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山东烟台人,我是黑龙江人。想了解下我们已经结婚登记,
关键是找接收单位,你想迁到山东,你丈夫户口所在单位同意接收就行了。
在黑龙江登记结婚在烟台可以离婚吗,我是黑龙江的,她是烟台的,你好
只要她的户口没有迁走可以办理离婚的 带好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和结婚证都要原件 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老婆是山东的我是黑龙江的我们在黑龙江结婚登记,请问我在那里办理准生证这个跟你在哪里办结婚登记没关系,关键是你想让孩子户口落在哪边。如果你想让孩子在黑龙江落户,就在黑龙江你的户籍地领取生育服务证,女方户籍地也得盖章。如果你想让孩子落户山东,就去女方户籍地领取生育服务证,男方也得盖章。
山东烟台人、性别、男、吕龙江人肉?
山东烟台人烟台市有可识别民族48个,除汉族外有47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12736人。其中,朝鲜族3164人,满族3113人,佤族1282人,蒙古族1009人,回族889人,苗族414人,土家族358人,布依族352人,壮族352人,拉祜族266人,白族210人,彝族193人,傣族168人,哈尼族163人,藏族133人,僳僳族106人,畲族103人,剩余的30个少数民族人口均不满百人。
据我在那上学的同学说 那里风景不错 那里的人都挺热情 其实山东的人都挺热情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骑车去山东的时候 路上渴了 随便找个餐馆都让你免费喝水 不管你在那吃不吃饭 :baikebaidu/view/7309htm
我问一下我的户口在黑龙江我在山东我拿户口本和身份证在山东能办结婚登记吗我是92年结婚的,我是说
夫妻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再婚的携带离婚证)到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
男朋友是香港人,我是黑龙江人,但我现在居住在广州,我们想结婚必须去黑龙江结婚吗?根据我们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嫁去香港的手续
一般得5年才能拿到!
我是黑龙江人,要和香港老公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们在香港登记结婚的,谢谢首先需要知道的是你们是在哪儿领的结婚证。由于香港的法律制度与我们的不同,所以在这里要涉及到两种法律制度。
如果你们是在大。陆领的结婚证,则动产(现金、股票等)的分割按照大。陆的制度,婚后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看待,比如婚后的工资收入、企业正常经营获得利润、股票升值后的部分等。对于不动产,如果房产在大。陆,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看待,但如果房产在香港,则需要看香港法律如何处分。
如果你们是在香港领的结婚证,则财产的分配都要看香港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对不起,我不太清楚。
我问一下我的户口在黑龙江我在山东我拿户口本和身份证在山东能办结婚登记吗你好 只要有一方的户籍在山东就可以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5、当事人有一方是外省的,需要出具当事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你好 只要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为山东的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白族一年四季有许多节日和集会。三月街、绕山林、鱼潭会、火把节、石宝山歌会、本主会以及集体劳动等场合,只要是青年男女有意。都可以通过唱调子彼此相识,谈情说爱。在被誉为热水之源的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洱源县西山地区,青年男女如果不会唱调子,找个对象都十分困难。
白族的婚礼常常随着居住地域的不同,存在很大差异。但是都办得十分隆重而热闹。大理白族的婚礼。实际上在结婚的前一天就已经开始了。这天晚上,男方家的天井里燃起算火,屋里屋外挤满了人。白族的民间艺人被邀请到婚礼上演唱“大本曲”和“吹吹腔”。三弦声锁呐声响成一片,里里外外充满了欢乐气氛。艺人们更是倍展其能,这就是白族的婚前踩棚习俗。
