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梦被名导演李翰样称为是中国**史上最漂亮的女明星。现在在有关她的网页里,开头就说她向金庸有事。想当年金庸还是小小编剧“林欢”,却能和夏梦好上,足见“大侠”魅力。
凡金庸写的剧本,夏梦都担纲主演,二人的合作令人艳羡。投拍**《投奔怒海》,夏梦是老板,许鞍华执导,而这**名字却是夏梦特请金庸改出来的。夏梦在1954年“嫁作商人妇”,并于1967年9月移民加拿大。当时,《明报》曾以罕见的头版全版报道。金庸还特写社评《夏梦的春梦》,称夏梦为“善女人”,还写诗咏她:“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可谓才子风流。
金庸处处精彩,在感情方面当然不会木讷,叫观众失望。要不,他怎么能写出杨过与小龙女那样叫人神魂颠倒的故事呢?记者曾问他,一生浪漫究有多少。他答:“多啦,当然我希望不要太多,爱情能够简单一点当然好啦,但这是身不由己的。”
其他的基本没有关系,可在金庸笔下的小龙女却是有原型的。给你一个我复制粘贴的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龙女的名字比她的来历更加蹊跷莫名。她本是被扔在重阳宫外的弃婴,被古墓派第二代传人收养,并授以武功。“丘处机道:‘这姓龙的女子名字叫作甚么,外人自然无从得知,那些邪魔外道都叫她小龙女,咱们也就这般称呼她罢’”,而‘那些邪魔外道’之所以知道世间有小龙女其人,得诸她的师姊李莫愁。
小龙女的父亲姓龙?她妈姓龙?还是她师父姓龙?这名字是她父母起的?她师父起的?还是她自己起的?
这个问题困扰我十余载,总算于2007年大彻大悟:小龙女的名字,是金庸给起的!
我在《破译金庸密码》中这样解读这个名字:小龙女——在杨过口中呼作“龙儿”。金庸的表哥徐志摩《爱眉小札》对陆小曼的称呼计有:“小龙”、“爱龙”、“龙龙”、“我最甜的龙儿”四种。徐诗《我来扬子江边买一把莲蓬》:“忍含着一眼悲泪——我想着你,我想着你,啊小龙!”。
此外,没有多作解释。
此后承网友寒雪牵魂箫教示:“小龙女这个名字应该得自‘吴城小龙女’,吴城小龙女的词‘荆州亭题柱’后人评价很高,被收录进了《白香词谱》作范词。但她的生平事迹不详。《白香词谱》金庸焉有不看之理?”
有些网友夸我‘渊博’,于我绝对是‘不虞之誉’,我的‘渊博’程度只够让我知道真正的‘渊博’是怎么回事。例如《白香词谱》就不曾寓目,‘吴城小龙女’其人此前也是闻所未闻。
或许小龙女之名,与‘吴城小龙女’其人确有关联?而我的初衷终于未改:《神雕侠侣》一书与徐志摩陆小曼的惊世婚恋关系实非浅鲜。或许是我太过敏,总感觉这70年来许多言情作品的背后,隐约可见徐志摩的背影。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读《神雕侠侣》!〈神雕〉说是武侠小说,毋宁认作言情之作。金庸立意要写出一个惊世骇俗、惊天动地、惊心动魄、惊涛骇浪的爱情传说。小说当然出自虚构,想来以金庸的大才,也不能完全向壁虚造,一无所本,多多少少总是以自己所遭遇或所闻见的实事为蓝本,加以提炼、敷演而成。
“〈神雕〉企图通过杨过这个角色,抒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礼法习俗都是暂时性的,但当其存在之时,却有巨大的社会力量。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杨过时代却是天经地义。”(〈神雕。后记〉)
如果〈神雕〉故事确有蓝本,一定与“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有关,但不会是师生恋,因为“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不仅不复存在,甚至成为时尚,例如我们的文化旗手伟大的鲁迅先生就是与自己的学生许广平先同居后结婚的,当时也不见社会有多大的反对反应。
1915年前后,查家“敬业堂”赫山房查枢卿成亲,娶徐申如(徐志摩的尊翁)的堂妹徐禄为妻。先后生下良铿、良镛、良钰、良镐四子。年幼时,查良镛常随父母到舅家作客,与表兄徐志摩曾有数面之缘。1931年,志摩遇难身亡,翌年春上,灵柩迎回海宁安葬,8岁的查良镛随母前往吊唁。
1922年,徐志摩和有夫之妇陆小曼坠入情网,与原配夫人张幼仪协议离婚,此举触犯、挑战了当时的‘世俗礼法’,遭到包括父母在内的亲朋好友的一致反对,社会上文坛中也是一片谴责、怒斥之声。在世人的冷眼观照下,二人终于在一起了,他们暇时也回海宁,住在新建“清远楼”,徐志摩称之为“香巢”。此巢今日犹存,大门匾额为“诗人徐志摩故居”字样,匾额下端有“表弟金庸敬题”的落款。
海宁很小一座县城,相信金庸在1937年离开故乡前的十数年,不知多少次经过这座‘香巢’。对自己的表哥和他的传奇婚恋(1963年,梁实秋撰文为老友抱屈“徐志摩的文名几乎被他的风流韵事所掩”)一定不会陌生。
徐陆婚恋,既失欢于父母,不容于师友,亦见讥于亲族,包括他的姻亲查良镛一家。1931年志摩乘飞机失事遇难后,查家挽以“司勋绮语焚难尽,仆射余情忏较多”之句。这是我见过的最不厚道的挽联。用的是杜牧(司勋)、(关盼盼故主)张建封(仆射)故事,完全从逝者的感情生活着眼,多有微言非议:徐志摩的诗歌与书信中的种种‘绮语’,应当‘焚’却,只患‘难尽’耳!
谁写的?!当然不是金庸,那年他7岁。是他父辈或祖辈写的,代表了当时查府老辈对徐、陆恋的态度,以及关注程度。可以推定:这件事,多年以后,在金庸家庭,仍然会是日常讲论的话题,未必没有长辈对金庸进行‘机会教育’,令少年金庸耳熟能详。
只是,那个年代跟今天极其相似,父子两代的思想几乎南辕北辙,父辈反对反感的,往往正是下一代衷心向往的。在金庸的‘少年维特’阶段,对表哥的这段恋情,不能毫无感觉。他后来追述自己少年时,读过表哥的《西湖记》与诗作,受益良多。问题是:《爱眉小札》他没读过?《眉轩琐语》也没读过?不会吧?
