是一个契机,让我们想再次回顾她走过的路,回顾没有岁月的残酷,只有温暖的记忆。

林青霞淡出**圈整整十年了,伊人已身披嫁衣随叹息声远去,仍记得前尘里渔歌长晚依旧,烟雨重锁深处,锣鼓如滴,刀剑如风。女神已随年华老去,但是记忆安好,在她身上仍然有着一代人不可抹去的青春烙印。她依然是我们的梦中情人。

1973年,《窗外》令青霞一举成名,片约不绝,而当时秦汉是台湾最红的文艺小生,很自然地与青霞经常被配成一对,不觉间戏假情真;然而,秦汉有妻有儿,令青霞十分苦恼。

渐渐地,林青霞与秦汉不再合作了,她的对手变成了秦祥林、邓光荣;秦汉的拍档变成了林凤娇、甄珍。当中的因由,容后分晓。而秦祥林近水楼台,也向青霞展开了追求。

1978年,7月,突然传出青霞与作家赵宁博士拍拖的消息,青霞也大方承认,“这是我林青霞第一次正式交男朋友。”不过,这段情转眼即逝,林妈妈指皆因赵宁追求过急,把青霞吓得退缩了。

1979年,青霞在新加坡出席影展期间服药昏睡不醒,有传她是为情自杀;林妈妈则解释说青霞只是想好好睡午觉,令晚上出席宴会时状态好些,所以吃了点安眠药。事情发生后不久青霞去了美国,刚返台便听到秦汉与妻子邵乔茵分居的消息。

1985年夏天,青霞在大屿山人烟罕至的沙滩,让她的“御用摄影师”秦汉拍下这辑经典泳装照。她身上这袭泳衣,大有来头,是宝黛丽在**《十》里的比基尼,全世界只得12件。青霞看戏时已幻想这件泳衣穿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效果,结果竟给她在纽约遇上了,“花了500多美元,只能让最信任的人拍一次照便没用了,更不能穿来游泳。”

同年12月,邵乔茵接受访问时说:“秦汉,我好恨他!”又说:“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跟秦汉离婚的。”邵乔茵更忆述往事,指5年前曾致电骂林青霞,“林青霞在电话那头一直不做声,最后她说好了好了,我保证不破坏你们的幸福就是,他约我,我也不见他了!”或许,这就是青霞跟秦汉停止合作的原因,基于对邵乔茵的承诺,她躲避秦汉5年,但终于因为秦汉的执著追求,她心软了。

“双秦”把青霞包围着,她难以抉择,逃情美国。

1980年9月,秦祥林追青霞追到旧金山,向她求婚,青霞当时表现得六神无主,但最终答应了他,秦祥林欣然宣布3天后(9月5日)举行订婚宴。而在盛怒中曾表示一辈子不会跟秦汉离婚的邵乔菌,也在这年签下离婚书。

4年过去,青霞始终没有成为秦祥林太太。

1984年6月,她承认跟秦祥林已协议分手,“他是个好人,但我们之间的问题一直存在。个性不合,想法也不同。”

青霞与秦祥林也曾有过甜蜜的日子,但她对他的感情始终难与秦汉相比。

青霞的身材既健且美,不知多少人邀她拍泳装照,但都被她婉拒了,惟独在秦汉面前,她才可以穿泳衣从容地面对镜头。

多年后,青霞说起一生之中“最不漂亮的时期”,她说:“1979年,当时情绪坏透,完全不想见跟**有关的人。”为情所困?“感情只占一半。那是我事业最好的时候,但工作压力太大,感情无处抒发。我当时快要疯了,救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但离开太久,又觉得很miss这行业,有人找我,我便回来了。从前我很在意别人怎样看我,现在不再care了。”

青霞与秦汉几经波折,重新走在一起。青霞爱游泳,一帧又一帧动人心弦的泳装照,见证了他们在80年代的甜蜜时光。1990年,她与秦汉台演的《滚滚红尘》,让她摘取了金马影后的后冠。

1990年12月,青霞领取十大性感女星奖,斗篷大衣内,是黑色通花上装,虽有薄纱衬里,但因为真空上阵,镁光灯下显得若隐若现。

1992年,《东方不败》再度掀起“林青霞热”,她的笑声又开始响亮,她说这是她最快乐的时期,她这样形容那刻的心情:“就像我新歌的最后一句歌词:快乐得不得了。”青霞出席金马奖颁奖礼的圣罗兰晚装,性感得令人心惊肉跳。事前她穿起这衣服让秦汉“过目”,他的评语是:“比较暴露,但你穿得很好看,很高贵。”

事业再上高峰,她忙得没时间拍拖,只能靠长途电话与秦汉谈惰,“最长纪录是5个钟头。”可是,一年后再说起秦汉,她的口气改变了,“写他写了十几二十年,我不想影响别人的生活,也无谓闷坏观众呀!”