第二天才是正式的迎亲日子。这一天新郎在伙伴们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接新娘。临出发前,人们把新郎拥进屋里,在一阵锁呐和锣鼓声中,新郎的哥哥手捧一朵用红绸子扎的绣球,走到新郎面前,深深作揖,并将绣球搭在新郎的左肩上。紧接着又一阵吹打,将新郎送出大门,让他到女方家去接亲。
新郎到了新娘家门口.吹鼓手们便停止吹打。这时,新郎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三个蜡丸似的东西,一个接一个向门前的石墩上甩去。随之就听到三声震天动地的巨响。这种蜡丸,原来是自制的土炸弹,是迎亲时用来壮声威的。硝烟弥漫中,迎亲的队伍被迎进女家。
新娘在哭泣,流露出一种惜别之情。当锁呐再次吹起时,新娘的哥哥已将新娘背出门外,让新娘踏上去婆家的路程。一路上少不了乐队伴奏和迎亲者对新郎新娘的调笑。
迎亲队伍来到男方家门口,新娘还是由哥哥或弟弟背着,快步跑进新房。为什么这样着急呢因为按照白族的习俗,新娘来到男家时,那些参加婚礼的小孩是最难对付的。他们往往会蜂拥而上。一边朝新娘撤米花,一边争着用手去掐新娘。这是为了吉利。
即便是掐痛了、新娘也不能发火。不过新娘也早已做好了准备。紧急处.她会拿出一把剪刀来自卫。胆小的孩子还真不敢上前。只有这样才能安全进入洞房。也有的白族地区,迎亲队伍刚一进门,新郎新娘就像参加百米赛跑似的,争着跑进洞房抢枕头。据说谁先抢到枕头,就预示着将来谁当家。
进入洞房后,新郎新娘要喝辣椒酒。酒本来就辣,再加上辣椒,很难下咽。在白族语言里,“辣”与“亲”的发音相近,酒加辣椒意味着亲上加亲。新郎新娘共饮辣椒酒,表示亲亲热热。有的地方还将辣椒末撒进火盆里,辣烟四起,呛得人们喘不过起来。新郎信念吃喜面时,也要放很多辣椒。
滇云文化·滇云风俗·家庭婚姻
(1) 汉族婚俗
移民促进了中原农耕文化与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游耕文化的交融。云南自秦汉开始,伴随着中央王朝对西南夷的开发,就有大批汉族移民进入西南地区,南诏时更有大量远征军队留居洱海。但这一时期的文化交融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云南游耕民族的“汉化”程度日益加深,另一方面移居云南的汉族也出现“夷化”现象,最后完全融合进当地民族之中。直到明代,更多的汉族移居云南,才改变了这一现象。史书载:明太祖朱元璋派傅友德等率三十万大军征云南,部分留驻屯田。其后沐英又“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入滇”屯田,沐春又“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入云南(以上数字当有夸大),自此汉族成为云南的主体民族,少数民族成了真正的少数民族。随着大批汉族移居落籍云南,他们将中原的农业文化移植入西南地区,汉文化的一整套婚姻礼俗和家庭伦理道德也就成为滇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民国年间,由于地理环境造成的滇云文化的蔽塞性和封闭性,云南汉族中还保留着让旅行者惊叹不已的婚姻礼俗中的所谓“汉俗古礼”。在陇川县户撒乡一部分称为“旧汉人”(自称“大包头”)的汉族中,至今婚嫁仍遵行六礼,形成滇云行为文化的一大特色。
云南汉族婚俗遵循以下六项。第一,相人家。婚姻由父母或族中长辈主持,无论男女,一到十六七岁,父母便要为他(她)们择媳相婿。其选择标准虽然各地稍有差异,但大体上不外以下各条:门第相当;财产相当;宗教相同;家庭无坏名声;男女八字不相冲克。以上五条中,最后一条最为重要。第二,下定。下定礼亦叫拿八字。日期选定后,男方请两个作媒者将男孩的生年月日时写在红金帖上,准备一些衣料、果子、喜饼、茶盐、猪羊及金器四五件,请来吹鼓手,送往女家。女方将金器收下,食物约收大半,衣料随意略收,然后回送鞋帽笔墨书籍等物,并将女孩生年月日时同样写在红帖上,让男方保存。这一天,男女两家都要将直系亲友请来,摆席款待。此后婚姻就完全有效。如果男女双方无故向别家议婚,对方可起而干涉,甚至有因此而打官司的。第三,过礼。过礼又叫鞭猪,于结婚前一天举行。其情形大略与下定相同,差异仅在于是由女家送往男家,并且礼物中还须齐备全堂木器及日用大小零星细物。有的人家为节省起见,亦可将下定与过礼合并举行,双方先将八字写出(俗称“草八字”),到结婚前一天一并交换,称为“两场谷子一场打”。因为下定礼是由于双方说成后,或因男女年龄不足,或因结婚的物件一时准备不足,所以先下定礼,作为预约,预约之后,三五月内就可结婚。第四,亲迎。结婚前几天就将请帖分送到各亲友处。男方须由新郎亲送,女方则由新娘的哥弟邀请。接到请帖后,亲友须立即准备喜幛、喜联、金钱等礼物,女方则只能送衣饰,叫做添箱礼。到了喜期,妇女亲友多早起乘轿前往,轿钱照例由主家开发。宾客到齐后,新郎按照择定的时刻乘轿前往女家迎接。沿途鼓乐喧天,前面有人打着掌扇、日照等执事。到了女方家,有人照例拦门阻止,直到男方将门包递入,才开门放进。又有的地方是由新郎的母亲亲自去迎接,到女家后,一拥而入,婆婆坐在厅堂中的一把椅子上,新娘出来跪下,穿上凤冠霞帔,盖上红喜帕,由她的哥哥抱入轿内。新娘照例要哭泣,到男家后,于门外大放爆竹,牵亲的二女客将新娘送入新房。