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的危害
优生涉及的范围很广泛,是具有许多因素的复杂问题,概括地讲,包括医学和社会两方面的途径。从程序上讲,优生应“从恋爱始”,选配偶讲科学,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遗传缺陷者不应结婚;避免近亲结婚;开展优生咨询、婚前检查;选择理想的结婚年龄和生育年龄;搞好孕期保健,进行产前诊断;加强优生教育、优生监督和优生立法。
禁止三代(或五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男女结婚,就称为近亲结婚。近亲结婚能使劣质人口增加,是优生学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
亲缘关系及亲缘系数
亲缘关系即血缘关系或血亲关系,与一般的亲戚关系不同,也与一般的亲属关系不完全一样。在人群中,如果两个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共同祖先,那么这两个人就具有亲缘关系。在遗传学和优生学中,依据遗传基因的相同程度来判定两个人亲缘关系的远近或亲疏。
有亲缘关系的两个人携带相同基因的概率,称之为亲缘系数。它是遗传学中衡量亲缘关系远近的客观指标,并以此划分血亲等级(表11-1)。
表1 亲缘关系及亲缘系数
血亲等级
血 亲 成 员
亲缘系数
一 级 亲
亲子、同胞
1/2
二 级 亲
祖孙、叔(伯、姑)侄、舅(姨)甥、半同胞
1/4
三 级 亲
表兄弟(妹)、堂兄弟(妹)
1/8
近亲结婚的危害
人们从无数事实中认识到血缘关系近的男女结婚,后代死亡率高,常出现痴呆、畸形和遗传病。这是因为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那里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很容易使对后代生存不利的有害基因相遇和集体(遗传学上叫做纯合),从而加重了有害基因对子代的危害程度,所以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5~6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时,由于夫妇二人毫无血亲关系,相同的基因甚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假定丈夫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为a、b、c、d、e;妻子则携带h、s、f、g、m。这就不容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子(患者)。近亲结婚时,由于夫妇二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可能性很大,丈夫带有a、b、c、d等隐性致病基因时,妻子也很可能带有这些基因,因此容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子(即患者),从而使后代遗传病发病率升高。下面列举几种隐性遗传病,近亲结婚时后代发病率是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后代发病率的倍数(表11-2)。
表2 近亲婚配与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
疾病名称
隐性遗传病患儿的出生危险率
表兄妹结婚和
随机婚配的
相对风险
随机婚配
表兄妹婚配
先天性聋哑
1:11,800
1:1,500
78倍
苯丙酮尿症
1:14,500
1:1,700
85倍
着色性干皮病
1:23,000
1:2,200
105倍
小口氏病
1:32,000
1:2,600
122倍
全身白化病
1:40,000
1:3,600
135倍
全色盲
1:73,000
1:4,100
179倍
小头症
1:77,000
1:4,200
183倍
Wilson氏病
1:87,000
1:4,500
194倍
无过氧化氢酶血症
1:160,000
1:6,200
260倍
黑蒙性痴呆
1:310,000
1:8,600
357倍
先天性鱼鳞症
1:1,000,000
1:16,000
635倍
此外,统计表明,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或先天畸形,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后代多数在身体素质和精神素质方面是低劣的。报载上海崇明县一对表兄妹结婚的夫妇,生下一个女孩,18岁时身长才70厘米,上肢205厘米,下肢30厘米,体重13公斤。等者在大连市长海县(海岛)作优生调查中,发现近亲结婚比较普遍。遗传缺陷者随处可见,其中,广鹿乡一对王姓夫妇,其家系中有三代是近亲结婚者。他们夫妇二人是表兄妹,生下7个孩子,除1人较正常外,其余6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异常。老大自幼傻残,早年夭折。老二现年32岁,形如3~4岁正常孩子大小,长年昏睡在炕上。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新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我国汉族近亲结婚者多为表兄妹(一般民众所说的姑舅亲或两姨亲),偶有其他旁系血亲或直系血亲结婚者(如同胞兄妹或父女结婚者),这不仅法律所不允,也纯属**行为。近年来,近亲结婚在有些地区有所减少,但有些地区特别是偏僻农村以及地理隔离的地区(山区、海岛),近亲结婚仍较普遍。应加强优生宣传和行政控制。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3、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二)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三)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四)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五)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六)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4、近亲结婚可以领证吗?
不一定。近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而近亲五代以外就可以结婚。
所谓三代,就是从已身起往上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上三代,从已身往下数,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下三代。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就是禁止同源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下的男女之间结婚,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同祖父母的姑表、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之间,都不得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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