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婚俗
(一)提 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 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1 古代人一般多少岁结婚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
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另外,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是这样的: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2 古代结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
(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
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
(《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也有的说双十年华。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待年---女子成年待嫁。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会把头发梳起,插上簪子,表示已到出嫁年岁,又称“待字”或“待字闺中”也称及笄。
语出《后汉书·曹皇后记》:“小者待年于国。”。
3 古代结婚的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4 古代多数人的结婚年龄
一般是16岁左右结婚,女的可以小一点。战争时期,由于士兵较多,所以结婚会略完。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一般会推出一些强制性法律,提倡早婚,以使得人口恢复。
唐朝贞观时期,12岁就可以结婚,18岁不结婚就会受到处罚。以后就没有明文规定。大概还是16岁左右。
三国时期,由于个人情况不同,结婚的年龄也不同。比如刘备、曹操,很早就结了婚。比如许靖,50多岁还是单身。因为这个人满处跑,几乎走了大半个中国,所以没人知道他还有跑到哪去,自然没人和他结婚。鲁肃这个人既有才,又有钱。不过三国志说他死的时候,遗腹子继承。他死的时候已经45岁,看来结婚也不会太早。
5 古人的婚龄都有何规定
古代官方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见于《周礼》《礼记》等书。
据《孔子家语》, 鲁哀公曾问孔子,这样的婚龄规定“岂不晚 哉”?孔子回答说:“夫《礼》,言其极也, 不是过也。”意思是说,官方的这个规定, 指的是结婚的最大年龄,超过这个年龄就是 “失时”,在此之前结婚是可以的。
实际上,由于人口问题直接影响着国家 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历代封建王朝都提 倡早婚。西汉曾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 三十不嫁,五算”,即罚交五倍于常人的人 头税。
宋代规定“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 并听婚嫁。”。
6 古人一般多大年龄娶老婆
西周时期,通行的是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的婚龄。
古人认为:男三十筋骨坚强,可以做父亲,女二十发育成熟,可以做母亲。 此后,历代王朝关于婚龄的规定逐渐降低。
春秋时期,齐桓公规定: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越王勾践规定:男子二十不婚,女子十六不嫁,罪及父母。
这是诸侯间为了争夺霸权,而采取加快人口增殖、增加劳动力和兵源的早婚政策。 汉代曾规定:女子十五以上不出嫁者交五倍的赋税,强迫人民早婚,以至许多父母不懂得怎样抚养教育儿女,造成婴儿死亡率增高。
西晋规定:女子年十七,父母不为其出嫁,由地方官吏择配。北齐时甚至把杂户中子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婚嫁者全部征集服役。
北周时男十五、女十三以上都要婚嫁。 唐初为缓和社会矛盾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对婚龄有所放宽,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五嫁。
唐中叶时降低为男十五以上、女十三以上皆听婚嫁。否则官府干预。
此后,由宋至清,法定的婚龄都在男十六、女十四左右。 进入近代后,法定婚龄逐步提高。
民国民法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不得结婚。解放初期,我国婚姻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现在新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
7 古代女人多大结婚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
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
《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其实关于婚龄古代是呈现一种转变的趋势,但是大致都回归到了20岁左右,而关于成婚年龄的利弊古书上有一段讲述得很好,引用如下: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
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发穿篡费诂渡磋杀单辑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
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荡浪不肖,或所议之女狼戾不检。
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而兴,可不戒哉?”。
何震精神失常的根本原因是个谜,说她难过过度,她在20岁出头的那时候,就早已开始外遇,但若要说她因刘师培未能给她大福大贵才病逝,她又陪了刘师培相处一生最艰辛的一段时间。何震由于接受了新发展理念,因此变得开放,新发展理念并没有错,错在了何震的正确理解,何震自己不对,还拉上了刘师培,两个人的婚姻关系,不知是刘师培没有为何震带来雍容华贵的衣食住行,还是何震将刘师培拉入了灰暗的谷底。
何震,其人为民国才女,出身于书香人家,优异的出身于让何震出生就能接受高等教育,只是,由于时代受限,何震接受的始终全是传统观念教育。
何震有一夫,名曰刘师培,何震为民国才女,而刘师培为民国国学大师,两个人走到一起之后,她被刘师培改变了很多,该变的不该变的,都变了。何震不再尊崇封建传统观念,相反追求新兴文化,新发展理念,提倡人人平等。
与此同时,或许是思想开放的过了头,何震与表弟汪公权通奸,甚至于还将自己的老公带到了反革命的序列,这一切的一切,不知是祸还是福。何震十八岁的那时候就嫁给了国学大师刘师培,二十一岁的那时候跟自己的表弟通奸,而在刘师培病逝的三十三岁,何震却是突然疯了。
何震的一生与刘师培联系紧密,何震始终都跟着刘师培,不管贫困荣华富贵。当然了,袁世凯倒台之后,刘师培又被蔡元培特邀进了北大教学,而刘师培尽管领情,却熬不过命,在1919年,刘师培35岁的那时候,刘师培就病逝。
民国结婚证上的婚礼誓词有多惊艳?