一对新人坐在床上,由一个福寿双全的老人撒帐,将松子、瓜子、莲子、白果子、枣子撒向四方,口里说着吉祥的语言。然后由一位福寿双全的老婆婆抬来面条,新郎先吃,新娘后吃,叫做长寿面,有的又是用酒,称为交杯盏。之后举行拜堂礼,先天地,后祖宗,再拜外客亲戚,称为认亲,受拜之亲友须给以红包。晚上,照例要举行闹房,亲友伙伴们欢声笑语,满意而归。另外,在新房内,还需点上子孙灯,放在新人床下;点上通宵烛,放在床的两边,一个代表新郎,一个代表新娘。如果两只喜烛同时熄灭,就为新郎新娘白头到老的喜兆。第五,回门。喜期过后第三天,新郎新娘早早乘轿回到女家,称为回门。早饭后,新人出去遍拜女方亲友,以使新郎与女家亲友会面,受拜者也要给以礼物或红包。晚饭后,新人必须在日落前返回男家,俗称所谓“带太阳”。第六,满月。新人回门后,新娘不得任意归家。到结婚满三十天后,女家必派人来接。新娘回家后,住十天八天不等,然后由新郎接回,自此婚礼完全结束。
以上为云南汉族婚礼的普遍情形,各地又略有差异。到近代,由于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城镇有不少汉族仿效西方,行文明结婚。到了今天,则全省城镇汉族多行新式婚礼,在广大农村,其仪式虽有简化,但婚嫁行六礼的习俗还完全保存。
(2) 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
永宁纳西族即文献上所称之摩梭人,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环境的关系,直到本世纪50年代前后仍处于封建领主制度下属于母权制的母系家庭,保留着浓厚的母系氏族遗俗。这种家庭摩梭人称为“衣社”,是一个独立的生产、消费和负担封建劳役及贡赋的单位,一般包括二至四代成员,平均人口为七八人,最多二十余人。主要包括祖母们及其兄弟们(舅祖父们)、母亲们及其兄弟们(舅父们)、姐妹们及其兄弟们。衣社的世袭按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妇女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家长通常由年长或有能力的妇女担任。当衣社没有女继承人时,为了使母系家庭能够延续下去,多采取过继养女的方式续嗣。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能够长期延续下来,保留到近代,与他们实行的婚姻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即摩梭人的婚姻是与其母系家庭相辅相承的。其亲族成员的婚姻生活,采取女方居住的走访婚形式,属于母系遗俗的初期对偶婚。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彼此间不称夫妻而叫阿注。阿注又译阿肖,原系普米族语,意思是“朋友”,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住宿,次日清晨返回母家劳动、生活。路途远的,男子可在女子家里偶居几天,然后返回母家。偶居期间,除互赠礼物外,经济上没有必然的联系,所生子女也属于女方,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当摩梭少年到了十三岁(也有在九岁的)时,就要举行成年仪式,时间一般在春节。仪式以衣社为单位举行,少女在母亲的帮助下脱掉原有服装,换上成年人穿的上衣和裙子,然后拜谢祖先、灶神和亲友,男孩子则在舅舅的主持下穿上成年人的上衣和裤子,向社会表明他们已经有了结交阿注的权力。此后,女子就从正房搬到客房独住,男女双方只要愿意,就可以结为阿注,时间可长可短,一旦一方不愿意就可以解除关系。摩梭人除属同一母系血统的成员原则上禁止通婚外,阿注间不受任何限制,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几个阿注,平均每人一生结交阿注六七人,也有多达几十人到百余人的。但大部分人在一定时间内均有一个较稳定的长期阿注,又有一至两个短期或临时的阿注。到了元代,永宁纳西族地区建立了土司制度,摩梭人受到外来汉文化及藏族文化的影响。明中叶以后,部分母系家庭发生了一些变化,摩梭男子的地位有所提高,“婚娶始于司沛(土司)之家”,有些男子开始改变原来的婚姻习俗,娶妻到家,摩梭人的社会中开始出现了阿注同居的对偶婚,少数父系家庭及既有男子娶妻又有女子不嫁的母系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在某些与先进民族毗邻的村落中,还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现象。到1956年民主改革前,永宁纳西族中心地区实行阿注走访婚的约占总成年人数的734%,实行阿注自愿同居的约占105%,正式结婚的约占96%,摩梭人的婚俗处于一种缓慢的变迁之中。
(3) 白族婚俗