郭靖对于杨过而言,既是师,亦似父,杨过娶师为妻,最在意的是郭靖的态度,而郭靖是强烈反对的:“过儿,你可要立定脚跟,好好做人,别闹得身败名裂……过儿,我心里好疼,你明白么?我宁可你死了,也不愿你做坏事,你明白么?”
而志摩是梁启超先生的关门弟子,梁先生也是坚决反对他和陆小曼婚姻的,经不住胡适先生反复游说,才勉强答应做证婚人。在婚礼致辞中,梁任公以严师的身份,当着一百多位来宾的面,滔滔训话:“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着,你们都是离过婚,又重新结婚的,这全是由于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我作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这个先生的话——又作为今天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是此生最后一次结婚。”
这份别出心裁的‘证婚词’如今陈列在海宁徐志摩故居,2003年,金庸回乡,据报载:“金庸读着梁启超的证婚词,会心地笑”,“会心处不必在远”,看到这条新闻,我也装模作样,跟着‘会心地笑’。
真正理解徐志摩的是他小学同学郁达夫:“他们的一段浓情,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忠厚柔艳和小曼,热烈诚挚如志摩,遇合在一起,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际社会里成话柄的时候,自己就佩服志摩的纯真和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
我们试着把徐、陆的名字,换成杨过、小龙女,是否也很合拍?而郁达夫所指斥的“纲常伦教、宗法家风”与金庸在《神雕。后记》所言之“礼法习俗都是暂时性的,但当其存在之时,却有巨大的社会力量”是否也暗合?
徐志摩,是杨过!!
开什么玩笑!二人的出身经历、精神气质,太多不同。相似的几点,无非:(一)“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性”,“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的热情;(二)不恤人言,追求个性自由的心声;(三)到处留情之大众情人的潜力与做派。
尤其需要注目的是,金庸本人在撰写《神雕》之前,遭遇了与徐志摩相似的困境,到香港后,如曹子建初遇洛神,金庸遇到一个人---长城**公司的当家花旦夏梦。金庸1953年与杜冶芬离婚,夏梦1954年结婚,1956年与第二位夫人朱玫结婚。金庸当时的心境,当与表哥徐志摩深有共鸣,志摩与金庸,‘难兄难弟彼此彼此’。
或谓:金庸57年进入“长城**公司”,全是为了追求夏梦。据我猜想:金庸进入长城未必与夏梦有关,但离开长城一定跟夏梦有莫大干系。
如果金庸与夏梦有过开始,那么59年已经结束,如果根本没有开篇,那么到59年的金庸也已经绝望。这种心境体现在杨过‘逐日’的小说情节中,一样的绝望,一样的愤懑,又一样的无助。
1959年,对金庸而言,是相当关键的一年。这一年,他离开了长城**公司以及夏梦,5月20日,创办了《明报》。
浮士德是在爱情幻灭后,追寻事业的,金庸在此前已发表《射雕英雄》,夏济安先生惊呼为“真命天子已出”,然而金庸本人(尤其早年)根本不把武侠小说当作‘事业’经营,唯有“〈明报〉是我毕生的事业和荣誉,是我对社会,对朋友,对同事的责任”;“我写小说实际上是当时的一种副业,我主要是要办报纸。报纸要吸引读者,那么我写点小说就增加点读者。”
就在《明报》开张当天,金庸开始撰写并连载一部新作品——《神雕侠侣》。
三毛认为:“金庸小说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一个人类至今仍捉摸不透的、既可让人上天堂又可让人下地狱的‘情’字。而不了解金庸与夏梦的这一段情,就不会读懂他在小说中‘情缘’的描写。”。
金庸离开夏梦当年创作的《神雕侠侣》一书,以及小龙女这一形象,尤其如此。
看金庸后来的态度,夏梦对他绝不是完全不假辞色,因此,金庸才会在《明报》创设不久,当夏梦在国外旅行期间,开辟专栏供她发表游记。80年代初,夏梦投拍的**《投奔怒海》,片名也是夏梦特意请金庸修改而成。
夏梦在“六七暴动”后移民加拿大,金庸在《明报》特地发表社评《夏梦的春梦》:“ 对于这许多年来,曾使她成名的**圈,以及一页在影坛中奋斗的历史,夏梦一定会有无限的依恋低徊,可是,她终于走了。这其中,自然会有许多原因,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气更加新鲜,能使她过着更恬静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业高峰之际,毅然抛弃一切,还于幽谷,遗世独立,正是‘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我们谨于此为她祝福。”
“还于幽谷,遗世独立”?是否与杨过小龙女“神雕侠侣绝迹江湖”的情节多有相似?当然,那已经是后来的故事了——距金庸完成《神雕》,已经5年了。那时的金庸,未尝不会兴起贾宝玉“毕竟没有看错林妹妹”的知音之感。虽然与夏妹妹‘偕隐’的,不是他自己。
至此,或许可以猜度杨过与小龙女(如果有)的原型人物:徐志摩——金庸——杨过;陆小曼——夏梦——小龙女。
金庸何以在《神雕》中安排‘小龙女失贞’情节,并且固执不作修改?是因为贞操观念亦是‘世俗礼法’之一,对宋人思想限制极大。又或许哪怕仅仅在潜意识中,金庸也不能消除小龙女的原型印记——在遇到现实中的‘杨过’之前,陆小曼与夏梦都曾是别人的女人?
1970年,金庸写《卅三剑客图。虬髯客传》:“ 我国传统的观念认为,爱上别人的妻子是不应该的,正面人物决计不可有这种心理,然而写现代小说,非但不必有这种顾忌,反应去努力发掘人物的内心世界。”不知写这些文字时的金庸,是否也反观过自己的‘内心世界’?
