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彩礼是不是共同财产

结婚后的彩礼是不是共同财产,第1张

婚后彩礼一般 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结婚收彩礼就会陪嫁妆吗

收彩礼也不一定会赔嫁妆,这都哟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一般来讲,彩礼属于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最后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需要返还;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综上所述,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嫁妆则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理论上最终的所有权人均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但实践中对上述的认定是存在争议的,因此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不是。婚后给的彩礼,一般算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本质是因结婚而赠与女方的,即使在婚后给付的,彩礼也是赠与女方的,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婚后给付时,双方明确约定彩礼是给付给夫妻双方的,彩礼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无特殊情况下,彩礼无论是在婚前给的,还是在婚后给的,彩礼都算女方的个人财产。

彩礼钱如果属于一下情形之一,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此时的彩礼属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

2、如果是彩礼是给女方家庭的,则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夫妻还没领证就给了彩礼并且也没对彩礼到底归属于谁做出明确规定时,那这些彩礼就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归属于夫妻双方。

但是如果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或者夫妻在领证之后给予的彩礼并且没对彩礼的归属权做出明确的规定时,那这些彩礼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双方,不属于一方的财产。

彩礼钱一般并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个彩礼钱一般是属于受赠的行为了,如果说最后婚姻没有结成,彩礼钱应当全部返回,因为这个彩礼钱其实是有一个条件的,如果由于这样的情况产生纠纷时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返还,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也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彩礼在赠与人指定给一方赠与的情况下,才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归受赠人所有,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中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彩礼是在登记结婚后收取的,且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如果彩礼是在登记结婚前收取的,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有约定婚前收受的彩礼归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的方法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处理。

离婚彩礼返还的情况如下:

1、一般来情况下,结婚之后离婚的,彩礼可以不用退还;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综上所述,彩礼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前送的,属于对对方的赠与,也就是婚前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后收取的,或者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约定该彩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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