白族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受汉文化影响最深的民族。因此,作为其行为文化表现之一的婚俗既具汉文化的特点,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恋爱 白族青年的恋爱活动比较自由,他们通常利用劳动、赶集、节日活动及赶庙会的机会谈情说爱,通过山歌试探对方,抒发感情,寻觅自己的意中人。
订婚 白族把订婚叫做“发红帖”、“送水礼”。过去白族青年虽然恋爱自由,但婚姻全由父母包办,行“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甚至指腹为婚,今天则有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后再由父母主持订婚的。其订婚仪式较为简单,先由男方托媒人要来女方的生辰八字,同时送给女家两瓶酒、两包茶、四盒糖、两块布。若双方八字不相冲克,女家也同意,便将女方生辰八字写在红纸柬帖上,交男方收执,作为婚约的凭证。白族订婚后,可以解除婚约,但主动方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若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退还水礼,若女方提出退婚,则必须退还水礼。
提亲 白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其婚姻有三种形式:嫁女,招姑爷,“卷帐回门”。上门女婿结婚时要改名换姓,婚后有继承权和赡养女方父母的责任。如果女方是长女,下面兄弟较小,就在婚后七日偕丈夫携带被子、帐子回娘家居住,负担赡养老人、照顾幼弟的责任,直到小兄弟长大成婚,才回到男家居住。白族有早婚的习惯,双方订婚后,在结婚前一年,男方必须托媒人到女家求亲,给女方以准备妆奁的时间,除制备各色粗细领挂、全部铺陈帐盖外,单鞋子一件就要做数十双到上百双,以备结婚时送公婆、弟妹、哥嫂、子侄等为见面礼及婚后自穿。
婚礼 过去白族的婚礼一般是四天。第一天搭彩棚,迎喜神,晚上贺新人。届时新郎要拜“喜匾”,由家长取字、号为喜名,婚后通用。贺新娘则全村**妹与新娘坐在彩棚下,青松铺地,红烛高照,吃着糖果、蜜饯,恭贺新娘。第二天迎亲。新郎坐轿前往女家,迎亲的及伴郎十数人,加上骑马“押礼”的小孩十多人及到女方会亲的至亲至戚,沿途浩浩荡荡。到女家后,则大门紧闭,要等唢呐声三起三歇表明诚意,才开门迎入,设席款待,新郎则上坐,设独席招待。红日西下,经媒人再三催请,新娘才哭着由兄长抱上轿,盖上“开脸红”,新郎则由女方父辈敬上马杯,并在其左手膀上扎一朵锦红大花“蔫花红”。到男家后,门前早摆下牲醴一套,有斗、尺、秤、剪、香、腊、纸、烛之类,由端公仗剑执法,退去车马,将新人拥入洞房。是时村中常年多病的人便可乘闹伸手在新娘身上、手上、腿上乱掐,以粘喜气,解除病痛。新人入洞房后,避去别人,由媒人主持喝交杯酒,然后出房待客。晚上还要举行闹新房,俗话说:“新娘房中无大小”,尽可以随便。第三天回门。新娘清晨早起,在别人帮助下“收头”,将头发梳成高高的髻,作为成人的标志。然后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届时新郎手拿锦花一朵,到新娘家去谢花红,男方至亲至戚也一起去做会亲客,女家设席款待。第四天酬客,拆彩棚,招待帮忙的客人。
另外,白族婚俗中还有一些规定:如丈夫死后,妇女一般不得改嫁,否则要受到社会的歧视和非议。少数能改嫁的,妇女要失去对前夫财产的享用权,同时再嫁的聘礼、聘金亦归前夫家庭所得。在云龙山区白族还保留着“转房”的习俗,兄死后,嫂转嫁弟弟,称为“叔就嫂”;丽江白族则基于“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的观念,只能是弟媳转房给哥哥,嫂嫂不能转房给弟弟。
(4) 傣族婚俗
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傣族在文化上更多地受到南传小乘佛教的影响,其社会经济形态到本世纪50年代前倘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社会生活中还残留着浓厚的母权制遗风,妇女地位较高。因此,作为其民族行为文化表现的婚俗既普遍保有母权制下的“从妻居”习俗,而且其婚姻礼俗中又较多地渗入了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
从妻居又称妻方居住婚,是母系氏族制繁荣时期流行的一种婚姻居住形式。它是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由望门居住婚演变而来,男子从过去走访女子的偶居生活改为迁往妻方氏族公社居住,双方共同生活在一个共产制的经济单位中。从妻居只是男女双方暂时的结合,夫妻并未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其结合和离异都是非常容易的。云南傣族社会中长期存在着从妻居的习惯,当男方请人到女方家说亲时,女家父母就和媒人议定从妻居的时间,一般是婚后先在女家住三年,再回男家住三年,如此往返,称为“三比拜,三比马”(三年去,三年来)。有的地方从妻居的时间长达十四年、十八年不等,直到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才算定居。从妻居期间,男方父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适当分给儿子农具、牲畜、种子等带往女家,夫妻可以在家庭之外种植自己的少量田地、蔬菜,饲养家禽,甚至经商,以积累自己的财产,为他们建立小家庭打下经济基础。当条件成熟后,双方父母分给他们一部分耕畜、农具,村寨分给他们份地,协助他们盖好房屋,于是一个个体家庭建立了,夫妻双方组成了独立的经济单位。