至于金庸笔下,田归农与南兰,另一个‘ 爱上别人的妻子’的故事,显然与夏梦无关了。
“终于,在一个热情的夜晚,宾客侮辱了主人,妻子侮辱了丈夫,母亲侮辱了女儿”,读《飞狐外传》,似乎很能感应到作者本人的一腔愤懑之情。
1998年,已经74岁的金庸,眼含泪光地说:“是她(第一任太太杜冶芬)背叛了我”。
记得接触到金庸先生的一些人生介绍。金庸年轻的时候很迷恋长城三公主之一的香港演员夏梦。
金庸曾说:“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见过,我想她应该长得像夏梦才名不虚传。”还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为了接近夏梦,金庸很是痴情。那时他已是名满香江的大才子,却委屈自己加盟长城影片公司做编剧,为能天天见到同一公司的夏梦。他的才华也让夏梦欣赏,无奈夏梦与金庸相识时已与商人林葆诚订婚。夏梦对金庸保持着一份尊重。
从这些金庸的经历可以看出,金庸小说里的很多女主角都有夏梦的影子,她们的原型就是夏梦。
据介绍,金庸很注重书香门第,女主角出身好金庸会赋予她女性的优点。反举例,碧血剑中的女主角出身不好,金庸就把她写得很爱吃醋,不是大家闺秀。由此可见一斑。
金庸,原名查良镛,祖籍江西婺源,于1924年2月出生在浙江海宁县袁花镇一个显赫的书香世家。抗战胜利后,金庸进入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后来到杭州《东南日报》任记者,在此期间,他因工作原因结识了自己的第一位妻子——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的杜冶芬。不久,金庸考入上海《大公报》,被派往香港担任国际电讯翻译。1948年秋天,金庸和杜冶芬在上海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双方家长对这桩看上去门当户对的婚事非常满意。然而,金庸却不安于那种富足而平庸的生活,他心里始终无法舍弃做外交官的梦想,尽管因为当时特殊的历史情况,他屡屡受挫,却一直没有放弃个人奋斗,一直奔波于内地和香港之间。时间长了,他和妻子的关系越来越冷淡,最终杜冶芬爱上了别人。1953年,金庸在香港报纸发表声明,以杜冶芬不能生孩子为由,宣布与她离婚。他后来沉痛地对友人说了这么一段揪心的话:“你爱一个人,要一生一世爱她,但往往做不到。不是你不想做到,是你没法做到。世事难料,当初再好的夫妻,日后说不定也会分手……”经过这番沉重打击,金庸突然领悟到自己在情感世界竟那样贫穷,他渴望寻觅到一位真正能和自己同甘共苦的爱人。
半年后,金庸邂逅了一位让他一生难以忘怀的女子,她便是香港长城影业公司的著名影星、有“长城公主”和“香港西施”之称的夏梦。金庸对容貌不俗、气质高雅的夏梦一见倾心,觉得真正的爱终于在自己身上降临了。为了常见到夏梦,金庸进入长城公司编写剧本,夏梦主演的《绝代佳人》、《午夜琴声》、《有女怀春》等**剧本都是金庸完成的,他们的合作非常成功。
然而,金庸对夏梦的爱注定只能是柏拉图式的,因为此时夏梦已名花有主,早已嫁作商人妇,尽管她非常敬重金庸的才华和人品,也明白他对自己的心意,可是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只能把他视作知己,所以,金庸的这段个人苦恋注定没有结果。但他特别珍惜这短暂而美丽的爱,他在一篇散文中写道:“其实跟一个人交往,感觉很深刻。也不一定要天长地久,虽说爱情重恩义,但闪电式的爱情也有很惊心动魄的,二三天也可抵二十年。”
不久,他黯然神伤地离开了长城公司,并怀着失恋的痛苦完成了武侠名著《神雕侠侣》。细心的读者发现:《神雕侠侣》中“小龙女”的一颦一笑,似乎跟夏梦很相似。其实,金庸在“小龙女”身上寄托了自己对理想爱情的渴望和期待:梦中的“她”应该是那种兰心慧质而又能琴瑟和鸣的女子。可是,理想的佳人又在何方呢?金庸不禁叹道:“念枉求美眷,良缘安在?”
丧子之痛情感触礁
1956年5月1日,金庸再次走进了婚姻,第二任太太朱露茜外表典雅而秀丽。她毕业于香港大学,有很高的英语水平,而且意志坚强,是一个敢打敢拼、风风火火的事业型知识女性。1959年,夫妇合作创办了《明报》,金庸任主编,朱露茜是惟一的女记者,工作紧张而又艰苦。开始时,《明报》销量不尽如人意,甚至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且他们的四个孩子相继出世,处境更为艰难,有时不得不靠典当物品来维持生活。那时,因为经常熬夜,工作时需要提神,他们就买一杯咖啡,两人一起喝。日子虽然很艰苦,金庸却常常感到自己很幸福,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知心的爱人。
到1970年,金庸已经写完14部长、短篇武侠小说,他将作品名称的首字连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他的武侠小说在华人世界风靡一时,《时报》也发展成香港畅销的大报,金庸夫妇还陆续创办了一些子报,终于走出了困境。然而,随着事业的逐渐壮大,他们的婚姻开始出现问题:金庸个性是外柔内刚,不会轻易改变,而朱露茜也是个要强的人,在困难的日子里,尚能形成一种积极进取的合力,即使偶有龃龉,也会很快消解,而一旦渡过难关,外在的压力小了,两人之间的矛盾便再也无法掩盖了。两人经常以“刚”对“刚”,因为对事业发展方向的看法不同常常争吵,很快便由意见不合发展到感情伤害。于是,婚姻的裂痕越来越大,金庸不愿这段经历了许多考验的婚姻结束,他想尽办法补救,然而,生活并不按他的主观意愿来继续。不久,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发生了:长子查传侠自杀!这一变故成为他和朱露茜关系破裂的导火索。金庸对大儿子查传侠的感情很深,在他的影响下,这个孩子11岁时就开始发表文章,后来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相反,查传侠和母亲的关系却不好,因为朱露茜经常大发脾气,动辄和丈夫吵闹,也听不进儿子的多次苦劝,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查传侠不再理她。目睹了父母的不和后,查传侠觉得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很悲哀,对人生充满了种种悲观的想法。1976年10月,年仅19岁的他因与女友吵架,一时想不开,便自杀了。金庸与朱露茜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丧子之痛,都觉得对方应为孩子的死负责,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已无从化解。
