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政局结婚登记怎么预约

天津民政局结婚登记怎么预约,第1张

天津民政局官网因即将启用新婚姻登记系统,2020年12月10起暂停2021年1月1日后的婚姻预约服务,请有需求的当事人电话联系登记处进行预约。

天津市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电话
区县咨询电话地址
天津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23379886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91号
和平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3451318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101号(和平民生大厦二楼)
河东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4150513;24131935(结婚)

24129235(离婚)

天津市津塘公路52号 河东体育场旁
南开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87611688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南配楼(南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二层)
河西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88133789(结婚)

28314702(离婚)

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48号(前进道与越秀路交口)越秀大厦A座一、二层
河北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4587150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银山道银山里22号
红桥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86516227天津市红桥区红桥北大街3号(原汉庭酒店)
东丽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84376909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西青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7919267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30号妇儿中心六楼
津南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8546128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岐公路与南华路交口浦发银行对面
北辰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86810572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北侧(北辰区民政局一楼)
武清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9345598、29336482(结婚)

82190165(离婚)

天津市武清区雍洋西道422号 市民服务中心二层
宝坻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9246149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挹青路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院内
静海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68862889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19号
宁河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69592195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10号
蓟州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29038378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天马南100米路东
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一婚姻收养登记处25833527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旭升路347号,紫云公园西侧
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二婚姻登记处25694112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村街10号(体育场小学西侧,汉沽老教育局院内)
滨海新区民政局第三婚姻登记处6310992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东头老年福利院办公楼3楼
天津铁厂婚姻登记处(0310)3973484河北省涉县天津铁厂社会工作部居民科

一、领结婚证需要预约吗

1、结婚登记有些地方需要预约,有些地方不需要预约:

(1)正常来讲,一般的民政局可直接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预约;

(2)如果出现排队等待的情况,建议还是预约会比较好一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现如今,每天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领取结婚证的男女都比较多,有的人害怕当天不能轮到自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想要提前进行预约。那么领结婚证需要预约吗我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登记结婚需要预约吗

      不需要提前预约,带着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就可以了,程序挺多但都有人指引,一般程序107元,财产公证60元,若有房子而且房权证是自己的名字请带好房权证,否则财产公证的时候房子无效,婚检男方可以拒绝检查,但女方有个优生四项必须检查。然后就是登记照相的时候一共有四张照片其中一张登记处会留给自己一定要保管好,日后办娃娃证的时候要用,而且必须是用那张照片。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在我国领取结婚证一般是不需要进行预约的。通常情况下都是当天去当天就能领到结婚证。当然,这肯定是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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