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补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第1张

一、补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1、补结婚证需要带七种证件:

(1)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7)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

6、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婚姻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确立或者终止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的法律特征包括如下:

1、婚姻登记是对事实行为的登记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具有法律事实的特点,婚姻登记只是对当事人之间婚姻情况变动的合意进行如实记载和确认,使得其合意发生效力。该行为是中立的,不存在赋予申请人某种利益的事实;

2、婚姻登记是以登记为绝对权生效的要件; 婚姻虽然属于私权领域,基于私权自治的原则。结婚,为男女双方按照自己之意愿,选择中意之配偶,建立幸福美满之家庭,应基于男女双方之自由意思而成立,国家公权力无介入之必要。但婚姻涉及当事人身份的变更,与子女的健康成长、家庭亲属关系和整个社会的人伦秩序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当事人身份权利的正当性需要一定的公示形式予以确认。婚姻登记源于婚姻的社会性,通过对已存事实的认可,以达到证明的效力和公示的效果。其实,各国历来均要求结婚需要具备一定的公示形式,无论是宗教式还是登记式等,都是为了达成公示的目的;

3、婚姻登记本身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所做的行政行为。婚姻登记职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是婚姻登记机关针对特定婚姻当事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登记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婚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所需证件如下: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身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但是,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所以,试点期间在上述几个省市长期工作、生活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除了上述基本结婚材料,通常还需要居民的居住证,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进行审查,准予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可以提前准备照片,也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拍照。如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

2、可以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基础材料。

3、建议进行婚前检查,有利于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4、结婚登记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5、目前结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般是在县市的政务大厅 找到民政局的位置办理

很简单 就是拿着双方的 户口本 和身份证 双方都到场 带上60元左右人民币 花费20 -30分钟就可以了。

流程是这样的

一· 工作人员检查户口和身份证是否有效

二·复印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登记机关免费复印)

三·把复印好的证件交给刚才检查证件的工作人员 。

四·拿着证件去照相(也在登记机关内,我这里是15元费用)

五,婚检(就是抽血,有的地方没有这项)

六,去你最先前检查证件的地方签字,(就是证明你们是自愿结婚并且不是重婚的一张纸,需要双方签字按手印)

七,按照指导地点领取结婚证(交50元人民币 发给你们结婚证 一本婚姻教育书 一张光盘)

八,恭喜二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夫妻。

关于你说的村委会证明,和不想迁户口的问题,在我们这边是根本涉及不到的 想登记就像我前面说的那么简单就可以。跟村委会没什么关系。 如果想迁户口 那就是结婚以后的事情了 不想迁就不迁 没有强制的 也无需办理!登记时也无需声明

郑州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婚检报告;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

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必须到男或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民政局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准生证办理所需资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户口本、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盖章的婚育证明等,各公民需要准备的材料大致一样,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需要的材料,可以在办理准生证之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一、河南准生证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二、办理准生证的流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审查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3、审批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证件发放

      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对于已经与他人组建了家庭的公民来说,若是想要生育孩子,那么可以先查阅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判断自己的情形是否需要办理准生证,若是需要办理,那么一般需要在怀孕之前带着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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