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认为结婚是人生重大的转折,所以对待结婚问题极为慎重。在日本结婚大多与某一宗教仪式相结合,有神前婚、佛前婚和____婚。按照日本的传统,年轻人从见面认识、缔结婚约、送彩礼到披露宴都有许多规矩,如果掌握不好,往往受到非议,所以准备结婚的日本人,特别是女性一般在婚前大多去学习班学习必要的礼仪。下面我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日本的结婚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日本的结婚礼仪
在日本青年男女除自由恋爱以外,大多靠熟人介绍。在委托别人介绍对象的时候,日本人愿意多委托一些可信赖的人,这样供本人挑选的余地就会更宽一些。除了口头委托以外,在一般情况下日本人会把本人照片、个人简历和家族情况介绍书一起交给介绍人。照片一般是两张,一张正装照,一张生活照。书写用纸讲究用高级和纸,用便笺纸书写被视为失礼的行为。经常与介绍人保持联系。但日本人认为委托期间一周至一个月内不断催促是没有礼貌的。如果看了对方的材料不满意的话,男(女)方会在一周以内通知对方。如果是因为生活条件不满意,他们会十分明确地表示出来。
如果对对方的书面材料感兴趣,接下来就进入见面约会阶段。在日本见面约会一般要尽量避开吃饭的时间,上午为10点至12点,下午1点至4点,每次一至两个小时比较适度。见面时一般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日本人见面约会都希望看到原原本本的对方。所以最好穿便装。日本人初次见面大多直截了当地询问对方许多问题,如现在的收入情况、在公司工作的情况,将来的发展前途等,不会被对方视为无礼。如果对对方的情况不满意,也会当场表明态度,此举作同样也会被对方所理解。
日本的介绍人不会向对方讲自己所介绍的对象或家庭的缺点。缺点往往由对方在接触中自己去发现,这是不成文的原则。一旦双方决定结婚,介绍人会很快地向他们表示祝贺。如今时兴送3万~5万日元金品给新人,一般由介绍人亲自将金品交给新郎。
在日本人们认为婚约不像结婚证书那样具有法律效应,所以金品就成为一种民间的证据。万一有一方不履行婚约,可凭金品进行善后处理。日本的彩礼因地方不同而各异,一般是酒、海带、干鱿鱼、鲣鱼干等食品。如今在日本的百货公司就可以买好已配置好的五品、七品、九品包装彩礼。日本传统的彩礼是七品,它们是末广(白扇)、友志良贺(白麻线)、子生妇(海带)、松惠节(鲣鱼干)、寿留米(干鱿鱼)、家内喜多留(柳樽)、金包(彩礼钱)。
提到彩礼钱,现在多在五十万、七十万、一百万左右。日本人忌讳送80万,认为80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数字,不吉利。送彩礼钱时,要把女方家全体成员的人名都写上去。已去世的人的名字也不能漏掉,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风波。近年来不少家庭用举行婚约式的形式取代彩礼金,在饭店租个大厅,在结婚仪式上由男方将结婚戒指赠送给女方。在如今的日本,彩礼和婚约仪式的费用一般由两家平摊。给介绍人的礼金一般在结婚仪式结束后赠送。而在举行婚约仪式时一般只赠送介绍人车费和酒菜钱。
在举行神前结婚仪式时,由神女献上的三三九度杯内的神酒必须喝得干干净净,否则不吉利。在日本人看来,结婚不仅是男女间性生活的开始,同时也是参加社会生产,为繁衍后代尽义务。蛾便是这种义务的象征。举行神前结婚仪式时使用的长把酒壶上画着雌蛾,短把酒壶上画着雄蛾。举行仪式的时候,由新郎持短把酒壶给长把酒壶添酒,即示意雄蛾给雌蛾注酒,新娘则持代表雌蛾的长把酒壶,把酒注入酒杯中,两神社神女交替使用酒杯,为新郎、新娘敬酒,这酒就是三三九度杯。
交换结婚戒指时,一般由新郎首先将它戴在新娘左手的无名指上。举行____婚礼时,教堂中央的通道只留给新郎、新娘和伴娘行走,其他人只能走旁边的侧道。举行佛前婚礼时,日本的新郎、新娘都要带上佛珠,新婚夫妇要给祖先的灵位烧香,祈求祖先的庇护。
参加婚礼披露宴的日本人一般都得向新人赠送祝仪金。祝仪金为5000~50000日元不等。它们必须装在饰有金银绳的祝仪袋里。金银绳讲究五根金、五根银,然后拧在一起 编织 成蛾的样子。