傣族的婚俗还受到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恋爱 傣族青年的恋爱比较自由,但在时间上受到小乘佛教传统宗教节日的约束。每年的傣历九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七月中旬)为“关门节”,以后的三个月为小乘佛教的安居斋戒期,这期间青年男女一般不得谈恋爱或结婚,直到傣历十二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九月中旬“开门节”后,这种限制才予取消。他们谈恋爱的方式别有情趣,一是对歌。当夜幕降临,姑娘们三五成群在庭院燃起篝火,支起纺车纺线,小伙子们便吹着竹笛,拉着弦琴,来到纺车旁,唱歌试探。姑娘若有意,便将小凳递给他坐下,唱歌回答。双方情投意合后,便坐在一起,共披小伙子的毯子。二是丢花包。每年的泼水节期间,姑娘们带上精心制作的花包来到场地,与小伙子们排成两排,相距二三十米,互掷花包为戏。开始时似乎毫无目地,到了一定时候,就开始细心物色对象,将花包掷给中意的小伙子,若对方接不着,便要互赠礼物。这样你来我往,双方心意相通后,女方将花包高高抛起,男方假装接不着,两人趁机愉快地离开场地倾诉衷肠。三是买鸡。赶街天姑娘将炖好的鸡肉拿到市场出售,有意的小伙子便会去买,若姑娘不中意,她会加倍地要价,如果碰上她喜欢的人,便会慷慨赠送。双方经过交谈后,情投意合,便双双离开。
说亲 恋爱成熟后,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往返两次后,如果女方父母和家庭都同意,媒人就通知男方准备糖、成双的芭蕉、槟椰、烟草、酒等礼物订亲,双方商订成婚的日期和从妻居的时间。在求婚的过程中,如果女方父母或族中长老不同意,傣族社会中还存在着“抢婚”或“偷姑娘”的习俗。抢婚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或妻方居住向夫方居住过渡时期的婚俗残余。相爱的男女青年事先约好时间、地点和暗号,男方请来亲朋好友,手持武器,身带铜钱埋伏于路旁。女方借故走向约定的地点,一声暗号,姑娘立即被“抢”走。此时姑娘高声呼救,家人和邻里立即追赶,抢婚者边跑边撒铜钱,追赶者忙于捡钱,抢婚顺利结束。男家马上请人去说亲,女家迫于事实,不得不同意。偷姑娘也是事先约定的,姑娘暗自收拾好衣物,小伙子乘夜深人静,按时来到女家楼下,一声暗号,男女双双离去。天亮后,男方提上礼品前去赔情,女方父母愠怒之后,只好同意,择日完婚。
婚仪 由于“从妻居”,傣族婚礼大都先在女方家举行。婚礼开始前,新人先要到佛寺拜佛,祈求吉祥幸福,白头偕老。婚礼开始后,要请和尚念经,并由和尚将彩色丝线分别束在新人的手腕上,表示祝福。和尚退席后,新人坐在婚礼桌前,接受老人的祝福和来宾的祝贺。老人一念完祝词,新人争着去抢泡在酒盅中的槟榔叶,傣族习惯上认为谁先抢到谁就会在未来的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接着是拴线仪式,新郎新娘以男左女右的位置跪下,老人用白色长线从男的左肩围到女的右肩,然后来宾拴线,男方亲戚先新娘后新郎、女方亲戚先新郎后新娘,男女双方的心通过白色的长线拴在一起了。拴线结束后,就开始款待宾客,新郎新娘向客人殷勤敬酒,民间歌手“赞哈”在一边演唱,人们不时暴发出叫好声,并举杯祝福。赞哈演唱之后,主人和宾客来到庭院或广场,围成一圈跳起欢快的舞蹈,人们如痴如醉,通宵达旦。第二天天亮前,新郎回到自己家,晚上再到妻家。第三天,男方母亲挑着凉米粉到女家认亲。第五天新郎新娘挑着凉米粉来男家,由新郎的母亲陪着新娘认男家的亲友,亲友赠送礼物,整个婚仪到此结束。
(5) 景颇族的姑爷种和丈人种
景颇族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还处在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保留了较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阶级分化已经产生,氏族酋长制演变为山官制。他们居住在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雨量充沛,土质肥沃,从事刀耕火种和水田农业。景颇族文化是与上述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其行为文化表现的婚姻习惯较有特色。作为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残余,他们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优先婚原则,出现了所谓“姑爷种和丈人种”的称谓。
