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盛行近亲结婚

古代为什么盛行近亲结婚,第1张

中国古代是家天下,总有许多不好的传统让人诟病,比如近亲结婚。初读历史书还有名著,总抹不开古人的近亲结婚情节。

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

中国古代很喜欢近亲结婚,不过一般是表兄妹结婚,而堂兄妹之间很少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是为什么呢?古人认为,子女身上流的血是父亲的,是一脉相传,而同姓的人被认为是本家,同姓人身上流的血是一样的,所以禁止结婚。而近亲结婚的一大目的就是世家大族为了扩张势力,表兄妹一般都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大家族,通过他们的联姻。从而增强两个家族的实力。

历史上有很多近亲结婚的例子,别的不说就说王献之一家吧。

王献之是一代书圣王羲之的最小的儿子,王献之的妻子郗道茂是自己舅舅的女儿,二人是标准的姑舅表亲。想当年两家为通家之好,王羲之很喜欢自己大舅哥的女儿,因为漂亮而又有才气,于是在很小的时候,就约为婚姻。王献之与郗道茂结婚后,应该是令人羡慕的一对神仙眷侣。可是却遭到公主的嫉妒,后来,王献之夫妇被迫分开,而与新安公主结婚。结婚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名叫王神爱,既有王献之的才气,又有公主的美貌,而且聪明灵秀,颇得到皇帝的赏识,于是皇帝把自己的外甥女册封为太子妃,太子就是后来的白痴皇帝司马德宗。无疑,他们之间除了盛大的皇亲威仪以外,没有一样能够让一代才女称心如意的。

一代大诗人陆游也是被近亲结婚的,当年陆游与娇妻唐婉也是青梅竹马的表兄妹,后来,唐婉与自己的婆母也就是姑妈的陆游的母亲关系不是太亲密,狠心的母亲就整天给受气的小媳妇脸色看,后来就发生了陆游与唐婉被分手的悲剧。因为一场意外的邂逅,才有了那段催人泪下的沈园往事和千古词章《钗头凤》。

名著《红楼梦》也有这样的故事情节,看看贾宝玉一生钟情的女子林妹妹,其实是自己姑妈家的女儿。而最后与自己结婚的宝姐姐,却是自己姨妈的女儿。

这就是那首著名的《钗头凤》: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而相传唐婉看后的和作更是催人泪下: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其中婚俗文化也是流传至今用的最多的传统习俗,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都不同,那么陕西人结婚有哪些有趣的风俗呢?

乡下人称“娶媳妇”。旧的婚礼很复杂、很讲究,其主要程序有:

1、迎新准备

请执事,即请主持婚礼仪式的人、礼笔、傧相、厨师、跑乱、乐人、凭轿等人。

2、迎亲

新郎身穿长袍礼服(蓝色绸缎做),头带礼帽,披红插花,由本家叔(伯)、迎姑、宾相、轿夫、乐人等陪伴,骑马或坐轿(旧时世家、富户亦有新郎坐绿轿伴红轿迎亲的),携带“凤冠霞帔”及一面照妖镜、一把遮日伞等礼品来到岳丈家。

3、婚仪

也叫“拜堂”、“拜天地”,由执事主持,执事身着礼服(礼帽、长袍)。

4、入洞房

新郎把新娘送入洞房后,再出来招待宾客。

5、宴客

叫“待客”,也叫“坐席”。一般是两顿饭,首席:一盘九碗(四角凉菜,五碗热菜)带馍。第二顿开始先喝酒,盘里四碟或六碟,边喝边上菜,酒毕再出一盘菜带馍。饭前饭后,以茶点招待。

6、耍房

也叫“耍媳妇”,“闹新房”。在婚后的三个晚上,都有人耍房,其内容丰富多彩,有说曲儿(猜谜)、绕口令、唱歌,有双亲嘴、双吃糖、摘樱桃、鸳鸯送枕等。

7、送饭

结婚后第二天一早,娘家及主要亲属要给女儿送饭,有饺子、面条,一家摆一盘,意指女儿勿忘娘家的养育之恩,婆家则要盛情款待亲家客人。

8、回门

婚后第三天(如逢单日推后一天,意取双吉),由宾相带上一对新人,抬上什罗去女方家赴宴叫“回门”,也叫“请女婿”,岳丈家设宴招待,女婿要给岳丈家里门族的长辈行叩头礼,受礼者以小礼品回赠,以示认亲。

9、贺礼

也叫行礼。结婚之喜,亲戚要行礼,舅、姑、姨、干父家必行重礼——蒸花老虎一对,给新郎披一条红绸子等四样礼。

一般农村对于传统婚礼的习俗保留的比较完整,但是年轻的新人或者常年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已经优化了很多环节,新人们按照自己的喜好安排就好。

摘要: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下面随本文一起来看看厦门曾经传统的一些结婚习俗有哪些吧!送定

一、前期准备:

1、聘金:送定是婚姻成否的关键,聘金即是一关。男方须同媒人同往女家,与其家人商谈聘金数量。通常取偶数。

2、聘礼:种类,名称、数量、搭配比例,都是计较的内容,女家大有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姿态,男家则需多方考虑,因为这是个大负担。在这点上,意见难得一致,颇费口舌,往往在此有伤和气。

3、日期:双方都得按男女双方的“八字”请人测算,择定无伤双方的良辰吉日,男方将聘金,聘礼热热闹闹地送至女方家。

二、落实聘礼

1、饼:俗称“大饼酪花”。“大饼”即特制碗口大马蹄酥,两个一包,红纸包囊,动辄成百上千包。“酪花”即油炸的中空糯米条,外裹糖浆粘上“米香”(爆米花)。“四色饼”即各种包装成封小馅饼,按“大饼”数量,搭配上相应的“酪花”“四色饼”。

2、糖:大糖,压制成中空状的糖块,小巧,实心的小块糖。“大糖小巧”均压出龙凤或喜字图案,或“百年好合”等吉祥于,按比例搭配。

3、猪全羊或猪腿。女方收下猪羊肉,脚却需退还男家,俗话说:“肉给人吃,骨不给人啃,”否则,便是“目俗”,即对男家不敬。

4、线:寓长寿之意,即对新人幸福长寿的祝福。

5、糖:冬瓜糖,桔饼柿果(柿饼),生花(糖生花)蜜枣,即“吃甜甜生后生”寄寓吉祥,早得贵子之意。

6、酒、活鸡活鸭,寓寄平安长久,和谐安分,女方留下酒、退回鸡鸭。

7、大红烛、礼炮、礼香,龙凤烛供女子嫁前举行“上头”(冠礼)仪式用。

8、饰、手环、戒指、项链、金银钗等珠宝:女子嫁前佩戴,以祈富贵,生活富足,亦含驱邪之意。

9、头衫仔:女子结婚时穿的新衣裳、绣花鞋、四季外装、一般四套、八套、或更多、多取偶数,红色为主。

10、男方婚书交付女方。

三、女家回礼:

