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前的大额转账离婚后是否可以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么应当视为彩礼,按照彩礼处理。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通常情况下是男方可以要回的。
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转账是借款,那么无特殊情况男方也可以要回。
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转账是纯粹的赠与,比如有赠与合同或者其他方式的合意,那么男方可能无法要回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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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
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5 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婚前的转账如果是彩礼,离婚时彩礼一般不需要还回去,但是离婚后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
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情侣之间的转账,如520、1314等维系恋爱目的的小额转账,属于普通的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不可以撤销。
婚前大额转账认定情况如下:
1、若转账数额过大,应当认定为个人借贷,因为男女双方此时并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恋爱期间小额的转账则属于赠与。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综上所述,婚前大额转账离婚能不能要回,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落实此款性质,如果是借款,离婚时是可以请求对方偿还的;但是如果是赠与或者彩礼,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等。
自己单独支配处理。
先说一个例子,我有一朋友,她是女生。当时她在结婚之前,也是有个人存款的,当时的记录是有二十万。结婚之后,因为各个方面的生活开销,花了很多钱,到了离婚处理离婚案时,银行存款里仅仅剩下6万元。她认为:这6万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且男方应该补偿她14万元,因为这20万元是她的婚前存款。
可是,实际上,她想的完全是不能实现的,男方不仅不需要给她任何的补偿,相反,她要把她剩下的6万元拿出来分给男方3万元。因为,婚前存款经过出账入账,已经与婚后收入发生混同,无法区分,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如何才能让婚前存款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在紧要关头由个人支配,离婚时也不会被对方分走呢?
下面给出几条建议,如果想达到上面的目标,必须要这么做,不要害怕伤感情什么的,如果结婚前发现问题,那也挺好。第一,结婚前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确认婚前银行存款为多少,个人名下财产有哪些。第二,把婚前的银行存款全部汇总到一张银行卡上。婚后重新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婚后收入和生活开销都从这张银行卡出入账。
第三,如果您购买比较大件的东西的时候,比如房屋和汽车,使用的是婚前个人所有,那么请您必须使用结婚前存款的银行卡转账,并以您自己的名义开具发票。第四,如果能再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把婚内的大额财产归属约定清楚,则更有保障力。为此,我们特强调如下,婚前协议、婚内协议,在本方案里都不是必须的!重点是:婚前银行卡、婚后银行卡,分开用。
法律分析:结婚之前的转账,离婚时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对于一方自愿转给别人的财产,应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要回的。但是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而离婚时双方只能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婚前财产,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是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
1、法院一般从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判断双方是否处于恋爱期间,一旦认定处于恋爱期间,一般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2、如果是借贷的转账,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和借贷的事实,如有无借款磋商依据、出借的款项是多少、利息多少、何时返还等证据,一般可以要回。
3、表达爱意的转账、日常消费性支出无权要求返还。 恋爱当中情侣之间会以红包形式给对方520、999、1314等特定意义的款项,上述行为在法律上都被认定为好意施惠,这种形式的转账均被视为赠与,无权要求返还。
4、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给付应当返还。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最终双方分手,则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有相关证据证明转账的性质为彩礼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5、大额财、物的给付行为应当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应当返还。所谓大额,需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各地方经济发达程度综合判断是否从超出了日常交往的合理程度,如较为大额的转账、购房、购车等行为一般认为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结婚的条件未成就,则赠与亦可撤销。
总的来说,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要不要得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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