说到爱情观,“我不追求轰烈的爱情。这年头找一个很爱自己的人是太困难了,一生有一次已经很足够。”她找到了没有?“找到了。虽然人生不断改变,但只要我认定了,便一生都会关心对方,就算爱情有变化,也不受影响。”她与秦汉纠缠近20年的感情,至此画上句号。

1991年,青霞和秦汉住在台北仁爱路四段林荫道同一幢大厦里。这天秦汉到青霞家中做客,一起看青霞旧作。

1994年6月,传出青霞即将下嫁商人邢李原(Michael)。很多人都羡慕Michael如此好艳福,但原来艳福这回事,也是“命中注定”的,他曾请著名命相家董慕节算命,命书上有这一句:“娶妻必定是天仙美女下凡尘。”Michael的前妻张天爱何尝不是美人!

1994年6月29日,林青霞与邢李原的婚礼在旧金山邢家举行。婚礼过后,青霞更大方地跟媒体讲述她跟Michael相恋的经过。

原来林妈妈从青霞18岁起,便一直担心她的婚事,多次安排她“相亲”,只是都没有成功。

1992年9月,一个朋友的生日派对上,友人刻意介绍青霞认识一位律师,她忽然听到有人说:“来看一看林美人”,一转眼,那人却被推走了。那人正是邢李烦。没多久,Michael托朋友找青霞,想赞助她服装,他们正式见面,Michael对她深深着迷。

青霞出嫁时这套全美钻饰,在苏富比拍卖会投得,链坠的心形钻逾11克拉,她说:“这颗心,像Michael的心一样,是很好的心,很美的心。”婚礼尾声,一对新人换上和服,进行打破酒桶盖的仪式。

青霞与邢李螺特地飞往巴黎选婚纱,她选了Chanel93年的款式,但当婚纱寄到美国,一试,腰部松阔得不像话,原来她为了筹备婚礼而消瘦不少,“因为腰部是胶料,不是布,不合身就很难看,我哭得很厉害。”于是再飞巴黎,改好婚纱才放心出嫁。

吓得不敢接电话

一次闲聊,青霞说希望有个家,Michael即说:“我递申请表格。”吓得青霞不敢再接他的电话。后来Michael找到机会,跟青霞说:“你不要紧张,我收回申请表格就是了。”青霞才答应跟他恢复往来。青霞告诉母亲交了一个“做服装的朋友”,林妈妈不知道Michael的生意做得有多大,还担心地说:“当心人家骗你的钱,你赚钱很辛苦呀!”

Michael一次又一次“非正式”向青霞求婚,终于有一天,她回答:“那我要做礼服了!”刚成为邢太太的青霞,坐在Michael大腿上,向记者忆述当时的情景,“话刚离口,已觉得不好意思,这岂不表示答应了!”青霞说着,Michael温柔地亲吻她的粉颈,不时四目交投,视现场的记者作透明人。

1994年7月下旬,青霞在法国南部海边度蜜月。黄昏,青霞换上丝质便服,与到贺的宾客在家里共进晚餐。青霞换上火红晚装,明艳照人,她说:“就是喜欢它的红。”

邢李原做马主,爱驹取名Michael’s Choice,中文名字是百看不厌,人人都说这是邢李原对青霞的最高赞美,青霞却哈哈大笑地说:“英文名字是他取的,中文名则是他叫我取的,是我对自己的赞美。”

1996年1月2日,青霞诞下长女邢爱林,她在产房己盘算着给孩子多添个弟弟或妹妹,但后来她说,因为老公一番话,令她打消了这念头。邢李原是这样说的:“就算你多生一个孩子,我也不会因而爱你多一些;你不生,我也不会爱你少一点。还是身体最重要。”

继母角色最难为

青霞说:“婚姻之道是一门很大的学问,永远都需要调整。”记者问她,众多角色之中,最难做得好的,可会是继母一角?因为邢李原与前妻育有一女嘉倩。她说:“是的,开始时真的很难做。有伤心,有失望,有时候也很开心。小孩子是不定性的,会妒忌、有敌意,会有不合理的时候,但有时候又令我很温暖,例如我分娩后伤口痛,痛到哭,嘉倩走过来吻我的额,安慰我,我觉得很欣慰,这是她的真感情。”

千禧年,青霞意外怀孕,于2001年6月9日诞下次女邢言爱。Michael取名一向有心思,他和青霞的长女取名邢爱林,就是邢李原爱林青霞的意思。

当青霞第二胎再生女儿,大家都估计Michael会很失望,他说:“为什么人人都不相信我喜欢女儿?生女儿,我仍然爱,她的名字就叫邢言爱吧!”

