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不结婚违法吗
未婚生子不结婚违法吗,法律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但是大家也都知道,法律是涵盖很多方面的,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对法律全部了解,以下解答未婚生子不结婚违法吗。
未婚生子不结婚违法吗1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孩子虽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属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行为。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应该先进行结婚登记,再生育孩子。
同时,我国对于未婚生育是有一定的处罚制度的,未婚生育孩子的情况下,孩子父母需要向当地的有关部门缴纳一定额度的社会抚养金。
没有结婚生孩子上户口麻烦
虽然未婚生育的孩子也会被社会所接纳,但是父母没有结婚登记生育的孩子在上户口的时候会有一定的困难。
想要给未婚生育的子女上户口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父母登记结婚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户口,另一种为以单亲孩子方式办理户口。
1、正常手续办户口的流程
(1)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内去民政局申领结婚证;
(2)去社区办理准生证;
(3)去医院办理孩子出生证明;
(4)去相关部门缴纳处罚金,后就可给孩子上户口了。
2、单亲孩子办户口的方式
(1)去村(居)委会开具其中一方与孩子关系的证明;
(2)医院开具单亲《出生医学证明》;
(3)去相关部门缴纳处罚金;
(4)去派出所办理孩子户口。
虽然说没有结婚生孩子也是可以的,但这也属于违规行为,且会影响孩子上户口。所以最好还是在孩子出生之前就领取结婚证为好,或者在领证之前做好安全措施,以免怀孕
未婚生子不结婚违法吗2一、没有结婚证生孩子违法吗
没有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的,依据我国人可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婚生育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以后给孩子上户口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是城镇居民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按照当地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数额,征收2倍以上社会抚养费,未婚生育孩子和婚生子女享受同等权利。
非婚生子上户口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
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二、结婚登记年龄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最低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6、本人的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不一致的。
事实上,没有结婚证就生孩子不仅违法,对男女双方的感情和孩子其实都是有些不负责任的。先成家再生孩子这是基本的常识问题,不过现如今社会生活中有部分人对未婚生子的行为也没有觉得多么的不恰当,但不能因为自己不交社会抚养费而影响到给孩子上户。
未婚生子不结婚违法吗3一、如果不结婚生孩子犯法吗
不结婚生孩子是属于违反规定生育的情况,要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于违法生育的处罚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对于不结婚生育子女的行为是属于未婚生育的情况,法律上虽然明确规定了未婚生子女与已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一样的,但父母存在违规生育的就需要追究有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下可以由计划生育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没结婚生的孩子归女方所有么
没结婚生的孩子归女方所有么,男女作为情侣住在一起,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两人有了孩子,因为没有办理合法证件,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下面看看没结婚生的孩子归女方所有么。
没结婚生的孩子归女方所有么1一、双方未结婚证孩子归谁
1、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都会判给女方。除非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优越,明显好过女方,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而女方又明显不适合带孩子,比如有疾病、经济条件不佳等等。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二、抚养权发生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年轻人未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还生育了孩子,如果双方闹分手,解除同居关系,也会涉及到孩子抚养及共有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原则上女方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作为亲生父亲要承担一次性抚养费用。为防止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订立协议方式约定。
没结婚生的孩子归女方所有么2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双方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有何不同
实际上,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没结婚生的孩子归女方所有么3一、没有结婚生的孩子该谁抚养
没有结婚生的孩子男女双方对其都具有抚养的义务。
婚姻法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1、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主观:
无结婚证生2个孩子不算夫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 领取结婚证 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 ,对于同居期间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 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手续
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手续有:
1、转让抚养权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
2、双方选择进行公证的,可以准备好变更抚养权所需材料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
3、父母双方协议好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也可以不进行公证。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没结婚生的孩子属于男女共同的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般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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