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购买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票的买卖已经成了很多家庭的财产一部分,这里要讲述的是对已一方婚前所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发生了增值以后,那么这一部分的增值是否属于夫妻的 共同财产 ,我们来进行简单的说明。的本案的焦点是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在审理中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 首先,按照我国《 婚姻法 》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工资 、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的收益,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 证据 ,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此项法律规定,就要看具体的案件,如果案件中主张方无法提供证据的话就属于共同财产。 总之,在针对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来讲,我们要将我国现行法律发的 法规 定和具体的案件相结合,综合分析后才能予以确定。 二、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现在的很多案件中,都涉及到了涉及到共同买卖的股票分割,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不仅要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还要终止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 夫妻财产 分割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股票也是夫妻财产中的一项,自然而然就涉及到了分割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包括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案件时一案该按照以下规定来进行下: (一)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上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争执,法院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股票财产时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要对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四)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尽量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一方在结婚之前购买的股票,要是在结婚之后有增益的话,那么对于增益的部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因为此时股票的增益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换言之,如果此时因为股票导致欠债了,往往也会按照 夫妻共同债务 来处理。
问:我朋友结婚后夫妻共同购买股票大概价值伍佰万元,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现在他们感情破裂要离婚了,这些股票如何进行分割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财产分割: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增值部分”进行了详细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中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后只要动过,收益部分就要算共同财产。
该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
1、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2、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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