1、大部分礼饼礼糖,退回小部分,俗称“压箱底”。

2、收下猪羊肉、退回猪脚。

3、回赠女婿一套结婚礼服,衣服鞋袜,文房四宝及其他礼品,希望女婿知书达礼,出人头地。

4、填写女方婚书,交付媒人送往男方家,即起结婚证书的作用。至此是缘定终身,婚事宣告成功。

订婚

一、祭祖

男方在出发前往女方家之前,要先在家中进行祭祖仪式,并将纳聘所用之盒仔饼9西饼)、大饼、陈列于祖先神案前,行香祭告列祖列宗将前往某地女家下聘,请祖先保佑这段姻缘美满幸福。

下聘人数应成双,男方家之年长亲朋担任。

二、纳采:

男方纳聘车队到女方家门口,男方燃放鞭炮,女方亦应燃引连炮相迎,并由新娘兄弟一人替新郎开门,再端洗脸水,让新郎洗手、擦手,新郎应回以红包答谢。而后将聘礼交给新娘父兄。

男方的纳采人群进入女家,此时媒人介绍双方家人及亲友相互认识,并讲些吉祥语,增添喜气,而双方亲友也可借此机会寒暄问候。

三、受聘

由女方敦请一位福寿双全的长辈,在列祖列宗神案前进行点烛、燃香、献饼及献礼仪式,默默预祝此女婚姻幸福。开始订婚仪式:

1、奉甜茶:准新娘在媒人的陪同下,奉甜茶献请前来纳聘的男方亲友,并由媒人---加以介绍,男方亲戚可借此机会端详新娘。

2、压茶瓯:甜茶饮毕,准新娘再捧出茶盘收杯子,男方来客此时应将红包与茶杯同置于茶盘上,即俗称“压茶瓯”。

3、戴戒指:由新郎取出系有红线的金戒、铜戒、套在新娘右手中指上,象征永结同心。通常在戴戒指时,均故意将中指一屈,以免日后被对方吃定,但互信互重是婚姻制胜之道。

4、燃炮:订婚礼进行至此,女方应燃炮,男、女双方互相道贺结成儿女亲家,并将喜饼与亲友共享。

5、订婚喜宴:订婚仪式完成后,女方家设宴款待男方来客及媒人,宴毕男方应送红包“压桌”给女方,酒宴结束后,整个订婚仪式也到尾声。

6、回礼:宴毕,男方应尽速离去,不宜久留,女方则回赠男方几项礼品,如新郎衣料,皮鞋等十二件,同时亦让男方携回几盒喜饼及礼香、礼烛、礼炮一份。同时附有媒人礼,男方回家时,绝不可互道再见,因为下聘之事岂能再来第二回。

7、告祖礼:男方回家后,要行告祖礼,告知完成纳采之礼,并将女方回敬之喜饼分享亲友。

结婚

婚庆是人生的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为了家庭的平安、幸福、子孙的繁衍,香火的继承,厦门的结婚习俗是绝不会含糊的。

一、婚前准备

1、择定佳期

2、广告亲友:发请贴,告知婚期,宴请地、时间,并送发礼饼礼糖。还须斟琢关系亲蔬,感情厚薄,否则会引人异议。亲戚所贺之物,须得悬置中堂,以示重视。

3、吉日裁衣:男女两家同时进行。执裁衣者必须试夫妻子女齐全的“好命人”,新娘必做衣件有红线或红绸缎边的白布“肚裙”,以备头胎婴儿出生后裁儿衣,绝不可缺。

4、合帐:男家裁衣当日,须做衣顶床帐。

5、安床:要请熟悉个中忌纬的亲戚参议,择下吉日良辰,考虑新夫妇生辰八字,求平安吉祥如意。床安好后,用酒肉、豆腐等事物祭床母,祈其安适,多家庇佑。当晚,新郎要于衣个父母双全的男孩同睡新床,俗说:翻铺生干铺,即男孩睡在床上左右翻身,新娘将来会生男孩的佳兆。

6、送嫁妆,迎娶前衣日或几日,女家将新妇随嫁物品先送往男家。一般试钱、衣服、布料、金器、礼饼、礼糖、冬瓜糖、桔饼、红枣、龙眼干肉、茶点、日用品等,还有一个子孙桶。子孙桶拿进新房时要念:“子孙桶(提)高高,生子生孙中状元。”

二、婚礼当天

行上头礼,即行成年礼。“上头”男女穿上称为“上头衫仔裤”的白布衫,端坐正厅祖先神位前竹椅上。男子朝内坐,妇子朝外坐,意如男子成年掌家,女子成年外嫁。神位前放一大“加箩”——扁平竹制大晒盘,上铺红毯一条,毯上放一小竹椅,搁脚用。

仪式前神位前先摆十二道菜,焚香、点烛、拜祖。然后由“好命人”从后面梳头,梳好后,男子用红丝线束发,戴上礼帽。妇子“上头”须先“开面”——用红线绞去脸上汗,梳好头后,用发簪插在发髻上。

在梳头时,“好命人”要对男子念:上头带冠已成人,出门坐大位,食人头杯酒,说人头句话。意即指新人从此后受人敬重,给女子念:“头发梳起,坐金交椅”意即将来过好日子的祝福。

三、迎娶:

1、祭祖——新郎出门迎新娘前,要先祭拜祖先。

2、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父母兄弟姐妹一起吃饭,表示离别,大家说些吉利话。

3、迎亲——迎亲队伍以双数为佳,六或六的倍数。媒人、陪同人、叔爷(新郎弟辈)新郎、新娘花轿。沿途放鞭炮。

4、叫门——女家在迎娶队伍到来之前大门紧闭,让新郎敲门。女家问“何事?”新郎答:“要娶新娘!”女家听后稍启门一缝,新郎递进红包一个,门即关上,如些再三,女家才开大门迎客。女方此举意在留住财气,亦考验新郎的诚意。新郎进门拜见丈人,丈母娘。

