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如何办理

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如何办理,第1张

准生证是要你户口所在地办的。报社保用的那个是孕检证明,是在你深圳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办理的,办理这个证明所需要的资料:1、结婚证,2、双方户口本,3、准生证,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也是回你户籍地办理的一个蓝色本子),5母婴保健手册(没有的话就用B超单),6、双方身份证,7、准生证。

办准生证不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的,只要夫妻双方的证件齐全,即使双方不在场也可以进行办理的。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中的一人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的地方的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女生是外地嫁入的话,可以向男方户籍上的地点提出申请。

办理准生证需要父母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并且还需要两张结婚照片,如果是未婚生育或者是收养的话,需要手持小孩出生证或者是收养证前去办理。

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的准生证到医院进行登记,等医院开出出生证明,孩子取好名字之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进行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一个医院的出生证明,带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局办理户口。

按照规定,准生证应该在怀孕之前办理并且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办理准生证之后的时间内不能怀孕,则需要在准生证到期之前去办理新的准生证。另外准生证的时间虽然是两年,但是却可以在计划时间之内进行延期,所以尽早办理为好。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准生证已改为计划生育服务证,不用夫妻双方都去,只要其中一方拿上所需资料去办理就可以。 

办理流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扩展资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

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计划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一天不行!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准生证的条件及程序:

  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由街道计生办发给《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通知单》有效期为2年。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内,持该《通知单》到街道计生办进行孕期登记和安排孕期培训——所谓优质服务实际上就是各妇婴用品厂商赞助的产品推介会。

  需要提交的文件:

  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由夫妻双方单位人事干部(兼管计划生育)签字、盖单位公章;

  夫妻双方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

  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1、女方户口本

  2、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明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先办结婚证,再办准生证,可以同日办理,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登记照就行了。上户口的时候不需要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的出生证明(要有副连的,派出所会收掉的); 2、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父母的结婚证; 5、到父亲或母亲的 户籍所在地 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你们已经办理的结婚证。就属于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了。这种时候你们是可以办理准生证的。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在办理了结婚证之后就可以办理准生证。

不过办理结婚登记证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而办理准生证是在你们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

办理准生证的时候,需要拿着给你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居委会当时就可以给你们办理好,你们随时都可以拿到准生证件。这样你们就可以放心的备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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