披露宴席间,大多要请新郎新娘的长辈、上司、领导或知名人士讲话,这时大家都得放下碗筷,认真倾听。新郎新娘在宴会开始前得到大门口迎接所有的客人,这时忌讳来宾与新郎、新娘长时间交谈。日本人认为白色是最纯洁的颜色,所以新娘刚出场时一般都穿白色的婚纱裙,头戴白纱,头扎白花。在披露宴过程中,新娘要换两三次服装,除第一次的是白色的以外,其他几次均根据新娘的喜好决定。
结婚后,日本的新婚夫妇要去介绍人家致谢,表示感谢的同时,还要送上新婚旅行时给介绍人买的礼品。在婚后一个月内,新婚夫妇要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向外发结婚 通知书 。如果新婚夫妇婚后有自己的新居,就应在新居举办聚餐会,招待为婚礼帮过忙的人们,同时还要带上小礼品,逐一访问周围的邻居,以求得日后的关照。如果与夫家住在一起,新娘得跟着婆婆和丈夫一起去 拜访 邻居。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日本青年男女不去神社、教堂或大饭店举行婚礼,而选择独具个性的婚礼形式。于是出现了音乐结婚式、雪中结婚式、水下结婚式、空中结婚式、博物馆结婚式等等。
前不久在日本东京的美术馆内,一对日本青年举行了别开生面的婚礼。婚礼中一对新人置身于用特技艺术再现的法国卢浮宫艺术珍品之中。仪式结束后他们在美术馆举办了婚宴。新郎新娘觉得偌大的美术馆就供他俩使用,足以让他们沉浸在一种奢华的气氛之中。这家美术馆在规定的时间段可以包租。据说时至今日已有50对男女在这里举办过婚礼。
除了美术馆以外,有的日本青年男女还喜欢在柬埔寨菜馆举行婚礼。为了顺应新的潮流,不少大饭店也推出了新潮结婚仪式。例如东京的新大谷饭店推出“高雅的星期五婚礼”,以欣 赏音乐的形式举办婚礼。在现场还可以品尝到新婚夫妇订制的奶油 蛋糕 。而且参加这种婚礼可以穿便服去。
现在,日本青年的初婚年龄比以前推迟了,由于他们结婚前已多次出席过朋友们的婚礼,所以他们越来越想把自己的婚礼办得与众不同。
访妻婚又称妻问婚,是日本古代的一种婚姻形式,盛行于大和时代,一直延续至平安时代。这种婚姻是夫妇别居,男女各自与自己母亲和同母兄弟姊妹同住,男方在晚上潜入女方家中,短则翌日清晨离开,长则在女家逗留多天,然后回到自己的家,所生的子女随母亲生活,而男性则负责负担妻儿的生活费。与中国云南摩梭人的走婚相似,但访妻婚是采一夫多妻制,且男方有在经济上支持妻儿的责任,与采系列式一夫一妻、男方无须负责女方及子女生活费的走婚不同。
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载,当时邪马台国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流行一夫多妻,现存奈良时代的户籍、计帐亦反映出庶民之多妻家庭不在少数。访妻婚虽然是一夫多妻,但初期妻子对丈夫的从属关系并不明显。女性由于一直居于母家,婚前婚后的生活没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婚姻关系缔结后,夫妻关系相对松散,男性往往同时有多名妻子,而妻子们因为并不共同生活,平时甚少接触,也就没有嫡庶之分,只有先后之分,当时日语也未有“妾”、“侧室”等词汇,各个妻子地位平等。这种婚姻形式是要男性“访妻”才有“婚”之实,因此女性是婚姻的主体,拥有择夫的权利,得到女方家长认可后就可结合,妻子也拥有子女的命名权,在当时母权颇为重要,女性的地位亦较后世高。直至大化革新后,日本仿效中国唐朝的律令制时才把先访之妻称为“妻”,后访之妻称为“妾”,但当时编写的《令集解·户令》却又把妻和妾的地位视为平等。
由于访妻婚中同母兄弟姊妹一同生活,因此同母兄弟姊妹的关系最受重视,同父异母兄弟姊妹的关系则较为疏离,有些甚至素未谋面,人们往往只对母系的家庭成员才有亲缘关系的认同感。母权亦因而受到尊重。在婚姻方面,也是只禁止同母兄弟姊妹结婚,同父异母的兄弟姊妹结婚则很普遍 。
访妻婚中由于夫妇别居,夫妇相聚时间不长,夫妻住处分隔较远的往往要很久才相聚一次,当时就有不少访妻婚夫妻思念配偶的诗歌。妻子往往只能等待丈夫来访,一旦失宠,丈夫不再来访,婚姻关系就解除,一段时间后女方就可以与其他男性缔结婚姻关系。若妻子拒绝丈夫来访,丈夫仍可到访其他妻子家中或与其他未婚女性结婚。此外,由于夫妻分开居住,虽然名义上是一夫多妻,但已婚女性也有可能让其他男子和她们过夜,《源氏物语》主角光源氏就有夜访一些已婚女子并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http://wwwbaikecom/wiki/访妻婚
