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桂林象山区的我和老公要去哪里打结婚证啊?

我是桂林象山区的我和老公要去哪里打结婚证啊?,第1张

象山区民政局 0773-3826066 地址应该是在象山区政府大楼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四 可自由选择是否进行婚检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的,因为你们有其中一方的户口在桂林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了。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要带好下面这些证件,现在我身边的朋友结婚都是这样子办的,而且他们都喜欢到聚福园办婚礼,据说比较好。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一般都是现场拍照,也可以自己拍。

需要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是:

一、军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二、另外需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还有《军官证》或《士兵证》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证一般都是在民政局办理就可以啦!而且现在法律规定只要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本所在地办理结婚证即可。

办理结婚证一般有下面这几个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就是办理结婚证的一般流程,在桂林办理结婚证都是比较方便的,具体一些细节建议问一下身边结婚的朋友们。如果是不知道在哪办婚礼比较好的,聚福园值得大家去看看。婚宴的菜品和婚庆的服务都很好,很多新人们结婚的时候都喜欢去那里。

结婚男女皆为中国内地居民,只要其中一人有桂林市四城区,即七星区、象山区、叠彩区、秀峰区的户口,就可以到桂林市中山北路27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乘1路、18路、99路、100路等公交车,坐到东镇路站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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