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领结婚证法定年龄

女生领结婚证法定年龄,第1张

女生法定的领结婚证的年龄是20周岁,这里的周岁与虚岁相区分,如果不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婚姻机关是不予结婚登记的,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必须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办理结婚登记。另外,不论是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符合其他的要求,否则也不予登记,包括:必须是自愿结婚;不能是重婚;不能有法定的不结婚的疾病;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定结婚年龄是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对于法定年龄的规定,主要依据了男女双方的发育成熟程度、心智的成熟程度以及女性的生育时机。不达到法定年龄的结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流程: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需注意事项: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女方要年满二十岁才可领取结婚证。

领取结婚证的年龄规定为:男方二十二周岁、女方二十周岁。除此之外,双方还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2、若男女双方有任何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在申请登记的时候采用一些虚假的手段刻意隐瞒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才拿到的结婚证,这种情况下得的婚姻关系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人。只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女生可以领结婚证的年龄各个地区不同,具体如下:

1、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为女性不低于20周岁。

2、港台地区法定结婚年龄为女性不低于16周岁。

3、宁夏、新疆等自治区和自治州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为女性不低于18周岁。

因此,女性19岁如果属于港台同胞或者少数民族是可以领到结婚证的。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结婚一方是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居民的,若在内地结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手续的男女需要符合程序,才可领取结婚证。结婚办理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是指父母与子女不能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姊妹,伯、叔与侄女,姑与侄、舅与甥女,堂兄弟姊妹和表兄弟姊妹等。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其他重型精神病。

3、不满足法定婚姻年龄的。

登记结婚需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如果任意一方在登记时没有达到年龄要求的,民政局也不会准予登记。

4、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

登记结婚需要双方目前均没有在世的合法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婚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女方年满二十周岁就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女生结婚法定年龄

1、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晚婚年龄是多少

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有晚婚年龄的规定。只是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题目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划定,申请结婚确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实时,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

三、中国现在平均结婚年龄多少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普及和城市化程度提升,中国居民初婚年龄在近40年来出现普遍提升。1980年通过的将法定结婚年龄由此前的“男20岁、女18岁”调高至“男22岁、女20岁”。而到2016年,时任原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向媒体披露,目前我国初婚年龄已上升至25岁。

而在一些发达地区,初婚年龄甚至已上升到了30岁以上的高位。例如,据江苏省民政厅今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江苏人平均初婚年龄为342岁,其中女性343岁,男性341岁。江苏13个市的平均初婚年龄都达到30岁以上,即使是结婚最早的苏州人,平均初婚年龄也达到了302岁。2017年,杭州结婚登记的新人中,男性平均结婚登记年龄331岁、女性310岁,与2016年同期相比,均晚了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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