Topl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驾谱,此证。
Top2
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凰,共盟鸳蝶,比证。
Top3
一阳出动,二姓和谐,庆三多,具四美,五世其昌征凤卜,六礼既成,七贤毕集,凑八音,歌九和,十全无缺羡弯和。
Top4
喜今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诗咏关雎,雅歌麟趾,瑞叶五世其昌,祥开二南之化,同心同德,宜室宜家,相敬如宾,永谐鱼水之欢,互助精诚,共盟鸳鸯之誓,此证。
Top5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谐,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Top6
礼同掌判,合二姓以嘉烟,诗咏宜家,敦百年之静好,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壁合,卜他年白头偕老,桂馥兰馨。
好多哟。
1、从政:
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副院长、部长、省主席、省长、市长、县长、警长…捕快、巡捕(租界)
议员、
军职:早期的督军、镇、协长官,后期的军师团长、参谋等、警察(那时工资很低的)
2、经商:
民营业掌柜、伙计、外企里买办
3、技术就业
演员(早期是京剧,后期是**)、会计、教师、作家、技术手工业者(如补碗修锅)、技术产业工人(电工、锅炉工、车工、铆工、钳工)、电话电报、编辑、学校图书管理员(毛泽/东/江青夫妻都干过这活。医生、郎中……
4、体力劳动
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剃头匠、修脚的、裁缝、倒马桶、黄包车夫、修脚、娼妓、男妓……
那是一个快速变革的年代,古代有的民国有,现代有的民国时也有了。
结婚早晚要看身份,农村早:男16周岁,女14周岁(即中国古人所说的二八佳人,指女方二八一十六虚岁);
城市里的,学历高的,自由恋爱的和现在差不多。
这种人离婚率也挺高的,婚变的不在少数。拉拉,基友,比现在还公开。
袁世凯曾两次为他人说亲,曾将养女张介绍给段。有一次,我把我的导师周迪介绍给冯。顶级拉郎配。周棣,江苏宜兴人,诗经小雅年间取名“周道如箭直”。原意是描述周朝政治清明,平均统一。周迪早年读书,但20岁后仍未结婚。那时候他绝对是大龄女。
1904年,北洋女书院在天津成立,英敛之为创办人之一,吕碧城为首席教师,傅增湘为督学。北京天津有两三所私立女校。这是第一所政府办的女子学校,位于三马路。这一带也是袁世凯在天津创立的河北新区。两年后,北洋女子学院增设师范系,更名为北洋女子师范学校。这个时候周迪已经33岁了,反正也没打算结婚,干脆上大学打发时间。北洋女子师范学校创办时,由直隶总督袁世凯和天津海关路唐出资。袁世凯参观学校,周棣写了一篇文章项城宫保视学记,发表在直隶教育杂志上。他对袁世凯创办女子学校的做法大加赞赏,指出这种办学思想符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毕业后,周迪先后在天津官立第三女子学校和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任教。
