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怎么办理结婚证

天津集体户口怎么办理结婚证,第1张

法律主观:

1、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 2、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 集体户口 ,只需带上本人 身份证 等,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就可登记结婚。有的地方凭借人才中心或单位的证明,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也能登记结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流程:1、申请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男女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是本人亲在在场的。如果有哪一方是离过婚的,也是需要提交离婚证的。有些地方还会需要婚检证明,而这个是看地方政策的。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而且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也可以是在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认真的审查后,认为符合所有的结婚条件的,就会准予登记,并且发放结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该出一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可以的,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照片尺寸要求为2寸,也即(53cmx35cm)。结婚登记照需要是男女双方的近期免冠合照,背景一般为红色,且必须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天津领结婚证哪个区都可以吗

可以 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均为 天津 人则只能在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天津市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事项“全市通办”。

根据天津市民政局通知,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内地居民,或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市选择任一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不含涉外婚姻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撤销婚姻)。

因此,只要是天津户籍的人们,可以在天津任意一个区办理结婚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

领结婚证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一共分为三步:

领表:将双方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原件准备好,两个人一起到领表的地方,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会发一张表,里面主要填写一般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等)。

登记:在婚姻登记室外面等候,叫到号码后进入对应的座位,工作人员会问一些简单的问题,然后发给每人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后,工作人员要求男女分别先后站立,念声明书。工作人员会把两张结婚证交给新人并送上祝福。交费:9元。

颁证仪式:从登记处出来后还要有个颁证仪式。工作人员给新娘换上婚纱(免费)。颁证仪式短暂而神圣,司仪宣读《民法典》和夫妻双方对婚姻的责任。这个过程有录像,是否购买全凭自愿。而市内五区目前只有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设有颁证仪式。

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非常简单,即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签订一份无配偶证明与不是直系亲属申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也非常简单,整个过程下来不超过半个小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主观:

1领结婚证需携带的材料双方的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者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和 居民身份证 原件(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件);打印在A4纸上的复印件各一份;3张大2寸或者小3寸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照片(蓝底)。 2照片照片的大小很重要,一般为大2寸或小3寸。如果事先没准备好照片,也可到 婚姻登记处 的证件处直接照相,快照马上可以出来,费用约20元。 3身份证和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定要使用A4纸,最好是两个人的户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带上你和你对象的户口本,要原件,不是复印件,如果户口本丢失了,那就赶紧补办一个喽。接着是你和你对象的身份证,也是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可以先去派出所办一个临时的身份证即可。 4离婚证如果你或者你对象之前离过婚,那么还得带上离婚证,因为这是登记程序,没办法的。 5结婚证照片在拍结婚证照片的时候,服装只要是平时的普通穿着就可以,因为结婚证照片是要配红色背景,所以最好是穿蓝黑色系的衣服,为表正式大家最好选择正装。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之结婚照的要求,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 办理结婚登记 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登记处有专门拍结婚证照片的(数码),还给刻光盘,和照相馆差别不大。即拍即得,效率很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都是非天津户籍的,不可以在天津领取结婚证,必须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办理果有一方是天津户籍,一方不是天津户籍的,则可以在天津领取结婚证,前往天津的户籍地民政局领取即可。 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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