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护照可以领结婚证吗

用护照可以领结婚证吗,第1张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所以用护照不可以领结婚证。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结婚登记需要填写什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结婚登记需要填写什么

 第三十八条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填写: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项目的填写,按照下列规定通过计算机完成:

 1“申请人姓名”: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写;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

 3“身份证件号”:当事人是内地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当事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当事人是华侨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填写当事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证件号码前面有字符的,应当一并填写。

 4“国籍”:当事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的,填写“中国”;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5“提供证件情况”:应当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逐一填写,不得省略。

 6“审查意见”: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7“结婚登记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的日期应当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一致。

 8“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填写规则见附则。

 9“结婚证印制号”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

 10“承办机关名称”: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二)“登记员签名”: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三)在“照片”处粘贴当事人提交的照片,并在骑缝处加盖钢印。

 第三十九条 结婚证的填写:

 (一)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

 (二)“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三)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

 (四)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

 (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

这种情况要办理同一人声明公证认证手续。

比如是美国国籍,现在要证明已经过期的美国护照和现有效期内的美国护照是同一人,就需要写一份同一人声明书,将声明书由美国公证人进行公证,美国州政府对文件进行认证,最后由中驻美国使馆认证。经过以上公证认证程序后,就可以证明是同一人了。

法律主观:

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在中国驻当地国大使馆登记结婚,其结婚证是有效的。,申请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大使馆,自愿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1、男女双方如实逐项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2、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3、男女双方当地国居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离婚无配偶者,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加注后退本人);,5、双方合影3寸照片3张;,6、男女双方当事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签署并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的当事人须按取证单上要求的日期亲自来大使馆领取结婚证(需四个工作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如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前提条件,在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驻在国承认领事婚姻。虽然《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把“担任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列入领事职务范畴,但如驻在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则这桩婚姻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过,如当事人对此并不知晓也不必担心,因为驻外使领馆领事窗口的办事人员都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2、身份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是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如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中国驻外使领馆是不受理其申请的,他们应当向驻在国或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一般来说,结婚登记前领事官员会查验申请人的有效护照等证件,以确认其中国公民身份。,3、居住要求,到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居住于所在国。申请人须具有所在国的居留身份,比如已取得所在国“绿卡”或持有长期签证等。如申请人是临时出国人员,比如两名中国公民去某国旅游,期间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这肯定是不行的。,4、必要条件,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比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等。这些条件要求,无论在中国国内还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都是相同的,也是必要的。,5、自愿申请,双方必须共同来到驻外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驻外使领馆现场都备有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申请人要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领事官员还要在“见证人”一栏签名。只要符合条件,申请人就可以当场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了。,6、证件号码,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与国内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在外观和栏目设置上是一样的。这里要提醒的是,出国人员持有的身份证件都是护照,所以领事官员会在结婚证“证件号码”一栏中填写申请人的护照号码,而不像国内婚姻登记机关那样在颁发的结婚证上填写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7、补领结婚证,在驻外使领馆办理了结婚登记,不慎把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不用慌,可以补领,在原发证馆或在国内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都可以。不过,国内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你提供《查档证明》,这时你可向原发证的中国使领馆申请这个证明。如不能亲自赴馆申请,可委托在当地的亲朋好友代为申请(要有经国内公证过的委托书。),8、离婚登记,这最后一项其实不太想说,不过驻外使领馆的确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并颁发离婚证。需要提醒的是,驻外使领馆只能为在本馆缔结婚姻关系的人员办理且所在国家需承认领事婚姻中的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国外居住但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只能到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到国内法院、外国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中国驻外使领馆是不能办理这类人群的离婚登记手续的。,综上所述,我们国人在驻外的中国大使馆结婚,领的结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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