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要村委会开的接收户口的证明怎么写
如果因结婚要将一方户口迁往配偶另一方的,是需要接受方街道(村社)开具同意接收入户证明的,所以按你这个情况,应该是你们办理结婚证后才能开具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这个很简单,首先由迁移方本人写迁移户口申请并交给你的街道(村社),由街道(村社)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入户,如果街道同意就会给你开具同意接收入户证明或者直接在你的申请后面批注同意就可以啦,然后你就持该证明去迁移户口。你需要写的是迁移户口申请,而不是同意入户证明。 (备注,申请是由迁移方本人书写,而不是接收方写哈,然后交给的是接收方街道村社)
2结婚需要什么条件,村里需要开证明吗
只要结婚条件符合,不需要村里开证明。
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1 有谁知道军人结婚申请怎么写
去政治部领张结婚报告表填吧填吧不完了吗?有那么麻烦么? 就是我与xxx同志200?年建立恋爱关系,现已相处x年,感情成熟准备组建家庭,望组织批准 军人结婚登记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
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 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 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友情提示:1、部队要求晚婚晚育。
必须双方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晚婚年龄才可结婚。2、婚前双方要进行体检。
3、照好两人二寸合影照片三张。如果领证当天找快照,会贵好几倍。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234333235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军人结婚具体条件及要求!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程序的特别规定。
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
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 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
2 军人结婚申请表怎么写
军人结婚申请书范文一
我叫______,现为_____排长,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已满_____周岁,符合结婚年龄
女友_____系_____人,_____年_____月出生,符合晚婚年龄。现在家待业,我们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病史,均符合结婚条件。
我与女友_____自相识以来,关系融洽,感情发展顺利,现自愿建立婚姻关系,并得到双方父母的大力支持,经商议准备近期结婚,特此申请,请组织给予批准。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军人结婚申请报告 范文一
尊敬的党支部:
我叫,197年9月出生,汉族,山东省市 区人,1999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后勤部士兵队战士,我想和结婚。,197年7月出生,汉族,山东省人,她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稳定可靠,热爱国家,拥护中国***。我与自2001年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感情基础牢固,恋爱多年,思想成熟,经相互协商,家人支持,自愿与结婚,恳请党组织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军人结婚申请报告 范文二
尊敬的党支部:
我叫xxx,现为xxx排长,于198x年x月x日出生,已满25周岁,符合结婚年龄。女友xxx系xxxxx人,198x年x月出生,符合晚婚年龄。现在家待业,我们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病史,均符合结婚条件。 我与女友xxx自相识以来,关系融洽,感情发展顺利,现自愿建立婚姻关系,并得到双方父母的大力支持,经商议准备近期结婚,特此申请,请组织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 x月xx日
军人结婚申请报告 范文三
××政治部(处):我与××,性别×,年龄××,××××年×月生人,在×××××工作,经××方式相识,恋爱,感情真挚,申请结婚,请予以批准。申请人:××× ××× ××××年×月×日
军人结婚申请报告 模板
军人结婚申请书(1090字)
我俩自愿结为夫妻,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请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龄
民 族
籍 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 身份证编 号
再婚或复婚者离婚证件字号 字第 号 字第 号
有无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或性病
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备注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相印)
年 月 日
双方半身免冠照片(加盖钢印)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
提供 证件情况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 号
承办 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背面由各栏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婚姻状况”栏内填“未婚”、“离婚”、“丧偶”。
(五)如申请人曾结(离)过婚,并生有子女的,应将子女姓名、年龄、抚养责任如实填写在备注栏内。
(六)“提供证件情况”栏内由婚姻登记机关填#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gkstkcom end#写审证的情况。当事人取不到应持证件的,要写明原因。
(七)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写户籍证明。
1、部队要求晚婚晚育。必须双方达到规定的晚婚年龄才可结婚。2、婚前双方要进行体检。3、照好两人二寸合影照片三张。如果领证当天找快照,会贵好几倍。
一、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军人结婚申请书(精选3篇)申请书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军人结婚具体条件及要求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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