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需年满22周岁,女需满20周岁;
2、当事人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需持有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该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个月内有效)。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呢?程序有哪些?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生命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香港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香港、澳门地区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下面为大家解答 结婚登记 在哪里办理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 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 身份证 ;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 离婚证 。 离婚 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复婚 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内地人在香港结婚登记办理步骤:
1预约登记
先要在网站上提交预约登记的表格,按要求写就行了点击此处进入预约网站,提交的时候要写明你要在哪个婚姻注册处办理,通常尖沙咀或者金钟的是大家的首选,也就是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还要写明是要在哪一天办理,因为每个注册处每天可以处理的新人数有限,所以要先到先得的顺序,提交晚了的话,就只能换地方了。
2进行预约的确认,有两个办法:
一是:第二天通过传真将所需的证件影印件传真过去,不过所留日间联系电话,一定要可以接通的。
二是:第二天到指定办公地点直接提交证件的正本给他们看一下,就可以了
3登记日期确认
这个是在注册日期三个月整的,这个是可以一个人去也可以两个人去的,要提交两个人证件的正本或者复印件。如果是复印件,就要在正式注册之日前三天再拿正本过去一下,验明正身。
4登记注册
在约定好的日期和时间到你定好的地点去登记就可以啦。在婚姻登记处举行的仪式,一般是遵循这么一个仪式。新郎及新娘应按照与婚姻登记官约定的时间十五分钟前到达,并携同两位见证人(年龄须在十八岁或以上)签署作证。按照香港的习俗是中午或者下午注册,晚上接着婚宴,就是一天下来全部搞定,所以大部分新娘是穿着婚纱去注册的,同时双方交换结婚戒指!
法律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 《婚姻条例》
13 任何一方不足16岁时许可证或证明书的不予发给
如拟结婚的任何一方未满16岁,则不可发给登记官证明书或批给特别许可证。(由1934年第13号第2条增补。由1948年第20号第4条修订;由1999年第71号第3条修订;由2005年第23号第41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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