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去哪里补办

结婚证去哪里补办,第1张

结婚证婚姻登记处补办。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结婚证的领证条件是什么

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单身;

4、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补办结婚证去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一般是民政局)。

1、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4、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1、前去补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具有一定的管辖权,即具体的补办地点为最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原民政局或是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2、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与自己另一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3、双方当事人应持有相关证件到民政局进行补领结婚证申请,并亲自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补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证件

1、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出具的当事人结婚证丢失证明,具体的证明格式如下:

我单位 XXX 与 XX 单位的 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 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若结婚证属于撕毁的情况,并且可以复原原来面貌,那么就不需要相应的查档证明;如果结婚证属于丢失等无法恢复其原本面貌的情况,那么需要新人们出示相应的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结婚证件照,照片的底色以蓝色或者红色为主。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

字声明;

6、其他材料,需要和当地民政局确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补办结婚证委托书怎么写

补办结婚证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最好本人前往,但是如果本人实在无法前往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材料包括: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

结婚登记

。所以

补办结婚证

不能由律师代理。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场才可以办理补办结婚证手续。

。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参考法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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