大美人虽息影多年,她的生活依然备受关注,有传她的婚姻出了问题,她选择的是不回应。但在她最需要扶持的日子里——2002年母亲去世、2006年父亲病逝,陪伴着她的都是邢李原。行动,是比言语更有力的回应吧!

1996年2月,青霞长女邢爱林满月,一家4口合照。邢李原拥着的是与前妻张天爱所生的女儿嘉倩。

2001年8月,青霞次女邢言爱双满月。青霞怀里的是长女爱林。记者问她,要是女儿长大后要做明星,她答应吗?青霞说:“最好不要啦!”

[编辑本段]青霞父母

虽然青霞己拍了20年**,父母的态度依然没变,“有意见,非常反对,我不想她拍戏,到现在还是不高兴。她爸爸更加不能适应,因为拍戏比一般职业辛苦,冬天穿夏天的衣服,夏天穿冬天的衣服。还记得拍《八百壮士》,冬天拍下水的戏,她冷得不能说话,我多心疼。希望她婚后不要再拍**了。”这番话是林妈妈在青霞婚礼上说的,她老人家终于如愿。

林妈妈说:“我们家不赞成她拍**,是她自己喜欢,也只好由她去。本来的长发,也为了扮演学生,不得不剪短,剪得比齐耳的学生头还要短,我难过得流了大把大把的眼泪。”

[编辑本段]**作品

1973年

窗外

1974年

云飘飘

古镜幽魂

长情万缕

纯纯的爱

云河

爱的小屋

女记者

青青草原上

纯情

1975年

女朋友

八百壮士

爱情长跑

翩翩情

云深不知处

在水一方

水云

热浪

长青树

烟雨

小姨

1976年

秋歌 昨夜,今夜,明夜

枫叶情

鬼马俏医生

海天一色

恋爱功夫

我是一沙鸥

不一样的爱

追球追求

明天20岁

海誓山盟

林青霞第一次反串1977年

异乡梦

金玉良缘红楼梦

奔向彩虹

幽兰在雨中

我是一片云

情蒙蒙雾蒙蒙

1978年

真白蛇传

处处闻啼鸟

沙滩上的月亮

晨雾

留下一片相思

月朦胧鸟朦胧

1979年

一片情深

雁儿在林梢

一颗红豆

彩霞满天

难忘的一天

无情荒地有情天

情奔

1980年

成功岭上

金盏花

一对傻鸟/恋爱反斗星

碧血黄花

1981年

中国女兵

爱杀

1982年

燃烧吧!火鸟

午夜兰花

枪口下的小百合

慧眼识英雄

红粉游侠/烈血长天

新白蛇传

1983年

迷你特攻队

新蜀山剑侠

我爱夜来香

红粉兵团

黑白珠

四傻害羞

1983大惊奇

1984年

情人看刀

君子好逑

脂粉双炮

七只狐狸/X陷阱

1985年

警察故事

1986年

梦中人

刀马旦

英雄偶像/英雄正传

1987年

横财三千万

夺命佳人

烽火佳人/旗正飘飘

1988年

今夜星光灿烂

1989年

惊魂记

1990年

滚滚红尘

1992年

笑傲江湖II东方不败

鹿鼎记

鹿鼎记II神龙教

绝代双骄

新龙门客栈

暗恋桃花源

1993年

白发魔女传

白发魔女2

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

射雕英雄之东成西就

追男仔

黑豹天下

1994年

六指琴魔

新天龙八部之天山童姥

火云传奇

重庆森林

刀剑笑

东邪西毒

中国古代时期,男女之间结为正式夫妻是有着很多的环节,而当时各个环节都是十分的讲究,有些环节是很值得流传下来,不过有些却也有着很多的封建思想,应该摒弃。在我们如今社会很多的地方女子出嫁也很有嫁妆一说,那么在古代的时候女子出嫁的时候嫁妆有什么不一样呢?古代女子出嫁前都需要准备哪些嫁妆呢?

