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男女想要结婚的,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同时满足其他法定结婚条件。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目前,中国大陆对男女领取结婚证的年龄要求是不同的,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在港澳台地区领取结婚证的,应当适用当地的法律,在大陆领取结婚证的,应当适用大陆的法定结婚年龄。其中,香港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但是已满16未满21周岁的,需要经男女双方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方可登记结婚;澳门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但是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又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台湾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但是经过父母或者监护人同意后,男生不小于18岁、女生不小于16岁也可以结婚。
对于少数民族的公民,结婚年龄跟汉族有不一样的地方,对于新疆、宁夏等地区的少数民族公民,法定结婚年限是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此外,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中对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年龄作出了规定,明确表示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周岁,达到结婚年龄后,同时满足其他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才会予以结婚登记。
一、女生的年龄多大才能领结婚证
中国大陆的法定婚龄是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所以女性至少要到二十周岁才可以领取结婚证,但是部分实施民族自治地区,结婚年龄可以酌情降低,女性结婚年龄可以降到十八周岁。
目前,这个规定只适用于少数民族的女性或者与少数民族结婚的汉族女性,具体的要结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进行确定。对于港澳台同胞女性,应当适用于港澳台的法律规定,但是,选择在中国大陆结婚的,必须符合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适用二十周岁的结婚年龄。
二、年龄不够结婚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因此,未达到结婚年龄的婚姻是无效的。
结婚年龄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中的硬性条件,未达到结婚年龄的,无法到民政局领结婚证,没有领结婚证,只是举办婚礼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婚姻登记是保护婚姻关系的唯一前提,没有经过民政局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无法受到婚姻关系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同时又不存在禁止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够合法成立。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也就是说,既不允许结婚一方强迫另一方,同样也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对于实践中男女双方是否自愿的判断标准,除通过谈话询问方式确认婚姻当事人是否受到强迫或者干涉等外力因素影响意思自治外,还应审查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是否完全理解结婚登记行为的性质、后果和意义,这些都是认定是否自愿结婚的重要判断标准。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的“一般规定”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
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止血亲结婚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基于优生优育上的考虑,二是基于传统伦理道德的和亲属秩序的维护。一方面,从遗传学上来讲,父母亲通常会将遗传物质传给下一代,血缘过近的亲属间结婚所生的子女遗传病发生率远远高于非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容易将父母双方的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和缺陷遗传给子女后代。
另一方面,从维护传统伦理道德和亲属秩序的角度出发,近亲结婚通常不为民间习俗和伦理秩序所接受。在极度重视长幼有序,主张尊亲序列传统的中华民族,直系血亲之间结婚严重违反人伦,无法为社会大众所接受;拟制直系血亲之间通婚会引起亲属关系的混乱,亦难以为社会大众所接受。
法律主观:
结婚 是双方当事人成为夫妻的法律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的婚龄的,并且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 结婚登记 的。那么, 多大可以领结婚证 呢今天,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 婚姻法 对 领结婚证 的年龄做了相关规定,规定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能领取 结婚证 。 结婚的必备条件 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又称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1)《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 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规定说明,结婚自由虽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 (2)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为晚育。 (3)法定婚龄属于强制性的规则, 晚婚年龄 则只是号召和鼓励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禁止条件如下: 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当事人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构成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 法院 应依法作出该项婚姻无效的宣告,收回结婚证。但一方于婚后始患此类疾病者不在此限。 我国婚姻法对领结婚证的年龄做了相关规定,规定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能领取结婚证。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以领结婚证的年龄具体如下: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部分少数民族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地区的结婚年龄是,男性已满20周岁,女性已满18周岁。
香港法定婚龄是男生已满十八周岁,女生已满十六周岁。台湾法定婚龄是二十周岁,但是如果父母同意的话,男生可以降低到十八周岁,女生可以降低到十六周岁。澳门法定婚龄是十六周岁。
结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做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领结婚证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以下:
内地居民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
3、《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港澳台居民携带:
1、有效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经港澳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携带:
1、本人有效的中国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携带:
1、本人有效的护照;
2、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提交非中文文本的应同时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译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多大岁数可以领结婚证
1、男生二十二周岁能拿到结婚证,女生二十周岁能拿到结婚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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