5、吃鸡蛋茶——新郎要吃碗去壳整蛋糖水,茶内有龙眼干肉与红枣。新郎按例只喝甜汤,留下蛋。

6、拜别——新郎与新娘拜过祖先,告别父母,由父母或兄弟姐妹牵上轿。

7、出门——新娘由一位陪同人撑伞护至上轿或上车,临上轿前,新娘要哭几声,俗称”哭好命,其父母亲戚也应哭几声,以口示惜别与祝福。新娘轿一出门,新娘立即扔下一扇,俗称“放心扇”,意在告诉父母放心,不必牵挂。所有人不向女家说再见。新郎也不回头。

8、入门:花轿到达男家门口等出轿门吉时,轿前放瓦片一盆炭火,新郎立轿门前,小姑捧一盘桔子立轿门旁,轿后男家人举着米筛等候,待吉时一到,新郎猛踢轿门三下,轿门才开,小姑捧上柑盘让新娘触摸,新郎伸手执新娘手,新娘则起面复坐,如是再三才出轿门,后头速举米筛遮住新娘头。

新娘出轿车门,踏上瓦片,由新郎牵着跨过炭火,方才入大门内。这踢轿门,意在镇新娘威风,摸柑桔象征夫妻生活圆满与吉祥;遮米筛,踏瓦片,有避邪之效;过炭火,象征子孙兴旺。期间炮声不绝。

9、拜天地——新娘入门后,与新郎在正厅拜天地后径入新房。

10、入洞房——新娘进洞房,只可跨门槛而过,切忌踏门槛而入。一入洞房,第三天方可出房门,显其贵气。

11、吃“合婚圆”——新郎新娘自挟一粒汤圆吃,再各挟一粒互喂。意为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相亲相爱。此后便吃“酒婚桌”,“好命人”掌桌,新郎新娘端坐圆桌两侧;此桌共上十二道菜,六荤六素,由“好命人”拿筷挟菜递至新娘新郎嘴边,作喂食状。每挟一菜,即随口念吉祥祝语,顺口有韵,妙趣横生,诙谐幽默,整个新房笑语迭出。

12、出厅——婚后第三天,新娘第一次走出新房,上厅拜神、祭祖、见公婆和亲戚长辈,俗称“出厅”。新娘将自家带来的龙眼干、红枣泡甜茶敬奉家人、长辈,长辈则将备好的红包放在茶盘上谢贺,称为“压茶盘”。

13、新娘桌宴小舅——出厅当日下午,男家设”新娘桌“宴请小舅子全家女眷,因为当日女家派小舅子前来探望,带来香蕉、冬瓜糖等水果与食品,小舅子上堂拜见亲家并请安,亲家须给“糖仔钱”的红包,新娘居中坐,席间,小舅子面前放一只碗,须将席上鸡、鸭、鱼等头先挟置这碗内,让舅子回家时捎去,表示新娘有吃的,父母当头功。

14、闹厅——第三天晚上,夫家宴请宾客。席后,客人在厅中,新娘泡甜茶,敬宾客,客接茶时要说吉祥话,有祝贺的,有诙谐的,有戏谑逗新娘的。左一句,右一句,顺口有韵,雅俗共赏,气氛热闹。至此婚礼宣告一段落。

四、回娘家做客

婚后第四天,小舅子偕同父母来请新娘回娘家探望父母,俗称“做客”。公婆要给舅子称“结衫子带”的红包。

新娘由新郎陪伴回家。夫家要备碰饼,四色饼,花,水果等及给女家父母、长辈、晚辈红包若干,一并带去。女家父母按红包内钱额加倍回礼,并另赠亲家衣物对方长辈红包原封不动退回,晚辈可照收。“做客”当日,女家合家欢宴至天黑。

新娘做客,须当日返回婆家,到家得摸黑入新房,全家不能有任何亮光,哪怕灶火也不允许。习俗:暗冥摸,生干埔。新婚满月后,新娘方可在娘家过夜。

厦门其他结婚习俗

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

“纳妾”,亦称“娶妾”、“讨小老婆”,厦门俗称“娶小姨”、“讨小姨”,指男子正妻之外另娶女子为配。妾的地位比妻低。纳妾者主要是达官贵人、富家子弟;为妾者多为社会地位低贱的贫家之女。纳妾通常只举行简单的仪式或直接以财物购换。有的直接收随嫁婢女为妾。“婢女”俗称“查某娴”,厦门旧俗:“喜畜婢,家虽不丰,亦必百计营购一婢。”尤其是官僚豪绅、富商巨贾,竞相蓄养婢女。民国22年(1933年),厦门最多的一家养有26个婢女,一家养三五个到七八个的就更多了,许多婢女遭受主人的人身侮辱和肉体摧残,有的受虐待至死。婢女也常被作为陪嫁物,在嫁妆的清单上可见到侍女两个,有的更多。厦门养婢女的恶习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彻底废除。

“续弦”,也称“填房”,即男子丧妻再娶。人们把夫妻比喻琴瑟,故丧妻如断弦,再娶为续弦,意即弦断复续,而续娶的妻子,又填补了前妻留下的空房,所以也叫“填房”或“后妻”。第一个妻子叫“元配夫妻”或称“结发夫妻”。古时女子许配人家后以缨束发,至成婚,由夫婿解下,又指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共髻束发的礼俗,所以称元配夫妻为结发夫妻。厦门俗称“做填房”为“接后寿”。

封建社会,女子只能凭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有“父母主婚,芋横(芋头秆)菜尾(酸菜)也要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乞吃跟加自(乞食袋)跑。”和“查某仔(女孩)养大给人做媳妇,妇女生成做家务”之说。

“赘婿”,俗称“招子婿”,是男嫁女娶的婚姻,即到女家落户的男子。古时,赘婿都出自贫家,因出不起聘礼而以身质于女家,受到社会歧视,俗称“卖大灯”,地位与奴仆差不多,生子随母姓。随着时代的发展,赘婿逐步向招女婿过渡,性质上有了改变,成为夫从妻居的一种婚俗,是岳父母的全子,体现了婚姻中的男女平等。

“指腹为婚”,亦称“指腹联姻”,简称“腹内婚”,即两女同时怀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婚姻。一般是亲朋好友双方为密切两家关系给未出生的子女预订婚约。

“姑舅亲”,也称“表亲联姻”,即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结成婚配,是古老的血缘婚、亚血缘婚制的残余。

古时注重传宗接代,盛行早婚,“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的现象相当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娶心哺仔”(即童养媳)之俗,要等家中男孩长大后才与之“圆房”。还有因病提前办婚事,用来冲喜。早婚者多为男小女大,有“大娘子,小女婿”之说。