1、陪嫁丫鬟我们平日里看电视剧当中,就会看到很多家境好一点的家庭都会有选一个陪嫁丫鬟一同陪着嫁过去,继续服侍自己的主人。而当时陪着一同过去的陪嫁丫鬟,到了之后都都会作为男主人的通房或者是小妾。2、日常生活用品而古代女子嫁过去,家里父母都会准备一些丰厚的嫁妆,而日常的生活用品是必不可少的。在古代的陪嫁当中,会有很多的生活用品如锅碗瓢盆、一些鞋子衣服等。而在当时如果比较富裕的人家,还会有很多的土地,这跟我们如今很多地方陪嫁房子一样。

3、牲畜当时古代女子出嫁的时候,新郎上面接亲要带着一只大雁,大雁是一种很忠贞的鸟类,而当时古代女子也会带着一些牲畜,鸡鸭猪等一些带着一同出嫁。4、压箱底古代女子出嫁的时候都会有压箱底。女子出嫁的时候,家里的母亲都会准备一个大的箱子,在这个箱子的上面会有很多的衣服,也会有些首饰,而在这个箱子的最下面会有压箱底,也就是一些新婚时的教育资料。

在当时古代女子都是毕竟矜持,而很多的女子更是看到后脸红羞涩不已。这些教育资料很多都是一些,让母亲或许姑嫂传授给出嫁女子,也而这些也就被成为是“压箱底”。当然,如今的女子出嫁也有很多不一样,但是很多的环节也是会有的。当然我们如今女子出嫁的时候,也会有很多的嫁妆,当然女子羞涩,看到那些压箱底也实在是会脸红害羞。

丁克自从传入中国之后,一直备受争议,因为它与传统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相冲突。但是,在一些夫妻文化程度都比较高的家庭中,曾有一段时间非常流行。

丁克指的是那些具备生育能力而选择不生育的人群,除了主动不生育之外,也可能受到经济、个人发展以及家庭的种种因素影响而被动丁克。

30年前,不少夫妻成为了首批丁克人群,而他们如今的生活,也一直令人好奇。30年过去了,他们开始步入晚年,有人对此专门进行了采访。

首批丁克夫妻步入晚年,他们过得怎么样?

1)李娜(化名):生活很惬意

如今54岁的李娜,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一家很不错的国企工作,当时的大学文凭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丈夫与她同样是大学生,一起进的国企,发展到后来已经是高管级别的了。

接触到丁克的概念之后,夫妻二人一拍即合,商量以后不生孩子。

如今30年过去了,她表示不后悔当初的决定。生活很轻松,钱也够用。不用为各种家庭琐事而烦恼,也没感觉没有孩子缺失什么,但还没考虑以后。

2)刘薇薇(化名):遗憾没有当一回母亲

当时接触到丁克概念的时候,刘薇薇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好,因此和丈夫商议好了不要孩子。

即使后来事业有了起色,双方也心有灵犀地没有提起孩子的事情,他们总担心自己不能给孩子最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

谈及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刘薇薇表示不后悔,但看到和自己同一年龄阶段的人都当了爷爷奶奶,多少还是有些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当一回母亲。

还有很多丁克一族,由于受到各方面压力,后来生了孩子;也有一些开始后悔没有孩子晚年孤独,却早就过了能生孩子的年纪。

综合看来,他们的现状令人唏嘘,各方面压力,让他们的丁克生活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

选择丁克的优势与劣势

优势:生活自由,家庭和谐,没有那么多负担

大部分夫妻只要生了孩子,今后的人生就都围着孩子转,赚的钱哪怕苦自己,也要给孩子提供最好的。

而且,有不少夫妻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以及孩子的问题导致感情破裂。

相较而言,丁克一族的生活更加自由美好,可以过夫妻俩的二人世界,分享受自己的一生,不用为孩子而活。

劣势:舆论压力大,体会不到当父母的幸福

首先,中国的传统家庭都讲究血脉延续,选择丁克就意味着他们要承受周边人巨大的舆论压力。

再者,带孩子是件痛并快乐着的事。没有孩子,他们也体会不到为人父母的幸福感。到了晚年,孑然一身的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

选择丁克,要满足这几点条件

1)深思熟虑

千万不要脑袋一热选择丁克,一定要深思熟虑、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不要等到年纪大了再想要孩子,波折重生导致夫妻感情受到影响,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