一波三折再出“围城”
这天晚上,金庸失魂落魄地在一家酒吧独自喝闷酒,引起一名女侍应生的注意。她叫林乐怡,在这家酒吧做兼职,她觉得眼前这个失意的男人似乎很面熟,再一看,竟是大名鼎鼎的武侠小说家金庸。借酒浇愁愁更愁,午夜时分,金庸终于完全醉了,伏在餐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林乐怡吓了一跳,忙把金庸酩酊大醉的情况报告给女老板。老板也束手无策:酒吧里只有三名女侍应生,大家不知怎样与金庸的家人联系,可她们又不能狠心将酒醉的大作家推到门外,老板只好吩咐林乐怡和另外两名女侍应生将金庸搀扶到里间的一张空床上。然后,她让林乐怡守一会儿,待他醒来问明住址再用车送走。
大约一个小时后,金庸醒了过来,他头痛欲裂,忽然看到旁边坐着一位年轻的姑娘,正笑吟吟地望着自己,不禁吃了一惊,赶紧挣扎着坐了起来。林乐怡关切地问:“金庸先生,您好些了吗?您在我们店里喝醉了。”说完,她便给金庸送上一杯茶。金庸对她表示感谢,并从交谈中知道了她的名字。这时,他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林乐怡,发现她身材修长,面若桃花,一对杏眼里的目光温柔而亲切。不知为什么,看着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林乐怡,金庸略有些失神,他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心中蓦然有了莫名的伤感。
林乐怡关切地说:“金庸先生,我很喜欢您的武侠小说,特别是《神雕侠侣》,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酒喝多了伤身体,我们都等着您写出新的作品呢!”在失意的时候听到这么温存的话语,金庸很感动,长期生活在名利光环里的他见过了太多的浮华和虚假,可现在却觉得这个年轻的女孩身上有一种值得信赖的品格,就把自己的痛苦和烦恼都倾诉给她。从此,这两个相差29岁的人成了忘年交,在林乐怡眼里,金庸不仅是博学的师长,更是一个时常很脆弱、需要理解的大朋友。
不久,金庸夫妇创办的《华人夜报》出现内讧,因朱露茜与总编辑王世瑜之间长期隐藏的矛盾突然激化,最终导致因王世瑜辞职并带走大批得力员工而使该报被迫停办。面对这一切,刚愎自用的朱露茜不检讨自己,反而迁怒金庸。结果,他们又大吵了一通,这次争吵让两人都意识到婚姻已到尽头,朱终于正式提出分手。尽管金庸也觉得他与朱的婚姻很难再维持下去,可还是坚持拖一拖,给对方多一点儿时间考虑。在那段最苦恼的日子里,林乐怡给了金庸很多善意的开导和安慰,她说:“不管什么人,在困难时都应该得到同情和帮助。”心地善良的她不愿看到金庸的家庭支离破碎,希望他们重归于好,可不久后却发生了一件让她深感难堪的事。
这天,金庸又来到酒吧,因店内客人不多,闲下来的林乐怡便和金庸聊天,想排解他心中的郁闷。就在此时,朱竟意外地闯了进来,不由分说便对林乐怡横加指责。金庸气得全身发抖,心脏病发作,差点儿休克过去。朱却像没看到一样,出完气便扬长而去。又羞又气的林乐怡忍住内心的羞辱,给金庸叫来医生进行检查,金庸对这个心地善良、宽容大度的姑娘充满了感激。然而,几天后,当金庸再去酒吧时,却见不到林乐怡了,女老板说,林乐怡对那天发生的事非常不安,为了不影响金庸夫妻的关系和酒吧的声誉,她毅然辞了职。听到这些,金庸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林乐怡,他百感交集,怅然若失地离开了酒吧。
这一次离婚是金庸提出来的,朱开始不同意,硬说是金庸另结新欢导致他们不和。但金庸决心已下,朱觉得再拖下去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就答应了,但她同时提出两个离婚条件:金庸必须付她一大笔补偿费;不管三个孩子跟谁,金庸再婚不能再有孩子。另外她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欺诈行为,将再度起诉。对这些苛刻而自私的条件,金庸全都答应了,他只求尽快解脱。
红颜知己相伴相随
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婚姻,金庸内心产生了强烈的挫折感,他觉得自己写了那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却未能经营好自己的婚姻,真是一种悲哀。他感到,完美的受情只是自己追求的一个虚幻的梦,现在梦醒了,尽管很痛苦,但他终于踩在了真实的土地上。不知为什么,金庸心里一直觉得自己应该给失去工作的林乐怡一点儿补偿,费了一番周折后,他终于找到了她。林乐怡得知金庸的来意后,表示坚决反对,她说:“我敬重您,衷心希望您幸福,暂时丢了工作没关系,我可以再找。”金庸听罢,心里充满了无言的感动。
金庸的朋友们终于知道他有了一个红颜知己,他们都惦记着金庸今后的生活,就想法把他与林乐怡往一起撮合。金庸虽然喜欢林乐怡,可他坚决反对,理由是林乐怡不可能答应,因为两人岁数相差悬殊,恐怕误了她的青春。但朋友们决定试试看,就直接去问林乐怡,林乐怡踌躇不定,最后还是摇了摇头。问她为什么,她不说,其实她的内心已对饱受感情创伤的金庸产生一种复杂的情愫,她爱慕他的才华,很想照顾好他的后半生,可金庸毕竟是名人,她担心世俗的流言蜚语。
就在此时,金庸病倒了,儿女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能随时守在他身边,林乐怡觉得自己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就主动前去照顾金庸。金庸很快痊愈了,林乐怡又要离开,他情不自禁地拉住了她的手,悲凄地问:“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林乐怡的脸红了,慌忙说:“不,我是怕……我再考虑一下吧。”然后,她慌乱地离去了。
