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村里开证明吗

领结婚证需要村里开证明吗,第1张

法律分析:需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持有其所在单位或村( 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当事人出身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以便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确定是否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偷领结婚证居委不会知道。但是你应该和你的家人说一声,但如果村里村委会因为一些拆迁事务查询的话,也能够查询得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

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中国建国后,婚书已变为体积小巧的结婚证。1950年的结婚证只有两个巴掌大的薄纸片,上面除结婚人的姓名、籍贯、签名、年龄,以及证婚人的签名外,没有任何绚丽的图案。

历史沿革

中国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

旧式婚姻登记证可继续使用至2004年6月30日。自2004年7月1日起,中国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使用旧证。

中华典籍《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媒氏》:“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意思是:在周代,男年满三十岁才能娶女子,结婚和女年满二十岁才能嫁给别人而结婚。若无缘无故不遵守这规矩的,就予以惩罚。

《周礼》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中华文化之宝库。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是不需要村委会开具证明的。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扩展资料: 结婚证(Marriagecertificate)是指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如果女再婚前没有生育,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男方村里不会知道女方是结过婚的。如果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村里是必须知道的,因为办理准生证,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原籍地生育信息证明。生育申请表要到村里签字盖章,村里必须要查看证件,那是肯定要知道的,在女方办,男方村里不知道了。

未婚先孕怎么办准生证?

1、未婚生育的未婚妈妈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因为办准生证必须有结婚证才能够办理。

2、虽然未婚生育办不到准生证,医院仍然会帮助产检和分娩的,而且是不影响领取宝宝的出生证明。只是没有准生证是办不到医疗保险报销的,所以费用只有自行承担。

3、此外,因为是属于未婚先孕甚至是未婚生育,因此,该行为是违法《计划生育法》,多数情况下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也就是通常说的罚款,具体是否征收、征收多数社会抚养费,需要根据各个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定。例如:山东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是个人隐私,一般情况下他人是查询不到的,本人查询也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才可以,民政局是可以 查询婚姻状况 的官方机构,但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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