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 结婚 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处申请 结婚登记 。所需的证件: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出示婚姻状况证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含港、澳、台地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的规定,内地居民 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 办理结婚证 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 复婚 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 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不能在北京领结婚证。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都是外地人是法在北京领取结婚证的,结婚证领取的条件是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另外外地户口与本地居民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一、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京异地结婚领取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带上居民身份证、寸彩照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等,然后到属于北京户籍一方所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双方都不是北京户籍的,那么不可以在北京登记结婚。
一、北京异地结婚证怎么领取
北京异地结婚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上以下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结婚证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除了需要男女双方自愿意外,同时还需要满足达到结婚年龄、不属于三代血亲等条件,任何不满足这些条件不能领取结婚证。我国目前支持异地结婚,但是必须是有一方属于当地的户口,否则异地民政局是不能办理结婚的登记手续的。
法律主观:
基于在 北京 领结婚证 需要什么证件这一问题,请您参考 结婚登记 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婚姻登记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 集体户口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如果要在北京领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中至少有一方的户口是北京的,满足此条件的话,双方就能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双方无配偶证明、与对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三张两寸两人合照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材料审批合格的,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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