两天后,林乐怡告诉金庸,她决定一辈子和他生活在一起,可此时金庸又犹豫了,他想起离婚时朱提出的条件。但林乐怡早已知道此事,她没有流露出半点儿不快,而是温柔地微笑着说:“这也好,今后我正好把全部时间和精力用来照顾你。”金庸深情地看着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久,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后,金庸依依不舍地把娇妻送到澳洲留学,这一去就是4年。留学期间,林乐怡有不少追求者,金庸对此事很大度,有一次还在电话里说如果遇到更好的人,请她慎重考虑。结果,林乐怡第一次冲他发了火,说自己早就把一颗心给了他,忍受寂寞之苦到澳洲留学就是为了能和他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便于今后协助他工作。林乐怡学成后,一天也没有多呆就回来了,很快成了“金大侠”的得力助手。她与金庸前妻生的三个孩子相处得很好,是一位真正的贤妻良母,时间长了,连朱也自叹不如。对此,金庸非常满意,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现在这个太太虽然不是孩子们的亲生母亲,但大家相处得很好。前妻也常常来和我们聚会,一起吃饭,有事我们还要帮她。”
1995年春季里的一天,金庸在家中突发心脏病,当时,林乐怡急得直哭,赶紧送他进医院抢救。院方作了很大努力,成功地为金庸进行了“小球弹性通塞手术”,使他转危为安。在最危险的几天里,林乐怡一连50多个小时不合眼,寸步不离地守在病床边。还有一次,医生说金庸双肾功能衰竭,可能需要肾移植,乐怡当即表示,她愿献给丈夫一个肾。尽管后来不必做此手术病就好转了,金庸心里对妻子的一片深情仍非常感动。
才子配佳人这句话没错,但是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一个才子和一个佳人,所以金庸和夏梦不在一起可能有人会惋惜,但并不惊奇。
当然这对才子佳人之间还是有情义的,至少从金庸单方面来说,是很喜欢夏梦,想要和她在一起的。而我们从夏梦对金庸的回复来看,也能看出一点敬重、一点惋惜以及一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情感。
而其实作为一个外人,一个旁观者,我们纵观两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我觉得还是两人不在一起比较好。
夏梦是香港著名的演员以及制片人,在事业方面大红大紫的同时,也在1955年的时候与林葆诚结了婚。而1957年金庸加盟了夏梦所在的公司,很多人都说他是为了夏梦。而事实也应该是如此的吧。
后来在金庸和夏梦变表白的时候,夏梦对金庸的感情很感动,也对金庸很敬佩,不过她拒绝了金庸,说她不会做对不起她丈夫的事情。
所以我觉得,金庸和夏梦可能很般配,不过在道德角度,他们确实不应该在一起。
小龙女,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她在金庸笔下是很有代表性的一个人物。但是小龙女是根据谁来写的呢?现实中的小龙女就是夏梦,我们可以看到金庸写的这个小龙女的形象是非常女神范儿的描写,并且拍摄电视剧的时候也有很多的女演员,因为这个角色而走红。
其实大家好像对金庸的小说都非常的痴迷。尤其是80后和90后,绝对是看了很多的金庸的武侠小说,很多男孩子可能就梦想着自己能够变成小说中的武侠人物。金庸的武侠作品是非常经典的,而且里面很多人物的形象塑造都是非常经典和鲜明的。小龙女的形象就是金庸喜欢,但是又得不到的一个女生,所以说他把这个女生写进了自己的作品中。
夏梦是上个世纪的一个非常出色的女演员。除了长得好以外,而且表演技术也是非常的棒。对于金庸那个年代来说,这样的女子大概已经能吸引很多的男子了,所以说金庸就觉得夏梦是他心目中的一个女神,他非常想让夏梦加入**公司,虽然说他知道自己并得不到夏梦。金庸喜欢上夏梦的时候,夏梦已经结婚了,而且和她的丈夫非常的好。
当然,金庸也是非常明白这一点。所以说他也没有强迫啊,夏梦怎么样?当然,夏梦也是为了自己的丈夫,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人。金庸抱着这种爱而不得的心理,就把夏梦写在了自己的书里,塑造出了小龙女这个形象。
夏梦女士是香港著名**演员、制片人,亦是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一生挚爱的梦中情人。据说金庸和夏梦有且仅有一次约会,大约发生在1959年,在香港一间咖啡馆,在幽幽烛光和柔柔音乐营造的诗意氛围,金庸借着酒意,鼓起勇气向心目中的女神表白了爱意。
夏梦当时的回复是:非常敬重金庸的人品,喜欢他的才华,只可惜“爱使”已迟到了一步,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了。因为她的为人,是绝不愿去伤害自己夫君的,请求金庸能格外原谅她。最后她诚挚表示:「今生今世难偿此愿,也许来生来世还有机会……」
原来,此时男已婚、女亦嫁,金庸虽有冲破家庭藩篱,努力追求自己真爱的决心,可他的女神家庭美满,婚姻幸福,却断无回应这份一厢情愿感情的意念了。而这份回绝,也直接导致了金庸从他和夏梦共事的长城影视公司出走,自己投资开创《明报》,并为了支撑报纸而不停撰写武侠小说,开启了同时作为武侠大师和报业大亨的商业生涯。
夏梦,(1933年2月16日-2016年11月3日)原名杨濛,祖籍苏州,生于上海,她自幼喜好戏剧,艺名取自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1950年加盟香港长城**公司,主演多部**,成为当时最著名的香港女星。1966年移居加拿大,息影十余年,80年代返港,任总监制的两部作品,皆获得当年度香港金像奖的最佳影片、导演等多项大奖。2005年被选为为”中国百年**史百大影人“,2015年被上海国际**节颁发『华语**终身成就奖』。她的一生事业辉煌,代表了上世纪50至60年代的香港**历史。
金庸曾有一句名言:「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有见过,我想她应该像夏梦才名不虚传。」
这看似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最好写照和现身说法,却又不独是金庸的溢美之词,夏梦确实配得上这样的称赞。她性情端庄贞静,待人娴雅大方,气质秀外慧中,而且博览群书,才兼古今,正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夏梦她从影十七年,平素修身甚谨,从不参加饭局,拍摄暴露戏,从未传出过任何绯闻。嫁给林葆诚先生后,夫妻恩爱相守半个多世纪。因此被誉为东方的奥黛丽·赫本,玉洁冰清的绝代佳人,「传统士大夫心中理想女性的化身,承载民国文人家国梦想的梦中情人。」