袁世凯有一妻九妾,生了17个儿子,15个女儿。袁世凯非常重视儿童教育。他在天津任直隶总督时,以每月100块钱的价格,聘请了方地山、严修等著名教授做他的小弟。他想找一个女教师,让妻子和儿媳读读书,让大女儿们认识一些字,于是他去找自己以前的秘书吕碧城,请她帮忙推荐人选。对周棣的文才始终表示认同,并把周棣推荐给袁氏。袁世凯离开天津去北京后,周棣和袁家一起去了北京。袁世凯的次子,民国第一才子袁柯文,与周棣有染。袁世凯被罢官,回河南项城市桓上村老家养病。周棣不愿意跟袁世凯走,袁带着妹妹们挽留她,就跟袁家去了桓上。袁世凯当上大总统后,周棣也和袁家住在新华宫。这个时候,袁家女堂除了周棣,还有几个导师,分别教语文、算术、历史、英语。女子图书馆每天上午下午都有课,课程很满。女教师每月挣100美元,包括食宿。周棣在袁家待了几年,和袁的老婆们处得很好,很少安排她上课,几乎成了袁的**。
新女性周棣拒绝封建婚姻,直到39岁仍未结婚。她与袁世凯的第三任妻子金氏关系最好。晋时问及此事,她答道:“我会干一辈子,不掌大权的高级军官不嫁。”也是命运,这个“执掌大权的高级军官”终于在——年出现了。他就是冯了。冯的妻子吴凤生了长子冯家穗、次子冯家弟、三子和长女冯家勋;还有五个妃子,各有儿女。1910年,吴峰在保定病逝。其余嫔妃都是没文化的,起不起“冯夫人”这个名号。此时,冯已在南方各省征战多年,并逐渐脱离袁世凯的控制。袁世凯想把周棣介绍给冯,也是为了拉近他们之间日益疏远的关系。在见到39岁的周迪后,59岁的冯表达了自己的满意。袁世凯派他的第三任妻子金氏去找袁家与金氏关系最好的周棣。她告诉金士,“怎么样
得知元的父亲把周棣介绍给了冯,他非常生气。他不敢去找袁世凯,只能去找周棣,告诉她父亲促成这桩婚姻的真实意图。然而,周迪并没有改变主意。冯年纪大是真的,但袁喜欢女人,处处留情。想娶她是不可能的。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1914年1月,袁世凯准备了嫁妆,送给周棣5万块大洋。袁家送给周棣的礼物,有几十箱首饰、花里胡哨的衣服和精美的器皿,还有四个臣妾。袁世凯派长子袁和第三任妻子金随周士道从北京乘火车南下,却不敢派袁。以冯迎接主席的礼仪,鸣礼炮20响,婚礼轰动金陵。不到一年,袁父子在北京准备帝制的消息传到了南京。冯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他和周棣商量,决定去北京了解内情。抵京后,冯见到了袁世凯。袁世凯指天发誓,我已经六十岁了,精力大不如前。我的大哥丁可是个瘸子。第二个孩子柯文知道这件事,第三个和第四个孩子一文不值。我当皇帝有什么用?