民国时期,西方的婚俗也传入厦门,使厦门的婚俗既有“封建传统”,又有“中西合璧”。民国《厦门市志》稿载:“婚礼有新旧两式,新式行文明结婚,旧式仿古六礼,士族世家尤采用之,间也有新旧兼用,结婚用文明式,余乃采六礼。”“风气渐开,婚礼多行新式,名曰文明结婚,假公共礼堂,请一证婚人,两介绍人,两男女傧相,两花童,男女家主婚人,新郎新妇及来宾等集堂中,证婚人宣读证书毕,新郎新娘相对行礼,交换饰物。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等用印。证婚人、介绍人、来宾、主婚人致辞,新郎、新娘谢证婚人、来宾。礼毕摄影纪念。近更举行集体结婚,尤为简便,有作新婚旅行者曰度蜜月。”

民国以来,厦门婚俗中也出现了结婚纪念日,或称“花烛重逢”日,不同周年的结婚纪念日名称也有区别,如称第一年为“纸婚”、第五年为“木婚”、第十年为“锡婚”、第十五年为“水晶婚”、第二十年为“磁婚”、第二十五年为“银婚”、第三十年为“珍珠婚”、第三十五年为“珊瑚婚”、第四十年为“红宝石婚”、第四十五年为“青玉(翡翠)婚”、第五十年为“金婚”、第五十五年为“绿宝石婚”、第六十年为“白金婚”、第七十年为“钻石婚”,但一般指原配结发夫妻而言。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有无仪式无关紧要。

“不问阀阅、问门第”可以说是宋朝宗室婚姻的风气,在宋朝宗室想要结婚一般都会选择武将之家,一般都是皇室的女儿嫁个武将之子,或者皇室之子娶了武将之女,这就是当时宋朝的风气,在宋朝之前宗室想要结婚都要看对方是不是门阀世家,门阀世家指的就是这个家族的上几辈是不是都是贵族,如果不是那是肯定不被接受的。

而宋朝建立了科举制度,这让很多普通老百姓也能成功进入上层社会,只要他们在科举中取得了好成绩,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得到国家的重用,并且这种身份是被大家所认可的,他们就被人们称为“新贵”,通常人们只看他们的现在和未来,而不再重视他们的过去,就在这时,门阀世家也逐渐没落,与之成长起来的,就是武将了,当时的武将也是很被人认可的,即使祖辈之中么有权贵也是没有关系的。

我觉得这种制度,跟我们现在其实很像,宋朝宗室婚姻之所以有这种风气,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这样可以巩固自己的地位,强强联合也是互补的一种表现,宗室往往都拥有很高的权力,地位也都是非常高的,和武将之家联合之后,他们的地位便会得到巩固,像宋朝一共有九位皇帝,十七位皇后,其中有十四位都是出身于武将之家。

这是一场含有政治关系的联姻,而且效果也确实不错,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门当户对,大家彼此之间会互相关照,也使两个家族能够越来越好,其实这种联姻方式不仅出现于宋朝,在现在也是常见的。

一、清代皇室婚俗入关前后的变迁及原因

(一)从众福晋制向并后制的变迁

清入关前,满族皇室实行众福晋制度。入主中原后,满族的传统婚俗受到汉族婚俗的冲击,开始对原有的婚姻制度进行改革,并把明朝的一些婚姻禁令纳入大清律中,实行并后制。据《清史稿》记载:"太祖初起,草创阔略,宫闱未有位号,但循国俗称福晋,福晋盖可敦之转音,史述后妃,后人饰名之,非当时本称也。"

当时努尔哈赤有14个妻子,如佟佳氏元妃、继妃、大妃等,并无中宫皇后。人们称这些后妃为福晋,但是有正室侧室之分,正室称为大福晋,位同后来的中宫皇后;嫡娶为嫡福晋,继娶为继福晋,侧室称为侧福晋。"粗俗无改,智尚淳朴,历绝差等,好敌体者,并曰福晋",正是努尔哈赤时期婚俗的写照。

皇太极时期,仿照汉室封建皇朝确立了后宫制度,"定宫殿名,中宫为清宁宫,东宫为关雎宫,西宫为麟趾宫,次东宫为延庆宫,次西宫为永福宫。"五宫后妃依次是清宁宫皇后,关雎宫宸妃,麟趾宫贵妃,衍庆宫淑妃,永福宫庄妃,每宫都有宫女为妃嫔服务。世祖定鼎,循前代旧典,这是皇太极对后宫制度的改革。

直到康熙年间,以皇后为中宫的后宫体制逐渐确立,仿照汉制设立皇后1名。清政府对后妃的数目有明确规定,皇后和皇贵妃各1人,贵妃2人,妃4人,嫔6人,贵人、常在、答应无人数限制,因皇帝个人需要设定。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皇室及其贵族自崇德元年就开始并后,直至雍正年间和乾隆初期,这一制度才逐步确立下来。

(二)收继婚俗的变迁

收继婚一般是指父亲死后,儿子收其继母,或者兄死弟娶其嫂。《大金国志》中说女真人的父亲死后儿子要娶其母为妻,兄长死后弟弟要娶其嫂为妻,叔伯死后侄子要娶其婶母为妻,没有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数名妻子。由此可见,收继婚俗是满族常见的一种婚姻习俗。

入关前,满族开始从奴隶制向封建社会转变,但收继婚俗仍存在于满族的社会生活。《满文老档》中记载:清朝初年,满洲国宗室的妻子、伯母、婶母、嫂子有乱娶习俗,收继婚在满洲盛行。努尔哈赤曾说:"等我死以后,要将我的幼子和大福晋交给大阿哥……"大阿哥是努尔哈赤的大儿子代善,努尔哈赤是想要代善收继自己的福晋。努尔哈赤的富察氏,就是其堂兄的福晋。

入关后,皇太极在满汉文化的冲击中选择了汉族礼教,严令禁止收继婚,规定:"自今以后,凡人不许娶庶母及族中伯母、婶母、嫂子、媳妇。凡女人若丧妇,欲守其家夫,子女者,由本人亦恩养;若欲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与异姓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与奸*一事一律问罪,汉人,高丽因晓汉人道理,不娶族中妇女为妻。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

我想及此,方立其法。我国若有*乱之人,欲娶族中妇女者,其夫死后不许哭,心内既欲娶其妻,外则虚哭者何为?此言欲令愚鲁之人晓之,令禁革不许乱娶。"天聪五年,皇太极又颁布禁令:凡娶继母、伯母、弟妇、侄妇、永行禁止。……同族嫁娶,男女以奸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皇太极对于收继婚俗的态度,但是传统的婚姻习俗不是靠临时颁行的法律就可以彻底消除的。清入关后,这些习俗仍有存在,但也不同于原来的收继婚。

