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彩礼女方不肯打结婚证

付了彩礼女方不肯打结婚证,第1张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付了彩礼但女方不肯领结婚证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返还彩礼的。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他是真的爱你,并且愿意接纳你,那么他就该给你一个红本本,给你一个切实的依靠,有些东西光靠嘴说是不行的,特别是男人的嘴,给你说的天花乱坠,一定不完全相信。

如果对于这件事情一拖再拖。让他给你一个切实的理由,如果理由真切,真实,就让他给你一个期限,不能太长,这种事情不要拖,女人的青春是可贵的,所以一定要珍惜自己,不要被一些东西所蒙蔽。

祝,你能早日得到幸福。

你好,像你们这样的夫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怀孕了,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孩子也是不合法的。因此,建议你应该与爱人认真的谈一次话,如果想维持婚姻关系,首先要去做婚姻登记,然后对症治病;如果你的爱人仅仅以此为由搪塞或是拒绝领证,那么,你们的婚姻也没有维系的意义了,因为在他的眼里,你们之间的情感砝码就是你能否生孩子,如此的话,即使你治好了病,即使你们有了孩子,但情感不会落灰沉吗?

结婚一年半了,还没有打算领结婚证,女方当然不愿意了,既然你们相爱,为什么不领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现在要拉回家具,当然不是违法行为,如果家具是她的,她完全有理由拉回,因为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你们没有结婚证,就不是相关法律(即婚姻法)的保护对象,同时你们不是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果要起诉或要求男方索赔就必须走法律程序,然而这个又不好立案。所以你听好,我要告诉你具体的操作:1、最好最有效的方法是和解,要求男方给一些适当的补偿;

2,、当然,在1的前提下最好要的赔偿男方可以负担同时他家人也愿意负担,

如果搞不好就会僵局的,这样双方撕了脸皮只有法庭上见

3,、你就要去请律师了或去法院,具体怎么做,人家说的更具体些

本解答只代表个人意愿,不具备相关专业规则,望你三思!祝你以后生活幸福!!!

二婚女人不愿意办结婚证到原因可能是因为程序比较复杂,心里没有安全感,以及对这段婚姻没有足够的把握。 第一种原因因为程序比较复杂,也就是说,由于经理过第一段婚姻,那么再去办第二段婚姻时程序是比较复杂的,所以不愿意办理结婚证; 第二种原因心里没有安全感,也就是当再去民政局办结婚证时,可能会想起以前的场景,所以说不愿意面对现实; 第三种原因对这段婚姻没有足够的把握,也就是说面对这次再婚的感情自己对这段感情没有十足的把握,不知道是否能够长久下去。 所以总地来说,二婚女人不愿意办结婚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程序比较复杂或者是心里没有安全感,以及对这段婚姻没有足够的把握导致的。  可能是因为程序比较复杂 对于第一次结婚的人来说,去民政局肯定是心情比较紧张或者是比较激动的。因为那个时候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去的,也就是在那时对生活的希望包括自己身边的人,都是自己这辈子最喜欢最值得珍惜的人。而当这一段婚姻走向衰败,而面对第二段婚姻再经历民政局那你结婚证这道程序时,过程是相对复杂多样的。所以说二婚女人不愿意办结婚证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程序比较复杂。  可能心里没有安全感 心里没有安全感,也就是说当在经历过第一次结婚之后,因为有最初的期待而到最终感情的灭亡这一段经历是非常的痛苦和不安的。那么在面对第二段感情时,自然就会对前一段感情进行回顾和回忆,当然在面对办理结婚证这道程序时,心情也是非常复杂多变的。所以说这就表现了对方心底极度没有安全感。所以说二婚的女人不愿意去办理结婚证,很有可能是因为对方心里缺乏安全感导致的。  对于这一段婚姻没有太多的把握 也就是在经历上一次不完整的婚姻之后,对他的心底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打击。以至于自己在面对一个崭新的感情和一个崭新的丈夫时所表现出来的,会有一种不自信的感觉。所以当面对去民政局领结婚证时,自然也会表现出不自信的状态,当然这种不自信不仅仅表现在自己对自己的不自信,同时也表现在自己对这一段感情也没有太多把握。所以二婚女人不愿意办理结婚证,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对这一段感情没有太多把握导致的。 二婚女人不愿意办结婚证是为什么2  对二婚能否长久心里没底。 晓丽和丈夫是二婚。因为有了上一次婚姻失败的教训,晓丽第二次“结婚”选择了先同居再领证的方式,她的想法也得到了丈夫的认可。 晓丽想先这样生活几年,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各方面都合得来,那再领证也不迟。如果合不来,就分开。她不敢保证第二次婚姻就能长久的过下去,如果领证了过不下去还得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在民政局已经有了一次离婚记录了,再办就是第二次,如果再找就成了三婚了,让人看到太不好意思了。”她觉得,这样不领证在一起也挺好,双方没有那张纸的束缚,反而少了很多顾虑,能过就过,不能过就分,干净利索,省了很多麻烦。 其实,有晓丽这样想法的二婚夫妻很多,中年人占多数。他们的心态更像是搭伙过日子,对这种形式的婚姻到底能不能长久下去,自己心里也没底。于是采取了这种没有法律保障的同居形式生活在了一起。  怕涉及财产问题不好解决。 李海也是二婚,结婚三年了没有领结婚证。私下里他告诉我,他和现在的老婆都各自有自己的财产,在一起生活还会产生新的财产。如果没有领证,以后过不到一起,分开后谁的财产谁拿走,也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如果领了结婚证,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一些财产就扯不清了,去打官司也很麻烦。 还有就是,他虽然离婚了,但是有孩子。将来自己老了或者病故了,他也想留些财产给孩子。没有领结婚证,他就能支配属于自己的财产,问题就变得简单了。他不想因为一个结婚证把财产问题变得复杂化。 李海的想法固然有他的道理,其实仔细想想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如果双方都只是在意自己的财产,心存私心,这种婚姻少了感情的成分,你防着我,我防着你,在一起过日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二婚麻烦事多怕承担责任。 王军离婚后本来是不想再结婚了,但是朋友热心撮合,最后还是结了。说是结婚,其实就是同居。两人商量了下,都同意先不办结婚证。 王军认为,办了结婚证就会牵扯到很多法律上的问题,而他只是想有个人能陪着自己度过余生,他没有想要对方为自己付出多少,也没想跟对方有什么财产上的牵连。就是互相有个依靠就行。他和“妻子”两人都有自己的孩子,他怕办了证后,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事,要承担很多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 其实,王军的想法还是过于简单了。两人在一起同居,没有领结婚证,固然少了一分法律保护,自己可能也会逃避一些责任。但是,在一起同居一样会产生很多法律问题,该承担的责任照样要承担。不想承担责任的婚姻,本身就是对另一方的不负责。这样的婚姻,苍白而无趣。 二婚夫妻不领结婚证,看似少了很多麻烦,但是也缺乏了法律的保护。特别是这种同居式的婚姻,也让女人容易遭到骗婚,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更大。不管头婚还是二婚,婚姻的基础是双方的欣赏和爱,是互相的关心和体贴,这也是维系婚姻关系的支撑。建议二婚的夫妻,还是领上结婚证,既有了法律的保护,也是对双方感情的认可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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