按景颇族的习惯,姑母的儿子必须娶舅父的女儿,而姑家的女儿却不能嫁给舅家的儿子,姑家称为姑爷种,景颇语叫“达玛”,舅家称为丈人种,景颇语叫“梅龙”,世代相袭。这样,凡属姑爷种姓氏各家的男子,可以娶丈人种姓氏任何一家的女子为妻,反之则被禁止,景颇族称此为“血不倒流”,相互间形成两个固定的通婚集团。而舅家的儿子又去娶其舅家的女儿,三个姓氏建立了固定的通婚集团,形成甲姓氏与乙姓氏、乙姓氏与丙姓氏,而丙姓氏又与甲姓氏通婚的循环婚姻关系。与上述“姑爷种和丈人种”的通婚规例相适应,景颇族在亲属称谓上又有自己独特的习俗,保留了若干准普那路亚婚的残余。他们的母方诸姐妹同称“母”,父方诸兄弟同称“父”,舅父和岳父、舅母和岳母、公公和姑父、婆婆与姑母间的称呼相同,禁止姨表间的通婚。
景颇族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双方通过情歌对唱进行交往。但对唱前须小心翼翼地互问家谱,以确定对方的姓氏。他们在公房中谈情说爱,唱歌跳舞,恋爱成熟后,就举行婚礼,请歌手(斋瓦或董萨)来唱歌、祝福,婚后女子不落夫家。进入阶级社会后,实行山官制的景颇族推行等级内婚制,民间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开始出现,社会上盛行转房婚和妻死续妻妹的习俗。近百年来,由于外来文化和周围民族的影响,景颇族社会文化发生了变化,少数人打破传统婚例,丈人种姓氏的男子娶姑爷种姓氏的女子为妻的现象已有出现。
(6) 连名制
连名制是原始氏族社会时期的一种命名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母女连名制。母女连名制即母名与女儿名相连的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制的繁荣时期,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偶家庭的出现,子女血统以母系的世系计算而出现的。作为原始母系家庭特征的残余,母女连名制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还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山区,另外独龙族、高山族中也有这种制度的残余。布朗族没有姓,男女名字之前分别冠以“岩(艾)”、“玉(依)”以示性别区别,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请家族中老人代为取名,然后将其母亲的名字连在后面,加上性别称谓,就是孩子的正式名字。如名玉南坝的母亲生了女儿,老人为其取名“甩”,则她女儿的名字就叫“玉甩南”。如果出现名字相同的现象,就在母名之后再加上外祖母名。独龙族则是在本人名之前、家族名和父名之后连上母亲名字。凡实行母女连名的民族,也实行母子连名,其连法与母女连名相同。二是父子连名制。父子连名制是父系制度下父名与子名世代相连的一种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系氏族确立时期,由于世系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父子连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加之私有财产出现后,父子连名可以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因此,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还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云南的彝、哈尼、景颇、基诺、独龙、怒、佤等民族中都保留着这一习俗的残余。父子连名制有三种方式,①正推顺连法,即从父名连到子名,如四川凉山彝族古候家:古侯——古侯海子——海子黑得——黑得木瓦……;云南盏西景颇族格老家:毛磨陇——磨陇拱——拱麻薄——薄斯作……。②逆推反连法,即从子名反连到父名,如西盟佤族的永欧家:散比里——比里松——松萨——萨外特……,此处散为曾孙名,萨为本人名。③冠姓连名法,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冠上姓氏。如大理国时期的三个国王段智祥——段祥兴——段兴智。父子连名制的社会功能在于容易背诵记忆,便于口耳相传,以巩固父系血缘联系、内部团结以及财产继承。有的民族父子连名长达五六十代,有的仅有两三代。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名字相同的较多,有些民族又在父名、本名之前或本名、父名之后加上祖父名,有的加上家族名或部落名。互相称谓时,一般只叫本人名,如果连叫父名或祖父名,是极不尊重的。
