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了,为什么过着过着想离婚了呢?

结婚十年了,为什么过着过着想离婚了呢?,第1张

要明白你们的婚姻是什么基础上的,精神上的、物质上的、金钱上的、、等等。你们的婚姻经营的肯定是不好的,不能让 彼此快乐、幸福。现在有些人的婚姻是建立在孩子身上的,婚姻经营的不好,但为了孩子,怕孩子受到伤害,强忍着不离婚的。

放平心态,多理解,多包容,不要总盯着对方,生活的重心要找准,把注意力转为照顾好孩子,干好自己的工作,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而丰富。忙起来了,这样你无瑕去关注那个总让你生气的人,心情也会好很多。

这对夫妻已经结婚十年了,生下了两个儿子,可是妻子对丈夫一直不满意,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男子,不但20天的时间,就毅然决然的选择和丈夫离婚,不仅如此,还嘲讽丈夫没用,多次劝解,女子都没有改变主意。最终两个人只能以离婚收场,大儿子归丈夫抚养,小儿子归妻子抚养,最终这个女子和网友双宿双栖,感情非常不错。

女子和相识20天的网友高调同居,嘲讽丈夫没用

女子名叫胡佩佩,20岁的时候和丈夫张立伟结婚,如今已经10年了,在此期间两人生下了两个儿子,但是夫妻感情却一直非常不好。现如今更是到了离婚的地步,胡佩佩坚持选择和丈夫离婚,并且非常高调地和认识20天的网友同居。

对此胡佩佩表示说,自己和这个男网友江东非常聊得来,虽然相识时间很短,但可以说是人生的知己,两个人都非常懂彼此的想法,而江东比胡佩佩小三岁,也知道她是有家庭的,但是这也没有阻碍他们想要在一起的决心。再一次胡佩佩和丈夫吵架离家出走之后,江东就来到了胡佩佩所在的城市,两个人同居在一起。

吴佩佩对自己的丈夫已经非常不满了,说他没用。这已经是多年以来积攒下的怨气,她表示说和丈夫在一起已经容忍不了了,说张立伟太无能,每天好吃懒做,在那个家中完全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胡佩佩说自己几乎看不到任何希望,到现在为止结婚十年的时间了,连婚房都没有,她说自己已经过够了这样的日子,坚持和丈夫离婚。

女子坚持和丈夫离婚,和男网友双宿双栖

张立伟寻求节目组的帮助,有很多人对这对夫妻进行劝解,希望能够调和他们之间的矛盾,但是胡佩佩对此却非常坚定,坚持说要和丈夫离婚。其实说起来两个人已经去办理离婚手续了,只不过因为还有30天的结婚冷静期,所以两人也不算正式离婚。

在张立伟心中他表示两个人已经结婚这么多年了,希望自己的妻子能够冷静一下,为了俩孩子考虑一下,毕竟现在还处在结婚冷静期,一切还都可以改变,而且在他看来,江东不过和妻子认识20天,而且还是网友刚刚才见面,怎么可能抵得过10年的感情呢?所以他一直想要妻子回心转意。

可是胡佩佩表示说自姐和丈夫已经没有感情了,这段婚姻也已经是零存失亡,勉强在一起也没有任何意义,虽然很多人都在劝解,但是胡培培说自己不会妥协的,让大家不要再道德绑架她了,至于孩子胡佩佩当然是舍不得的,但是她还是想为自己多考虑一下,不想再被以前的生活捆绑住。

最终两个人还是没有解决矛盾,胡佩佩去张家把行李都带了回来,坚持的离开了,并且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他表示说,自己马上就会离开这里,和江东去过自己的生活。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两个人最终还是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最后离婚协议的内容是胡佩佩自愿净身出户,大儿子归张立伟抚养,小儿子被妻子胡佩佩带走,这个家庭终究还是散了。

笔者寄语

这个女子是攒够了失望,在和丈夫结婚多年之后可以说是受尽了苦楚,对生活已经看不到希望了,于是才这样痛苦不堪,非常坚定的想和丈夫离婚,甚至于和男网友相识20天,就几乎成了自己的救命稻草,事实上她这次的选择没有错误。

胡佩佩在和丈夫离婚之后,和江东生活在一起,而江东也表示说自己会好好照顾她,照顾她的孩子,现在看起来江东应该也是比较踏实的男人,希望之后两个人能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离婚就两个途径:协议,或者诉讼。

如果你们能协商一致,就先委托律师设计离婚法律方案,然后再由律师起草、审核一份离婚协议,拿着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就只能委托律师去法院起诉了(办完委托手续后,只需要按照律师设计的诉讼方案实施即可,不需要去管其他的问题)。至于证据问题,只需要委托律师办理即可,当事人不用操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请注意看,这个条款是“离婚诉讼”,不是“自动离婚”——实际上,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的概念)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注意:

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或者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否则后果自负。

我觉得首先要和老公好好谈一下,问清楚他想离婚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有了小三或者是出轨,在我看来就没有什么必要去挽回了。能让男人提出离婚的小三儿,必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短时间的交往,肯定不会让男人下定决心离开这个十年的家庭的,必然已经摸透了男人的心理,你和她争,很难占到上风,虽然不知道小三能否成功上位,但是男人想除掉你的心已经表露出来了,成全他们,也放过自己,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就像《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不一样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吗?

如果真的想挽回,那么还是可以采用一些方式的。

第一、和他的父母好好谈谈。

结婚已经十年,和他父母也应该有一定的感情了,虽然他们不一定站在你这一方,如果你们孩子的话,他们为了孙子孙女肯定会对儿子进行规劝,就算能争到抚养权,一般人也不会愿意自己的孙子孙女有个后妈的,除非你和老人视如水火,否则这步棋是一定要走的。

第二、给他看单亲家庭孩子成长有哪些弊端。

有的人想离婚,只是考虑到自己可以拿到付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从未想过孩子会幸福还是不幸,谁养都一样。当他知道了,对孩子的影响,他会慎重考虑的。但是我不建议用孩子本身去影响他,你们之间可以讨论,但是不要让孩子掺和进来。

其实凡事都要往好的放一面方向想,老公提出离婚也许是因为他身患绝症,不想拖累你,这样的老公果断放他去自由吧。如果真有这种情况,可以离婚以后继续关心他,照顾他。如果只是借口,那么这样的渣男,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

法律分析: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第一,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首先要说的是,如果真的走到离婚的地步,马上复婚的可能性少之又少,那后面还有可能离婚吗,剩下的其实就要看缘分了,如果离婚后,又因为某些事情,再次点燃两个人的感情,那还是有复婚的可能,但要知道,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少的。所以当你迈出离婚那一步的时候就基本不可能在复婚了。

那就再说说有些人为什么离婚后为什么会后悔,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许你在感情的漩涡里根本看不清楚,自己是爱还是恨,曾经所爱的人,但是当你离婚后,你会发现,原来的判断是错误的,这个时候若是后悔,想复婚,就要看对方的心是不是已经彻底的凉了,如果对方的心彻底的凉了,只能说谁让自己没有珍惜曾经的那份感情呢,知道这个道理,如果当你再遇到有缘人的话,一定要珍惜感情,如果你还是不珍惜,肯定还会重蹈覆辙的。

离婚后,就不要再后悔了,因为你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既然做出了,就要勇于面对现实,后悔只能增加自己的悲伤情绪,如果是因为自己不珍惜感情,那就以后好好珍惜感情吧。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协商自愿登记离婚;如果是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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