清皇室婚姻制度的变化与其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变化分不开。首先在政治方面,入关前,满族只是一个经济落后、社会水平低下的部落,入主中原后,清初统治者吸取元朝没有汉化最终被逐出中原的教训,重用汉人,改革汉制,入关后婚姻习俗的变迁也受到了中原文明的影响。

其次,在经济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入关前,满族只是一个落后的古老的游牧民族,而中原则是先进的农耕文明,经济的落后决定了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落后。入关后,清统治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完善自身,从而使生产力水平得到提高。经济的发展必然引起社会习俗等方面的变化,婚姻习俗作为社会习俗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变迁与经济的发展分不开。最后,在文化方面。

入关后,当满族文化与先进的汉文化相冲突时,清统治者在保持自己民族特色的基础上,主动接受并大力弘扬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族传统文化。因此,先进文化对落后文化的影响是皇室婚俗变迁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清朝皇室婚姻制度的主要类型及程序

(一)满蒙联姻

清政府统治全国的200多年间,为了维护北部边疆的统治,实施"满蒙联姻"的重要政策。早在努尔哈赤时期就开始了满蒙联姻,皇太极和其子福临在位期间,满蒙联姻得到了发展,康雍乾时期,满蒙联姻进一步完善。

满蒙联姻作为清政府长期执行的皇室婚姻制度,对清王朝在统一中原和巩固王朝统治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同时,满蒙联姻经历了近300年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显着的特色。

第一,互相嫁娶。努尔哈赤娶蒙古部落女子为妻后,揭开了满蒙联姻的序幕;皇太极时期满蒙联姻得到了极大发展,除了蒙古科尔沁外,太祖太宗也十分重视蒙古其他部落的联姻,这使蒙古对清朝的归附更加牢固。"互相嫁娶"这种现象在康熙以后虽然有所减少,但一直到清末始终都没有停止过。康熙、雍正、乾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时期的王公贵族都曾娶过蒙古女为妻,当然,很多清朝公主出于政治需要也嫁入蒙古。互相嫁娶,是满蒙关系密切的表现,也是区别于其他王朝的重要特点之一。

第二,制度化。满蒙联姻从努尔哈赤时期一直延续到清末,为统治者长期奉行。由于清王朝的重视,满蒙联姻逐步制度化。乾隆时期,满蒙联姻范围逐步缩小到近支宗室。远支宗室子女,出于政治需要仍可以指婚。乾嘉时期,满蒙联姻甚至有很大的强制性。顺治时期,规定公主下嫁蒙古没有旨意,10年之内不得回京,主要是为了巩固与蒙古的政治关系。满蒙联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满蒙两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融合,推动了历史的进步。

(二)秀女制度

选秀女始于顺治帝入关以后,凡是八旗女子,每3年选一次。挑选秀女对于全国各地的旗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清代后宫,上至皇后、下至宫女,都出身于秀女。因此,秀女制度是清代皇室婚姻的重要组成。

满清王朝选秀女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严格程序的。

首先,户部应详细了解选阅女子的年岁、母家情况,然后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时间,有残疾不能入选者,必须经皇帝决定才可以不参加选秀女而另行婚嫁。

各旗选阅的秀女,要提前送到京城,在选秀前一天,由该旗佐领排好所乘车辆的顺序,按旗别分类。假如待挑选的是正黄、镶黄两旗,则正黄旗满洲为一队,正黄旗蒙古为一队,正黄旗汉军为一队,依次排好顺序,镶黄旗跟在正黄旗的后边。车辆全部排好后,鱼贯而行,从皇城后门一直到神武门外。守门士兵打开门,虽至半夜,但每辆车旁都有两个灯笼,标着秀女所属的旗份,士兵按照旗别将秀女安排好。秀女在士兵的引导下由神武门出东华门,再由崇文门大街绕行到神武门外的出发地。这一段路程约需要大半天的时间,待入宫的秀女被阅看完毕,正好乘车回家。

凡是初选记名者,无论能否中选,在第二次复选期间不得随意嫁人。对于残疾不能入选者,需要经过族长、领催、骁骑校、佐领等逐级奏明理由,然后经过户部审查,如确定情况属实,方可不参加选秀。

一般来说,应选秀女在神武门内下车后,步行至顺贞门外等候,户部官员将他们按5人一班排好队,由太监领入宫中。秀女每班5人,立而不跪,以便于皇帝审阅。皇帝对中意者留牌子,牌子上写着秀女的母家情况、旗名。被留牌子的秀女还要再次复选,复选没有通过者,便被撂牌子。《养吉斋丛录》曾记载嘉庆道光年间选秀女的经过。

"挑选八旗秀女时,每日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匀配,不序旗分也。挑选之前一日,该旗参领、领催等先排车,如调正黄、镶黄两旗,则正黄之满、蒙、汉分三处,每一处按年份册分先后排定,然后车始行。首先是正黄之满洲,继而蒙古、汉军。接着是正黄之满、蒙、汉,鱼贯衔尾而进。车数双灯,各有标志。日夕发轫,夜分入后门至神武门外,侯门启,依次下车而入。

其车即由神武门夹道出东华门,有崇文门大街直至北街市,还绕入后门而至神武门,计时已在次日巳午之间。选毕者,复依次登车而出,各归其家。虽千百辆车,而井然有序,俗谓之排车……入选女子入神武门至贞顺门外恭候。有户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时太监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当意者留名牌,谓之留牌子,定期复看,复看而不中意者,谓之格牌子。

其牌子书某官人之女,某旗满洲人。入选秀女,凡获得皇帝封号者,至死不得出宫另嫁。被选定皇后的秀女,还必须通过大婚礼,则大清门、午门入宫,至清宁宫完婚。"由此可见,清代选秀女是十分严格的。秀女制度为普通旗人创造了与皇室联姻的机会,也是提升门第的机会。另外,帝后大婚和公主婚嫁也是清代皇室婚姻制度中比较有特色的婚嫁形式,不仅程序繁杂、要求严格,且大部分都是政治牺牲品。

三、清代皇室婚姻制度的特点

(一)政治性

清朝的皇室婚姻制度带有十分浓重的政治色彩,清入关后的满蒙联姻以及大清公主嫁蒙古、准格尔等部落,都是基于双方的政治互利。

满清贵族作为刚入关的少数民族,在击败明王朝时处于弱势,需要蒙古的支持,而蒙古为了自身利益也乐意与满清贵族联姻。恩格斯曾赤裸裸地揭露了皇室婚姻制度的政治性,"对于阶级社会中的贵族世家来说,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绝非是个人的意愿"满清王朝从建立到康雍乾盛世再到王朝的覆亡,很多贵族女子做了政治的牺牲品。

