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领结婚证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1、没户口本可以凭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开具户籍证明需要当事人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效力与户口本相同,可用于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没有户口本不能办结婚证,因为法律规定了,办理结婚的话,必须要携带的有效证件当中,其中就包括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所以必须要携带好这些证件,因为这些证件是当事人的身份的一种证明,所以需要进行备案或者是登记等等。
1、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2、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领取结婚证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1、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如下一些情况不能结婚: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人不能结婚或暂时不宜结婚的:
1、未经治愈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结婚,如患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肌紧张病、克订病、视网膜母细胞瘤、遗传性运动失调症等的遗者。
4、遗传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5、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6、各种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谢性疾病或大脑炎后遗症等。
7、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8、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9、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显性遗传,就是代代遗传,且发病与性别无关。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10、患有常染色体伴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伴性遗传,就是一种传递与子代性别有关的遗传病。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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