结婚,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是人生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日子,而且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自己的家庭要做非常多的准备,这其中大部分都是我们特有的习俗,在日本也是一样,在日本,女孩子结婚也是有非常多习俗,下面我们就来列举一二吧。
第一个:就是衣服问题
在国内结婚,新郎新娘都会穿上红色衣服,预示着好事的发生,而在日本女孩子结婚则会选择白色的衣服,其实这都是有渊源的,在日本这种衣服叫“白无垢”,会在结婚的前三天穿这件衣服,后面还会换成红色,预示着这位姑娘即将开始人生新征程。
第二个:就是结婚前一天要把眉毛剃掉
刚开始我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要选择剃掉眉毛,后来通过上网查询资料才知道,原来日本当地人认为:如果妻子把眉毛剃掉,就是代表妻子将会一心一意对待丈夫、白头偕老,才能更好的步入婚姻的殿堂。并且,姑娘把眉毛剃掉,更容易上妆,让结婚的女孩子更加的好看呢。
第三个:牙齿涂黑
结婚的时候女孩子要把自己的牙齿涂黑,因为这是显示自己美貌的方法。其实日本很早就有这种审美观念,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就像是在中国,汉代以纤弱、灵动腰细为美、唐代的时候以胖为美、明清的时候小脚为美等等,与我们而言每个朝代的审美观念都不同,更何况我们这还是国与国之间的审美观念呢。
第四个:和父亲洗澡
在日本,女孩子出嫁的前一天晚上要和自己的父亲一起沐浴,虽然这个在我理解以来确实是无法理解,不过据我查到的资料来看,这在日本其实是有非常好的寓意的:这是因为女子结婚后,不能尽心伺候父母,所以要用这种方法来孝敬父母,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孝心。
第五个:339交杯酒
在我们国家结婚也有喝交杯酒的习惯,只不过也就是一杯酒而已。在日本“339交杯酒”并不是和三百三十九杯交杯酒,意思是结婚要喝三次交杯酒,一次喝三杯,一共是九杯。虽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多,不过九杯也是可以的了。
每一地方都有不同的习俗,当我们看见这种不同习俗的时候,我们抱有理解的心态,如果实在是不能理解,那也不要发表一些不好言论,特别是在当地的时候,不仅有可能会让人家感到不高兴,如果是遇到激进的人,还有可能会打你一顿。
1、日本神前婚礼时的新娘是一身白,称为“振袖”的白色长袖和服,上披白色和式罩衫,称为“白无垢”,据说白色是为了让新郎来染成自己喜欢的颜色,或者是为了证明新娘的纯洁。新娘还梳着称为“文金高岛田”的高高的日本发髻,戴白色丝棉帽子或者蒙白头纱,胸部插着荷包或者短剑。
2、婚礼最主要的是“三三九度”的交杯换盏仪式,原本用三组杯共举行三次,第一组杯先是新郎喝,然后是新娘,接下来是新郎;第二组杯是新娘喝,然后是新郎,接下来是新娘;第三组杯是一起喝,这样“三三得九”。
3、在日本,通常在结婚仪式之后会举行喜宴,考虑到出席者的交通便利性,很多人都在有大厅的酒店或结婚会场举行婚礼。而酒店和结婚会场会为结婚典礼准备所有的用品,还有华丽的演出,所以对于举行婚礼的人来说也非常便利。
4、戒指交换之仪”:新郎新娘互相将戒指带到对方无名指上,这是现代受西方影响出现的;“神乐奏上”:伶人演奏雅乐,巫女表演舞蹈;最后,全体起立,亲属饮干巫女斟好的供奉给神的酒,表示双方亲属结成亲戚。神官退场后,新郎新娘、媒人、亲属依次退场,仪式转移到喜宴。
5、“誓祝奏上”:新郎新娘在神前宣读誓词,并且将原稿供奉到神前;“玉串奉奠”:玉串(杨桐树带叶小枝,上缠白布条)据说发挥了将神和人的心连在一起的作用,新郎新娘从巫女手中取过玉串后奉献在神前,“二拜、二拍手,一拜”。