(二)近亲性

从满蒙联姻可以看出,蒙古与满清贵族互相联姻,而这种联姻难以避免近亲存在。

皇室婚姻制度的近亲性在选秀女中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入选秀女多是八旗女子,部分秀女是当朝皇帝公主的女儿,一旦入选便成为皇帝、王爷或者皇子的妃嫔,双方都是爱新觉罗子孙。他们的子孙又和他们一样,反反复复,造成清朝皇室连续200多年的近亲婚姻。以康熙和乾隆为例。

康熙在位61年,乾隆在位60年,按每3年选一次,他们在位期间一共选了20次秀女。乾隆有名位称号的妃嫔就有40多个,他的后半生所选的秀女,多数是外孙女辈。最小的和孝固伦公主与乾隆帝相差47年,从血缘关系上讲,和孝公主的母亲是乾隆帝的外孙女辈。

近亲结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所生子女肯定会有一部分存在身体健全问题。嘉庆帝在位时期认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性,明文规定了:"公主之女,毋庸入选,并永为例。"但是仅仅限制到公主之女,其他的秀女则可以入选。即使作了规定,但这种近亲婚姻始终存在。

近亲婚姻是一种原始的婚姻形态,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在皇帝的婚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当然其他亲贵大臣乃至平民百姓中也有。这种婚姻形态随着中国的历史存在了上千年,它不会因禁止而消失,是清朝皇室婚姻制度的重要特色。

(三)强制性和融合性

清朝的皇室婚姻制度存在普遍的强制性,具体体现在帝后大婚、公主婚嫁、秀女制度、指婚制度等。清代皇室婚姻的强制性,不论对于满清女子还是皇子皇孙都是命运的悲剧。满清公主下嫁边疆和亲,皇子迎娶众部落公主,都是一种政治联盟,这些贵族子女注定是政治权利场上的牺牲品。

满族作为一个入主中原统治政权的少数民族,婚姻习俗保留了许多自己的特色,入关后受中原婚姻制度和儒家道德纲常的影响,做了一些改革。皇太极在位时期,坚决取缔收继婚,并积极吸收《明律》中的一些婚姻规范。因此,满族的皇室婚姻制度也融合了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婚姻元素。

清统治者一方面努力吸取其他民族的文化,另一方面极力保持自己的特色,如满蒙联姻、秀女制度等。但后来在统治中原的过程中也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变,由"宫中不蓄汉女"和"满汉不得通婚"改为"满汉一家",不仅设置了汉军旗,使得汉族女子可以入宫选秀,而且还改了汉姓,将汉人抬入满军旗。如康熙的孝懿仁皇后,康熙表妹,原汉军旗佟氏,后入满洲镶黄旗,立为皇后,这都是清代皇室婚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变化。

入关后,由于受中原文化的影响,满清王朝制定了后宫制度,中宫皇后取代大福晋。清代的宫闱制度沿袭并完善了以前历朝历代的规制,比如帝后大婚前要祭告天地、太庙、社稷,大婚后还要接受文武大臣朝拜,大赦天下等,这都是满清贵族和中原民族相融合的结果。这种融合是历史的进步,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和推动文化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一边倒的科学,就是男尊女卑,一夫多妾……这是古代;男女平等,相对论科学,一夫一妻……结论,古代离婚率高于现代,只是现代单亲家庭较多,人种变态率高于古代……当然,古代,一夫多妾,也有战争的原因在历史的长河徘徊……

今天,校易搜为您带来中国历史上的12大家族!希望能帮到你。

我国历史上有12个大家族,能量巨大,可以影响王朝近千年的局势。让我们看看你有没有自己的姓。能影响中国近千年历史的家族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李在陇西

中国历史上,哪个家族最辉煌?南宋编《李氏源流》时,“说李者,谓之陇西”。

陇西李氏是李氏家族中最显赫的一个。陇西古称陇右,泛指甘肃西部地区。陇西县设置于秦汉时期,是李的郡县之一。

陇西李氏起源于颛顼孙皋陶,并在天下为官。周朝文化名人老黎姿儿是孔子的老师。后来秦国司徒李坦长子李冲为陇西郡守,次子李尧为华南郡守,封狄道侯。李世民是将军,封为陇西侯。他的后代“飞将军”李广是汉朝的重要人物。

魏晋时期,陇西李氏家族乱世崛起,西凉王李恪是李氏家族的第一个君主。南北朝时期,陇西李氏高官继续流芳于世,与、清河崔、博陵崔、范、荥阳郑、太原王并列中原五大士绅。当他们到达唐高宗时,他们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这五个姓氏和七个家族自行结婚。到了陇西唐朝,先后有10任宰相。李渊,陇西李氏家族的一支,灭隋立唐,创造了一个文化大繁荣的时代。

李后人自称陇西人,多为刚附。

二、赵

是李氏的第二大分支,其影响力仅次于,在唐以前的声誉高于。

开基始祖是秦太傅的次子李牧,是陇西李始祖的四弟。李牧,战国名将,赵国丞相,名武安君,原籍昭君白。他是东汉以来山东的名门望族。魏晋南北朝以后,南北朝重视士族。赵郡李氏家族历史上人物众多,都有自己的家风,世人评价甚高。唐朝有17人担任宰相,在贵族家庭中排名第一。

三。青年红农

弘农师洋,西汉时设立于弘农县丁原,辖河南洛邑、淅川,河南黄河以南、益阳以西,陕西洛水、社川上游及丹江流域。杨氏姓王,西汉宰相杨昌,曾孙杨贞观秋,人称“关西孔子”,子兵、孙慈、崇,“四世三公”。杨贞子是杨奉的高官。从西晋的三阳到北魏的伯阳兄弟,他们都很突出。

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大一统王朝,隋朝的建立,让这个家族成为天下第一。除了隋朝的皇族,越王苏阳和他的儿子杨玄感也是这个家族的著名人物。

即使在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卫杨四姓也分别嫁给了政治集团中的杨、唐太宗、武则天的母亲杨、唐玄宗的皇后杨、杨贵妃等“十一相”家族以及众多的杨氏妻子。无不显示出这个关西第一名门的无限辉煌。宋代充满忠义豪气的杨家将更令人振奋!

