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不是犯法,我法律没有规定不结婚犯法。按照相关的规定,满足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不结婚并没有犯罪。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规定,即为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为违法行为,不受法理保护。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既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许当事人滥用。
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
不结婚不是犯法的。
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不结婚不犯法。这个不构成提问,至少不是认真的提问,这连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情,想必你也是为了吐槽,不是真心想提问。
大龄剩女也不一定算骂人,要看具体语境。
结婚不结婚,一个是看个人的想法,一个是看个人的境遇,一个是看这个人的价值……天时地利人和,不必强求,也强求不来的。
当然不违法的
不少家长为儿女的婚事十分的担忧,都已经30多岁的人,还是不想结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生活常识
情感交际
操作方法
01
受伤太深。大学的时候处过合适的女友,结果由于特殊的情况异地分手了,两个人感情其实很好,只是慢慢不再一个城市了,受伤太深,觉得留下的都是遗憾。

02
不会谈恋爱。谈对象不了解女方的心里,总是说些伤人的话题,一谈恋爱就吹,渐渐的受伤太深,慢慢的就产生了不想结婚的心里。

03
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不少男性朋友们嘴比较笨,不会说甜言蜜语,周围接触的异性朋友们非常少,活泼一点的美女们会觉得他们太呆,没什么可聊的话题,渐渐的也就不愿意结婚了。

04
工作十分忙碌,家庭条件因素太多受限制。不少男性朋友们家境不好,所以一直忙于工作,在不断奋斗的同时也就缺少了更多的恋爱机会,慢慢的拖到了30岁也就打消了结婚的念头。

05
脾气太暴躁,性格太自私,交际圈子太窄。有不少男性朋友们只考虑到自己的感受,只会计较自己付出多少,从来都是希望能从女性朋友们身上多掏点钱,结果惹得异性都远离他,渐渐的也就没有了结婚的想法。

06
爱好自由,不喜欢受到束缚。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追求自由,觉得恋爱之后负担太重,甚至承受不起别人对他的管教,喜欢自己随心所欲的生活,所以也就交不到什么女性朋友们,结果时间长了,拖延到30岁还没找到合适女友。

07
思想太幼稚,相处的对象都不合适,慢慢的到了30的年纪。年轻的时候特别爱玩,思想很幼稚,总是做些别人不能理解的事情。慢慢的到了年纪稍微成熟,很难遇到合适的人选,眼光太高,总是太挑剔,这样就到了30多岁也就对结婚没什么想法了。
为什么会出现数以百万计的不婚女性?
罗卫红代表分析认为,“当她们事业有成,或者是收入足够养活自己的情况下,可能有些女性对家庭的需求、对男性的依附心理会淡化,因此选择了不婚,这可能是社会高度发展的结果之一,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要尊重她们的选择。”
罗卫红代表分析得很准确。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职业女性的经济条件颇为优越,她们对另一半的要求很高。
她们对婚姻的要求,不再基于“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一最简单的要求。
在她们看来,要么找一个三观一致、心意相通的灵魂伴侣,要么孤独终老也不会将就和凑乎。
一旦没有遇到让自己特别满意的心上人,她们索性将不婚、不育坚持到底,不愿意围着男人、孩子和灶台、洗衣机打转转。
笔者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婚姻是公民的自由,《宪法》专门作了规定,《民法典》也有具体的规定。
婚姻自由是指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干预和强制,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
如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干涉别人的婚姻自由,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恋爱也是自由的,正常的恋爱关系不在《民法典》调整的范围内,但干涉别人的恋爱自由,一旦违法犯罪,法律责任是免不了的!
法律虽然没有规定不婚自由,但大龄单身女性不结婚,并不违法,如其父母等家人粗暴地干涉、胁迫、强制她结婚,嫁给她不爱的男人,如造成严重的后果,其父母等家人就涉嫌违法犯罪。
从一娃难求、多生孩子贡献大的角度分析,不婚、不育的大龄单身女性拉低的是新生儿出生率。
恋爱、婚姻、生娃这三件事,紧密相连,不仅关乎夫妻双方,更是关乎两个大家庭,还拉低了新生儿的出生率,减少了新生儿的数量!
2022年,我国新生儿人口跌至956万,跌破千万大关以下。
与2017年的1723万新生儿人口相比,减少了767万!
从2018年到2022年,这5年,平均每年减少100多万新生儿人口。
过去强调的是只生一个好,少生孩子对社会贡献多,是因为新生儿人口增长得太快,有的年份超过了2000万。因此要少生孩子!
如今,强调的是生二娃、三娃,多生孩子,对社会的贡献才算大!
每年减少100多万新生儿,导致许多幼儿园招生难,童装、童鞋、童书、儿童玩具、儿童牛奶等许多产品的销量都会减少,整个产业链都会感到生意难做。
等到一批批新生儿长大后,对房子、车子等大宗商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减少,就连商场、超市、网店里的零散小商品的销量也会大幅度减少,还会造成用工荒等问题。
从生命传承的角度分析,大龄单身女性应该结婚生娃。
大龄单身女性、优秀,在职场上,在生意场上,再能干,如果不结婚、不生娃,自己的生命都会留下遗憾,而且无法一代接一代传承下去。
当生命传承的链条上出现了脱节的现象,留下的只能是永久性的遗憾。
父母等长辈的催婚,完全可以理解,他们不愿意大龄单身女性孤独终老,不愿意她等到年老体弱的时候,身旁连个端茶倒水的男人都没有。
从风俗习惯来说,“女大当嫁,早生贵子”这8个字是大龄单身女性的家人、闺蜜、同事、同学等人的共同期盼。
结婚和生娃,就能多一个小家庭,让自己享受到更多的欢乐。
再说这也是一项古老的风俗习惯。
笔者不止一次听到已婚女人说过,她们在外面遇到天大的烦恼,只要回到家里,见到天真可爱的孩子,灰黯的心情立马阳光灿烂。
综上,大龄单身女性由于自给自足能力的提升,自我意识的觉醒,婚恋观念的转变,对生活有了更加多样化的选择和更高的精神追求,大家既要尊重和理解她们所选择的不婚和不育,又要加以启发、引导和帮助,促使她们适当降低择偶要求,争取尽快谈情说爱和谈婚论嫁,为结婚和孕育新的生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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