日常食俗 白族通常习惯于日食三餐。农忙季节或节庆期间,则多加早点和午点,平坝地区的白族多以大米、小麦为主食;山区的白族则多以玉米、洋芋、荞麦为主食。主食都以蒸制为主,常吃干饭,外出做活随着携带盒饭,就地冷餐。白族日常饮食品种丰富,为改变口味,经常变换花样。如:粑粑、饵块、汤圆等。因鲜菜常年不断,每餐都鲜菜和各种腌菜。白族妇女大都善作腌菜,腌菜的种类很多,除腌制鲜菜外,还做豆瓣酱、豆豉、面酱;剑川、鹤庆的白族常采撷洱海的海菜花,加工烹制成各种风味菜,如用海菜花的叶、茎做成的海菜豆腐汤,用海菜花的茎杆、花蕾炒火腿、肉丝或腌制成咸菜。白族的肉食以猪肉为主,除用鲜猪肉做各种炒菜外,还喜腌制年猪,加工成火腿、腊肠、香肠、猪肝鮓、吹肝(鲜肝灌入佐料,经风干即成)、饭肠(将糯米填入肠煮熟即成)等精美风味食品。冬天,白族都喜欢大锅牛肉汤,食用时要加蔓菁、萝卜、葱等佐料一起食用。白族饲养奶牛历史悠久,并善于加工乳制品。业水而居的白族,擅长水鲜烹调。如:活水煮活鱼、砂锅鱼、粉蒸鱼、梅干酸辣鱼、螺豆腐(田螺汁用开水氽后即凝固,沥干水即成)等,还有漾濞的爬砂虫做成的“土海参”。白族就餐很讲礼仪,进餐时长辈要上坐,晚辈依次在两旁或对面落坐,晚辈要随时为长辈添菜加汤。
白族大都喜饮酒,酿酒是白族家庭的一项主要副业。由于所用的原料和方法不同,家酿酒的种类很多,制酒时常用40多种草药制成酒曲,制成各种白酒,其中以窑酒和干酒为传统佳酿。另外还有一种糯米甜酒,是专为妇女和孕妇制作的,据说有滋补和催奶的作用。饮茶是白族人的另一嗜好,白族很注重每天清晨和中午两次茶。晨茶称“早茶”或“清醒茶”,一起床就烤茶,全成年人都喝;午茶又吃“休息茶”或“解渴茶”,内放米花如乳扇,包括小孩也要喝一杯。
山区的白族日常灶具也很独特,一般是用4根70厘米高木柱支撑的平台,中间留有一个洞,台面为1.5米见方,上面铺砌青砖或石板,覆盖一层土,支上一个铁三角架,可吊锅等,台下烧火,火苗通过洞,加热吊在三角架上的食物,灶上方吊有一排竹篾笆,上面用木板铺上作为烘烤食物用。
节庆、礼仪、祭祀食俗 每逢节日,除必备节日食品之外,还要进行拜佛、祭天和敬祖等祭祀活动。年节最为隆重。自腊月起家家都要置办年货、杀猪、磨豆腐、舂饵块和糯米粉。除夕时,各家主事人都要带着饭菜、茶酒用托盘顺着天地、大门、水井、灶神、祖先牌位的顺八进行祭拜。然后全家人吃团圆饭。隆重的团圆饭在餐桌中央摆一个大的铜火锅,必上猪头肉,周围有八大碗寓意深刻的日菜肴。如:藕有眼寓意开窍通畅;蒜苗白语意“顺”寓意万事通顺;烧鱼寓意富富有余等。大年初一早晨要煮汤圆,有的做面条,都寓意团圆、和顺、益寿等美好的祝愿。从初一到初五,每天吃什么都有一定的规范。居住在碧江的白族,过年的方式与其他地区不同,在碧江的白族把一年分成十三个月,年节则在13月的下旬属猪或属蛇日进行。除夕晚全家都要先祭树神,而后全村要一起聚餐。在其他一些节日里,除要杀猪或宰羊置办酒席外,还要有应时的食品。如三月街要有各种蒸糕、凉粉;清明节要凉拌什锦;端午节包粽子,喝雄黄酒;栽秧会吃栽秧肉、炒蚕豆;六月二十五日火把节吃甜食和各种糖果;中秋节吃白饼、酥饼;尝新节吃掺新米饭等。
中元节和祭天是专门祭祀性节日,特别是每年阴历七月的中元节,是祭祀祖先亡灵的节日,如果是新丧之家祭祀更要隆重,届时要准备八大碗馔肴祭奠,其中有千张肉、排骨、酥肉、酿茄子、百合、羊肚菌,以及脍鱼包肉馅,每道菜不仅用料讲究,做工精备,并且要富有观赏价值。如是直系亲属或姻亲户,在发丧前还要做名为“三滴水”全席来吊唁。所谓“三滴水”全席是指有果品、牲礼(做成凤鱼狮象状的菜肴)和八大碗三大类。尤其凤鱼狮象四道菜形象逼真,其中的象是用煮熟的猪肚做象身,用一段猪肠做象头和鼻子,栩栩如生,极富观常价值。另外还有祭天、拜佛会等祭祀活动;但拜佛会的食品与其他祭祀活动的食品不同,需要吃斋、置办素席,所有的菜肴都用豆腐、凉粉、芋头、藕等制作成肉状菜肴。
当白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恋时,姑娘如同意,要向男方送粑粑;婚礼时新娘要下厨房制作“鱼羹”;婚后第一个中秋节新娘要做大面糕,并以此表现新娘的烹调技艺。婚礼斯间讲究先上茶点,后摆四四如意(即四碟、四盘、四盆、四碗)席。白族好客,无论平时或节日,若有客至都要先奉沈茶,并且连斟三道,称三道茶。为客人斟茶不能斟满,民间有“酒满敬人,茶满欺人”之说。 白族的节日
典型食品 白族人民烹饪技术高超,别具风味的食品很多。如:生皮,白族传统名菜,是白族逢年过节必备的菜肴之一,是用多种辛麻辣拌成的冷荤菜。毛驴汤锅,云南白族传统风味菜,用毛驴肉烧制而成。大面糕,白族中秋节特制的糕饼,用发酵面团加佐料蒸制而成。柳蒸猪头,白族传统名菜,用猪头放在柳条架上入锅蒸制而成。
婚俗 背婚是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白族地区普遍流行的一种婚俗。每逢十字路口、三岔道或人员集结的地方,陪宾们便停下来,把嫁妆码成两大摞,让新郎背着新娘围着嫁妆绕“8”字。
一,语言
白族有本民族语言,中国民族语言学界一般认为白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相比,白语的方言总体上看差别不大。各地白语的语法系统基本一致,词汇大部分相同,只是在语音上有一定的差异。汉文自古以来一直为白族群众通用。
