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索要钱财的法律法规

以结婚为目的索要钱财的法律法规,第1张

以结婚为目的骗取钱财立案标准:以婚姻为由,索取钱财的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钱他人财物超过三千元以上。凡是以欺瞒、欺诈为前提,非法获得他人财物者,都可以算是诈骗罪。但一切所有法律都要有证据为依据。骗婚一般来说比较难以界定的原因就是取证困难,如果你要认为对方是在骗婚,就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对你是否有所婚前隐瞒的事物等。二人之间的婚姻应为无效,面对女方假借结婚之名,行使诈骗的行为,男方也可以上诉到法院,走法律程序。

通过结婚手段骗取财产,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如果数额较大,就可能涉嫌犯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们提供虚假身份信息骗取结婚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上述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该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虚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骗取了结婚证,其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婚姻登记机关是在受欺骗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姻登记发证行为,该行政行为形式上虽已经存在,但因具有重大、明显的瑕疵,且显然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结婚登记的条件。该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情形,应当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根据有关规定,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主要有行政主体进行认定和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进行认定两种方式,现鉴于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受理此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因此,受骗一方的救济途径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只要双方到场,持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办到结婚证。而民政部门一方面没有审查双方是否重婚的义务,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与公安机关的身份信息系统相互联网,民政部门也无法获悉男女双方的真实婚姻状况。正是这一漏洞,给了一些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她们用真实身份证与不同地区男子办理结婚证,故意诈骗他人钱财,而同时重婚犯罪又不容易暴露。因此提醒急于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女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免得受骗上当,失财又劳神。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及时报警以挽回损失,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符合条件一般是可以的。

1、谓五保即: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供养的内容:1供给粮油和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五保户的宅基地死后怎么办1、从宅基地的性质来看,农村居民享有的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在农村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或不再使用该宅基地且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2、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户的吃、穿、医、住、葬由镇政府和村委会保障,因此,农村五保户死亡后的宅基地原则上归村委集体所有。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农村居民,即指60岁以上无赡养人的老人,或无抚养人的未成年人。农村低保户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所有农村居民。两者区别是:低保户只计算家庭收入,五保户要看是否有赡养人或抚养人。1、对象不同,五保户是农村鳏寡孤独贫困人员,低保户是城镇下岗职工和没有经济来源的城镇特困人员。2、救济方式不同。

看来你对五保户的名称还不理解,所以才提这样的问题。

五保户必须是年满60岁,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60岁之前再是单身,是没有五保这个概念的。当然啰,因病或因事故残疾的人除外,因为这些人是特殊困难的人,既使没满60岁也可以按五保对象优抚,也就是说拿五保的钱,并不做五保户处理,只能按贫困户低保处理,到60岁后再转为五保户对待。

所以说,五保户没法结婚,一是他(她)们的年龄较大,二是经济是国家发放的只供他们吃穿,根本没有多余的钱用于婚姻。三是已经是五保户了,还有必要结婚吗?何况都60岁以上的人了,都能图什么呢?

因此,这是一种不可能的事,因为农村的五保户,就是年轻没有能力娶妻的人,由于年龄的逐渐增加,越来越处于被动局面,落得了独身无助,不然也就不是五保户了。

他们还能有结婚的可能吗?自然就是望梅止渴了。

看结婚的对象是否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婚后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五保会取消。

五保户主要针对农村,其中五保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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