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三毛?

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三毛?,第1张

文/阿眉

这次去沙漠的时候,在路上又把《撒哈拉的故事》看了一遍,这次看的感觉不一样,居然有一点读不下去了。本来这是我高中时很喜欢的一本书,当时很向往撒哈拉,憧憬着一段爱情故事,就想着有朝一日我也能和我的爱人在这里住上几个月那该多好。不过也就仅限于几个月,在那荒无人烟的地方呆久了,我也是受不了的。书还是那本书,不过现在的我似乎没有那么喜欢这本书了。我在想,这也算是见证了我的成长与变化。现在的我,虽说还是向往着诗和远方,但是却不再将《撒哈拉的故事》奉为自己的人生之书。而且经过学习,我也知道了什么样的一本书才有文学价值。

可是,现在依旧有很多人喜欢三毛,并且我有一个朋友还说,三毛是她最崇拜的作家。虽说很多人并不认可三毛的作品的文学价值,但是存在即合理,让我不得不去思考为什么自己曾经那么喜欢三毛,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三毛?

我觉得,三毛最让人喜欢的不是她的作品文采斐然,也不是他的作品艺术价值很高,而是三毛的这种的浪漫主义情怀让人向往。在她的作品里随处可见她的随性,她的浪漫。山羊从天而降,落入他们家中,虽说她写自己很生气,可是我从字里行间感受到的却是奇妙,有趣,我当时看到这里不由得笑了出来。

其次,她与荷西之间的爱情故事,也是让人向往,虽说结局很不好。可他们在沙漠里住的那几年,确实逍遥快活。他们结婚时,三毛穿着一条长裙,戴一顶帽子,帽子别着一把香菜就去结婚了。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居然是一个骆驼的头骨,这在我看来,是十分不能理解的事,可却又让人觉得新奇和特别。三毛却十分喜欢这个骆驼的头骨,可见荷西是懂三毛的。让我印象最深还是三毛的“中国饭店”。她给荷西做了一道菜“蚂蚁上树”,骗荷西说,里面的粉丝叫“雨”,当时就觉得她很有趣。

“我有许多好看的衣服,但是平日很少穿。我伸头去看了一下荷西,他穿了一件深蓝的衬衫,大胡子也修剪了一下。好,我也穿蓝色的。我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的长衣服。虽然不是新的,但是它自有一种朴实优雅的风味。鞋子仍是一双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了一顶草编的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帽子上,没有用皮包,两手空空的。荷西打量了我一下:"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                                                                                    ——《撒哈拉的故事》

这本书由10个小故事组成,不想去评说这些故事到底是三毛自己的真实的故事,还是她编造的。近年来,老是有人去深究这个问题,还有人专门去研究荷西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我觉得文学作品的故事与真实本没有必要研究的那么透彻。一个人写犯罪小说,你不能说这个就有犯罪倾向。让我不由得想到《洛丽塔》,你不能说纳博科夫写了《洛丽塔》,他就是恋童癖了。

我要是男人,定要找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给我的生活,带来丰盛的色彩。

我要是女人,定要找个像荷西一样的男子,给足我尊严和惊喜。

有人常常在我耳边说这样一个问题:“这世间最遗憾的是什么?”回答也总是五花八门,在我看来,即便是月亮,也有阴晴圆缺,即便是最完美的事物,也有最遗憾的一面,如果说非要我说出我的答案,那我觉得最遗憾的,就是三毛的一生。

在生活中,她像是长不大的孩子,在自己心中永远都有自己的英雄梦。在爱情中,他又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有情饮水饱。所有人都向往三毛说走就走的生活,向往三毛与荷西甜美的爱情故事,人们都只看到了他的美好,就像是圆月时刻的美丽,然而当月亮有残缺时,没有人看到过她失去的是什么。

“如果有来生, 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 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阴凉, 一半沐浴阳光, 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三毛《说给自己听》 ”

三毛的文笔越是有趣,生活就越是艰辛,她的文笔越是乐观,生活就越是悲观。

初次接触三毛,读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百读不厌,深深的被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的每件小事所吸引,两人把本来一无所有的日子过得妙趣横生,她和荷西一点点的布置自己的生活,把本来平淡无奇的水泥房变成了沙漠中最美的家,即便是荷西结婚所给了三毛一颗骆驼的头骨作为结婚礼物,在三毛看来也是弥足珍贵的。