二,服饰
白族人崇尚白色,以白色衣服为尊贵。大理等中心地区男子男子一般缠白色或蓝色包头,上穿白色对襟衣,外套黑领褂,下穿白色、蓝色长裤。洱海东部白族男子则外套麂皮领褂,或皮质、绸缎领褂,腰系绣花兜肚,下穿蓝色或黑色长裤。出门时,常背挂包,有的还佩挂长刀。
女子服饰各地有所不同。大理一带多用绣花布或彩色毛巾缠头,穿白上衣,红坎肩,或是浅蓝色上衣、外套黑丝绒领褂,右衬结纽处挂"三须"、"五须"银饰,腰系绣花短围腰,下穿蓝色宽裤,足蹬绣花鞋。已婚者挽髻,未婚者垂辫于后或盘辫于头,都缠以绣花、印花或彩色毛巾的包头。
三,住宿
白族住屋形式,坝区多为"长三间",衬以厨房、畜厩和有场院的茅草房,或"一正两耳"、"三方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的瓦房,卧室、厨房、畜厩俱各分开。山区多为上楼下厩的草房、"闪片"房、篾笆房或"木垛房",炊爨和睡觉的地方常连在一起。
四,婚俗
白族家庭里,儿子成婚后即与父母分居。白族同宗同姓不通婚。白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活动比较自由,他们通常利用劳动、赶集、节日活动及赶庙会的机会谈情说爱,通过山歌试探对方,抒发感情,寻觅自己的意中人。白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礼隆重、热烈。
五,日常礼仪
白族热情好客,先客后主是白族待客的礼节。家中来了客人,以酒、茶相待。著名的"三道茶"就是白族的待客礼。但白族人倒茶一般只倒半杯,倒酒则需满杯,他们认为酒满敬人,茶满欺人。受到白族人热情的款待,应说声挪卫你(谢谢你)来表示你的谢意和感激之情。
六,饮食习惯
白族注重节庆,几乎每节都有一至数种应景食品。如春节吃叮叮糖、泡米花茶和江斋饭;三月街吃蒸糕和谅粉;清明节吃凉拌什锦和"斋筵香"(炸酥肉);端午节吃粽子和雄黄酒;尝新节吃新豆、嫩瓜和陈谷掺新米饭;火把节吃甜食和各种糖果;中无节吃羊肚菌和检鱼包肉;中秋节吃白饼和醉饼;重阳节吃肥羊;冬至节吃炒养粒和羊肉场。
中国网-白族
白族崇尚白色,以白色衣服为贵。男子一般缠白色或蓝色包头,上穿白色对襟衣或黑领褂,下穿白色、蓝色长裤,出门时,常背挂包,有的还佩挂长刀。妇女服饰更富民族特色,各地有所不同。
扩展资料白族的婚姻共有三种形式:一是嫁女儿到男家,这种形式占大多数;二是招姑爷上门,这种情况主要是女方父母没有儿子,即使有也是痴憨病残等,所以才招姑爷上门。上门的姑爷必须改换为女方的姓氏,再由女方长辈重新取名;三是卷帐回门的形式,即男女双方结婚后七日,妻子带着丈夫携帐子、被褥回女方家居住。因为女方家虽有兄弟,但年龄太小,父母年迈,只好“卷帐回门来赡养老人和照顾年幼的弟妹。等弟弟长大结婚后,男方这才带着妻子回到男方家生活。
这三种婚姻形式由来已久,至今沿用。但不管属于哪一种婚姻形式,婚期和婚礼的过程基本上是一致的。只不过招姑爷上门是女娶男,而不是男娶女,双方的角色互换而已。儿子成婚后,一般都与父母分居,另外组织小家庭。父母和谁一起生活,由父母自己选择,一般选择与幼子一块生活的居多。因此,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是白族普遍的家庭组织形式。
按白族的习俗,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可以终身守节,也可以另嫁,但另嫁时不得带走前夫的家产。在个别地区,还有转房的习俗,兄死后,嫂可以嫁给弟弟,称为叔就嫂,但这种现象已不多见。
-白族
白族的风俗习惯:
白族家庭里,儿子成婚后即与父母分居。白族同宗同姓不通婚。对客人,无论是否认识都热情接待。凡客人光临,必以“三道茶”款待。
当白族青年男子向姑娘求婚时,姑娘如同意,要向男方送粑粑;婚礼时新娘要下厨房制作“鱼羹”;
白族多以大米、小麦为主食;山区的白族则多以玉米、洋芋、荞麦为主食。主食都以蒸制为
主。
饮茶是白族人的另一嗜好,白族很注重每天清晨和中午两次茶。
白族男女都崇尚白色,以白色为尊贵。
扩展资料:
白族是中国第15大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贵州、湖南等省,其中以云南省的白族人口最多,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此外四川省、重庆市等地也有分布。
白族有本民族语言,白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汉文自古以来一直为白族群众通用。白族在艺术方面独树一帜,其建筑、雕刻、绘画艺术名扬古今中外。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与周边的各民族相互往来,创建了灿烂的经济文化。
白族是一个聚居程度较高的民族,有民家、勒墨、那马三大支系,受汉文化影响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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