弘农的杨式文武双全,不唯

太原,王氏家族,始于东汉王柔、王泽兄弟。三国时不时有一个普通的王昌。西晋时期,太原王家开始成为望族。整个家族有12人在朝廷担任要职,其中有3人是“三公”,著名的就是司徒王浑。西晋灭亡后,王展家族随司马氏家族南迁,从而获得了在东晋再次兴盛的机会。王是的孙子,在反对桓温篡位、维护东晋统治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他被任命为中书大臣,还有他的儿子王国宝等。这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舅舅的哥哥王蒙的女儿是东晋哀帝的皇后,她的孙女成了孝武帝的皇后。这两位皇后把王在太原的势力加强到了一个热点。大将军王恭,尚书仆从王虞,也是这个家族的成员。

王会龙,之孙,北伐北魏,开创了北朝、隋唐时期太原王氏家族的基业。后来北魏的镇将军,有尊爷、广爷、彦爷、吉和四子,名曰“四房王”,正式成为四大家族之一。

进入唐朝以后,太原王家更加显赫,诞生了著名诗人王翰、王维、王昌龄、王之涣,还有传说中的横扫印度的王将军。

动词琅琊王

琅琊王,东晋南朝士族之首,四大门阀之首萧。以汉代为基础,魏晋时期兴盛,南朝以后衰落。

琅琊郡是秦朝三十六郡之一。汉朝采用秦朝的制度,琅琊王氏家族世代居住在琅琊临沂。西晋末年,永嘉之乱,王家南迁惠济,被称为的两个浪漫时代。穿越南方后,北方的土地总是因为对故乡的思念而被呼唤。东晋元时,华侨定居南琅琊郡。

琅琊王名人众多,不乏杰出人物。最鼎盛的时候,朝廷70%的官员都是王家或者与王家有关系的人。魏晋南北朝几百年间,琅琊王家产生了当时中国最多的宰相和皇后,远远落后于任何一个家族。

"在旧社会,王谢堂飞入寻常百姓家"“是六朝时期琅琊王、陈郡谢的合称和简称。其代表人物指王导、谢安。王导和他的哥哥王敦是东晋的实际缔造者,可以说是他们建立了东晋,而67年后,谢安和他的侄子谢玄在淝水之战中拯救了东晋。王谢对东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两个家族有很深的渊源。比如谢安在王羲之那里学书法,王羲之的次子王凝之娶了谢安的侄女,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才女谢道韫。东晋时期,有两个以上的大家族,分别是谯国的桓氏和颍川的俞氏。南朝有陈郡袁氏,兰陵萧氏。后人简称他们为“王谢玉环”和“王谢园萧”。事实上,于与的萧氏家族都有亲戚关系。就东晋而言,肯定不止这些家族。没错,他们都没有“王谢”有名。“王谢”之所以流传千古,估计是因为唐代诗人刘禹锡的一首诗《乌衣巷》。

六、陈

陈氏谢氏始于魏晋。在著名的“淝水之战”中,以谢安为首的谢氏家族为东晋的大胜立下了汗马功劳,奠定了陈氏谢氏家族作为东晋南朝重臣士绅的地位。谢忱家族在该县也产生了许多有文学贡献和艺术才华的杰出人物。从宋到梁,他一直是士族的领袖,他也被称为

崔氏是春秋时期齐国的诸侯之一,西汉时居住在清河县。东汉以后成为山东名门望族,其中崔琰曾投奔曹操。南北朝时期,我们关注的是世家大族。在北方,魏把崔氏列为大姓,郑。直到唐朝,国家拥有五姓七貌,崔氏依然屹立其中。

清河之后,崔氏成为北朝的首席官员,其中崔是北魏道武、明远、太武帝的官员,他是司徒的官员。他参与军事事务,对北魏的统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后人称赞他为“南北朝一流的军事家”。

崔氏在唐朝依然显赫,有23人担任宰相。崔氏曾分支为博陵崔氏,也是隋唐著名士绅之一。后唐时期,崔氏势力继续衰落。尤其是在黄巢的打击下,清河崔氏等士绅的宗族势力基本消亡。

八、荥阳郑

荥阳郑石始于西汉大司马郑当世。刑铮和郑众是东汉时期著名的理学家。郑浑曾任魏军和上党太守,是曹魏著名的大臣。郑泰是汉末著名的扬州刺史。郑冲是西晋太傅的开国元勋。郑茂是西晋初年著名的密令侯大臣。郑茂的第四代子孙都是西晋的重要官员。匈奴八世孙正熙为北魏大臣,正熙之道昭为兖州刺史北书圣。郑六兄弟都是北魏的重臣。郑妍妍,一个官员,在中书令等十多个职位上名扬天下。匈奴人Xi孙正小木是北周的秘书,凯文Z是北周的县令、龙翔将军和江陵的防御大师。小郑在北周历史上翻译成医生,帮助隋文帝建立隋朝,被封为沛国公和刺史。郑的翻译儿子郑元寿,生活在隋唐时期,官拜红楼卿。郑元寿的堂弟郑,隋唐时任兵部、户部、工部大臣,死后任江州刺史。唐代荥阳郑氏宰相十一人,其余使臣、将军、司马、兵士,不胜枚举。后来由于实行科举制度,影响力逐渐下降,但仍是郑氏家族中在世界上最显赫的一家。

九。范阳卢氏

范吕氏生于姜,是齐国后裔,因受封地而姓陆,后迁居涿水。后定居,以为郡,后人称范为人。儒学始祖鲁直是东汉时期著名的理学家,他创立了儒学的基础。三国时,鲁豫的地位在曹魏司空之后,陆琴、和,都成了大官。到了北魏时,是“首辅”,进了朝廷,陆成了北方的大员。丁薇一等姓王翠李露郑,经过西魏到北周,再从隋朝到唐朝。唐朝以后衰落,五代基本消亡。

北魏分裂后,战乱频繁,政局动荡。范阳陆家被打击,官职不明显。一些成员被任命到北齐和北周。唐初,唐力政权打击山东士族,范阳卢氏暂时沉寂,直到中唐时期,才再度崛起。不仅有顶级学者,学者,和帝国te

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是彭城人,彭城离沛县很近。实际上,他的六祖刘良是随着北魏孝文帝的改革而迁居洛阳的。也就是说他是匈奴刘渊的后代,而不是沛县的刘。这就是刘的另一大分支——的来源。

事实上,到了现在,刘在沛县已经没落了。今天的刘,首先是的刘。

十二。萧在兰陵

“二皇九丞相之萧”。中国历史上有过两个连续的朝代,都是这个家族建立的!南朝时期,萧氏家族有30多位宰相:小、小缅、小桓、小宋、小烨、小、小强、小虞、小子茂、小、小君、小、小、小惠修、小耀光。南梁二十一帝,与王、谢、袁并称为四大侨,即南朝四大名门:琅琊王、陈、陈、兰,并称“王谢”。

