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通过以下三点来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
通常婚姻关系未满2年,申请结婚移民拿到的就是2年临时绿卡,婚姻关系满2年及以上,拿到的就是永久绿卡。大概需要11-14个月拿到绿卡。结婚和你拿到绿卡的时间不相关,所以结不结婚还是按你自己的情况而定。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在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系,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状况。然而,在移民法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绿卡时,还是会有区别的。我们在此为逐一分析其中的不同点。
(一)永久居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一个美国永久居民在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首先,申请人必须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date)。
第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布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布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证的所需手续。
由於永久居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有排期的限制,目前约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若是这个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由於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且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亲属移民2a类)因为有移民倾向,在排期到前无法合法取得何其他签证来美,为了使绿卡持有者的其外籍配偶在等待移民排期时可以来美家庭团聚,在2000年的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为永久居民持有者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v”签证,允许永久居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未婚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然而,上述所提到的v签证并不适用於每个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新的“v”签证:
1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
2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年12月21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v签证美团聚。
比较值得注意是,这个法律并不会因为这些人在美国非法居留而将他们的申请排除在外(12(a)(9)(b)不适用此条款),同时这个新法也允许这些人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而成为新的“v”类申请者即使他们已经在美国非法居留(12(a)(6)(a)与(9)(b)不适用)。
(二)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与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移民时的优点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美国公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移民时,依照其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外籍配偶人在美国:
1)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不要申请请假出国。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纪念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外籍配偶人在国外: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签证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美国移民# 导语与加拿大、澳洲等传统国家一样,美国也拥有着完善的移民政策,每年会吸引无数海外人士递交移民申请,同时也有很多海外人士顺利登陆美国,享受当地利好的福利待遇以及经济优势。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美国移民获得绿卡的四种方式,欢迎阅读!
篇一美国移民获得绿卡的四种方式
1、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
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因为门槛低的优势得到很多人的关注,申请者只需要满足工作经历或者学历要求即可递交符合条件的移民类别申请。常见的EB-3移民类别主要有熟练技术工人、专业人员以及非熟练技术工人三个类别。一般为先工作,后申请绿卡的方式,该申请要求申请者有技术特长或者其他特长,比如软件工程师或者美国需要的特长人员。
2、美国投资移民
投资人士至少需要50万美金(额外还需要5-8万美金的律师费、管理费等方面的费用),这是移民美国最快速、便捷的一种方式,而且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各种问题。很多国内投资者会选择这种途径,不仅有了新的投资渠道,全家人也顺利获得身份!但是这种移民方式的弊端就是漫长的排期。
3、杰出人才移民
如果申请者为行业杰出人员、高校知名教授、知名奖项获得者以及跨国公司高管等等,可以直接申请EB-1移民,快速获得绿卡。一般来说,杰出人才范围很广,如数学、书法、计算机、文学、物理、化学、舞蹈、画家等很多行业人士可以递交申请。
4、通过合法婚姻移民
申请者的配偶是绿卡持有者或者美国公民,同样也可以递交移民申请,快速获得绿卡身份。
篇二扩展阅读:美国雇主担保移民的申请条件和相关问题
一、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申请条件
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以其独有的低要求、低门槛,成为高性价比、欢迎的移民美国途径之一,给所有能在美国找到雇主的移民申请者提供了移民美国的机会。
1熟练技术工人类别的申请条件
必须证明有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2专业人员类别的申请条件
必须证明拥有美国学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雇主工作要求学士以上学位;
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做的工作;
教育和工作经验不能代替学士学位;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3非熟练技术工人类别的申请条件
有能力从事非技术工作,不能是临时工或季节工;
职位没有合适的美国人来做;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美国雇主提供的劳工证书和长期全职工作offer;
主申请人在申请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0周岁;子女不超过16周岁。
二、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的常见问题
1、申请2018美国移民EB-3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需要雇主提供一个真实的全职的永久性工作;雇主需要登广告做招聘努力,证明在美国目前就业市场上找不到一个最低限度合格的美国工人来胜任这份工作(劳工短缺);美国雇主要给外国雇员支付符合标准的薪水;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雇主要证明他有能力支付的薪水。此外,申请人要满足该工作职位的要求。
2、申请美国雇主担保EB3移民的过程中,雇主倒闭了怎么办?
除非后面的雇主是原来雇主的利益继任者,否则与原来雇主的EB-3申请将无法继续。但是如果I-140已经批准,没有递交I-485,原先的优先日得以保留,但找到新雇主以后需要重新整个申请程序。如果I-140和I-485同时提交,I-140已经批准,且I-485已经在审理状态中180天或以上,那么只要申请人找到新的雇主愿意支持EB-3,仍然可以通过新的雇主继续美国移民EB-3的申请。
3、在美国EB-3移民结果的等待期间,申请者遇到家庭变化,例如结婚生子等,如何处理?
在I-140之前,材料还没准备,所以只会发生在I-140之后,所以如果发生状况,只要补材料即可。
篇三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的社会福利
一、概述
美国社会福利的内容包括养老金、伤残福利金、联邦保健、粮食券等多种形式,发放针对的人群大部分为老年人或伤残者。
美国福利制度还包括联邦保健和粮食券,联邦保健是为了帮助65岁以上老人及65岁以下的伤残者支付的昂贵的医药费,分为医院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一是由联邦政府从税收中拨付,其余为申请人自己按月缴纳的保险金。粮食券是为解决贫民吃饭问题的,申领者要亲自到办事处出示收入证和存折,申请批准后,10日内可收到兑换粮食券的卡片。
美国社会福利金支票主要有两个形式:一是退休养老金支票,另一是残废金支票,这两种福利金设置的目的主要是回馈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保证美国公民的基本生活质量。
二、领取社安福利金
如果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原因成为残疾人士,而至少一年之内不能工作,甚至于死亡,那你本人或你的孩子(低收入或无生存能力)都可以申请福利金。此种福利称为社安补贴救济金,可参阅政府刊物第05-11000号。此种福利金要尽早申请,因为从申请到领取耗时甚久。如果你领取社安福利金,并且收入超过25,000美元一年,或夫妇两人的收入超过32,000美元,你必须缴交联邦所得税。
三、联邦医疗保险
医疗援助款也从每人工资中扣除,用于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保险。某些65岁以下的人也可以符合资格得到联邦医疗保险,其中包括残障者。这个计划协助支付医疗保健的费用,但不包括所有的医疗费用或者多数的长期护理费用。
联邦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是不同的,医疗补助是针对低收入与无经济来源者的一种帮助,此种补助是由社会福利等机关来处理。有些人有资格领取两种福利,有些人只有资格领取其中之一。
申请联邦医疗保险的两个部分:
A、医院保险(A部分)负责支付住院病人医院的,或专业护理疗养院(结束住院之后)的,某些家居医护照料以及末期病人照护所的费用。
B、医疗保险(B部分)负责支付医生服务以及不属于医院保险承保范围的其它许多医疗服务及用品。一般六十五岁以上,都可享用A部分的医疗保险,B部分保险是要另外交钱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