话说到这份上,冯只能相信了。然而,他回到南京不久,袁世凯的“保安会议”就公开主张复辟帝制。冯深受欺骗,与袁的矛盾逐渐公开化。1915年底,袁世凯称帝,举国哗然。蔡锷发动保家卫国战争,冯发电报反对袁世凯称帝,成为“北洋派反洪宪皇帝第一核心人物”。袁峰和妻子彻底翻脸。周迪在南京玩过无间道吗?不得而知。但这场婚姻的结果,很明显,你失去了你的妻子,失去了你的士兵。1916年6月6日,袁世凯驾崩,李继任大总统,段被任命为宰相,掌握北京实权,冯当选为副总统,在南京就职,仍任江苏巡抚。北洋时局瞬息万变,李与段打得你死我活,而冯又去北京调停。后来,张勋拥护恢复溥仪,李避开日本公使馆,致电南京请冯代理总统。当冯到达北京时,他把周棣带到了新华宫。周棣回到老地方,回忆袁的往事。他不禁热泪盈眶。
1917年,周棣去世,享年44岁。袁,一个很久没恋爱的男人,很痴情。他对这位才女念念不忘,写了一副挽联悼念:“为国,忧家,误医。一夜之间,他伤心遍天下。”论文与师友,论血缘关系,死也分不开,九元抵一千年!"不久之后,徐世昌取代冯成为总统。冯离京回到家乡河间县石井村。一九一九年,冯逝世,享年六十二岁。
旧时实行的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逾越,男女婚姻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老汉娶个小姑娘,大姑娘嫁给朵女婿的事也是常有的。因此婚后感情不合,常遭虐待。女方.到县衙告状,被视为“无礼”,因此只好以“抹脖子”(刀割脖子)、上吊、喝鸦片等方式进行抗争。有的农村青年小伙,因家贫纳不起财礼,男方到女家出卖劳力,三、五年不等,到劳动力钱能抵住所要财礼钱时,男方才能娶回姑娘。有的青年到女方家当“招女婿”,但条件一般是要将女方父母养老送终。有的青年娶不起老婆,一辈子“打光棍”的也不鲜见。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有的男女青年好姻缘不能结为夫妻,只好遗恨终身。
每个人都希望能有个人可以一直陪伴在自己的盛身边,当自己老的时候还可以相互有个依靠,这或许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但是现实中有很多的人都不懂得珍惜,溥心畲就是其中的一员。这个男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和妻子过着让当时很多人都羡慕的生活。他却在40岁的时候恋上17岁的丫环,坚持纳她为妾,最终令自己的妻子抑郁而终,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晚年的时候还被这个丫环给抛弃了。
溥心畲原名叫爱新觉罗·溥儒,是恭亲王奕欣的孙子,长兄过继给了伯父载澄,袭了王爵;他和三弟溥德一直居住在北京。当他出生才满5个月就蒙赐头品顶戴,4岁习书法,5岁拜见慈禧太后,6岁受教,9岁能诗,12岁能文,被誉为皇清神童。21岁那年,娶了20岁的罗清媛为妻。
罗清媛同样出生于官宦世家,父亲曾是陕甘总督。两人之间的婚姻虽然是政治婚姻,但是彼此之间都有共同的爱好——绘画,很容易找到共同的话题,婚后过得幸福美满。没过几年的时间,罗清媛就为溥心畲生了两个孩子。
婚后的两人大部分的时间都扑在绘画事业上,两个孩子基本都是由溥心畲的母亲照顾着。两人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让不少名家都非常羡慕,他们夫妻两人在一起生活了20年时,却因一个女子的出现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个人就是李雀屏。
溥心畲与罗清媛结婚的第13年,溥心畲的母亲在外面带回来一个名叫李雀屏的穷苦人家小丫头。那时的李雀屏只有12岁,由于长时间营养不良,看起来非常的瘦小,就让她给罗清媛当贴身丫环,照顾罗清媛的生活起居和孩子。
时间飞逝,转眼之间五六年就过去了。当初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在溥家富裕的条件下变得越来越漂亮。就连已经快接近40岁的溥心畲都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两人之间关系开始变得越来越暧昧,最终发生了某些关系。这时候的溥心畲开始向自己的妻子说出纳李雀屏为妾的想法,却遭到了妻子的拒绝。最终在溥心畲强硬态度下,只能选择妥协,等到溥心畲将李雀屏娶进门后,给她取名李墨云!
李墨云仗着溥心畲对着他的宠爱,常常给罗清媛脸色看,心灰意冷的罗清媛只能天天以泪洗面。最后在50岁那年郁郁而终。在罗清媛去世之后,溥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交给李墨云掌管,就连溥心畲在很多时候都要听他的。
晚年的溥心畲直接成为了他小娇妻的摇钱树,逼着溥心畲疯狂作画,拿着他的画卖的钱过着奢靡的生活,还和一个年轻后生有着比较暧昧的关系,溥心畲敢怒不敢言。等到溥心畲病逝后,她选择直接改嫁,没有一丝的留念,溥心畲估计万万没想到,最后换来的竟然是这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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