金庸迷恋夏梦,近乎当时他的同事好友们公认的事实。如他任职长城**公司的同事,后来在金庸创办的《明报》工作多年、以写“哈公专栏”出名的许国曾说:「查先生是一个专于感情的人,我跟他共事于长城**公司时,查先生喜爱上一个美丽的女明星,那女明星是一流的大美人,而我们的查先生那时不过是一个我剧、小说家,当然得不到那位女明星的青睐。」
事实上,金庸之所以选择加盟长城公司,就是为着他心中女神夏梦的缘故。大约是和首任妻子杜冶芬离异不久,金庸在银幕上见到刚从影不久的夏梦,惊为天人,如他自己所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年轻时的金庸:
于是为了接近遥不可及的女神,文采出众的金庸就想出了为女神量身打造**剧本这招,于是开始撰写**剧本《绝代佳人》,以历史上帮助信陵君窃符救赵的如姬为女主角。
这个剧本果然得到了长城公司采用,以夏梦为女主角拍摄为110分钟的黑白**,于1953年上映后大受好评,金庸也因此在香港文艺界崭露头角。后来引进内地后,该片还被文化部于1957年授予优秀影片荣誉奖,金庸也被授予了文化部编剧金奖章。
从1953年到1958年,金庸以“林欢”为笔名,在《长城画报》先后发表过了至少五十篇谈论**的文章,除《绝代佳人》外,同时撰写了《不要离开我》《兰花花》《欢喜冤家》等**剧本,因此得以和**界众人熟悉,经常和他们一起吃饭、聊天,与女影星在舞池 舞。
然而就在金庸正打算进一步接近女神时,一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传来,1954年,年仅21岁的夏梦答应了商人林葆诚的追求,与他闪电成婚。
原来,1950年,年仅17岁的夏梦和当时26岁的大明星岑范共同主演了**《禁婚记》,从此一举成名。而两个年轻人彼此吸引,相爱相知,难解难分。
1951年9月,岑范决定回到内地,参加新中国**事业;夏梦不顾自己全家都已移居香港,决定和他回内地发展。岂知长城**公司不想再失去另一根台柱,故意拖延不办夏梦的通行证。夏梦前后给岑范发了多封长信,倾诉衷肠,而岑范的回信却都被有心人扣下,夏梦全都没有收到。
夏梦苦等了岑范3年,杳无音讯,甚至还有岑范已经在内地结婚的谣言。她以为岑范变心,自己被抛弃了,自然失望伤心。而做纺织生意的青年商人林葆诚也和金庸一样,是夏梦的影迷,一直对她十分倾慕,在现场观看夏梦拍摄的《姊妹曲》时,毛遂自荐出任一个教师身份的群众角色,因而加入剧组,得与夏梦相识。
林葆诚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相貌英俊,爱好艺术,举止优雅,学识不凡。他的关心令当时正心灰意冷的夏梦走出阴霾,很快答应了他的求婚。
彼时金庸听到夏梦传出婚讯的心情,大约就和令狐冲听到岳灵珊的婚讯类似吧,因为他自己行动迟缓迂回,却被他人用更直接的手段捷足先登了。不知当时他是否也和令狐冲一样,犹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大醉大哭一场。
夏梦在香港成婚定居后,长城公司不再作梗,让夏梦得以前往内地。夏梦几经打探,终于知道了岑范下落。
1955年,两人在北京北海公园相见,夏梦说:「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哥哥了。」岑范说,「我们之间没有谁辜负谁,而且始终保持着兄妹般的纯洁。」此后不论夏梦来上海,或是岑范去香港,两人都会互相探视,来往不断。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夏梦还多次给岑范吃素的母亲邮寄花生油。正如岑范所说,「夏梦的美貌还是其次,她的心地更美,非常善良。」
无独有偶,金庸也曾多次写到,「夏梦是一个善女人」,他对夏梦的公开评价,除了如西施般“美”,便是一个“善”字。
1955年,供职于《大公报》的金庸,开始撰写首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男主角的名字,取自当时常为夏梦拍摄制作**宣传照的剧照师“陈家洛”,金庸作为一名粉丝,用这种方式来代入其中,幻想能和自己的女神朝夕相处。
1956年,金庸与第二任夫人朱玫结婚。那些年,金庸对夏梦的追求,其实一直都不瞒着朱玫。对此朱玫就和《书剑》中的李沅芷、《笑傲》中的任盈盈一样,泰然处之,理由是:「他在做梦。」依旧一直是全力支持金庸事业的坚实后盾。(可惜朱玫女士看对了夏梦,最后却终没能完全理解自己的丈夫,两人中年离异,自身晚景凄凉,一叹。)
1957年,金庸毅然离开《大公报》,加入夏梦所属的长城**公司,当了一名薪水只有二百八十元的编剧。他笑谈道:「当年唐伯虎爱上了一个豪门的丫环秋香,为了接近她,不惜卖身为奴入豪门,我金庸与之相比还差得远呢。」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能真正近距离接触到心中女神,与之共事,此时自比点秋香的唐伯虎的金庸,无疑是快乐的。
因为有一次夏梦开玩笑戏称他为“姚家阿姨”,金庸为此起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笔名“姚嘉衣”,在报纸上开了个影评专栏“姚嘉衣专栏”,当时也脍炙人口。
1959年,金庸导演了**《王老虎抢亲》,该片由夏梦主演,反串男主角周文宾,金庸费心费力,为之鞍前马后。当时大获成功,掀起了六十年代中国戏曲**的热潮。
对金庸这段精神痴迷于夏梦的往事,后来他的老朋友罗孚回答“说是追过夏梦”,倪匡回答:“好像追过夏梦……”,各人隐隐约约,并无否认,心照不宣,确是当年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而其戛然而止,则是社会和道德约束的必然,毕竟双方此时都有家室。以夏梦的善良为人和一贯理性作风,无论因为道义还是本心,都绝不可能接受这种一厢情愿的感情。
此后,都说孤愤出诗人,其实孤愤亦出名家,大约正是在夏梦处碰了毫无转圜的钉子,金庸离开了长城公司,才会将写稿所得的全部身家8万港币全部拿出,孤注一掷办《明报》,踏上和夏梦夫君林葆诚先生一样的商人之路。
随着一部部武侠巨著的发表,《明报》影响与日俱增,金庸逐渐功成名就。而他对夏梦的爱念却是丝毫不减,两人一直维持了良好的私交。但凡夏梦一有消息,事无巨细,都会在《明报》头版的“伶星专栏”报道。如《夏梦穿百镑衣》《夏梦买马,乱石投林,美容秘诀,敬远脂粉》等等……
1962年秋,夏梦长期在欧洲旅游,金庸就在《明报》上系列报道夏梦的游踪行迹,专门还为她开辟了专栏《夏梦游记》,一连十多天登载夏梦旅行途中写下的旅游散文。这是《明报》首次为女明星开游记专栏,以后似也未见。