三毛从小就有着有趣的灵魂,她说:我有一天长大了,做一个拾破烂的人。老师看了用力的敲着黑板刷骂道:你的梦想是捡垃圾,那还念什么书了,赶紧滚出去!老师勒令她重新写自己的梦想,在一声声勒令之下,三毛屈服了,最后她在黑板上写下了:长大了我想当一位医生三毛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她从未追求过天马行空的事物,她只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真正的爱情,就是不紧张,就是可以在他面前无所顾忌地打嗝、放屁、挖耳朵、流鼻涕; 真正爱你的人,就是那个你可以不洗脸不梳头不化妆见到的那个人。

三毛的异性人缘一直很好,她在16岁时便开始了恋爱。

初恋失败后,她便离开了台湾,孤身前往西班牙求学,在那里他认识了荷西。

那时,比她小八岁的荷西真挚的问她:“Echo,你再等我六年,等六年过去了,我就娶你好吗?”

三毛回复到:“六年时间太长了,我不会等你的,你以后不要再纠缠我了。”

荷西说了一声好,便一边跑走一边回头喊着三毛的名字,自那之后,荷西在没有纠缠过三毛。

六年里,三毛谈过许多次恋爱,可是三毛的恋爱是坎坷的,一段段失败的恋情早已让三毛的心如同玻璃般碎掉了。可是六年过去了,那个曾经说爱她的荷西站在了她面前。

荷西要娶三毛。

三毛哭着说:“你为什么那时候不要我,你要是坚持的话,我还是一个好好的人,现在我的心已经碎了。”

荷西说:“碎了的心,就用胶把它粘起来吧。

七个月后他们结婚了,他们结婚的时候一无所有,就连结婚礼物,都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

结婚不久,两人便一起去了撒哈拉。

他们就如同沙漠里盛开的花朵,将枯燥无趣的日子,过的妙趣横生。

可是,上帝却对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1979年9月30日,荷西潜水意外死亡。

当三毛看到荷西的尸体的时候,她像是发疯了,她守在荷西的尸体旁,这是最后一次她陪伴在荷西的身边。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便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滴水,于是形成了太平洋。

没有星星的点缀,一轮孤月也会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1981年,三毛结束了自己的异国生活,回到了台湾。

没有荷西的三毛,是不完美的,即便以后有许多优秀的男人对三毛表达过爱意,三毛却再也没有动过心,可能在荷西死去的那一刻,三毛的心也跟着一起死掉了。

1991年1月2日,三毛因子宫内膜肥厚住进了医院。原本只是一次简单的手术,三毛很快可以出院。术后的三毛像往常一样,躺在床上看书,还做了笔记。但是无人相信,几个小时候之后,三毛在卫生间,用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三毛的死一直都是个迷。

三毛曾经对自己的姐姐陈田心说:“你的一生都白活了,我的一生可是你的十倍。”

三毛是一位传奇的人物,她的文笔影响了许许多多的人。

再过十年,如果有人还会问我:“这世间最遗憾的事是什么?”那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三毛,说出三毛遗憾的一生。

坚持热爱,诸君共勉。

-End-

三毛的文字从感觉上让人觉得很舒服,就像一阵微风吹过,有一种清爽的感觉,却不留痕迹。我一直都很排斥那种用华丽的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觉得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华丽但没有实际的意义,印象中,真正的好文章即使只是用最平淡的文字也能让人感受到作者心中的波澜壮阔。 《撒哈拉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正是如此!!

 《撒哈拉的故事》描述的是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快乐的心境。 其包含有《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娃娃新娘》、《荒山之夜》、《沙漠观浴记》、《爱的寻求》、《芳邻》、《素人渔夫》、《死果》、《天梯》以及《白手成家》这些篇章。

  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与荷西间的妙语让人忍俊不禁,尤其是荷西无意发现三毛藏的所谓的“喉片”-----猪肉干很好吃后,竟像小孩子一样偷了一大瓶送给他的同事,弄得那些口馋的同事一见三毛就不停的故意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还包括回教徒在内!最后,当三毛用小黄瓜代替笋做的“笋片炒冬菇”令荷西的老板称赞时,我也跟着乐了起来。 “狡诈”的三毛!!

  《结婚记》显示了公证结婚的隆重与简洁,字里行间,流露出了新娘为只有一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和“走路去结婚”的幸福和自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常人会觉得不这却恰恰显可思议,其实,示出了三毛独特的性格!独特的三毛!! 三毛,一朵开放了的沙漠之花,没有任何一种花足以形容她的光彩。始终相信,三毛是最真、最纯粹的!是最自由、最美丽的!

  三毛,感动人的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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