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需要彩礼,给包个一两万的红包就行,但男方在北京必须有房有车,房大概很一般的500万,车牌号如果没有是个大问题,租一个号一年1万,买车30万,婚礼10万,装修加上家具之前30万,也就这样了
你好,这是礼数不是买卖!彩礼是好彩头的意思,多少要给的,按家庭按个人情况来定!就如你结婚朋友同事都不给红包,理由是结婚又不是做买卖,吃你一餐饭还给那么些钱,换你怎么想?你乐意?一下就知道不是钱和买卖的问题了吧,是祝贺意头!你给女方父母彩礼是很应该的,以后你生个女儿当了爹妈你就什么都明白了!祝好运!
数据上看在北京结婚,不仅不需要彩礼甚至还会出现倒贴彩礼的现象?!对于广大男同胞而言不信?看看北京网友们是怎么说的——本人做了十五年婚庆,从没见过北京人要彩礼的。倒是很多女孩家心疼闺女女婿,无偿的给这给那的。没毛病,北京人结婚就不是钱儿的事,13年订婚时候彩礼才10001万里挑一,我们走了丈母娘就把钱给我媳妇了,结婚时候13年底黄金还挺贵的呢刚过高峰也没多久还是400多一克呢,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的,陪送了五万多的黄金回来,可惜摇不着号要是北京号还说买车呢,至今也没摇上,买了个二手车上的河北牌瞎开呗。
不要彩礼钱的姑娘多的是,我就是,可我几个月前已经和老公领证儿了。男方家的有房子,女方出家电,仅此而已,连婚礼都不打算办,没那么多麻烦事儿,图个简单。至于彩礼,真没听说过,每次有外地同事问我彩礼的事儿,我都一头雾水。
前两天还问过老辈儿,都说没听说过。我在顺义,顺义一样没彩礼这么一说,男方给个10001叫万里挑一,女方配个9999叫长长久久。齐活了,至于后来父母给多少钱那压根和彩礼不沾边。
街坊邻居戳脊梁骨:这家穷到骨头里了?! 这么不疼闺女,拿闺女换钱? 这父母一辈子脸红抬不起头来做人了。 说到底,还是随北京人的家风。 这就我们老北京的精髓,不是谁都学得来的。
从来不明白为啥有些结婚结的要倾家荡产似的!北京人真的从来都没有要彩礼一说。其实就是各地习俗不一样,我是北京的结婚时没听说过什么彩礼的事儿,家里还给陪送了一套山东海景房,我姥姥家是河北的,老舅家表弟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女方基本上都是要20万左右彩礼,还得有房有车,听说有的条件不富裕的家庭为了娶媳妇去贷款,特别不能理解这种用金钱买来的婚姻到底靠不靠谱。
虽然北京没有彩礼之说,但在全国其他地方,彩礼的价格没有最高、只有更高,一山还比一山高,各种五花八门的奇葩费用和要求也是层出不穷。为了这天价彩礼,有些人背负高额债务,有些人节衣缩食,有些人东拼西凑,有些人被棒打鸳鸯,有些人甚至为之闹出了命案。
本来是喜庆的婚事,却蒙上了一层阴影,针对当前部分地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办婚礼等问题,国家出手了。近日,民政部要求,全面推进婚俗改革,积极倡导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格调高雅、内涵丰富、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反对利用婚姻敛财,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推进社会风气好转。
法律主观:
不一定的,女方的嫁妆以结婚作为时间点确定个人财产还是婚前财产,有父母约定就按约定。女方的嫁妆通常都是女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予,这个应该按照结婚的时间点,领证之前赠予是女方个人的,如果是领证之后就是双方的。,嫁妆不是男方给女方的,也不是女方给男方的。而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是去男方家过日子用的。,从法律上说,结婚时,女方出钱购买的,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属于夫妻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有约定的,比如说父母在婚前赠予,如果是给双方的可以认定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这方面我们司法解释另外有一个关于房产方面的规定:“当事人结婚以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是个人的,除了表示双方的以外。”女方的嫁妆以结婚作为时间点确定个人财产还是婚前财产,有父母约定就按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是如果有特别声明嫁妆属于女方私有财产的,应该归给女方。,女方嫁妆一般不是是婚前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的陪嫁嫁妆,应当认定为女方父母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嫁妆婚后归夫妻双方所有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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