到了1967年,怀孕中的夏梦,选择结束十七年的影坛生涯,离开香港,移民加拿大,和丈夫一起经营制衣厂。《明报》不但在9月27日头版头条刊登相关新闻,次日,向来主要由金庸撰写,评述时政要闻和国际风云的《明报》社评,特意以《夏梦的春梦》为题,为一个女明星送行,也是仅有的一次破例,文意盎然,饱含眷恋:
对于这许多年来曾使她成名的**圈,以及一页在影坛中奋斗的历史,夏梦定会有无限的依恋低徊,可是,她终于走了。这其中,自然会有许多原因,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气更加新鲜,能使她过着更恬静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业高峰之际,毅然抛弃一切,还于幽谷,遗世独立,正是“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我们谨于此为她祝福。——金庸《夏梦的春梦》
夏梦息影后,金庸依旧密切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不论她在美国生产还是返港探亲,都在《明报》头版刊出。1978年,夏梦回港组建了青鸟**公司,投拍第一部**,请金庸咨询片名,金庸取名为《投奔怒海》,果然大获成功,被好友倪匡戏称为“金庸这一生对**最大的贡献”。
对夏梦爱恋至深、此生不渝的又何止是金庸一人岑范后来成为了著名导演,拍摄过《借东风》、《林则徐》、《阿Q正传》等多部著名影片,因为英俊潇洒、才华横溢,不知被多少优秀女 慕和追求过,可是他却铁石心肠,毫不动心。
据说为防美女纠缠,他每次拍片都带着“男保姆”。用岑范自己的话说,「假如从来没有认识夏梦,人生也许会和别人一样,(正常结婚生子),但是我认识了夏梦,别人就跟她没有可比性了。」
夏梦既已成家,两人言明兄妹之情,岑范当然更无需信守当年承诺,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经历了和夏梦这样完美优秀女性的爱恋后,他就再难和其他女子结婚成家了。
岑范终身不娶,就这么度过了五十多年,直到2008年去世,享年82岁。金庸笔下那个“四海列国、千秋万代,只有一个阿朱”的大英雄萧峰,据说就参照了岑范为原型。
平心而论,对夏梦这个女人,岑范既远比金庸幸福,更远比金庸深挚。幸福,是因为他们两人曾经真正浓烈地彼此相爱过,后来的分离只是造化弄人,阴差阳错。
而深挚,则是他不但为夏梦守候一生,而且对比夏梦的合家美满和自己的孑然一身,却无丝毫怨怼,甚至“窃喜”夏梦没有和自己在一起,「如果那时回到内地,以她的背景,浩劫中不知会遭遇什么灾难。上吊吃安眠药,我又保护不了她。」
岑范后来接受采访时说:「爱一个人,是要对方好。她(夏梦)现在家庭好、子女好、事业好,我觉得非常欣慰。」
比起在咖啡馆贸然求爱,完全不顾如此一来,两人将面临多大舆论指责、背负怎样社会压力的金庸,岑范确是爱得更用心了。或者说,金庸爱的,其实是自己对夏梦的“爱”;而岑范爱的,才是真正夏梦这个“人”。
所以,不止是夏梦,相信不论任何一个理智的女性,经历过与岑范这样优秀男子不含丝毫杂质的浓烈爱恋,身边又有林葆诚这样的完美丈夫去体贴爱惜和呵护,一直不遗余力鼎立支持自己事业;即使后来追求自己的是一个才高八斗的才子,恐怕也一样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了。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天若有情天亦老,红颜鬓边亦白发,往事俱都如烟。对金庸书迷津津乐道的这段感情,晚年的夏梦接受采访时惜字如金,只言「我和金庸,其实不如不说。」
包括对那部由金庸编导的《王老虎抢亲》,她也表示「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部**。可是观众们都喜欢。我觉得那部**不够分量。」而老年金庸对此也说:「我当时对导演技术还有很多不懂」,并对后辈武侠作家温瑞安表示,这部戏“拍得不好”。
确实对一个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的现代女性而言,作家笔下的故事再离奇动人,也只是精心编织的虚幻童话,就如烟花一般,何等绚烂、却转瞬即逝。
生如夏花般灿烂,逝如秋叶般静美,以此祭一代红颜。
金庸曾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的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金庸口中的夏梦,是怎样一位佳人,竟然让看遍江湖美女的金庸如此迷恋?
夏梦生的清秀温婉,饱满的脸蛋上有一双好看的大眼睛,樱桃小口烟细眉,容貌挑不出一点缺点。
这样一位美女,待世也自有一份端庄优雅的智慧,没有迷失在繁华的影视圈里,找到了自己安稳的幸福。
夏梦的绝世美貌足以让万千男人为之倾倒,金庸只是其中一个。著名导演岑范因为见过夏梦的美丽,再也看不上其他女子,为了夏梦终生未婚。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香港长城**公司正在为一部**的女主角发愁。**名字叫《禁婚记》,是为当时的名角李丽华量身定做的。
李丽华的离职把**负责人袁仰安搞得手忙脚乱。
一粒金子埋在沙堆里不会被发现,一旦被捡到手里,就会闪闪发光。袁仰安无奈之下启用了刚刚18岁的夏梦,也许他都不会想到,这粒金子日后会变得多么珍贵。
看过这部**,人们为片中众多当红影星喝彩,同时也注意到了一张清水出芙蓉般的年轻脸庞,虽然没有完全褪去少女的稚嫩,却已有了几分女人的温婉。
初出茅庐的夏梦,让影坛和观众都记住了她的美丽。也注定了她与岑范的遇见。
爱情就是相处默契,《禁婚记》给夏梦带来了事业上的成绩,还带给夏梦一份爱情的惊喜,让她尝到了初恋的甜蜜。
爱情的开始可能没有理由,但却需要一个契机。
这部**的男主角正是岑范,和夏梦一起拍戏的时候,他25岁。他对夏梦倾心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一起对戏的女孩会成为享誉影坛的明星。
才子佳人在一起拍对手戏,不知不觉在角色的基础上生出一点其他的东西。青涩的两人看破不点破,维持着那点儿暧昧。他们在一起说话总也停不下来,一块儿打球,逛街,吃饭,从来不觉得拘谨。
初恋的两人仿佛相处了多年一样,夏梦觉得,一生能有这样一个相处默契的人在一块儿,就够了。
《禁婚记》大获成功,夏梦一夜走红,她在香港影坛将有更宽阔的路可以走。
这个时候岑范却想要离开香港,他想回内地为新中国做自己的一点贡献。夏梦当然放不下自己的爱人,她决定和岑范一起走。
