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户口迁入政策是什么

2020苏州户口迁入政策是什么,第1张

随着各大城市发展越来越好,外来工作人员也不断的增加,在工作稳定之后,他们有了在此安家立业的想法了,这就牵涉到户口迁入的问题。但每个城市对于户口迁入的要求都不一样,并且每年都在更新变化,所以迁入前最好先做了解。那么,2020苏州户口迁入政策是什么呢迁户口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2020苏州户口迁入政策是什么

如果是以夫妻投靠的形式,入户苏州陆家区、张浦区等,被投靠人需为本市户籍,且登记时间及结婚登记时间都满三年以上,才能申请入户。如果是未成年子女以投靠父母的方式入户苏州,那么同样被投靠人需为本市户籍,并且登记时间以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都已满三年。

迁户口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准迁证的有效期

准迁证到手之后,一定要尽快将户口迁移办理好,因为此证件是有一定期限的,它只有40天的有效期。如果超出此限期,那么准迁证就需要重新办理了。

2、婚后不迁移户口的不利方面

婚后夫妻双方最好将户口问题落实清楚,如果户口迁移问题没有弄清楚的话,那么则会给后期带来非常多的麻烦,例如准生证、学区房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学区房上的问题,这是每个家庭都非常关系的地方,因为有很多地区对此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孩子与父母的户口必须在此区域,才能就读此区域的学校。所以,不想后期出现这些问题,那么婚后就必须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2020苏州户口迁入政策是什么以及迁户口需要注意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一、申请流程及入口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

①进入首页后将城市切换至“苏州”

②选择“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

③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2、办理进度查询:

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或“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

3、办理时限:

①预审:原则上3个工作日;

②公示:5个工作日;

③到档后受理:3个工作日;

④审核:5个工作日。

二、服务范围和对象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

(二)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

三、申请落户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1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

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1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拟落户职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

4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四、所需材料要求

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2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

(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

3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

(1)学历、学位材料

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

(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

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户籍迁移

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

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

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

法律依据

《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解读

第三条 申请流程

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流程按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实施。

(一)预审

预审工作原则上实行网络申请。由申请落户的个人或单位,登录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网上业务信息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和要求逐项填报预申请信息、提交预申请材料。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调档函,并告知履行公示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或要求补正材料。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预审工作。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转递至当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预审。

(二)公示

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形式包括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

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通过人社部门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受理机构如实反馈公示结果。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

(三)材料提交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个人和单位分别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关于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2关于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

(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

3关于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

(1)学历、学位材料

按《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材料。

(2)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①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②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集体户首页;

③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⑤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⑥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⑦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申请受理

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可以正式提交申请。

1关于个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到本市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落户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

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象,可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2关于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注册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

3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未按规定开展单位内部公示的;

(3)申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4)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在调查期间的。

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进入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五)审核

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申请单位未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2申请单位与其申请落户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

3按《通知》第三条申请,受理申请时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存在未到账、补缴、非连续缴费、非申请单位缴费的;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申请信息与人事档案不一致的。

审核不予通过的,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反馈信息,并说明理由。

(六)户籍迁移

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相应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苏州需要条件如下:

1、学历要求,专科,连续工作满2年,有社保有房子,30周岁以内;本科,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拥有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二级证书;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2、应届毕业生学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苏州户口政策规定最新迁入条件:

第一类: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

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

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

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

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

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

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落户的好处:

1、孩子可以享受本地政府办的价平设施好师资力量强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9年义务教育,不用交借读费,赞助费。

2、本地国营医院医保社保。

3、直系老人可以迁户口到苏州,享受本地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公交地铁园林游玩的待遇。

4、买车本地牌号。

法律依据: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苏州婚假是三天,2021年新规定。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已经取消,但我国法律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彻底取消有待各个地方的人大立法进行细化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发的是全额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没有加班工资与奖金之类的,婚假是3天,而且尽快在一年内把婚假休完,但不同的公司可能规定不同,婚假在需结婚后申请。

婚假是员工在结婚时获得的假期,并由其所在单位如数支付工资,属于政府对劳动者的一种福利政策,也是对员工的一种精神抚慰。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婚假的有效期,虽然国家没有强制性的统一规定,但一般公司或单位会作出相应的规定,有的是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三个内休完,有的是半年内,有的是一年,单位的这种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同时,既然是婚假,那么也不宜在领取结婚证后较长时间后休。

婚假要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申请,申请婚假的流程,职工带自己的上结婚证明,结婚证明一般是结婚证的复印件,然后填写婚假假期申请表,领导签字批准后就可以了开始休婚假了,婚假期间的工资也会照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苏州婚假法定多少天

1、苏州婚假法定3天。具体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都按最长3天计算;

(3)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休婚假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请婚假通常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请假申请、结婚证等材料即可;

2、请假时出示原件,备案时提供复印件就可以;

3、可以向所在单位提交休婚假申请,申请通过后,填写婚假条即可。婚嫁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在休婚假期间如数支付工资;

4、除了正式的请假单之外,单位会要求提交《结婚证》,以证明是否初婚,及明确结婚年龄;

5、具体需要的材料请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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