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妨碍一说,相克更是从何谈起?结婚是喜事,兄妹同年前后结婚,是双喜临门,喜上加喜的事!很吉利的!
至于嫁娶顺序,应该是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风俗吧,嫁娶这件事,各地的差别很大,没有定理。我们这边说法是,年龄大的先结婚,年龄小的排后头,一般小的不适宜赶在大的前头,倒是不特意分嫁娶顺序。至于风水啊,吉日啊,之类的,看一看是可以的,但不可尽信。全世界哪天都有结婚的,每一天结婚的成千上万,但命运却不尽相同,全凭个人际遇!不可太上心,呵呵~
亲兄妹不可以结婚。亲兄妹结婚属于婚姻法上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是不可以结婚的。即使结婚了婚姻也是无效的。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亲:妹比哥哥先结婚是常有的事,因为女的20岁就可以结婚了,而男的则需要25以上结婚才较合适,所以妹妹比哥哥先结婚是合理的,也没什么影响,但各个地方不同风俗各异也不足为奇,比如妹先结婚时妹夫必须买条长裤或对鞋子给哥哥才行,不知你们哪里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习惯了。
在古代的时候,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很流行跟自己的亲人结婚。在皇室中和自己的亲人结婚最常见了。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国家在不断的改变,同时也吸收了先进的文化,想必大家都应该知道现在我们国家近亲结婚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早在04年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发布了不允许近亲结婚的法律。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普遍禁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仍然有国家流行亲生兄妹结婚。这个国家就是我们的邻国日本。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不好吗?赶紧来揭晓这里面的秘密吧。
在日本这个国,不仅仅是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甚至连亲生的兄妹两人人都可以结婚。在古代的时候我们国家流行跟自己的亲人结婚,但要跟自己的亲兄妹结婚一般是不被允许的,觉得这是有悖人伦常理的。然而在日本却很流行。这似乎让很让人不理解。这其实是有它的原因的。日本人深受天皇制度的影响。在他们心中,天皇的所有的言行都是正确的。都值得大家学习效仿。
以前,日本的一位天皇。他有一个亲生儿子,喜欢上了自己的亲生妹妹。当时。大家都非常的排斥,但是两然两人仍然坚持在一起,后来儿子继位之后,亲自将自己的妹妹封为自己的皇后。世人们都纷纷指责他们。不久后,因为这件事情的影响太大,两人纷纷殉情。后来这段爱情故事成为了大家谈论爱情时候的一段佳话。日本人基本上都人人皆知这段爱情故事。现在日本人对他们两人都非常的崇敬。自然大家都会效仿,从目前来看,日本人对近亲结婚的行为并不是很忌讳。
而另外日本人非常注重血统的纯正。他们以为只有跟自己的亲人结婚才能够让家庭更加和睦,更加亲近,有利于让整个家族的血统保持纯正。而且女子不用远嫁,与自己的娘家联系方便,也是大多父母心中希望的事情。所以他们很流行兄妹结婚。
但在中国,这样的事情基本上不会发生。大家都知道跟自己的亲人结婚带来的影响有多么的大。先不说违反社会道德。跟自己的亲人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畸形。这些孩子患上遗传病的几率也非常的大。考虑到各种因素,大家还是不要近亲结婚了。
法律主观:
亲兄妹不可以结婚。亲兄妹之间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二人是不可以结婚的。即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也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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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表哥和表妹结婚很多,对子孙有一些影响。 但近亲结婚只是说患病的风险大,而不是说全是怪胎,关系越亲风险越大 。
欧洲皇室和清朝皇帝都是表哥和表妹结婚,导致接连绝后。唐宪宗和皇后郭氏是表亲,生的子女都才活了20多岁。 当然,也有近亲通婚生出聪明儿子的。如白居易的父母就是舅甥婚配。
为什么不提倡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话题是遗传咨询开设以来最多内容之一。我国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婚姻法是国家大法之一,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
有人羡慕国外的自由,说:“人家国外就不管你是否近亲,你愿意就可以到教堂举行婚礼,……。”他不能算是对自由的含义有明确的认识。国际著名的人类学家,专门从事近亲通婚研究的Alan Bittles教授曾经称赞地说:“中国的婚姻法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法,政府立法对人口质量关心。英国就没有这样的法,这是一个遗憾。”
还有人说:“我们家族世世代代没有过遗传病,我坚信我们根本不会得遗传病。”但是提问的人毕竟还是拿不准,想问一下如何进行遗传病的检测,于是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愿意花钱去检测,请教您我们到哪家医院检测最好?”对此,不用谈婚姻法,让我们用科学的计算来表明为什么不提倡近亲通婚。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两个相同有问题的基因结合到一起的机会远远大于非近亲通婚的人。近亲通婚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让我们从以下婚配模式来计算:
如果在一级表亲和二级表亲之间有一级隔代表亲和一级隔山表亲通婚,则近亲指数就是1/32 = 003125,其他类型依次类推。假设一种遗传病在人群中的比例是1/1000:
非近亲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500 × 1/4 = 1/1000000(百万分之一);
二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64 × 1/4 = 1/128000
一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16 × 1/4 = 1/32000
兄妹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4 × 1/4 = 1/8000
与非近亲结婚相比,二级近亲的风险增大78倍;一级近亲的风险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风险率则是正常随机婚配的125倍!
如果按照专家的提示,每个人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10几个隐性的有害基因的话,近亲通婚后代患病的风险还会更高。比如糖原储积症这一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它的可能类型很多,其基因由17个以上的外显子构成,不同外显子发生突变的人结婚后代不会产生异常,而两个完全相同的外显子的配对,通常是产生于近亲通婚。
有人说不同民族之间通婚会增加癌症的发病率,这是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现代人类没有生殖隔离,也没有种之分,白人、黑人和黄种人都是血缘关系十分相近的同种。用谁都能看得懂的例子来说,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之间的分子上的差异,可能比一个北京人和一个上海人之间的遗传差异还小。这就是遗传学上所定义的族内个体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族间个体的差异。
还有人用我国的某些少数民族来举例,说那里的近亲通婚使得那里的人个个长得漂亮,双眼皮大眼睛等等,并以此来论证近亲通婚的好处。这种想法是自然的,但是这种宣传是荒谬和不负责任的。双眼皮的特征本身是一个重要的遗传特征,由于南方少数民族大都带有这个遗传特征,因此不论近亲通婚与否,都会表现出这个特点,而与近亲结婚毫无关系。
人的漂亮与否是由更多内在的因素决定的。眼睛的大小是人群特异性的一个标志。从我国的华北地区向东南西北四面八方辐射,眼睛形状的差异逐渐呈放射状变化,你看多了单眼皮,你觉得看腻了,你可能就认为双眼皮好看;但是很多外国人却有相反的想法,他们说把这种特点形容为东方美。你细想会承认,自然美和心灵美是最好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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