回内地必须要有签证。岑范的哥哥在广州军管会工作,办签证当然没问题。但是夏梦刚刚走红,她所在的长城公司还希望她有更长的星途可以走,并不愿意为她办理签证。
最后两人只好商定,岑范先回内地,等签证问题解决了夏梦再回去。岑范依依不舍,却又无能为力,最后还是夏梦的安慰让他放下心来。
岑范回了内地,夏梦的签证却一直没有消息。当时通讯设备不发达,两地的爱人联系不方便,写信成为两人互诉衷肠的唯一途径。
一封封写满爱的信笺,连接了两人之间嘘寒问暖的温柔。
遥远的距离没能把这份爱情隔断,因为知道彼此心里都有着对方,连等待回信的空白时间都夹杂了几分甜蜜。
夏梦接的**更多了,她清纯可人的脸蛋和温婉大方的气质俘获了更多观众的心。长城公司不想放她走。长城公司开始对岑范给夏梦的回信做手脚。
夏梦把对爱人的思念打包成信笺,满心欢喜的投递出去。
盼过了一天又一天,却再也等不来一封回信。“岑范已经到了成家的年龄,也许他不再记得我了。”夏梦这样想着,就灰心了。
对于相隔千里的恋人来说,对方一句温暖的话,足可以抵得过数十个夜晚的寂寞。
可是夏梦已经太久等不到岑范的只言片语,热恋中的夏梦怎会知道,载着岑范爱意的回信早已经被长江公司半路扣下,根本送不到她手里。
不知不觉中,距离岑范离开已经3年了。岑范虽然一心念着夏梦,可是收不到信的夏梦以为岑范早就放弃了这段爱情。
被爱情伤过的心只能用爱情去抚慰,夏梦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抚慰她心的男人。这个男人就是林葆诚。
林葆诚虽然是商人,但是名校毕业,人也仪表堂堂,而且特别喜欢艺术。
林葆诚的出现,重新给夏梦的生活带来了阳光的明媚。夏梦很快答应了林葆诚的求婚。
就这样林葆诚正式成为了夏梦的丈夫,两人执手相伴。
与岑范的初恋是夏梦一生中最纯粹的爱恋,等不到婚礼上的玫瑰花,只能成为夜深人静时敲打心窗的雨点。
1955年,夏梦终于得以前往内地。得知岑范并未结婚,他的心里一直住着夏梦。
在北京北海公园里,两人相见无言。世事沧桑,两人终究还是没有缘分。两人说定以后兄妹相称,保持着兄妹般的纯洁。
对于夏梦结婚的事实,我想岑范是无奈却祝福的。真爱一个人,只要她过的幸福,就足矣。
而夏梦还有另外一个痴情者,这个人就是金庸。彼时对夏梦怀着一腔爱意无处抒发的金庸,果断加盟长城公司。
正如他自己所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的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当时的夏梦是万人皆知的大明星,而金庸只是一个小编剧。
夏梦身边送鲜花送赞美的人太多了,夏梦已经习以为常,不会留下更深的印象。金庸觉得想真正走近遥不可及的女神,唯有利用自己的笔端的文才。
金庸心里想着夏梦,就撰写了**剧本《绝代佳人》。他幻想着夏梦会成为自己笔下的女主角。
“我暗恋你,并不自信你会爱我,至少把你留在我的剧本里。”这就是小说家表达爱的方式,明明想爱的多一点,却保留着文人的含蓄。
剧本被采用了,夏梦也如愿出演。**上映以后大获好评。藏在剧本里的暗恋还没有公之于众,就先给金庸带来了荣誉和名气。
此后,金庸以“林欢”为笔名,又撰写了《不要离开我》,《兰花花》等**剧本。金庸开始和**界的众人熟悉起来,也就离女神夏梦更近了一步。
金庸加盟长城公司的时候,已经和第二任夫人朱枚结婚。而夏梦后来也嫁给了林葆诚。
在金庸和夏梦的关系里,金庸是热情的,他一次次献殷勤只为博美人一笑。
因为有一次夏梦开玩笑叫金庸“姚家阿姨”。本是一句无意之言,但从夏梦的口里说出来,就被金庸记在心里。
金庸就用“姚嘉衣”的笔名在报纸上开了一个专栏,当时很受欢迎。
金庸欲说还休的爱恋只是一厢情愿,夏梦对此显得特别冷静。
夏梦对于金庸可以说是由衷的欣赏,但没有达到爱情。况且双方都有家室,夏梦绝不会迈出违背底线的一步。
都说美人命途多舛,夏梦一生却出奇的顺利。她懂得享受赞美,却不轻易接受爱慕。对于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她无比珍惜。这样冷静的智慧,带给夏梦一生的幸福。
虽然后来金庸离开了长城公司,但是夏梦在他心中的地位与日俱增。虽然难成情侣,两人却一直保持着友谊。金庸创办《明报》,夏梦的消息经常出现在上面。
1967年,怀孕中的夏梦选择告别17年的影坛生涯。一直刊登时政要闻和国际风云的《明报》社评,专门破例一次,以大面积篇幅为夏梦送行。
金庸一生看过无数美女,总觉得不如夏梦。据说金庸笔下“小龙女”就是以夏梦为原型创作的。
后来岑范拍了几部名**,身边仰慕的美女也不少。可他从来没有动过心。之前阴差阳错与夏梦分离的岑范,为了夏梦终生未娶。
夏梦一生绯闻很少,智慧超过美貌。对于岑范,爱就爱的深情,做不到相守也要惦念一生。对于金庸,夏梦从不轻易提爱,留下更多的都是友谊之名。
金庸和岑范一生都想用“爱人”来称呼夏梦,最终也只能遗憾的轻叹一句:“夏梦佳人在心中。”
金老笔下创造出很多优秀的女主角,这里边有聪明绝顶的黄蓉,有温柔贤惠的阿朱,也有天仙似的王语嫣。但是最让我魂牵梦萦的女主角还是女神一样的小龙女,而小龙女的原型其实是金老曾经追求,但是却没追求上的一个优秀女性,她就是夏梦。是不是没想到那么会写女性的金老竟然也有追求不到的女性呢!
夏梦天生貌美,金老曾经说过世人都没有见过西施,如果西施在世的话,估计应该和夏梦一样美吧!由此可见在金老心中,夏梦是多么的美丽,能够和四大美人的西施相媲美。也的确如此,夏梦从小就是万人追捧的对象,从小她就身材特别好,而且相貌端庄,追求她的男子不计其数而金老只是这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位而已。
因为夏梦这么的美丽,所以她也就进入了演艺圈,而且成为了民国时候特别著名的女影星。才20出头的夏梦就演过很多部**,虽然那个时候夏梦已经结婚,但是金老仍旧很喜欢她,并且还向她袒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
金老为了她还不惜屈才进了长城**公司,但是夏梦一直也没有给金老机会,两个人唯有一次单独喝了一次咖啡。在咖啡馆中,夏梦特别委婉的拒绝了金老,并且也没有让金老觉得很没有面子。当时很多人不能理解,身为大才子的金老为什么对一个有夫之妇那么的钟情。但是金老认为,他就是十分热烈的喜欢着夏梦,小龙女这个原型就是他为夏梦量身打造的,在金老心中,夏梦就是那个一身白衣的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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