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民政局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的证件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邓州市陈湾片区商业综合体项目位于邓州市陈湾社区,北至湍河南岸,南至雷锋路,东至北京大道,西至中州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53314亩。主要建设安置住房、配套建设商业中心、酒店、学校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被打造成集“滨水、活力、开放、现代、绿氧、人文”为一体的核心商住圈、国际会客厅。
花洲街道联合市纪委监委、公安、征收办、房管、土地等部门,抽调街道班子成员和机关同志成立6个工作小组,对安置区内一百余户房屋进行依法征收,当前房屋征收工作正有序推进。
陈湾居民陈某某,常年在外打工,房屋多年失修,家境贫寒,已到适婚年龄,街坊邻居给他介绍对象,由于没有宽敞的房子,结婚的事情一直搁浅,陈某某一家都很熬煎。但是,此次拆迁陈某某家的房子刚好位于一期拆迁区内,工作小组和社区干部找上门给他介绍了此次征迁政策,陈某某一听还能在湍北选一套现房,当时就表示要立即签协议,支持征迁工作。
进入湍北祥和家园小区(小区位于邓州市平安大道西侧,穰邓大道北侧,总用地394442m°,合7224亩,综合容积率177,绿地率 35%,建筑密度<25%,社区含11栋住宅楼、幼儿园、地下车库等。共计建筑12栋,共640套安置房、685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3个小区内室外停车位、1514个室内非机动车停车位、335个室外非机动车停车,户型面积为8107-14304m。),一栋栋拔地而起错落有致的楼房,让即将能在这里拥有一套房子的陈某某内心充满喜悦。
“没想到,这么快可以选房、交房了。这里的绿化很好,环境也好,住着放心,我这次选了一套1123㎡的房子,丈母娘和对象也都来看了,也非常高兴,两家开始正在商量订婚和装修房子的事情。”选好房子的陈某某喜笑颜开,他表示,这次拆迁真是给我们老百姓办了个大好事,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小区内道路宽敞明亮,对楼房采光、室内设计方面都很满意,我们都很喜欢。
花洲街道负责人表示,征迁安置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的“心头事”,也是党工委、办事处的“要紧事”。为保障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花洲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部分职能部门的帮助下,经过多次调研、探讨、外出学习,参与制定这次征收方案,方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目前已征收房屋30余户。
我们要相信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把蓝图交给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保障征收工作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用参与征迁同志们的实际行动为征迁区群众筑“巢”,用征迁区群众的全力配合为邓州市的发展引“凤”。
什么情况下属于骗婚
一、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
二、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三、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建议你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必须向法院提交有利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因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给付人提出的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
现在很多人以婚姻作为诈骗的诱饵来骗取钱财,那骗婚的处罚依据是怎么样规定的?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骗婚会被判刑吗?请看案例:
两名妙龄女子,不想着靠自己能力赚钱,好好经营爱情家庭,却听从他人建议干起了骗婚的勾当。其中,朱某参与骗婚2起,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26000元;肖某参与骗婚1起,骗取被害人人民币56000元。3月19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骗婚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两名女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2014年年初,26岁的朱某离婚一个人生活,在打麻将的时候认识了“小丽姐”,百无聊赖的朱某与“小丽姐”成为了生活中的好朋友,好心的“小丽姐”主动提出要为朱某介绍对象,说“只要跟对方领了结婚证,对方就会给她介绍费,另外还可以让对方给其买首饰,等她拿到钱之后就可以找机会跑掉,这样来钱容易又没什么损失”。朱某想着自己反正已经离婚了,再去领个结婚证也没什么,这样还能让人家买点东西,就接受了“小丽姐”的安排。
时间到了2014年3月份,“小丽姐”找来了两个河南的介绍人,一起带着朱某来到河南省邓州市,由“小丽姐”冒充朱某的舅妈,将其介绍给了张某某,第二天两人便领取了结婚证。“小丽姐”在骗取了彩礼钱70000元后逃之夭夭,朱某期望张某某给她买黄金首饰,可是张某某一直没肯,朱某便也溜回了其老家。
有了一次不算太成功的经验,到2014年9月底,“小丽姐”又准备带朱某到江苏泰州来骗婚,这次朱某想起了他的朋友24岁的肖某,三人一拍即合,来到江苏泰州高港区的大泗镇,两名女子分别和被害人时某、卜某领取了结婚证,并在当地举行了婚礼。这一次,男方家里仍然没有给他们买金银首饰,他们再一次选择了逃跑,在卜某带着两人在泰州一百逛商场时,二人乘隙逃回了老家。
被告人朱某和肖某被抓捕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时认罪悔罪。被告人朱某痛哭流涕,她本只想骗人家给她买金银首饰,占一点便宜,哪知道犯下这么严重的罪行,真是悔不当初。
3月20日,高港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发还被害人。
林大龙。根据查询邓州李小婉个人资料显示,林大龙2004年与邓州李小婉结婚,两人育有一子林申。邓州李小婉,1992年出生于湖南邓州的一个小家庭,从小在家里长大,家境贫寒,但她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毅力,终于考入了湖南大学。
在邓州,一位后妈竟然支持自己的女儿打一婴儿,并且拍摄视频发表在网络之上,这段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这位后妈实在是太可恨了,她之所以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吸引粉丝关注,她让女儿打婴儿,这样可以获取较高的流量。从网上流传的视频可以看出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坐在一个婴儿身上不停的暴揍这个小婴儿。
小女孩在打婴儿的时候,十分用力听出啪啪啪的响声,大家看到这个视频感觉到很心疼。这位小女孩在打小婴儿的时候,还会不时回头看拍摄视频的人。这个举动也让大家怀疑,这位小女孩之所以殴打小婴儿,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大人指使。小女孩在殴打这个婴儿的时候,小婴儿也曾经尝试着爬走,但是却被小女孩无情的拉了回来,对她继续殴打。
让人不解的是,在视频的下方竟然配文,这个妈一天都不想当。这说明这个视频是由孩子的妈发布的,孩子的妈任由小女孩殴打婴儿,实在是太可恨了。这个小婴儿也是非常的可怜,她在这样的家庭当中成长,对她的身心会造成不利影响。这件事情已经引发了相关部门的证实,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希望找到视频发布者。
母亲是很伟大的,每一个母亲都很爱孩子,但是这个母亲却没有这样,她任由女孩殴打婴儿,也不全去制止,反而拍摄视频在网上炫耀,她的行为让人觉得气愤。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她这样做有可能是为了吸引粉丝关注,获得较高的流量。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即使火了,也是不光彩的,会遭受到网暴,会受到网友们的谴责。希望这位妈妈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要再出现类似事情。
河南邓州办亲子鉴证上户口,特殊情况下有这种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出生申报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 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1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④ 父母结婚证。
2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 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根本不需要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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