西梁灭亡后,由于,兰陵萧氏成为隋朝的外戚。唐代萧逵九人,所谓“一叶九相”。萧艺的另一所学校里有两个人。所以有人称赞兰陵萧家:“功德对立,盛唐兴亡。家族的繁荣在古代是前所未有的。”

最突出的学者是昭明的萧统太子,他为后人留下了著名的《昭明文选》。

[便笺]

这篇文章讲的是家庭,不是姓氏。也就是说,这个家族并不代表整个家族的姓氏,而是这个家族姓氏中最有名的一个。比如你姓李,但不代表陇西的李就是你家的。难不成你家是赵的。另外,由于门阀政治的历史始于汉代,止于五代,到宋代转为平民政治,所以本文所列家族的时间段为汉——、五代。

世家

世家:索隐系家者,记诸侯本系也,言其下及子孙常有国。故孟子曰“陈仲子,齐之系家”。又董仲舒曰“王者封诸侯,非官之也,得以代为家也”。

简而言之,主要是记载诸侯和贵族的历史,当然陈胜以戍入史家,也是太史公特别关照。

“世家”,世世永祭之庙。西周以来,礼制规定:诸侯五庙——始祖庙、高祖庙、曾祖庙、祖庙、父庙。后四者为亲庙,前一庙为始庙。亲庙每世一迁,四世之后即行毁轶,不再祭祀;而始祖庙则世世永祭,因此得称“世家”。孔子受世世祭祀、陈涉被明令置守冢三十家,因此他们均享有世世永祭之庙,他们都被列入了“世家”。

“世家”一词,首见于《孟子·滕文公》:“(陈)仲子,齐之世家也。兄载,盖椽万锺。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赵岐注:“孟子言仲子齐之世卿大夫之家,兄名戴,为齐卿,食采于盖,禄万锺。”从孟子的原话和赵岐注可以看出,世家是指那些世卿世禄的家族,包括他们的家人,子弟。这个概念,与《史记》世家体例明显不符,《史记》三十世家,从未收录过任何一个卿大夫一级的官员。但孟子的这个概念,却被后代的训诂家混入了《史记》世家的解释中。刘宋裴骃把孟子的“世家”引做“系家”,然后作《集解》说:“系家者,记诸侯本系也,言其下及子孙,常有国。故孟子曰:‘陈仲子,齐之世家。’又董仲舒曰:‘王者封诸侯,非官之也,得以代为家也。’”这是说,诸侯“以代为家”,世家就是“诸侯本系”。但是,孔子、陈涉并非诸侯,何以列入世家?如果说那是司马迁尊重他们,以个人感情随意抬高人物地位,以至破坏了《史记》的体例,司马迁能是这样不严肃的史学家吗?

先说“家”字,家不是家庭之家、家族之家。家是宗庙。卜辞有父庚家、父甲家、母辛家……这些家,都是先人的宗庙。因此世家的家,也是先人的宗庙。

周代礼制严格,人分等级,什么人可以建立几代宗庙,都有一定的规定。《礼记·祭法》说: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

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祖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

……

考庙即父庙,王考庙是大父即祖父庙,皇考庙即曾祖父庙,显考庙即高祖父庙。高、曾、祖、父四庙为亲庙,祖考庙是始祖之庙,郑注:“祖,始也。”孔颖达疏:“王立七庙者,亲四、始祖一,文武不迁,合为七庙也。”这就是说,周天子之庙有七,始祖后稷和二祧文王、武王,为不迁之庙;其它高、曾、祖、父为代迁之庙,因为某一天子的高、曾、祖、父到了自己儿子一辈,高祖就成了高高祖,不在四亲庙之中了;到了孙子,连原来的曾祖也退出四亲,不成为曾祖、高祖了。因此,四亲庙随着辈份的降低而代迁,它们不是永远不迁之庙,不能像始祖和文王、武王那样,永远得到后代的祭祀。

诸侯之庙有五,即始祖庙,这是不迁之庙;另有高、曾、祖、父四亲庙,为代迁之庙。

大夫以下,都是新庙,都是代迁之庙。

孔子不是诸侯没有人为他建立始庙,但他死后,“鲁世世相传,以岁时奉祠孔子冢,而诸儒亦讲礼乡饮大射手于孔子家。孔子冢大一顷,故所居堂,弟子内,后世因庙,藏孔子衣冠琴车书。至于汉二百余年不绝。高皇帝晕鲁,以太牢祠焉。诸侯卿相至,常先谒,然后从政。”从以上一段文字看,孔子死后,以其所居堂为庙,从春秋末至汉初,祭祀不绝;汉高祖祭孔子以太牢,百官司更礼敬之,从此香火不绝,所以孔子之庙,也就成了世代不迁之庙,所以司马迁才将孔子写入世家。

陈涉为什么列入世家?这问题再简单不过了,因为“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砀,至今血食”,他本人虽无后代,但刘帮为他置守冢三十家,他一直享受着血食祭祀。这守冢,就是他的累世不迁之庙,因此他的列入世家,完全是刘帮的功劳。有《史记》以来,人们把陈涉列入世家,都看成是司马迁对农民起义领袖的偏爱与抬高。不是,要说爱,也只能先说刘帮对陈涉的爱,其次才是司马迁的爱。

另外,韩信、彭越、黥布、魏豹……他们都曾封王封侯,但都没有列入世家。因为此数人虽封王封侯,但随即被杀除国,还有什么不迁之宗庙?

……

纵观三十世家,篇篇都合乎“不迁宗庙”之例。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司马迁是一位严谨的史学家,那些怀疑司马迁这也错了那也错了的自以为是的诸公诸论,统统可以休矣。

列传

列传 中国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司马迁撰《史记》时首创,为以后历代纪传体史书所沿用。司马贞《史记》索隐:“列传者,谓列叙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张守节《史记》正义:”其人行迎可序列,故云列传。”一般用以记述帝皇以外的人物事迹(凡侯王而能世袭的,《史记》原列入“世家”,后代的纪传体史书则取消“世家”一类,统称为“列传”)。也有记载少数民族和其他国家历史的,前者如《明史》中的《四川土司列传》,后者如《明史》的《外国·日本列传》。

列传: 索隐列传者,谓叙列入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故曰列传。□正义其人行迹可序列,故云列传

简而言之,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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