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这其实是两不相关的事,一个是关于婚前的,一个是关于婚后的。一方面,婚前检查,顾名思义就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前要做的,是自愿的,也是婚前的事。另一方面,办理孩子的准生证,这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后、怀孕前一定要申领的国家允许生育的证明。这两个一个是婚前的事,一个是婚后的事,是互不影响的。因此,不婚检也可以领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1、在办理准生证以前,先打电话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询问清楚所需要带的证件。
2、准爸爸到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办理妊娠登记,并填好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填表时要按照要求填写基本情况。
3、由准爸爸和准妈妈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居委会提交所需的所有材料。
4、相关发证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之内核定办准生证的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然后再签发生育证。
5、受理单位或居委会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交还给准爸爸,如果是没有签发生育证的,需要把理由告知准妈妈和准爸爸。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准备办理准生证的夫妻双方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
2、准备办理准生证的夫妻双方有意愿要生育,而且在年龄上已经达到了生育的法定年龄。
3、夫妻双方需要在怀孕后三个月内带上相关材料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其他材料: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八条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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