中国新闻网-日本婚俗的变迁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婚姻法解释(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婚姻法解释(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婚姻法解释(二):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α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释(三)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解释(三)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解释(三)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日本也经历了从群婚到对偶婚的过程,随着对偶婚的巩固、发展逐步形成了独具日本特色的招婿婚制。招婿婚制是日本奴隶社会的主要婚姻形态,在日本社会流行达一千多年。直到近代,某些乡村中仍然保留着这种婚姻习惯。 所谓招婿婚,即男到女家落户,男子认岳父母为父母,中国称之为入赘。在中国有女无男的人家把女婿招进门当儿子看待,以接续家族的香火,继承家族的产业,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补救办法,并不是普遍的婚姻形态。而日本的招婿婚则是一种普遍的婚姻形态,持续了相当长时间。 在招婿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日本最早的婚礼。这种婚礼的过程极为简单:先是男女相爱,而后女子征求母亲的意见。母亲点头答应后,每天太阳落山后男子就可以来女子家与其共度良宵,但次日太阳升起之前男子必须离去。如此反复,到第三天夜里家族举行共食"三日饼"的仪式正式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并告知其他家族成员。 "三日饼"仪式刚开始时是在帷幕的遮挡下,由男女二人独自进行。当仪式进行到高潮的时候,有人将"壁代"(帷幕)拉开,让新郎新娘在众多亲友面前亮相,叫做"露见"。后来发展成为现代的"披露宴"(婚宴)。举行仪式的时候,男女双方一起坐在卧具上先喝交杯酒,然后女方的母亲把带有美丽花纹的饼(用糯米制作的年糕)端到女房,请女儿与神秘同居的男子共同分食,这种饼就叫做"三日饼"。从此以后该男子就成为自己家族的成员,可以公开地出入女家的门。 后来这种婚礼的形式又有了新的发展,即在举行"三日饼"仪式之前增加了"新枕',妁仪式。"新枕"的仪式首先是求婚,即女方的父亲代替女儿向男方求婚。求婚者虽然不是当事者本人,但代表的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愿望。求婚不是以直接公开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暗示或中间人来表达,这也是现代"媒人"的起源。双方相互交换婚书后,男方家送儿子到女家成亲,一般都是在夜间进行。而女方家要派年轻人提着灯笼迎接新郎,并点燃新房中的松明,连续燃烧三天,"新枕"仪式便告结束。接下来就是举行"三日饼"仪式。"三日饼"仪式流行的时间很长,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某些乡村的婚礼中还能看到这样的仪式。14世纪末,室町幕府建立前后,男婚女嫁的媒妁婚成为武士阶级的主要婚姻形式。到了l7世纪德川幕府建立,嫁娶婚在全国普及开来。婚姻制度的变化使得婚礼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江户时代媒人根据男女双方的家庭条件等情况进行介绍和撮合,只要双方父母谈妥,男子便要将对方娶过门。即便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感到不满意也不能拒绝这门婚事。 明治时期情况有所改善,相亲可以在剧场、音乐厅或饭店餐馆里进行,双方当事者可以互相交谈以达到互相了解的目的。可那时婚姻仍被视为两个家族之间的事,男女青年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随便选择配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日本国内民主思想的传播,男女才可以自由恋爱或是在相亲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再决定是否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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