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结婚在国内再结婚犯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根据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罚处理。
事实婚姻的成立有哪些要件
1、以夫妻名义;
2、公开同居生活;
3、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同居与重婚有的区别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区别很明显:
(一)重婚是触犯刑律的行为,而后者仅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不同,前者要求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三)主观目的不同,前者是以结婚、以组成一个家庭为目的,后者是以满足生理或心理上的某种需求,同居者与其配偶仍然保持夫妻关系;
(四)受到制裁程度不同,前者受到《刑法》制裁,后者受到法律制裁,要承担赔偿责任。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按照新登记的程序办理比较方便,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你们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如果按照复婚的程序办理就比较复杂,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供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双方婚姻状况证明)。由于你们在国外结婚和离婚,婚姻登记处可能会要求将国外颁发的证书再所在国公证后,在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才能办理。
由于各地规定会有不同,建议你预先到你们拟办理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确认,以免浪费时间。
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律师无法全面了解案情,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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