2)父母的支持与同意

相对年轻人而言,父母的观念更加传统,认为孩子是整个家族的血脉传承。

如果选择丁克,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若不能说服父母,就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导致家庭矛盾不说,还可能伤了父母的心。

3)做好养老准备

俗话说养儿防老,虽说有孩子的也不一定孝顺,但丁克一族到了晚年,是没有儿女在床边照顾的。

因此,年轻时就要做好准备,才能不让晚年生活困顿、孤独。

毕竟生老病死,很多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不是睡一觉就能安安稳稳离开这个世界,很多人都要忍受病痛的折磨,此时没有人照顾,也是件比较棘手的事。

电视剧《初婚》的评价呈现了两极分化的情况,不少人给予的评价特别高,也有一些观众给予了剧情狗血的差评。作为完整看完电视剧的我,认为电视剧所传达的精神是比较向上的,部分被观众称为"狗血"的剧情多集中在中后期以及创业和致富过程中。

总体《初婚》还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乡村题材电视剧,下面和大家一起分析和评断下初婚的优与劣。

优点:电视剧想要传达的精神是一种对爱情不离不弃,对承诺勇于承担的精神。一个刚刚嫁入夫家的女性,遭遇了丈夫去死,丢下了一堆债务的艰难困境,当今社会,大多数情况下女人会选择再嫁或者转身而去。而我们片中的女主角却选择了留下,选择了勇于承担,并最终收获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这是电视剧的优异之处,电视剧的立意和所传达的首要宗旨是积极向上的,这一点就很重要。第二个优异的地方,电视剧中的演员,是我比较喜欢的几位,女主角的饰演者朱锐从<辣妈正传>开始就特别喜欢这位女演员,这次在电视剧《初婚》的表现也是非常优秀的。

不足之处:多数人吐槽的点在于后期的创业过程中的诸多不合理之处,很多情节的设计偏儿戏化,不太符合现实的创业历程。关于这一点,我也基本表示认同,但我想说,看电视有时候需要看剧情主线忽略一些细节,毕竟与**不同,如此长时间的剧集,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瑕疵。

《初婚》的珍贵之处,不在于剧情,不在于情节的合理性,而在于传达的精神。而这样的精深,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显得是那样的重要!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x0d\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x0d\\x0d\第一章总则\x0d\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x0d\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x0d\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x0d\上世纪八十年代,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实行计划生育。\x0d\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x0d\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x0d\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x0d\\x0d\第二章结婚\x0d\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x0d\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x0d\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x0d\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x0d\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x0d\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x0d\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x0d\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x0d\重婚的;\x0d\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x0d\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x0d\未到法定婚龄的。\x0d\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x0d\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x0d\\x0d\第三章家庭关系\x0d\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x0d\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x0d\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x0d\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x0d\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x0d\工资、奖金;\x0d\生产、经营的收益;\x0d\知识产权的收益;\x0d\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x0d\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x0d\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x0d\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x0d\一方的婚前财产;\x0d\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x0d\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x0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x0d\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x0d\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x0d\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x0d\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x0d\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x0d\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x0d\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x0d\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x0d\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x0d\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x0d\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x0d\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x0d\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x0d\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x0d\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x0d\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x0d\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x0d\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x0d\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x0d\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x0d\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x0d\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x0d\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x0d\\x0d\第四章离婚\x0d\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x0d\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x0d\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x0d\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x0d\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x0d\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x0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x0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x0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x0d\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x0d\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x0d\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x0d\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x0d\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x0d\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x0d\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x0d\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x0d\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x0d\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x0d\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x0d\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x0d\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x0d\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x0d\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x0d\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x0d\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x0d\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x0d\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x0d\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x0d\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x0d\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x0d\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x0d\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x0d\重婚的\x0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x0d\实施家庭暴力的\x0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x0d\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0d\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x0d\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x0d\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x0d\\x0d\第五章附则\x0d\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x0d\第五十一条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x0d\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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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八十年代嫁恶霸》虽然是养女但养父母对她疼爱有加,妹妹也对她亲近;虽然没能顶父亲的职,但当老师工资越来越高,比顶职强了不知多少倍;虽然第一次结婚遇人不淑,但年近四十竟然还嫁了个亿万富翁过好日子,养得又美又雅致像三十出头。对此叶婉清只想说一个字呸!重生到十八岁,叶婉清睁开眼就发现自己正被男人粗鲁地摁在怀里亲,硬硬的胡渣刺得她脸颊发疼,周围一群小混混在使劲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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